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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汽車租賃合同

            時間:2023-08-12 09:53:1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汽車租賃合同實用(15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汽車租賃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汽車租賃合同實用(15篇)

            汽車租賃合同1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擔保人: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租賃甲方小客車購置指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保證擁有的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具有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并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整個車輛購買、登記、保險等所有相關手續。

              二、甲方同意將其現有小客車購置指標(下稱該指標)租賃給乙方使用,租期自,年度租金為:,乙方的付款方式為:一次性支付一年度租賃費用,待協議簽訂后,乙方一次性將一年度租賃費用用現金支付給甲方。

              三、該購車指標申請人(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為:

              申請編碼為:。

              四、該指標所購致車輛詳細信息見行駛證復印件。購置該車的出資方為乙方,出資方式為乙方全額出資(或貸款)。雖然該車輛購買后在甲方名下,但雙方一致確認:該車輛所有權、使用權、處分權等均屬于乙方,甲方保證其個人及其利害關系人不得對此車輛主張任何權利,附加任何義務。

              五、乙方在租賃甲方北京市小客車購車指標時間內不得將該車出租或出售,如果在租賃期間內出租或出售此協議立即終止,甲方有權收回指標。

              六、租賃期間若甲乙雙方更換聯系方式及住址第一時間告知對方。

              七、乙方承諾車輛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違章、交通事故、保養、維修等一切費用及因該車使用過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租用期間該車輛如發生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甲方對該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費用及法律責任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稅、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所有費用票據歸乙方保管所有。

              八、若在租賃期內,該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本協議第七條所涉及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維修等),乙方應積極處理。乙方妥善處理后,保險索賠的一切收益歸乙方所有。若因乙方態度消極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九、簽訂協議后,乙方應繼續參與搖號,并將每月搖號結果告知甲方。

              十、當乙方或其親友通過搖號獲取小客車指標后,應優先使用在本協議內車輛上。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本協議內車輛的過戶手續,及時將車輛過戶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員名下。過戶產生的過戶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甲方不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而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十一、車輛過戶后,甲乙雙方應對指標租賃費用進行核算,多退少補,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賃費用按月計算,未滿一個月的`部分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未實際發生租賃關系的預付租金,甲方應全數退還給乙方,退款按照日租金為人民幣每天退還。

              十二、合同期內如有一方向終止合同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不管因何原因,雙方經協商終止合同前需確認,在本指標下所購車輛無任何事故糾紛、法律糾紛及相關費用(如:車輛違章罰款、車船使用稅、事故糾紛賠償、車輛的損毀、失竊及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糾紛、押車抵債、肇事逃逸等)。

              十三、待甲乙雙方對租賃費用進行結算完畢后,乙方將車牌的全部資料歸還甲方(如小客車配置指標確認通知書等)。本協議到期后乙方及其家屬仍未獲得購車指標甲方有優先續租的權利,租金經雙方友好協商并參考當時市場行情而定。

              十四、在協議期內乙方未取得小客車購置指標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該指標。

              十五、租賃期間乙方必須將該車最少上四項主險或全險,若乙方違反此條規定則此協議立即終止。

              十六、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及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自乙方取得小客車指標,并完成本協議內車輛從甲方到乙方的過戶且雙方結清賬務后自動終止。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機復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乙方用該指標所購置汽車的行駛證復印件、甲乙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乙方用該指標所購置汽車的行駛證復印件、甲乙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協議及相關租賃事宜經雙方認可的擔保人見證,租賃及協議終止過程中如有疑問可由擔保人從中調解。擔保人本著方便甲乙雙方的目的,保證不從本租賃過程中獲取任何財物,且不承擔任何費用及法律責任。

              二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友好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雙方發生糾紛,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電話:

              身份證號:

              日期:

              乙方:

              電話:

              身份證號:

              日期:

              擔保人:

              電話:

              身份證號:

              日期:

            汽車租賃合同2

              出租方:xxxxxx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承租方:xxxxxx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擔保方:xxxxxxxxxxxx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出租方、承租方、擔保方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車輛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一、租用車輛狀況

              1、車輛基本情況:

              車型:xxxxxxxxx噸位:xxxxxxxx牌號:xxxxxxxx顏色:xxxxxxxx發動機號:xxxxxxxx車架號:xxxxxxxx行駛證號:xxxxxxxx納稅證號:xxxxxxxx。

