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代持協議書(合集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那么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股權代持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股權代持協議書1
甲方(委托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受托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存續。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_______萬元。現甲方實際出資人民幣_______萬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_%。基于以上條款所述,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范圍框架下,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有上述目標公司_______%的股份(以下簡稱“代持股份”)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系的界定
1、為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并實際出資,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
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并依據甲方意愿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并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
(1)在股東名冊上具名。
(2)按照甲方意愿,參與公司股東會并依據甲方意愿行使表決權利。
(3)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
(4)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4、股份代持關系,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二、代持股份
1、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權,計出資金額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為_______萬元),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份”。
2、代持股份將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序,登記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義對外代為持有。
3、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在設立_______有限公司時對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實際出資。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
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三、股份收益權利
1、甲方擁有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監督權等實際擁有該部份被代持股份所應有權利。
2、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_______有限公司的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四、其他股東權利
1、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以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當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東權利。
2、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可以行使該部份代持股份的表決權,乙方可以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1、甲方承諾:將代持股份以工商變更形式過戶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實際出資,并對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權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為甲方出資不實、抽逃出資,或甲方實際擁有的股份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甲方有權實際享受代持股份項下的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或就該股權收益的具體處置,享有最終的決定權。
3、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4、甲方承諾,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東權利的各項行為的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受。
5、甲方承諾乙方處理甲方授權甲方處理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負責,乙方在代持甲方股份期間,基于甲方股份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在登記機關辦理股份轉讓手續的費用,因公司基于股份分紅而產生的稅費等)由甲方承擔。
6、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為持有該部分股份期間,乙方根據本協議以及甲方委托代為處理的有關公司及甲方股份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投資風險及公司經營風險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乙方的聲明與承諾
1、乙方承諾:其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實施代持行為,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2、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
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協議項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務進行轉委托、轉代持。
4、乙方在行使股東權利之前,應當事先與甲方保持充分溝通并了解甲方實際出資人真實意愿。
5、乙方根據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或履行股東義務的行為,其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等均由甲方承擔。
七、保密協議
雙方及見證人應對本協議包括代持股份在內的全部內容予以保密。
八、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及相關法律關系,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來解釋,并受其管轄。
2、因本協議委托事宜引發、形成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1、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補充,需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方可生效。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指定補充協議。代持股份的工商變更資料均作為本協議附件。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于______________。同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將以公司股東會決議認可本協議內容。
甲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身份證號: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代持協議書2
實際出資人(甲方):
身份證號:【 】
名義股東(乙方):
身份證號:【 】
