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合同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合同管理制度1
食堂采購管理制度是企業后勤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確保食品安全、控制成本、提高效率。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供應商選擇與評估
2. 采購流程規范化
3. 采購質量與數量控制
4. 價格談判與合同管理
5. 庫存管理與損耗控制
6. 采購記錄與審計
內容概述:
1. 供應商選擇與評估:建立供應商評價體系,考察其資質、產品質量、服務、價格等因素。
2. 采購流程規范化:明確從需求提出、審批、采購到驗收的`步驟,確保流程透明、高效。
3. 質量與數量控制:設定食品質量標準,確保采購的食材新鮮、安全;合理預測需求,避免過量采購。
4. 價格談判與合同管理:定期進行市場調研,公正談判價格;簽訂書面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5. 庫存管理與損耗控制:實施先進先出原則,減少食材浪費;定期盤點,及時調整采購策略。
6. 記錄與審計:詳細記錄每次采購,便于追蹤源頭;定期審計,防止舞弊行為。
合同管理制度2
1. 制定詳細的操作指南:明確各部門在勞動爭議處理中的職責,確保每個環節都有專人負責。
2. 設立專門的調解機構:由人力資源部門主導,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小組,負責初步的.糾紛調解。
3. 加強法律咨詢:聘請專業法律顧問,為企業提供法律咨詢服務,確保處理爭議時的合法合規。
4. 實行定期評估:對制度執行情況進行定期評估,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和完善。
5. 優化溝通機制:鼓勵開放的溝通環境,推行匿名反饋機制,及時發現并解決問題。
6. 建立獎懲制度:對于積極參與爭議解決、提出建設性建議的員工給予獎勵,對于惡意挑起糾紛的行為進行處罰。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企業可以構建一個健全的勞動爭議管理制度,既保護員工權益,又維護企業利益,實現雙贏。在實踐中,需不斷調整和完善,以適應變化的內外部環境,確保勞動爭議的妥善處理。
合同管理制度3
勞動關系管理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運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涵蓋了員工招聘、合同簽訂、工作安排、薪酬福利、績效評估、培訓發展、員工關系處理等多個環節。這些內容旨在維護企業與員工間的公平、和諧與高效的工作環境,同時也確保企業的.合規運營。
內容概述:
1. 招聘與入職:明確招聘程序,確保公正透明;制定入職流程,提供必要的培訓和指導。
2. 勞動合同:規定合同類型、期限、職責、待遇等,保障雙方權益。
3. 工時與休假:設定合理的工作時間,規定假期安排,確保員工休息權。
4. 薪酬與福利:制定薪資標準,設計激勵機制,提供福利待遇。
5. 績效管理:設立績效考核標準,定期進行評估,與晉升、調薪掛鉤。
6. 員工培訓與發展:規劃職業發展路徑,提供學習機會,提升員工能力。
7. 勞動保護:關注員工健康與安全,落實勞動保護措施。
8. 爭議解決:建立申訴機制,及時解決勞動糾紛,保持良好的勞資關系。
合同管理制度4
施工合同管理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確保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保護各方權益,防止糾紛的發生。它涵蓋了合同的'簽訂、執行、變更、終止等全過程,并涉及合同的審查、監控、風險控制等多個環節。
內容概述:
1. 合同簽訂階段:明確合同條款,包括工程范圍、質量標準、工期、價格、支付方式等,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2. 合同執行階段:監控合同履行情況,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確保工程進度與質量符合合同約定。
3. 合同變更管理:對工程變更進行審批,確保變更過程的透明度和合規性,減少潛在風險。
4. 合同糾紛處理:建立糾紛解決機制,通過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方式解決合同爭議。
5. 合同檔案管理:對合同及相關文件進行歸檔,便于日后查閱和審計。
合同管理制度5
公司內部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公司副總為合同管理機構的分管領導,任命合同管理機構負責人/經理,有專職(或兼職)的合同管理工作人員。
一、合同管理機構職能:
1、組織宣傳、貫徹合同法律法規條例,培訓合同管理人員和業務人員,依法保護本企業的合法權益。
2、制定、修訂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組織實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對進行資信調查,建立客戶信用檔案,并進行動態化管理。
4、客戶授信管理:進行客戶信用審批,跟蹤客戶,定期對客戶的信用狀況統計分析。
5、應收賬款管理:控制應收賬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監督應收賬款的賬齡,隨時將潛在的不良賬款進行技術處理,防范逾期應收賬款的發生。
6、商賬處理:建立標準的催賬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賬隊伍,及時制定對逾期應收賬款處理的方案,并組織有效的追賬。
7、利用征信數據庫資源,幫助銷售部門開拓市暢
二、責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
(1)加強信用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機構開展工作,解決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授權委托合同承辦人員對外簽訂合同;
(3)對本公司合同承辦人員進行考核、獎懲;
(4)定期了解合同的簽訂、履行情況。
2、合同管理機構負責人的主要職責:
(1)組織合同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組織信用管理研討會、案例評析會;