              有無繳納養路費及保險費情況:

              2、車輛基本狀況

              制動情況:方向情況:燈光情況:車輛成新度車輛外觀:隨車工具:其他情況:

              交付時公里數:交付時存油量:

              二、租用期限及租金的交納

              (一)租用期限:從xxxxxxxxxx年xxxxx月xxx日起到xxxxxxxxxx年xxxxx月xxx日止,共計xxxxx日。

              (一)租金標準:

              租用期間總行駛公里數在貳仟貳佰公里以內的按xxxxxxxxxx元/日支付,超過部分的加付xxxxxxxxxx元/公里。

              三、租金支付方式:租賃期滿后據實結算。

              四、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本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6.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致使出租方遭受處罰的,出租方有權向承租方追償。

              7.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五、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六、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xxxxxxxxxx%。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內發生交通事故的,應及時通知出租方,并積極配合出租方處理交通事故。

              七、押金條款

              1、承租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幣xxxxxxxxxx元給出租方。

              2、出租方應于本合同期滿或雙方協議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的規定應扣除的費用外,將剩余押金歸還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將押金抵作租金。

              八、保險條款

              1、出租方已就租用車輛提供相應保險,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險種,出租方可代辦手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2、承租方應在交通事故發生的xxxxxxxxxx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將在保險事故車輛到達其指定修理廠,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險證明手續后,停止計算租用費用。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險公司拒賠及免賠的所有損失及相關費用由承租人承擔。

              九、擔保條款

              保證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義務負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從保證人簽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滿。

              十、違約責任

              除重大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額總數xxxxxxxxxx%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本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經租用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能有效。

              十二、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之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出租方(簽章):xxxxxxxxxx聯系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x

              承租方(簽章):xxxxxxxxxx聯系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x

              擔保方(簽章):xxxxxxxxxx聯系電話: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年xxxx月xx日xxxxxxxxxxxxxx年xxxx月xx日

            汽車租賃合同3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立如下協議。

              一: 乙方自備車壹輛,車型: , 座,車號:滬 客車一輛,掛靠甲方

              二: 甲方按乙方營業額開具發票,乙方按開票金額的 %由甲方代繳營業稅和每月向甲方繳納車輛掛靠費 元,在甲方支付乙方租車款時扣繳。

              三: 乙方在次月五號前告知甲方開票金額,租車款到帳后,甲方(十天內)支付乙方租車款。

              四:乙方收集與營業額數相等的有效發票交與甲方用作財務沖賬,否則甲方按國家所得稅規定比例向乙方自動扣繳

              五:乙方自備車輛的'相關手續,(例保險,驗車,審照等業務,)均由乙方自行按時辦理,乙方的交通責任違章處理和索賠事宜等均由乙方自已負責;乙方班車業務上的服務工作{或發生矛盾。投訴等)由乙方自行與乘客和業主單位協調解決。

              六:乙方班車線路業務由乙方自已與業主聯系洽談,包括車價調整。合同到期后是否續簽等,

              五:乙方班車遇有故隔等不可抗拒原因不能正常運行應及時解決頂替車輛,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頁責。

              六:本協議有效期與甲方與業主單位租車協議有效期—致。

              甲方:

              乙方:

            汽車租賃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擁有_________車壹輛,使用性質_________,需轉讓,經雙方友好協商,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簽訂本車輛轉讓合同條款如下:

              車號:_________,車輛初次登記日期:為年月,發動機號: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

              一、此車手續有(若有若無)行駛證()車輛登記證書()購置稅憑證()養路費()保險單()營運證()

              二、車輛產權總轉讓款(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員小寫________元。

              三、此車預交定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小寫剩余款待辦理齊車輛手續后,一次性付清。

              四、成交前若有違章、事故、經濟糾紛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成交后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必須保證此車輛不是盜搶、拼裝、套牌車輛,不能有抵押、查封或某種權利糾紛等,甲方如有隱瞞造成無法過戶時,甲方除退還乙方預付定金外,并做違約處理。

              六、車輛過戶的費用由方承擔,甲方有義務協助配合乙方辦理車輛過戶手續。

              七、此車輛機械性能、外觀、內飾、隨車工具等,由乙方認可后,甲方不得更換。

              八、甲乙雙方必須執行以上條款,雙方不得因價位或某種原因違反以上合同之約定條款,如違反承付對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以資以共同信守執行。