鑒于____網絡技術公司(以下簡稱__)發展需要,乙方欲將其所持股權中的1%股份轉讓給甲方,轉讓價格為1元。甲方同時將此股份委托給乙方代為持有。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范圍框架下,雙方就股份代持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系的界定
1.1本股份是基于甲方對公司運營投入受讓的回報,認同為共同投資合伙經營。雙方約定在獲取天使輪投資后,再按法律程序進行該筆股份的實際轉讓,在此之前由乙方代持,即該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并依據甲方意愿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并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1.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參與公司股東會并依據甲方意愿行使表決權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關系,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二、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1%的股權,計出資金額5萬元人民幣(公司注冊資本金為500萬元),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份。
2.2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2.3在該筆股份完成實際轉讓和工商變更登記前,股權不得溢價,如甲方退出公司投資,則該筆股權轉為乙方所有,本代持協議隨即失效。
2.4甲方愿意作為聯合創業人共同投入公司運營,按照投資人角色投入相應資源、精力或智慧,并在約定的時間完成注資。
三、股份收益權利
3.1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潤分紅和股權溢價),由實際持有人甲方所有。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___的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3.3如財務管理關系,公司的利潤分紅款將匯入乙方名義股東賬戶或由乙方名義股東領取的`,乙方在代領包括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后,將立即匯至甲方賬戶或由甲方指令安排。
四、其他股東權利
4.1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以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當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4.2鑒于乙方為公司的最大股東,甲方同時認可乙方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行使相應職責。
五、雙方的聲明與承諾
5.1代持期間,雙方約定該筆股份不可轉讓,轉代持,也不可用于質押等。
5.2乙方承諾:其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實施代持行為,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東權利的各項行為的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甲方均予以接受。
5.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代持股份進行任何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質押代持股份。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超越權限或擅自行使股東權利,包括擅自轉讓、質押、擔保等損害公司的情形,甲方不承擔責任。
5.4作為股份實際持有人,甲方承諾對公司盡到運營責任,并對自己所持有股權及時表明意愿并要求乙方代為行使。
六、代持期限及協議終止
6.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至完成股東工商登記期間有效。
6.2工商變更股權至甲方名下后,代持關系結束,甲方變為名義持有人,行使約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7.3如代持期限內甲方退出,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出現不能履行民事行為責任的情況,則本協議自動終止。
七、保密約定
協議雙方及見證人應對本協議包括代持股份在內的全部內容予以保密。
八、仲裁與法律適用
8.1本協議及相關法律關系,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來解釋,并受其管轄。
8.2因本協議委托事宜引發、形成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公司所在地濟南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
10.1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補充內容,應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代持股份的工商變更資料作為本協議附件保存備案。
10.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于20xx年1月13日簽署于山東省濟南市。公司監事___為本協議見證方,認可并愿意配合乙方按照本協議執行。同時,公司將以公司股東會決議(本協議附件1)認可本協議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股權代持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性別:
性別: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文書送達地址:
文書送達地址:
指定賬戶賬號:
指定賬戶賬號:
指定賬戶開戶行:
指定賬戶開戶行: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名義持有甲方對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1%股權相關事宜(代持股事宜)達成本股權代持協議(本協議):
一、______公司概況: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注冊資本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股權結構為______持股______%、_________持股______%、_________持股______%。
二、名義持股事項
甲方同意乙方為其對______公司股權的名義持有人,乙方對公司的名義出資全部由甲方實際出繳。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持有的_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權(股權份額1%)由乙方代為持有,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及義務,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因其出資所形成的股權,但其對相關股權并不享有任何所有權、收益權或處置權。
2、甲方、乙方已確認并知曉_________有限公司的章程,乙方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名義股東的義務和責任。
3、甲方作為公司章程、股東會決議的最終承擔者。甲方有義務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期(在期滿前三日)內將出資款交付給乙方;甲方有義務按照股東會決議事項在相關決議規定時間期滿前三日內履行貨幣給付及行為給付義務(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認可所參與表決的股東會決議事項除外);如因本條約定及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所產生的相關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審計費、評估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作為名義持股人向甲方作如下承諾: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單方面轉讓、出質公司股權(甲方實際持有的1%部分);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公司名義對內或對外進行擔保;
6、甲方在發現乙方未誠實履行代為持股人義務的,后者有可能損害甲方利益時有權對乙方的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