(2)制定、修訂本公司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辦法,組織實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統一辦理授權委托書,嚴格管理本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
(4)制止公司或個人利用合同進行違法活動;
(5)日常監督分析應收賬款的賬齡,防范逾期應收賬款的發生;
(6)建立標準的催賬程序;
(7)匯總、分析客戶信用數據,向有關部門提供咨詢服務;
(8)協調與供銷、財務、技術等部門的關系。
3、合同管理員的主要職責:
(1)協助合同承辦人員依法簽訂合同,參與重大合同的談判與簽訂。
(2)審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現,保管好合同專用章。
(3)檢查合同履行情況,協助合同承辦人員處理合同執行中的問題和糾紛。
(4)登記合同臺帳,做好合同統計、歸檔工作,匯總合同簽訂、履行以及合同糾紛處理情況。
(5)發現不符和法律規定的合同行為,及時向合同管理機構負責人或公司副總報告。
(6)參加對合同糾紛的協商、調解、仲裁、訴訟。
(7)定期向合同管理負責人匯報信用管理情況。
(8)負責客戶檔案管理與服務。
(9)參與商賬追收。
(10)配合有關部門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銷部門的主要職責
(1)依法簽訂、變更、解除本部門的合同。
(2)嚴格審查本部門所簽訂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關方面會審。
(3)對所簽合同,認真執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況。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加強與其它各有關部門聯系,發生問題及時向合同管理機構合同管理員通報。
(5)本部門合同的登記、統計、歸檔工作。
(6)參加本部門合同糾紛的處理。
(7)配合企業合同管理機構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5、財務、技術部門的主要職責
(1)加強與供銷等有關部門的聯系,及時通報合同履行中的應收應付情況。
(2)做好與合同有關的應收應付款項的統計、分析,提出處理建議。
(3)解決合同履行中有關技術方面的問題。
(4)依法簽訂、變更、解決技術合同。
(5)本部門合同的登記、統計和歸檔工作。
(6)配合企業合同管理機構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管理員考核與獎勵
(一)考核范圍:本公司專職或兼職合同管理員。
(二)考評時間
公司每年年終組織一次考核評審活動,在對各有關部門合同管理工作檢查基礎上進行考核。
(三)考核內容
1、掌握合同的有關法律、法規的應知應會基礎知識。
2、認真參加部門或公司舉辦的業務和有關法律法規學習。
3、檢查所簽訂合同符合“三性”(合法性、真實性、可行性)。
4、檢查所簽訂合同符合“五審查”(對方主體是否合格,授權代理是否合法,資信是否保證,經營范圍是否超出,合同結算方法和法定程序是否符合規定)。
5、檢查除即時清結外,是否簽訂了書面合同。
6、檢查使用各類合同文本的正確性和合同內容合法、條款齊全、手續完備。
7、檢查簽訂合同人員的有效代理范圍和權限。
8、檢查杜絕無效合同的出現。
9、檢查有關合同審查表的辦理和送審,內容齊全,手續完備。
10、定期或不定期與部門業務員對帳。
11、經常督促合同的履約行為。
12、全面了解本部門的合同履行情況。
13、檢查本部門的合同變更、解除手續的及時辦理和手續齊全。
14、協助做好信息反饋和信訪工作。
15、建立合同臺帳。
16、合同臺帳的登記質量(臺帳登記及時、正確、全面)。
17、檢查合同章的使用和保管。
18、做好有關資料的保管和歸檔工作。
19、在合同管理上有創新的典型事例(包括運用計算機管理等事項)。
(四)考核部門:
合同管理機構為公司合同管理員的考核評審工作的管理機構。
獲獎名單由考核部門根據考核內容進行考核評審后報法定代表人批準。取消資格的審批程序由考核部門將名單及考核依據報法定代表人批準。
(五)獎懲方法
1、合同管理員的獎勵等級設三等:即先進、優勝和表揚;獲獎者以精神鼓勵為主,并分別給予適當的物質鼓勵。
(1)獲先進名單從考核總分在95分以上者中產生;
(2)獲優勝名單從考核總分在90~95分者中產生;
(3)獲表揚名單從考核總分在80~90分者中產生;
2、合同管理員的懲處方法:
(1)凡考核總分首次達不到60分者,由部門分別給予教育、幫助和扣發獎金;
(2)凡考核總分兩次達不到60分者,取消合同管理員資格;
(3)凡利用合同從事違法違紀活動者,取消合同管理員資格并按情節輕重,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責任。
合同管理制度6
合同管理是學校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學校作為法律主體,在與其他經濟主體開展聯合辦學、科技轉化、基礎建設或后勤服務等方面的合作時,都會以合同的形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規范雙方的合作行為。加強合同管理,有利于學校依法訂立并履行合同,提高合同履約率,降低法律風險,減少經濟糾紛、防止財產損失,有助于學校依法維護自身權益,對于依法治校、依法理財、規范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對外簽訂合同的分類
根據學校經濟、業務類型,學校合同大致可分為以下類型:
(一)工程類合同,包括基建、維修、裝飾類合同;
(二)采購類合同,包括有形資產和無形資產的采購類合同;
(三)合作類合同,包括合作開發、合作研究、合作辦學、合作經營類合同;
(四)資產處置類合同;
(五)人事類合同;
(六)服務類合同,包括教學服務合同、科研服務合同等;
(七)其他類型經濟合同。
二、管理流程及要求
學校合同管理流程主要包括:擬定、會審、簽訂、履行、跟蹤監督、歸檔。
一般來說,整個流程由合同需求部門發起,由其負責提出并起草合同草案,同時對該合同行為的相關情況進行說明;然后交由學校進行合同會審,對合同文本進行審核并出具意見;再由學校授權簽訂合同,合同履行過程中進行跟蹤監督,合同履行完畢后,進行統一存檔管理。
(一)合同擬定
1、明確合同訂立條件
學校及所屬部門(以下簡稱“學校”)對外發生經濟權利義務關系的事項都應訂立書面合同。
2、確定合同文本
(1)合同文本格式由合同需求部門按規定起草,報學校審定,由校辦負責日常管理。
(2)合同文本格式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存在漏洞或履行困難的,應書面報告校辦。校辦負責組織會議討論合同文本格式的修改和擬定問題。確定修改意見后報學校審定。