              十、補充條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5

              出 租 方: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 租 方: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根據承租方需要,同意將__________牌汽車壹輛租給承租方使用。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車只限于承租方進行經營、管理事務用。承租方只有調度權,行車安全、技術操作由出租方司機負責。

              三、承租方主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設備造成損壞,承租方應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修復期照收租費。因出租方所派司機駕駛不當造成損壞的由出租方自負,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正常使用租賃車輛,承租方不付給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間的租費。

              四、租用期定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繼續使用或停用應在5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協商,否則按合同規定照收租費或按合同期限將車調回。

              五、租金每年為人民幣11800元,從合同生效日起計,每年結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實際月份結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費用由承租方負責,車輛保險費、車船使用稅等由出租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將車調回。承租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盡事項,由雙方協商,另訂附件。

              出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租 方:____________(簽章)

              代 表 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6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就甲方為本次旅游活動向乙方租用車輛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甲方為承租方,乙方為出租方。

              一、內容與標準

              第1條 :乙方根據甲方需求,同意向甲方出租___輛原裝豐田4500型 越野車,相關司機___名,分別為_________ 及 ________; 車牌號碼________________。駕駛證檔案號_________________,(在副證上的號碼), 保險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第2條:租車旅游線路由甲方提供,線路為:拉薩___羊卓雍湖___江孜___日喀則___珠峰___薩嘎___崗仁波齊___扎達___古格___獅泉河___日土___班公湖___改則___尼瑪___文布___色林措___班戈___納木措___拉薩,時間共計-________天,其中_____天機動,具體行程安排詳見附件:

              第3條: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每輛車必須證照齊全而且是整車運行情況良好的車輛。

              第4條: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司機必須都是駕駛經驗豐富,曾經行駛過并且熟悉甲方的旅游線路,同時具備豐富的現場處理車輛問題的能力,又能夠作為景點的導游。

              第5條:租車期間為______天,自XX年____月____日起,至XX年____月___日止。

              二、本項旅游租車費用約定

              第6條:乙方向甲方收取每輛原裝4500越野車________元的全程費用。

              第7條:上述費用包括全程的車輛使用費、汽油費、停車費、維修及零部件費、保養費、司機的全程食宿和導游翻譯費用。

              第8條:費用支付方式:

              1、合同簽署后,甲方通過現金方式向乙方支付第一期費用,共計_____元:

              2、甲方旅游路線結束,即回到拉薩時,于當日與乙方結算費用,支付余款。

              三、雙方責任和義務

              第9條: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該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2、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確保與司機進行良好的溝通和合作,

              3、甲方應尊重當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4、甲方如果發生人員無法適應高原反映,于拉薩出發前或中途退出本項活動的,如果不影響租車數量和租房數量的減少,則不涉及費用的變化,

              5、甲方如果發生人員無法適應高原反映或其他緊急情況發生,于拉薩出發前或行至日喀則前中途退出本項活動的,影響到租車數量和租房數量的減少,則甲方可以重新計算費用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約的租車費用按照該車實際已經行駛的里程數以每公里4元作為應付租車費用,租房方面按照實際租房費用支付,同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提前解約車輛每輛在1000元的賠償費。

              這一條里說的是這么一個情況:由于阿里高原地區海拔高,自然條件相當惡劣,經常會有驢友在出發后生病,并且病得很厲害。阿里地區的醫療條件相當有限,在病的很嚴重的情況下,也許只能采取的.方法是全車人就地返回拉薩。條款里說的意思是這樣的,如果合同里整個阿里的行程已經過半,那么車輛就地返回就可以了,不用付給司機額外的錢;如果行程還未到一半的話,就地返回時,按已經出發多少天的天數所需要的車費,乘以2付給司機。這里注意一點的是,不管是上面兩種情況哪種發生了,總之付的錢是一定不會超過合同里的原總數的

              6、甲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支付費用。

              7、甲方自行辦理和承擔旅游期間的保險事項。

              8、甲方自行辦理旅游期間所需的邊境通行證。

              9、包車期間,甲方乘坐人員不得超過4人(包括4人),人員變動及包車費用分擔由甲方內部決定,乙方不得搭載其他人員及收取其他任何費用。如路遇求助者,需雙方同意后,方可安排多余車座, 甲乙雙方共同占有第三者付出之費用(即1:1)