7、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應當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在參與公司決策意義的公司商事活動(包括但不限于參加股東會議、參與投票、參與表決、企業對外簽訂合同等以股東名義參加的商事活動)須經過甲方的書面同意認可。
8、甲方有權將乙方代為持有的公司股權轉讓給第三方。在甲方決定將公司股權轉移到自己或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時,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無條件的完成股權轉讓;乙方須無條件的配合甲方簽訂、辦理股權轉讓的全部法律文件及手續;涉及到股權對外轉讓時,乙方應在對外轉讓股權的股東會及相關所有會議及表決中投同意票,配合甲方完成股權對外轉讓的事宜;甲方將乙方代為持有的公司股權轉讓第三人時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9、甲、乙雙方的利益分配方式:
甲方享受公司全部股東權益和收益,該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股息及紅利、違約金、賠償款、補償款等。乙方不享受股東權益,也不因為擔任名義股東而獲得任何報酬。
乙方承諾將其代持股所產生的實際收益及權益全部交由甲方享有,并承諾在取得收益后的五日內將該收益劃入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指定賬戶。
10、甲、乙雙方的風險確認及分擔方式:
甲方雖系公司股權的實際持有人,但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虧損由乙方(即名義持有人)承擔。
11、保密義務:
雙方對本協議簽訂和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如因違反本條約定的保密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四、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第三條第3項的規定按期將出資款交付乙方的,或者未按照約定履行貨幣給付義務及行為給付義務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乙方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以股東名義行使表決權的,應當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整,該損失系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可預見的損失,雙方對損失金額充分認可,不存在過分低于實際損失的情形。
3、乙方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將甲方實際持有的1%部分單方面轉讓、出質的,或者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以公司名義對內或對外進行擔保的,應當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整,該損失系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可預見的損失,雙方對損失金額充分認可,不存在過分低于實際損失的`情形。如因乙方的上述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高于5萬元的,乙方應當按照給甲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數額賠償。
五、合同的解除:
1、雙方均同意解除本合同的,可以書面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有權隨時將乙方代為持有的公司股權轉讓給第三方。
3、在乙方決定不再擔任名義股東時,乙方須至少提前90日給予甲方書面通知,并按照甲方要求辦理轉股或者退股事宜。
4、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乙方以股東名義行使表決權或參加本協議第三條第4項規定的具有決策意義的公司商事活動,損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乙方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將公司股權轉讓、出質、或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以公司名義對內或者對外進行擔保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2、因糾紛產生起訴過程中的訴訟費、保全費、保險費、律師費、交通費等一切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七、其他
1、甲、乙雙方的文書送達地址為雙方確認過的在簽訂、履行、解除本協議過程中及訴訟、仲裁過程中各類相關文件、通知書、函、委托書、補充協議等一切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郵寄送達相關法律文書的,在郵寄憑證顯示一方收到文書時視為送達成功。
2、合同雙方任何一方變更送達地址須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一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文書送達地址送達相關法律文書視為送達成功。
3、本協議的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時間: 時間:
股權代持協議書4
本股權代持協議("本協議")由以下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簽署:
(1)代持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代持人");和
(2)委托人姓名:舉例,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托人")。
在本協議中,代持人與委托人合稱為"雙方",單稱為"一方"。
鑒于,
(A)代持人以自己的名義取得并持有一家注冊資本為元人民幣的有限(責任)公司[即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目標企業"),作為該目標企業元人民幣之注冊資本及相應股權即股權的工商登記股東,名義上持有目標企業上述股東權益;
(B)其中,代持人以自己的名義出資取得和/或持有目標企業的元人民幣注冊資本及相應股權即股權,系根據委托人的指示,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的股權(詳見下文第1條規定);
(C)委托人愿意委托代持人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上述的股權,代持人愿意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該等股權;
(D)雙方希望通過本協議,明確代持期間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代持關系解除相關的問題。
因此,
雙方就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目標企業股權的代持關系,及明確雙方與此相關的法律義務(包括但不限于在轉讓條件成就之時轉讓代持股權的義務),達成協議如下:
1.代持關系
1.1雙方特此確認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目標企業 %的股權即 元人民幣注冊資本(以下簡稱"代持股權",如果因任何原因代持股權增加、因引入新的投資人而同比例稀釋或者經委托人書面同意代持人處置部分代持股權,則除非雙方另行簽署書面協議,代持股權的比例應相應增加或者減少,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效力和可適用性)。委托人系全部代持股權的實際所有人并應享有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及所有的權益和風險。代持人以自己的名義,為委托人的利益代為持有和管理代持股權。
1.2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代持股權不收取任何報酬。
2.股權代持
2.1代持人應當善意地為委托人的利益持有代持股權并行使作為代持股權股東的權利。