(二)合同審核
學校對合同實行合同小組會簽制。小組成員分固定成員與機動成員。固定小組成員為學校審計部門、財務部門、資— 2 —產管理部門及校工會。小組機動成員包括凡合同涉及的主要部門,例如基建部門、教學部門、科研部門、總務部門、及后勤部門。小組成員應分工協作,各負其責。合同文本形成后,由合同會簽小組審查會簽,送校長審批。合同應嚴格按照流程會簽和審批,并使用統一的合同會簽審批表。學校重大經濟合同及專業術語較多的合同應請法律顧問對合同的內容、條款進行咨詢把關。
(三)合同簽訂
1、簽訂前考察
在合同正式簽訂前,合同具體擬定部門在必要時應組織相關專業人員對擬簽約方進行考察,考察無疑義的即可進行合同簽訂。
2、簽訂權限
所有合同必須由學校法定代表人簽署或由得到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人員簽署。未經學校法定代表人授權,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以學校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合同必須經校長簽字后,方能加蓋學校印章。如授權人對外簽訂合同,必須要有正式的書面授權材料,才能加蓋學校印章。
校辦印章管理員應對合同文本、簽名、附件進行核查,符合要求的方予以蓋章。校辦應對蓋章完畢的合同進行編號,并將審批文件辦理歸檔手續。
—學校對外簽訂的所有合同,嚴禁在空白文本上蓋章,嚴禁由我方簽字后再以傳真、信函等形式交對方簽字蓋章。
合同文本一式四份,其中合同正、副本各二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合同正本由校辦交檔案部門存檔;合同副本在合同執行期間由經辦部門留存,執行完畢后由校辦交檔案部門存檔。
(四)合同執行
1、合同的履行
依法簽訂合同后,應當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的履行由該合同的主辦部門負責,各有關部門必須按合同的約定進行監督檢查,以保證按質、按量、按期完成。
(五)合同的執行跟蹤
合同的經辦部門負責合同履行的日常跟蹤工作。合同跟蹤部門應指定專人跟蹤合同的履行情況。合同履行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合同規定辦理驗收手續并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設備或材料進場必須辦理驗收手續,并經負責采購驗收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爭議,跟蹤人應立即通知校辦,由校辦召集相關人員共同研討變更的風險和處理的方法,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通過仲裁或訴訟程序解決。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確需變更或解除的,由合同主辦部門提出變更報告,經當事雙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合同或解除合同,并按合同會審流程重新簽訂。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為原合同的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變更后,原合同編號不予改變。
(六)合同歸檔
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所有書面材料應交校辦存檔。按照如下規定辦理保存手續:
1、合同文本一式四份,其中合同正、副本各二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合同正本由校辦交檔案部門存檔;合同副本在合同履行期間由經辦部門留存,履行完畢后由校辦交檔案部門存檔。
2、校辦應分門別類建立檔案,每份合同均需備一份復印件,并及時將合同簽訂歸檔情況匯總列表備查。
3、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向校辦借用合同復印件,必須由借用部門負責人簽字,如須借用原件還需分管領導加簽。借用合同(包括復印件)時須在借用表中注明借用天數、用途。校辦負責及時收回借出的合同。
4、各部門應對合同進行保密,任何人不得擅自將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借給外部門(個人),也不得泄漏合同內容。
合同管理制度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合同管理,規范管理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合同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
第二條 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切實執行本《實施細則》,做到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凡違反規定操作而造成公司損失的,必須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三條 本實施細則所包括的合同有設計、銷售、采購、維修等方面的合同,但不包括勞動合同。
第四條 除即時清結者外,合同均應采用書面形式,有關修改合同的文書、圖表、傳真件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 公司由法務課根據總經理的授權,全面負責合同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有關部門的合同訂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 合同評審
第六條 《信息評審表》(詳見附加一)是公司簽訂合同的前提條件,是公司處理訂單的唯一依據,反映的是《購銷合同》中雙方的主要權利義務。
第七條 《信息評審表》的修改及變更,擔當人必須書面進行確認,嚴禁打電話或口頭隨意變更,如遇特殊情況應當在第二日以書面形式確認,管理課負責督促。
第八條 訂立合同前,必須了解、掌握對方的經營資格、資信等情況,取得對方的營業執照副本并加蓋與營業執照副本公司名稱一致的公章,無經營資格或資信的單位不得與之訂立合同。
對方為個體戶或自然人的,應當取得由本人簽字的身份證復印件。
第九條 訂立合同前,必須認真填寫《信息評審表》,注明客戶名稱、姓名、合同總額、具體的付款日期及金額、標的物型號及數量。
第十條 訂立合同前,銷售合同的擔當人應當提供客戶確認的平面圖或管路布局圖。