              我們去阿里包的是4500,出于省錢的目的,一車坐4個人。這個條款想要說明的是,不管路上出現任何人員的增減,司機都不能出面干預(當然前提是我們自己不能在車里安排超過4個人)。比如說,有人從拉薩出發到了阿里的獅泉河以后,決定不回拉薩而直接從新藏線進;那么同車的人可以自己在獅泉河找人回拉薩,只要不超過4個人,司機就不能拒絕

              第10條: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按時按質為甲方安排合同所述事項。

              2、乙方向甲方出租符合條件的交通工具和司機,出發前對車輛進行嚴格地全面檢查,保證甲方全程的行駛安全。

              3、乙方應確保其提供的司機兼導游翻譯服務全程正常進行,能配合甲方觀景拍照的需要中途停車,并且能夠與甲方保持良好的溝通和合作。

              4、乙方每日必須按照甲方前一日通知的時間出車,并且按照甲方提供的游程行駛,如果甲方的路線計劃有變,則必須和乙方司機進行友好協商解決問題。

              5、乙方不得將出租車輛擅自調回,不得無故更換合同中所約定之車輛及司機,不得擅自搭拉其他乘客,不得酒后駕車,否則將按租車費用的雙倍賠償甲方。

              此條是為防止簽約與出發之車輛, 司機不一致. 通俗來說就是”賣豬仔”

              6、乙方不得擅自減少旅游景點和縮短游程時間。

              7、乙方車輛如果發生中途損壞,乙方司機 應按照將損失減少到最小的原則,立即提供相應的應急措施,及時修理解決,無法修理的就立即重新安排相同或是更高規格車輛進行替換。

              8、乙方車輛如果發生中途損壞,無法及時修理或更換車輛,以至于在游程中車輛減少的情況,甲方則根據該減少車輛的實際已經行駛的里程數按每里4元的價格向乙方支付該車的租用費,并且向乙方收取減少車輛每輛1000元的賠償金。

              9、乙方車輛在發生中途損壞并更換車輛的情況下,所換車輛的規格如果差于合同規定規格,甲方可以重新計算并支付該車租金,將該車所剩里程數按每公里4元的價格,從總價中扣除。

              10、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30%的違約金。

              11、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退還甲方已交之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 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 在旅游開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 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12、對于甲方在旅途中委托乙方代管之行李物品,如故意或因過失造成行李物品破損或丟失,甲乙雙方需共同承擔損失.

              四、其他

              第11條: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費用增加,由甲方承擔。

              第12條: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損失擴大的,不行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13條:合同中未規定的事項,自治區旅游局有關旅游車輛管理規定協商解決。

              第14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地方旅游執法機構(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起訴。

              第15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16條:本合同從簽訂并傳真至對方至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經束為止。

              補充條款

              1. 一部車壞了,另外一部車還可行,或者兩部車都壞了,大需要停下等車,需要調車的時間怎么賠償。建議:一天以內(24小時)不賠償。第25個小時開始計費賠償,賠償費率按XX元/天賠償。

              2. 轉山的兩天,如有隊員不用轉山,司機可以安排剩下的隊員到其他地方,聽從甲方安排。

              3. 合同需加上:行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有所調整,完全聽從甲方的安排,在16天內走完大北線

              4. 定金是每車1000,共XX

              5. 付款方式是加定金在出發前一半,回拉薩后一半

              6.

              甲方(代表): 乙方(蓋章)

              甲方同行人員名單、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汽車租賃合同7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汽車租賃事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牌小轎車_____輛,車牌號碼為:__________,租車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雙方約定時止。

              第二條 租金為月租金:人民幣______仟_____佰_____整。(不含司機勞務費,司機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 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車前必須按月交納預定租賃期內的租金。租期_____個月或超過_____個月,每月_____號前預先付本月租金。

              第四條 車輛交接租車及還車時,在甲方指定的停車場進行交接,由甲、乙雙方對車輛進行驗收。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各種保險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交車時車輛清潔,油箱加滿油。

              3、負責向保險公司為出租車輛投保。

              4、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及例行保養和小修。

              5、租賃車在租賃期間如發生事故,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6、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7、在租賃期間,如需提前收回租賃車輛,應以同類型的其他車輛予以置換。