2.2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代持人應根據委托人指示的要求,及時對代持股權進行適當處置(包括但不限于根據委托人的要求以委托人確定的價格將全部或者部分代持股權依法轉讓給第三方或者以代持股權設定質押);未經委托人事先書面同意或根據委托人書面指示,代持人不得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或者設置質押或任何權利負擔)代持股權,但非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2.3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與代持股權有關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以各種形式派發的股息、紅利及與因代持股權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其他利益,如股權轉讓對價、目標企業清算時因持有代持股權而分得之清算財產)均應歸于委托人。對于上述利益中的貨幣部分,代持人應當在收到該等款項后十(10)個銀行工作日內將依據本協議進行扣除后的余額(如有)劃轉至委托人指定賬戶或者以委托人書面同意的其他方式支付給委托人。上述利益中如涉及目標企業的股權(如公積金轉增股本),新獲股權應自動增加至代持股權,其他形式的利益代持人應根據委托人的書面要求處置。
2.4委托人特此授權代持人就代持股權行使任命高級管理人員的權力(如有)。
2.5委托人特此授權代持人就代持股權行使股東投票權(決議權)以及目標企業股東依法享有的股東知情權利。
2.6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如果代持人發生任何可以被合理認為影響代持人對本協議項下義務的履行的事件時,應及時通知委托人,并描述相關情形。
2.7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與代持股權有關或因之而引起的取得價格(如需要繳付的認繳注冊資本或需支付的轉股價款)、任何稅費及其他必要開支,由委托人承擔,代持人有權從代持股權有關收益中相應扣除。
3.代持關系解除
3.1委托人不再擁有代持股權時,代持關系自動解除。
3.2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代持人承諾,代持人將根據委托人的指示,及時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簽署相關的股權轉讓協議)將代持股權變更至委托人或者其指定的第三人名下。
3.3因將代持股權全部或部分變更至委托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所發生的所有稅費及其他必要開支將由代持人承擔。
4.賠償責任
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包括但不限于關于股權處置、通知、授權委托及任命高級管理人員等約定,另一方有權要求該方糾正其違約行為,未及時有效補救的,應賠償另一方因該等違約行為而遭受的`直接經濟損失。
5.其他
5.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后生效,并將持續有效直至根據本協議的規定終止。
5.2本協議為雙方就本協議主題事宜所達成的全部協議,并將全面取代雙方此前就本協議主題事宜達成的任何書面或者口頭的諒解、共識、協議或其他文件。無論本協議的其他任何規定,本協議的法律效力從屬于目標企業的股(期)權激勵計劃以及委托人簽署的其他股(期)權激勵文件,若有任何沖突或者不一致之處(包含但不限于代持股權的權利行使、處置以及爭議解決的約定),以上述股(期)權激勵計劃及文件為準。
5.3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依其進行解釋。
5.4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當提交目標企業住所地法院予以最終解決。
5.5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應對本協議的存在及其任何條款予以保密,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一方向其各自負有保密義務的專業顧問進行的披露除外。
5.6本協議將在代持人不再持有任何代持股權(代持人違反本協議未經授權處分代持股權除外)之時終止;本協議的終止不應影響本協議終止前已產生的義務的履行及一方因違反本協議而應承擔的責任的承擔。
5.7通知。除非有書面通知改變下列地址,有關本協議的通知應通過專人送遞、快遞或傳真送至下列地址。如通過快遞,快遞回執上的日期應視為送達日期;如通過專人送遞,專人送遞當日應視為送達日期;如通過傳真,則在傳真的傳送確認單上顯示的日期應視為送達,但在傳真后應立即通過專人送遞或快遞將原件送至下列地址:
委托人:舉例
地址:
收件人:
傳真:
電話:
電郵:
代持人:
地址:
收件人:
傳真:
電話:
電郵:
5.8本協議一式兩份,委托人、代持人各執一份,同等有效。
(本頁以下無正文,簽署頁后附)
【股權代持協議簽署頁】
茲證,本協議經委托人和代持人于首頁所書日期簽署。
委托人:舉例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代持人: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股權代持協議書5
委托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受托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平等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代持股基本情況
1.1甲方在XXX公司有限公司中占20萬股的股份,對應出資人民幣100萬元,該股份由乙方代為持股。
1.2乙方在此聲明并確認,代持股份的投資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于乙方以其自己的名義代為投入XXX公司有限公司,故代持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應為甲方;乙方系根據本協議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1.3乙方在此進一步聲明并確認,由代持股份產生的或與代持股份有關之收益歸甲方所有,在乙方將上述收益交付給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該收益。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以代持股份為限,享受公司股東權利,并承擔股東義務。
2.2在代持期間,獲得因代持股份而產生的收益,包括不限于利潤、現金分紅等,由甲方按持股比例享有。
2.3如XXX公司有限公司發生增資擴股、股權轉讓等情形的,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3.1在代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3.2在代持股期間,乙方作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擁有,以乙方的名義在工商股東登記中具名登記。
3.3在代持股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產生的收益,應當在收到該收益30個工作日內,將其轉交給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3.4在代持股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份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處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3.5乙方應當依照誠實信用的原則適當履行受托義務,并接受甲方的監督。
第四條特殊約定
4.1XXX公司有限公司擬于本協議簽署之日起3年內掛牌創業板或在國內主板上市。如果XXX公司有限公司未能于本協議簽署之日起3年內掛牌或甲方獲悉公司正在或將要處于經營不善或資不抵債等境地,甲方有權將股權轉讓給乙方。只要甲方行使轉讓股權的權利,則乙方必須無條件受讓本協議項下的股權,股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200萬元,支付時間由甲方確定。
第五條代持股份的費用
5.1乙方為無償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費用。
5.2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代持股份的轉讓
6.1在代持股期間,甲方可轉讓股份。甲方轉讓股份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并與乙方協商,通知中應寫明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后,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6.2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后1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6.3因代持股份轉讓而產生的所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保密
7.1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對本協議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何一方因違反保密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第八條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8.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8.2甲方通知乙方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關辦理手續時終止。