第十一條 營業執照副本或身份證復印件及平面圖或管路布局圖作為《信息評審表》的附件,與《信息評審表》一并提交公司進行合同評審。
第十二條 《信息評審表》的審批流程為:管理課對成本進行核算,法務課對合同形式要件進行審核,銷售總監、營業本部長及總經理進行批準。
第十三條 《信息評審表》營業本部長簽字后由合同管理員建立客戶基本信息。
第三章合同的訂立
第十三條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須取得法定代表人的書面授權委托方能對外訂立書面合同。
第十四條 對外訂立合同的授權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業務委托兩種授權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別指定的銷售人員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權方式,其他一般人員均采用業務委托的授權方式。
第十五條 授權委托事宜由公司總務部管理,需授權人員在辦理登記手續,領取、填寫授權委托書,經公司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后授權生效。
第十六條 對外訂立的合同,嚴禁在空白文本上蓋章并且原則上先由對方簽字蓋章后我方才予以簽字蓋章,嚴禁我方簽字后以傳真、信函的形式交對方簽字蓋章;如有例外需要,須營業本部長特批。
第十七條 單份合同文本達二頁以上的須加蓋騎縫章。
第十八條 合同蓋章生效后,應交由合同管理員按公司確定的規范對合同進行編號并登記。
第十九條 合同文本原則上我方應至少二份,合同文本及復印件由財務課、法務課、具體業務部門等各部門分存,其中原件由財務課門和法務課留存建檔。
第二十條 非書面合同代用單也視作書面合同,統一予以編號。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 合同依法訂立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應當實際、全面地履行。
第二十二條 法務課應根據合同編號建立合同臺帳,每一合同設一臺帳,分別按業務進展情況一事一記。
第二十三條 有關部門在合同履行中遇履約困難或違約等情況應及時向公司法務課通報情況,法務課填寫《風險預警表》上報公司相關領導。
第二十四條 付款單位與合同對方當事人名稱不一致的,管理課應當督促業務擔當人讓付款單位出具代付款證明。
第二十五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對方要求先開具發票后付款的,必須先由擔當人填寫《借據單》,經管理課及財務課對客戶名稱及票面金額確認后,由管理本部本部長簽字同意后,再轉財務課出具發票。
合同對方在沒有付清全款的情況下,要求我公司出具全額發票的,必須由擔當人填寫《借據單》及《收到全額發票回執》。
第二十六條 《收到全額發票回執》由業務擔當人向法務課索要,法務課負責人員與財務進行核對后進行填寫并登記,交由具體擔當人員,擔當人最遲應于五個工作日內將客戶簽字蓋章的回執交法務課存檔。
第二十七條 業務擔當人應在發貨前將雙方簽字生效的合同寄回公司管理課,否則中止發貨。
對于客戶原因無法在發貨前寄回公司的應當在發貨日前兩日填寫《發貨通知書》由銷售總監簽字,方可執行。
第二十八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客戶到期應付款出現超過三個月的情況,具體業務擔當人員應當要求客戶進行尾款確認,并加蓋客戶公章或財務專用章。
第二十九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有關人員應妥善管理合同資料,對合同的有關技術資料、圖表等重要原始資料應建立出借、領用制度,以保證合同的完整性。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三十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關于到貨地址、工程量的增減、安裝期限的變更、付款方式及金額的變更等改變原合同內容的雙方洽商必須與客戶簽訂《變更協議》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該變更協議作為合同的附件是合同檔案管理的必要組成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依照合同的訂立流程經管理課、法務課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和營業本部長審核通過方可。
第三十二條 合同變更后,合同編號不予改變。
第六章 合同糾紛的處理
第三十三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由業務擔當人負責處理。擔當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第三十四條 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和合同專用章。
第三十五條 《讓利協議》及其他處理尾款的協議書應當按照合同審批權限處理。(業務擔當――區域銷售總監――銷售總監――營業本部長)。
第三十六條 需要法律幫助的合同糾紛,可提請法務課協助解決。
第三十七條 提請法務課處理合同糾紛的程序如下:
1、擔當人填寫《訴訟申請表》。
2、法務課接到《訴訟申請表》后,按照程序轉交領導審批。
3、法務課擔當人員核實單位名稱及付款明細,制作訴訟相關文件,蓋章審批。
第三十八條 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由各區域擔當人員負責文書的跟蹤或履行。
對有關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法務課指派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跟蹤或履行。
第三十九條 對預期不履行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的客戶,由業務擔當人按照第三十五條處理;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法務課按照法律規定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四十條 與對方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等有關資料,應當交法務課統一匯總、歸檔。
第七章 合同的管理
第四十一條 法務課負責公司業務及采購合同的管理與匯總工作,管理課指定合同專用章管理規定,并指定專門負責人。