              第六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租賃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按時支付租金。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4、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路橋費、小修費用。

              5、租賃車輛使用期間,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立即向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報案,同時向保險公司報保險事故,并在12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如發生交通事故,承擔交警部門裁定或者法院判決的全部責任,并承擔保險公司賠付不足部分及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同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如發生非保險事故,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7、租賃期內,如乙方需變更或提前終止合同,應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的書面回復。如不同意,本合同仍然有效。

              8、還車時應保持車輛清潔并將油箱加滿油。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租金或其他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交納租金或其他費用的1%作為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討的權利。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8

              出租方(甲方):xxx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xxx

              承租方(乙方):xxx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xx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xx車架號為xx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貼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甲方應帶給狀況貼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并且告知車況,乙方應帶給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留復印件備存。

              第三條租賃期限該車租賃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條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能夠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違約職責: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于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回收車輛;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個性約定:如還車一周后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注意事項:一天24小時,一個月計30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3個小時計半天,超過6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務必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補油費。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xxx

              電話:xxx

              簽訂時間:xxx

              乙方:xxx

              電話:xxx

              簽訂時間:xxx

            汽車租賃合同9

              為加快福建省福州市汽車租賃行業的發展,加強租賃汽車業的管理,保護合法經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自愿互利的原則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協議。

              甲方:

              乙方:(車主)

              1. 為便于管理與經營,乙方將購置的車輛掛靠在甲方的汽車租賃公司進行租賃業務,車輛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2. 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和租賃業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甲乙雙方在協商一致期限為壹年,并全面履行本協議。不得將乙方車輛用于從事或經營違法活動。

              3. 乙方自愿將一輛車型為 車牌號:的自有車輛委托甲方于: 用于租賃活動,租金:每月伍仟元整,在代管理代租期間,車輛產權歸乙方所有。

              4. 乙方操作不當而引起的車輛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因承租人操作不當引起的故障由承租人承擔維修全部費用,交通事故引起的.損失,除保險公司理賠后的不足部分由承租人承擔。如因第三方造成乙方車輛發生故障或交通事故,承租人不得追究乙方任何責任。

              5. 乙方必須在保險公司投保交強險,第三者責任險、車損險、全車座位險及盜搶險等全車保險,車輛手續必須齊全。如由于乙方未交上述險種,導致無保險賠償所造成的損失,將全部由乙方承擔。

              6. 甲方負責為乙方聯系承租客戶,簽訂租賃合同。如遇由于承租人單方責任造成保險公司拒賠的,由其承租人承擔其保險拒賠部分的費用。甲方不負任何責任及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7. 乙方車輛在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交通違法處罰(包括但不限于扣分、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

              8.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9. 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所有頁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日期: 日期:

            汽車租賃合同10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在誠實守信、友好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設備齊全、車況良好、運行安全可靠、證件齊全的車輛,車輛基本情況如下:

              二、協議期限為1年: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協議期內汽車所有權屬于乙方,甲方只有使用權,不得轉租、轉借、抵押和進行客運以外的貨運行為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所用的車輛;

              (二)甲方應按協議約定正常使用車輛。因使用保管不妥當造成車輛損失的,如輪胎單損壞,車輛在淹及排氣管的'水中啟動或被水淹后操作不當致使發動機損壞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在租賃期間內配合乙方進行正常保養及年檢的責任,按期進行保養,年檢。

              (四)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停車費、過路過橋費、高速公路費、違章罰款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相關單據發票,實報實銷。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時向甲方交付協議約定車輛;

              (二)協助甲方處理車輛保險事故及修理受損車輛;

              (三)在下列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乙方有權解除協議,收回車輛;

              (1)甲方利用甲方車輛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不按協議約定使用甲方車輛的;

              (3)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車輛轉租他人的;

              六、除符合本協議約定的或法律規定的解除協議的條件外,當事人變更解除協議必須簽訂書面協議。

              七、協議期滿,甲方續約的,應在協議期滿前5日內辦理續約手續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租賃合同11

              甲方(經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和交通部有關規章,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汽車租賃合同,設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出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向承租方交付在運行中無任何保留條件、設備齊全的租賃車輛,及租賃車輛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

              2、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比例,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風險。

              3、免費提供租賃車輛保養、合理使用中出現的故障維修、本市區域內的租賃車輛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不符合第一條第1款標準時,提供同等檔次替換車或減免租金。