第九條違約責任及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9.1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9.2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注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
10.1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后生效。
10.2本協議一式兩份,簽署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以附件或簽訂補充協議的形式約定,附件或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付款
11.1甲方需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價款匯至乙方下列賬戶:
賬號:
開戶行
戶名:
11.2本協議項下股權所獲任何價款,投資收益等均需轉賬至甲方下列賬戶:
賬號:
開戶行
戶名:
股權代持協議書6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根據中國法律合法設立并存續。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_______萬元。現甲方實際出資人民幣_______萬元,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_%。基于以上情況,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范圍框架下,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有上述目標公司_______%的股權(以下簡稱“代持股權”)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代持關系的界定
1、為明確代持股權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權實際由甲方所有并實際出資,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
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權,并依據甲方意愿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并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
(1)在股東名冊上具名。
(2)按照甲方意愿,參與公司股東會并依據甲方意愿行使表決權利。
(3)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
(4)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4、股權代持關系,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二、代持股權
1、代持股權:甲方將其擁有的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權,計出資金額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有限公司注冊資本金為_______萬元),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權”。
2、代持股權將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序,登記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義對外代為持有。
3、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在設立_______有限公司時對代持股權已完成了實際出資。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
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權,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權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三、股權收益權利
1、甲方擁有代持股權項下的股權收益、監督權等實際擁有該部份被代持股權所應有權利。
2、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_______有限公司的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四、其他股東權利
1、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以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當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東權利。
2、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可以行使該部份代持股權的表決權,乙方可以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1、甲方承諾:將代持股權以工商變更形式過戶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實際出資,并對代持股權享有合法、完整的權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為甲方出資不實、抽逃出資,或甲方實際擁有的股權存在任何質押、擔保等權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經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2、甲方有權實際享受代持股權項下的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或就該股權收益的具體處置,享有最終的決定權。
3、甲方有權對代持股權,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權的.相應處置。
4、甲方承諾,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東權利的各項行為的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受。
5、甲方承諾乙方處理甲方授權甲方處理的事務,所產生的一切稅費,由甲方負責,乙方在代持甲方股權期間,基于甲方股權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在登記機關辦理股權轉讓手續的費用,因公司基于股權分紅而產生的稅費等)由甲方承擔。
6、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為持有該部分股權期間,乙方根據本協議以及甲方委托代為處理的有關公司及甲方股權事務,所產生的一切投資風險及公司經營風險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乙方的聲明與承諾
1、乙方承諾:其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實施代持行為,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權的合法權益。
2、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
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協議項下的代持股權的全部或部分事務進行轉委托、轉代持。
4、乙方在行使股東權利之前,應當事先與甲方保持充分溝通并了解甲方實際出資人真實意愿。
5、乙方根據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或履行股東義務的行為,其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等均由甲方承擔。
七、保密協議
雙方及見證人(若有)應對本協議包括代持股權在內的全部內容予以保密。
八、司法管轄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及相關法律關系,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來解釋,并受其管轄。
2、因本協議委托事宜引發、形成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