第四十二條 各單位負責人及其委托人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的合同簽訂、履行、監督工作。
第四十三條 法務課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管理公司的各類合同;
2、負責檢查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和可行性,實行法律監督;對公司審批或簽訂的合同負責審核,對公司各部門簽訂的合同負責監督,提供法律幫助;
3、負責對委托人和有關人員進行法律培訓、考試、提高其法律素質;
4、總結交流經驗教訓,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配合辦理合同的報批、見證、鑒證和公證等事項;
6、配合辦理合同糾紛;
7、參與有關合同的談判、簽約、履行等工作;
8、指定專門的部門和人員負責合同的基礎管理工作。對于合同管理人員應定期培訓,不定期檢查其工作情況。
9、建立合同檔案,嚴格按照《合同管理實施細則》管理合同檔案。
10、建立合同管理臺帳。應根據各部門合同的不同種類,建立合同的分類臺帳和總臺帳(臺帳內容詳見附件二、合同管理臺帳)。臺帳應逐日填寫,做到準確、及時、完整。
第四十四條 公司各部門協助法務課合同管理的義務是:
1、負責保管好本人鎖簽合同的一切資料,按照本實施細則及時交法務課存檔;
2、向法務課提交合同正本及附件、變更協議、讓利協議、還款計劃、尾款確認書、借據單、收到全額發票回執等對合同履行或變更具有法律意義的文書;
3、發貨部門一個月轉交一次到貨單;
4、外埠人員應當將上款中提到的法律文書正本于合同簽訂后五個工作日內提交法務課,本市業務人員應當在合同簽訂后二個工作日提交;
第四十五條 凡因未按規定處理合同事宜、未及時匯報情況和遺失合同有關資料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追究其經濟責任。
第四十六條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而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移送有關國家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則
合同管理制度8
制定和完善勞動合同管理制度,企業應采取以下策略:
1. 法律咨詢:聘請專業法律顧問,確保制度符合國家和地方的勞動法律法規。
2. 內部調研:了解員工需求和期望,使制度更具人性化和實用性。
3. 制度公開:將制度向全體員工公示,確保員工知悉并理解其內容。
4. 定期評估: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制度審查,及時更新以適應業務變化和法規調整。
5. 培訓教育:定期組織勞動合同管理培訓,提高員工和管理層的`理解和執行能力。
6. 實施監督:設立專門的監督機制,確保制度得到貫徹執行,及時糾正違規行為。
勞動合同管理制度是企業與員工關系的基石,通過科學合理的制度設計,可以實現企業與員工的共贏,推動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
合同管理制度9
為了實施有效的勞動者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建議采取以下措施:
1. 制定詳細的操作規程:明確各類防護用品的使用場景、使用步驟和注意事項。
2. 強化培訓:定期組織員工參加安全培訓,強調防護用品的`重要性和正確使用方法。
3. 建立追蹤機制:設立專門的管理部門,負責防護用品的采購、發放、檢查和更換,確保流程透明。
4. 提供反饋渠道:鼓勵員工報告防護用品的問題,及時改進和完善制度。
5. 激勵與獎懲:將遵守防護用品制度納入績效考核,對表現優秀的員工給予獎勵,對違反規定的行為進行糾正。
通過這些具體方案,我們可以構建一個全面、實用的勞動者防護用品管理制度,為員工創造一個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同時提升企業的運營效率和合規性。
合同管理制度10
酒店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視,它:
1、保障權益:防止因合同漏洞導致的經濟損失和法律風險。
2、提高效率:標準化流程能提高合同處理速度,減少溝通成本。
3、維護形象:體現酒店的專業性和規范性,增強客戶和合作伙伴的`信任。
4、遵守法規:確保酒店業務活動的合法性,避免法律糾紛。
合同管理制度11
1、制定詳細的合同管理制度:結合企業實際情況,制定涵蓋上述各方面的.詳細制度,確保每個環節都有章可循。
2、建立合同管理團隊: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配備專業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審核和管理。
3、引入信息化管理工具:利用合同管理系統,實現合同的電子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人為錯誤。
4、定期審計與評估:定期對合同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發現問題及時調整優化。
5、持續培訓與改進:定期組織合同管理培訓,更新法律法規知識,不斷改進和完善制度。
通過以上措施,企業可以構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為企業的穩健發展保駕護航。
合同管理制度12
1目的
對物業管理委托方的要求及公司提供服務的能力進行綜合評審,保證合同簽訂過程中各部門各負其責,為合同順利執行創造條件。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新承接物業項目及合同期滿物業項目委托管理合同的簽訂。
3相關標準要素
gb/t19002-iso90024.3
4職責
4.1公司總經理負責與委托方保持聯系,審查項目有關資料(或意向書),建立以經營部為主的投標小組,并任命組長,批準與委托方簽訂合同。
4.2投標小組負責項目資料的整理。
4.3機電工程部負責對設備運行、維修管理條款進行審查。
4.4財務部負責對管理收支預算情況進行審查。
4.5消防治安部負責對消防安全、治安、車輛管理條例進行審查。
4.6物業管理部負責對清潔衛生、綠化、建筑物管理等條款的審查。
4.7總經理負責組織物業管理方案和物業管理委托合同書的.評審。
4.8經理部負責合同及有關資料的搜集整理。
5實施程序
5.1《委托物業管理合同》的起草
5.1.1當公司準備參與新的物業管理項目,實施投標以及延長原有物業的管理期之前,由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對標書或項目進行評審,明確公司是否參與投標或延長管理期。在公司明確參與投標或延長管理期后,由公司總經理負責組建以經營部為主的新項目投標小組或續簽項目工作組,并任命組長。