              5、承租方違本合同第二條第4、8款內容時或可能造成更損失時,出租方有權收回租賃車輛,終止履行合同并要求賠償。

              6、出租方不承擔由承租方使用租賃車輛引發的連帶責任和本合同規定的風險賠付范圍之外的任何經濟責任。

              7、承租方拒絕接受租賃車輛在合同期間發生交通違章的處罰時,出租方有權將合同中登記的駕駛員作為責任人提交交通管理部門處理。

              8、出租方對汽車租賃申請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權。

              第二條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租賃合同規定的期間擁有租賃車輛的合法使用權并享有出租方為保障租賃車輛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務。

              2、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______________元/天;合理使用租賃車輛。除另有約定外,租賃車輛的合理使用指以滿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駕駛過程;使用租賃車輛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

              3、妥善保管租賃車輛;配合出租方保障車輛性能的各項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賠償。

              5、不得買賣、抵押、質押、轉租、轉借租賃車輛。不得擅自變動、修理、添改租賃車輛任何部位或部件。

              6、保證租賃車輛為合同登記的駕駛員駕駛。在合同期內,如承租方登記的信息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出租方。

              7、承擔由于違本條2至6款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8、承擔因使用不當造成租賃車輛修理、停駛的損失;承擔丟失租賃車輛牌證補辦費用及停駛期間租金;承擔因不當使用租賃車輛或過失造成的不在保險賠償范圍內的任何損失。

              第三條保證金

              1、承租方應于租賃合同書簽署之日起一次性足額交付相應保證金____________元。

              2、合同履行完畢后,保證金退還承租方。

              3、保證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

              第四條意外風險及交通事故處理

              1、出租方承擔租賃車輛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第三者責任的意外風險。具體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車輛損失、車輛盜搶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擔意外風險。

              3、上述風險損失的計算、賠付依照機動車輛保險條款及賠付程序進行。

              4、在租賃期間若發生租賃車輛被盜、報廢或其它形式的滅失,承租方應負擔租賃車輛滅失之日起至出租方獲得保險公司賠款時止的租金,但最多為三個月。未投保車輛不得要求租金賠償。

              5、租賃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承租方應立即向交管部門報案并在12小時內通知出租方。因承租方原因被保險公司拒絕賠償,全部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6、意外風險分擔辦法、比例等如雙方另有約定,按約定辦理。

              第五條違約責任

              1、除重政策性變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賠償相應經濟損失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合同及附件未履行部分租賃金額總數20%的違約金。

              2、承租方如不能按時交還租賃車輛,每逾期一日,除繼續計收租金外,需另外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逾期不足一日,按小時計收超時費。每提前一日,在交付日租金20%的違約金后退還該日租金。

              3、承租方未能按合同規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租金的1%交納滯納金。

              4、出租方不能履行第一條第3、4款,承租方可終止合同,要求出租方退還租賃車輛停駛期間租金及違約金。

              第六條其它

              承租方如要求延長租期,須在合同到期前5日提出續租申請,出租方有權決定是否接續租。

              1、以上有約定的按約定處理,其它有違約行為的,違約一方負有賠償對方損失的責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方、乙方、擔保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3、本合同的糾紛訴訟歸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管轄。

              出租人(蓋章):____________承租人(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汽車租賃合同12

              出租方(甲方):

              出租方(甲方)身份證號:

              承租方(乙方):

              承租方(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閩-----車架號為------車輛事宜進行友好協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第二條

              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并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留復印件備存。

              第三條

              租賃期限該車租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標準由雙方約定。

              第五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第六條

              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于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回收車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特別約定:如還車一周后無違章記錄,押金如數奉還,否則,有甲方多退少補。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且協助處理。

              第九條

              注意事項:一天24小時,一個月計30天;超時,超公里需要另外計費;超過3個小時計半天,超過6個小時計一天;還車時油量必須同交車是一致,否則需另補油費。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雙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電話:

              簽訂時間:

              乙方:

              電話:

              簽訂時間:

              備注:

            汽車租賃合同13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布的《汽車租賃業管理暫行規定》。為明確出租方(甲方)與承租方(乙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車期限

              甲方將 牌車 輛,車牌號碼 從 年 月 日 時起交付給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時止收回,租賃期共 年 個月 天 時。