1、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補充,需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方可生效。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指定補充協議。代持股權的工商變更資料均作為本協議附件。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署于______________。同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將以公司股東會決議認可本協議內容。
甲方(簽字):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代持協議書7
隱名投資人(下稱“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顯名投資人(下稱“乙方”):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約定,由甲方向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投資_________萬元人民幣(以下幣種相同),乙方則作為名義股東代甲方持有目標公司____股份。為明確甲、乙雙方在公司中的權利義務,保障隱名股東的權利,經雙方友好協商,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簽訂本協議如下,以昭信守:
第一條 目標公司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萬元人民幣,甲方認繳出資_______萬元,占目標公司____的股權,以乙方名義在公司的章程、股東名冊、工商登記中予以登記。前述出資全部由甲方實際投入,乙方并無前述出資對應的股東義務。
第二條 甲方享有目標公司____的股權所對應的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股東表決權、股息及/或配股分配權、清算后剩余財產分配權以及其他股份財產權益,并承擔投資風險。
第三條 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能單方面轉讓、出質其代甲方持有的股權;否則,乙方除向甲方返還資產、賠償損失外,還須承擔侵占甲方資產的相關法律責任。
第四條 乙方及目標公司認可甲方以實際股東身份行使權利。
第五條 如由于乙方的債務糾紛,而導致其名下的股權被他人通過司法途徑強制處分時,乙方必須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預見的間接損失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六條 乙方對此協議內容負有保密義務。除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否則應賠償由此所導致的甲方損失。
第七條 乙方不得利用顯名股東身份謀取私利,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目標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侵占目標公司財產和損害目標公司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的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第九條 本協議自甲、乙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的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并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股權代持協議書8
甲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聯系方式:
丙方1:
身份證號:
住所地:
聯系方式:
丙方2:
身份證號:
住所地:
聯系方式:
(丙方1、丙方2下合稱“丙方)
鑒于:
1.丙方1、丙方2為XX公司(下稱“目標公司”)合法有效股東,其中丙方1持有【】%股權,丙方2持有【】%股權,合計持有目標公司100%股權。
2.【】年【】月【】日,甲方、丙方1、丙方2簽訂了《合作經營合同協議》,約定丙方將目標公司20%的股權轉讓給甲方。
3.因其他原因,甲方有意通過乙方代為持有甲方于目標公司20%股權,乙方成為該20%股權的名義持有人。
鑒于上述情況,經甲、乙、丙各方協商一致,現就由乙方代持甲方于目標公司股權事宜達成本協議,供各方共同遵守和履行:
第一條委托內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目標公司(即XXX公司)人民幣【】萬元出資(該等出資占目標公司注冊資本的【】%,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第二條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在目標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目標公司股東身份參與目標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目標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目標公司出資并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或者恢復變更為目標公司工商登記股東,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和配合。
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3.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目標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并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作為受托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目標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目標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3.作為目標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目標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所進行的任何表決行為均無效。
4.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15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按照“逾期支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逾期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保密條款
協議各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其他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其他方的相應損失。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丙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向目標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訴解決。
第七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捌份,協議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各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丙方1:丙方2:
簽約時間:年月日
股權代持協議書9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目標公司:_________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均在目標公司持有股份,其中甲方實際持股現由乙方代持,乙方個人持股(已實際出資),本協議旨在明確雙方股權界限,確定雙方股權代持關系。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內容
第一條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實際持有目標公司股權(以下簡稱標的股權)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托權限
第二條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權作為出資設立公司、在目標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的相應活動、出席股東代表大會并行使表決權、以股東名義簽署依法規定應由目標公司股東簽署的文件、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以及行使公司法與目標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委托期限