5.1.2投標小組與物業管理委托方保持密切聯系,索取該物業盡量全面的資料,掌握委托方的基本要求,向委托方遞交物業管理投標申請書。
5.1.3投標小組在完成資料分析,實地考察,并獲允許參與投標后,制定《物業管理方案》和《物業管理合同書》草本。
5.1.4由以經營部為主的投標小組負責搜集有關部門對《物業管理方案》和《物業管理合同書》草本的意見,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
5.2合同的磋商
5.2.1投標小組與委托方聯系約定時間進行磋商,并制定磋商計劃。
5.2.2合同的磋商由投標小組組織,必要時可派物業管理部、機電工程部、財務部及法律顧問參加。
5.2.3合同的磋商應形成備忘錄,記錄討論的情況和修改的意見。
5.2.4根據委托方的意見,由總經理組織公司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討論,并決定是否繼續磋商并提出修改意見。
5.2.5由總經理決定繼續磋商的,由投標小組聯系,直到達成一致意見,經總經理批準形成合同文本。
5.2.6當簽訂好的委托物業管理合同需要修改時,經委托方與管理方協商一致后方可對原合同進行修改。修改內容應形成合同修改備忘錄,由經營部與合同一起保存。
5.2.7修改方式可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將修改內容作為合同附件,經雙方簽定蓋章后同原合同一起使用;另一種情況是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同時將原合同作廢。
5.3合同的簽訂與公證
5.3.2合同文本達成一致意見后,由經營部聯系雙方舉行簽署儀式,合同由總經理與委托方簽署并加蓋公章。
5.3.3合同雙方認為有必要公證的由經營部辦理有關手續。
5.3.4合同簽署后正本及副件由經營部保管,副本給財務部、物業管理部及其它有關部門保管,具體參見《質量記錄控制程序》。
5.3.5對未中標的項目,不進行合同評審,其全套投標資料由經理部負責保存。
6記錄
6.1正式合同
6.2物業管理方案
6.3合同磋商備忘錄
6.4評審記錄(見質量手冊4.3合同評審)
6.5合同修改備忘錄
合同管理制度13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運營的核心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是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員工權益,促進團隊和諧,確保企業的生產和服務活動能夠有序進行。通過明確的規則和執行機制,它能幫助預防和解決員工違規行為,為企業的長期穩定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內容概述:
勞動紀律管理制度通常涵蓋以下幾個關鍵方面:
1. 工作時間規定:明確員工的上班時間、休息時間、請假制度以及加班管理。
2. 行為準則:設定員工的'行為標準,包括職業道德、著裝規范、溝通禮儀等。
3. 考勤管理:規范簽到、請假、遲到、早退等考勤行為。
4. 崗位職責:定義各職位的職責和任務,確保責任明確。
5. 罰則與獎勵:設定違反紀律的處罰措施,同時設立獎勵機制激勵員工遵守紀律。
6. 申訴程序:建立公正透明的申訴機制,處理員工對紀律處分的異議。
合同管理制度14
為建立和完善購銷合同管理制度,建議采取以下措施:
1、制定詳盡的合同管理政策,涵蓋合同的.起草、審批、執行、變更、解除等全過程。
2、設立專門的合同管理部門,負責合同的審核、跟蹤和糾紛處理。
3、對所有參與合同管理的員工進行培訓,提升其法律意識和合同管理技能。
4、實施電子化合同管理系統,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5、定期評估和更新制度,以適應市場環境和法律法規的變化。
購銷合同管理制度是企業穩健運營的基石,需要不斷優化和完善,以適應不斷變化的商業環境。通過有效的合同管理,企業可以更好地控制風險,保障自身利益,實現可持續發展。
合同管理制度15
對于公司用工合同的管理,每個公司都要制定合理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在制定勞動合同必須約定哪些事項,以下的合同范本,可供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合同管理,規范管理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集團的實際情況,制訂《武漢大學后勤服務集團合同管理制度》(以下簡稱《制度》)。
第二條 各有關部門必須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切實執行本《制度》,搞好集團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凡違反規定操作而造成集團損失的,必須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一切由集團各單位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等。
第二章 合同的簽訂
第四條 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五條 集團實行總經理負責制,集團總經理在學校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下可以或委托他人簽訂有關合同。
集團內法人單位對外簽訂合同,須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簽訂;非法人單位簽訂合同須集團總經理批準,由各單位行政正職或其委托人簽訂。
簽約人必須對集團和本單位負責,對本職工作負責,在授權范圍內行使簽約權。
第六條 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依法正確履行審查義務,認真了解對方當事人的情況,包括:對方單位是否具有法人資格、是否有經營權、是否有履約能力及其資信情況,對方簽約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及其相應代理權限等。
做到既要考慮本方的權益,又要考慮對方的條件和實際能力,確保所簽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條 簽訂合同,如涉及集團內部其它單位的,應事先在內部進行協商,統籌兼顧,然后簽約。
第八條 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緊急情況經集團總經理臨時授權時達成的口頭協議,事后應補辦書面形式的合同文本。