              第二條 租金、定金標準及交付期限

              1.每天(月)租金 元,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于接收車輛時向甲方付清。

              2.乙方按車輛價格總額的 %,即 元,向甲方交保證定金,于接收車輛時付清。

              3.乙方租車在三個月以上的,每月按簽訂合同規定日期向甲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付租金,應按超時天數,向甲方交納租金的 %的違約金。

              4.乙方所租汽車,每天(按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 公里,超出部分由甲方每公里加收 元;超出 小時按半天計費,超出 小時按全天計費。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的租賃車輛技術狀況必須良好,各種證照及規費繳訖證齊全。

              2.負責辦理保險公司為租賃車開辦的險種。

              3.負責車輛的二級維護和年檢。

              4.租賃車在租賃期間,發生事故、應協助乙方處理事故。

              5.租賃期間對車輛使用情況實施監督。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安全行車,因違法、違紀、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并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更換零部件,應事前取得甲方的許可。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售、典當、抵押、不得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

              4.承擔車輛租賃期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小修費用和車輛被盜后保險公司付賠后的不足部分及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擔保人合法有效的擔保書。

              6.發生交通事故,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并承擔保險公司付賠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損失和修理期間車輛的租金。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并在24小時內通知甲方協助解決。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本合同期滿前向甲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交納逾期租金 %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甲方辦理續租手續的,甲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后果及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乙方受到的損失。

              2.乙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除承擔甲方受到的損失外,還應承擔自身損失的部分。

              第六條 糾紛解決方式

              解決爭議方式: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未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補充條款

              1.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正本一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如需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 天通知對方。

              3.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規執行。

              4.本合同租賃期奪一年以上由甲方報送一份給運管部門備案。

              5.本合同第一頁由甲方留存,第二頁四乙方留存,第三頁交道路運政管理部門備查。

              出 租 方:(章) 承租 方:(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地表人: 法定地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 戶 行: 開 戶 行:

              帳 號: 帳 號:

              電 話: 電 話:

              郵 政 編 碼: 郵 政 編 碼:

            汽車租賃合同1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汽車長期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標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詳見本合同附件的補充協議

              二、出租方權利和義務

              2.1出租方應保證租賃車輛車況良好、設備齊全且性能正常,并應提供車輛之行駛證、年檢合格證、養路費及保險單復印件等有效證件,且保證該等證件在租期內合法有效。

              2.2出租方負責定期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

              2.3出租方負責對租賃車輛在使用中發生拋錨或故障提供24小時全國救援服務平臺,其中對于租賃車輛由于本身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故障,出租方有義務免費進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須自行承擔費用。如經施救后車輛仍無法正常行駛的,承租方可直接將車輛交給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點位于承租方租車門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須另行支付異地還車費。

              2.4出租方應協助處理在租賃期內的車輛保險事故及車輛維修工作。

              2.5出租方保留隨時檢查車輛停放、行駛情況的權利。

              三、承租方權利和義務

              3.1承租方應在各種隨車證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時間內到出租方辦理更換或蓋章手續,承租方如不及時履行上述義務,被有關部門查處罰款或扣押的,處罰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且租金照常計算。如發生遺失車牌或各種隨車證件的,承租方須承擔所有補辦費用,且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承租方應正確使用車輛,按時配合年檢及《車輛使用手冊》規定的定期保養,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3.2承租方自行承擔租期內租賃車輛的燃油費用及過路、過橋、停車等費用。承租方應按租賃車型所規定的油耗標準加注燃油(油耗標準參見《車輛使用手冊》),并將車輛停放于有專人看管的專業停車場所;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承租方承擔(保險賠付范圍內的除外)。

              3.3承租方承擔租賃期間的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違章、違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員、財產及罰款責任以及因此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等。(保險賠付范圍內的除外)

              3.4承租方承擔非因出租方原因導致租賃車輛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責任。

              3.5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動車輛里程表,如發現有拆動現象,應按總租賃期規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數支付超公里金額。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裝車輛(封車標損壞即視為承租方擅自改裝車輛),包括但不限于加裝設備或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等,否則須承擔一切責任及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無法判定的責任及損失。