第三條本協議約定委托期限為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委托期限屆滿后日內甲方應將股權變更至自己或是自己指定的第三人名下,乙方應當無條件給予配合辦理變更手續。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四條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持有者,以標的股權為限,根據公司章程規定,享受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第五條在代持股期間,獲得因標的股權而產生的收益,包括現金分紅、配送股等,由甲方按照實際出資比例享有。
第六條如公司發生增資擴股之情形,甲方自主決定是否增資擴股。甲方需在該等權利行使期限屆滿7日之前,以書面指示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根據該書面指示辦理相應的手續。逾期未通知的,則視為甲方放棄該等權利。
第七條在代持股期限內,甲方在條件具備時,應當將相關股權轉移到自己或者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第八條甲方應當按照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按期足額履行出資義務。因甲方未能按期足額出資而導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均應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甲方以其實際持有的股權份額為限,承擔對公司出資的風險。乙方不對甲方的出資承擔保值增值責任,甲方不得就出資財產的盈虧,要求乙方承擔補償或是賠償責任。
第十條甲方為該部分股權的實際股東,對該部分股權享有完全處分權,因甲方個人原因導致該部分股權被質押、查封等,由其個人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并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在股權代持期間,乙方作為公司的登記股東,有權依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股東權利,但乙方在受委托的股權范圍內行使股東權利時受本協議內容的限制。
第十二條在代持股期間,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將轉交給甲方。
第十三條在甲方擬將標的股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時,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的時限內無條件及時協助辦理相關手續。
六、利益分配和責任承擔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以各自的實際出資比例享有目標公司的利潤,以各自實際持有的股權份額對目標公司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在公司被列為執行人且公司財產不足以償還被執行款項時,未完全出資的股東將會被追加為被執行人,在未出資范圍承擔責任。由于乙方名義持有的股權份額在工商機關進行了登記,且甲方作為標的股權的實際持有者并未實際出資,因此如果乙方因甲方對標的股權未完全出資被追加為被執行人,則乙方有權在承擔相應責任后向甲方追償。并且要求甲方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各項費用。
七、表決權的行使
第十六條在目標公司經營管理的過程中如需股東作出相關的決議或者決定,甲、乙雙方按照其實際持有的股權份額行使表決權。
八、代持股的費用
第十七條乙方無償為甲方代持股,不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費用。
第十八條在乙方代持股期間,因代持股權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轉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代持股份的轉讓
第十九條在代持股期間,甲方可轉讓代持股份。甲方轉讓股份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通知中應寫明受讓方、轉讓的時間、轉讓的價格、轉讓的股份數等相關事項,乙方在接到書面通知之后,應當依照通知的內容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若乙方為甲方代收股權轉讓款的,乙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股權轉讓款后5個工作日內將股權轉讓款轉交給甲方。但乙方不對受讓股東的'履行能力承擔任何責任,由此帶來的風險由甲方承擔。
十、保密責任
第二十一條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
第二十二條該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除法律規定應當出示及雙方因本協議發生糾紛外,雙方均不得將本協議出示給目標公司股東以外的任何個人或是機構。任一方因違反該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十一、協議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一方需要變更協議條款,必須在7日前提出書面意見,經雙方同意后方可變更,不經雙方同意,單方變更無效。
第二十四條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須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并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同原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甲方要求解除協議的,必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示通過合法途徑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轉移標的股權。
第二十六條乙方提出解除本協議的,應當將標的股權轉移到甲方或甲方書面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十二、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協議簽訂后,任何一方因違反(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規或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既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
十三、爭議解決
第二十八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生效及其他事項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解除或是本協議約定的終止事由發生時終止。
第三十條目標公司及目標公司其他股東簽字或蓋章視為已知上述協議的全部內容。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附件與協議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與協議正文有矛盾之處,以協議正文為準。
第三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簽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協議簽訂地為:。
第三十四條本協議壹式肆份,甲方、乙方、目標公司及目標公司其他股東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