第九條 合同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合同內容必須規范、準確、詳實。
第十條 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章 合同的審查批準
第十一條 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按相關規定及審批權限上報,經集團發展部審核,集團總經理審批后,方能正式簽訂。
第十二條 合同審批權限如下:
1、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
(1)在單位經營范圍內為從事正常經營活動所簽訂的一般合同由本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行政正職審批,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重要、大額合同應上報集團,由集團發展部審核,經集團總經理審批。
①重要合同是指合資、合作經營合同;承包經營合同;對外投資、融資借款合同;重大設備租賃合同(半年以上);固定資產購買或投資合同;無形資產轉讓合同;技術引進合同;以及其他對企業經營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合同等;
②大額合同是指涉及金額達到或超過10萬以上的合同;
③格式化合同文本;
④其它有必要審批的合同。
2、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
(1)除按規定上報集團審核批準的合同之外,各單位的`一般性業務往來合同由本單位的行政正職審批,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下列合同由集團總經理審批:
①合資、合作經營合同;承包經營合同;對外投資、融資借款合同;重大設備租賃合同(半年以上);固定資產投資合同;無形資產轉讓合同;技術引進合同;以及其他對企業經營可能產生較大影響的合同等;
②重要的、大額的且內容較復雜的合同;
③格式化合同文本;
④其它有必要審批的合同。
3、標的數額巨大,或對學校的教學、科研、生活等方面會造成影響的合同應經集團審核后,上報學校主管機關審批。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相關法規、政策和集團的有關規定執行,原則上應經集團發展部審核。
第十四條 集團發展部負責組織有關法律專家,對合同進行審核,提出參考意見。
審核的權限包括:集團總經理委托審查的合同,各單位要求提供法律幫助的合同;內容復雜、較難掌握的合同。
審核的要點包括: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
第十五條 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呈報學校法規室批準或報有關機構鑒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十六條 合同的審批程序如下:
1、申報。
各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時,應事先填寫“武漢大學后勤服務集團合同簽約申報表”(一式二份),隨同合同初稿及有關資料、附件等,一并上報集團發展部審核,并由集團總經理審查批準。
(凡先經集團總經理口頭同意簽約的,簽約后須補辦手續)。
2、審核。
對送審的合同,集團發展部應認真審閱,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或通知申報單位補報材料。
最后作出:可行、不可行或需進一步談判(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審核意見。
3、批準。
發展部審核后,集團總經理在“武漢大學后勤服務集團合同簽約申報表”上批寫意見后,該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連同其他材料發還申報單位,由承辦人按審批的意見辦理。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條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
與合同有關的單位、人員都必須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和全面履行。
第十八條 各簽約單位應加強對有關合同履行的動態監督,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各個環節包括簽約、交貨、驗收到結算及時跟蹤、管理。
各單位的行政正職及簽約人應隨時了解、掌握本單位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九條 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
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并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二十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確有不可克服的困難(如遇不可抗力影響)而需要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從維護集團合法權益出發,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第二十一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規定的審批權限和程序執行。
經鑒證的合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后,應報原機構備案。
經公證的合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后,必須報公證機構重新公證,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第二十三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準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
第二十四條 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負責任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第六章 合同糾紛的處理