              四、車輛歸還及續租

              4.1車輛租賃期滿或本合同終止、解除后,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車輛及其裝備(若有)和各種證件交還出租方;還車時車況的確認以《驗車單》為準。如還車時車輛存在損壞現象或設備、證件不全的,承租方須照價賠償(標準參見還車時出租方門店公示價格);承租方亦可選擇到出租方指定維修場所自行修理、補齊設備、證件等,出租方自車輛及其設備、證件完好歸還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

              4.2承租方應按時歸還車輛,如有延遲,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違約金。

              4.3承租方需續租車輛的.,須在車輛租期屆滿前十五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出租方,否則,出租方有權拒絕續租。雙方續租車輛,須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辦理車輛交接、驗車等手續。

              五、車輛維修

              5.1車輛出現異常后,承租方應第一時間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維修場所進行修理,車輛停駛期間的租金照常計算。

              5.2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異常及損壞情況,不得自行對車輛進行維修或對車輛的部件進行調整,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擴大損失等。

              六、車輛保險

              6.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車輛都已投保了車輛保險。

              6.2承租方不得隱瞞租賃期內車輛發生的任何事故,須在第一時間于事故發生現場向當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門及保險公司報案,通知出租方,并及時向出租方提供相關資料,以便出租方協助處理保險理賠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時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當而導致保險公司拒賠或其它損失的,一切責任由承租方承擔。

              6.3車輛被盜、被搶的,自公安部門立案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車輛報廢的,自車管部門出具報廢證明之日起,停止計算租金,該車輛的租期終止。如之后發生保險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絕理賠的,拒絕理賠部分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該項賠付義務不因雙方合作的終止而滅失。

              6.4車輛發生盜搶或報廢后,如承租方繼續租用出租方車輛的,原車輛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動轉移至新租用車輛。

              七、違約責任

              7.1經國家規定的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機構認定租賃車輛達不到標準的,且出租方拒絕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內替換車輛的,承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7.2(1)承租方有下列行為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強行收回租賃車輛;

              (2)承租方提供虛假信息;

              (3)承租方將租賃車輛轉借、轉租、出售、抵押、倒賣及從事營利性營運,從事有違法律和國家政策的活動,或利用車輛從事不符合其功能的運輸;

              (4)從事其它有損出租方車輛所有權的行為。

              7.3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義務,每逾期一日,應按拖欠款項的1%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15日或累計逾期超過45日的,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強行收回車輛,承租方須支付未付款項。

              7.4發生7.1-7.3所述單方解除合同情形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7.5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無論車輛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含補充協議)。否則,承租方應當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總租金35%的違約金或總合同期租金的30%的違約金,二者取高者計。

              八、不可抗力

              8.1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現象、戰爭、罷工、火災、政府行為等)發生而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責任,但必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后或恢復通訊后的24小時內書面通知對方。未履行書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責任。如不可抗力情形發生,且只與付款義務相關的,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義務。

              8.2本合同履行地、租賃車輛的采購地及運輸在途地發生不可抗力的,均適用本條款。因政府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規的出臺等)直接導致出租方的采購或運營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調整租金,但須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據。

              九、爭議的解決

              9.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全部合同

              10.1本合同所指車輛本身質量問題,以汽車生產廠家的檢測和相關診斷證明為準。

              10.2本合同所指保險賠付范圍,參照保險公司條款及相關法律規定。

              10.3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附件為《補充協議》、《車輛交接單》、《驗車單》、保險單復印件及承租方資質(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副本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10.5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雙方須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10.6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沖突,將以中文版本為準。

              出租方:北京神州汽車租賃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人:

              日期:承租方:授權代表人:日期: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望京中環南路甲2號佳境天城大廈2層地址:

              電話:010-58209***

              傳真:010-58209***

              聯系人:手機號碼:

              電話:傳真:聯系人:手機號碼:

            汽車租賃合同15

              出租方(甲方): 公司 承租方(乙方):

              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平

              一、甲方保證所出租的`車輛符合國家對租賃車輛的相關規定。

              二、甲方應提供狀況符合標準的車輛以及行駛所需的有效證件,并且告知車況,乙方應提供駕駛本和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留復印件備存。

              三、租賃期限

              該車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租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乙方在租期內無償使用甲方該車輛。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六、違約責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車輛損壞,甲方有權按國家標準 收取修車費,租期屆滿應及時通知對方,否則報案處理,乙方不得將車輛用于從事非法活動,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回收車輛;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特別約定:如發生交通事故,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且協助 處理。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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