第二十五條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由簽約單位負責處理。
簽約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涉及集團內部幾個單位的,應在內部協調好,做好配合工作,統一意見,可成立一個由各單位代表組成的糾紛處理小組,由主簽約單位為主負責處理合同糾紛。
第二十六條 需要法律幫助的合同糾紛,可提請集團發展部協助解決,有關單位必須主動提供所有相關的證據材料并協助配合。
第二十七條 提請處理合同糾紛的程序是:
1、承辦人填寫“合同糾紛處理申報表”(一式二份),根據合同審批權限報批。
2、對各單位上報的有關合同糾紛,發展部可依據情況,提出意見,由集團總經理作出批示意見:負責處理糾紛的單位、人員,處理意見等。
3、對經協商仍無法解決或認為有必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的合同糾紛,經集團總經理同意,可上報主管校長或校法規室,然后提交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依法處理。
第二十八條 對于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二十九條 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有關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后,各單位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跟蹤或履行。
第三十條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匯報。
經協商無效者,由集團發展部配合各單位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三十一條 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并將有關資料匯總、歸檔。
第七章 合同的管理
第三十二條 集團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歸口制度、總經理委托制度、合同專用章制度及基礎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 集團合同的二級管理具體是:
一級:集團由總經理總負責,凡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具體負責分管領域,歸口管理部門為發展部。
二級:集團下屬單位由本單位行政正職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各單位辦公室或相關部門。
第三十四條 各單位負責人及其委托人具體負責各自授權范圍的合同簽訂、履行、監督工作。
第三十五條 集團發展部在合同管理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管理集團的各類合同;
2、負責檢查各類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和可行性,實行法律監督;對集團審批或簽訂的合同負責審核,對集團各單位簽訂的合同負責監督,提供法律幫助;
3、負責對委托人和有關人員進行法律培訓、考試、提高其法律素質;
4、負責考評集團各單位的合同管理工作,總結交流經驗教訓,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配合辦理合同的報批、見證、鑒證和公證等事項;
6、配合處理合同糾紛;
7、參與有關合同的談判、簽約、履行等工作。
第三十六條 集團各單位合同管理的主要職責是:
1、負責管理本單位簽訂的合同;
2、負責審查本單位簽訂的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和可行性;對須報請集團或有關機關審批、簽證或公證的合同,辦理申報手續,提出初步意見;
3、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合同管理的實施細則,采取切實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4、負責處理本單位合同糾紛。
第三十七條 集團實行總經理委托制度,集團總經理可以委托有關人員代為簽訂合同。
委托人的主要職責是:
1、在授權范圍內負責談判、簽訂合同,既不能違章越權,也不能消極推諉;
2、對所簽訂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和可行性負責;
3、對須報請上級部門審批的合同,辦理申報手續,提出本人意見并對本人意見負責;
4、對所簽合同的全面履行具體負責,履行中發現問題應立即上報,并積極想辦法解決,對發生的合同糾紛負責處理好或協助有關部門處理好;
5、負責保管好或委派專人保管好本人所簽合同的一切資料;合同履行完畢后應立即將資料歸檔。
第三十八條 實行合同專用章制度。
合同專用章由集團綜合管理部統一刻制、編號和頒發。
合同專用章應妥善保管。
集團及下屬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所加蓋的印章,除本單位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合同專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準代替使用。
否則,由此所引起的責任由有關責任人承擔,造成嚴重損失或糾紛的應對相關人員予以處罰。
第三十九條 集團各單位都必須認真落實合同基礎管理工作。
具體如下:
1、指定專門的部門和人員負責合同的基礎管理工作。
對于合同管理人員應定期培訓,并不定期檢查其工作情況。
2、建立合同檔案。
嚴格按照《武漢大學后勤服務集團合同檔案管理辦法(試行)》管理合同檔案。
3、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各單位應根據合同的不同種類,建立合同的分類臺帳和總臺帳。
臺帳的主要內容包括:序號、合同號、經手人、簽約日期、合同標的、標的額、對方單位、履行過程、交接情況、驗收及備注等。
臺帳應逐日填寫,做到準確、及時、完整。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由集團發展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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