股權代持協議書10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內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人民幣 萬元出資(該等出資占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00萬元的 %,以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在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股東身份參與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出資并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3、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并承擔在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作為受托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3、作為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在乙方自身作為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實際股東、且所持寧波易送一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額)大于50%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為股東的意見與甲方的意見不一致、且無法兼顧雙方意見時,乙方應在表決之前將自己對表決事項的意見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應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見進行表決。
5、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15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五、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浙江省寧波市
股權代持協議書11
實際出資人(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電話:
名義股東(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電話:
鑒于:甲方擁有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股份,甲方欲將該股份按委托給乙方代為持有。
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規定范圍框架下,雙方就本協議股份代持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系的界定
1.1為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并實際出資,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并依據甲方意愿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并由甲方實際享受股權收益。
1.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參與公司股東會并依據甲方意愿行使表決權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代領或代付相關利潤款項、投資款項;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關系,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釋(三)的相關規定。
二、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公司%的股權,計出資金額萬元人民幣(公司注冊資本金為萬元),通過本協議作為“代持股份”。
2.2代持股份將通過工商變更登記程序,登記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義對外代為持有。
2.3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在設立公司時對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實際出資。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在工商變更登記時不再支付相關股權轉讓款。
2.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將其名義下的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三、股份收益權利
3.1代持股份項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潤分紅),由甲方實際受益人所有。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實意思或指令,對公司的利潤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東名義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
3.3如財務管理關系,公司的利潤分紅款將匯入乙方名義股東賬戶或由乙方名義股東領取的,乙方在代領包括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后,將立即匯至甲方賬戶或遵照甲方指令安排另行處理。
四、其他股東權利
4.1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以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當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東權利。
4.2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規定的股東各項權利,包括參加股東會、行使表決權、派遣董事會成員、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行使股東知情權利、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5.1甲方承諾:將代持股份以工商變更形式過戶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實際出資,并對代持股東享有合法、完整的權利。
5.2甲方有權以實際出資人名義,直接行使公司的股東權利,乙方配合甲方行使股東權利程序。甲方參加公司股東會,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利簽署相關股東會決議。
5.3甲方有權實際享受代持股份項下的利潤分紅在內的股權收益,或就該股權收益的具體處置,享有最終的'決定權。
5.4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5.5甲方承諾,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東權利的各項行為的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均由甲方承受。
5.6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超越權限或擅自行使股東權利,包括擅自轉讓、質押、擅自對外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合同、借款、擔保等損害公司情形,甲方除有權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乙方上述行為造成甲方或公司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六、乙方的聲明與承諾
6.1乙方承諾:其將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實施代持行為,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圍內,對外行使股東權利。
6.3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代持股份進行任何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質押代持股份。
6.4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本協議項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務進行轉委托、轉代持。
6.5乙方在行使股東權利之前,應當事先與甲方保持充分溝通并了解甲方實際出資人真實意愿。
6.6乙方根據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或履行股東義務的行為,其經濟盈虧與法律責任等均由甲方承擔。
七、代持期限及協議終止
7.1自代持股份工商變更至乙方名下之日起的【三】年。
7.2代持期限屆滿后,未有甲方書面終止通知的,本代持協議繼續有效,代持期限繼續按照7.1約定履行。
7.3代持期限內,甲方可以根據公司運行的實際情況終止代持關系,或對代持關系進行調整。
7.4如出現乙方超出或違反甲方意愿行使股東權利等情形,甲方可以隨時終止本協議并收回代持股份。
7.5如遇甲方出現喪失全部民事行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乙方應當作為善良管理人繼續履行本代持協議,并按照甲方書面遺囑或其他書面指令繼續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如未有書面遺囑或其他甲方書面指令,乙方應當就甲方該情形出現后,繼續以名義股東行使股東權利180日后,將代持股份按照法定繼承人的份額,歸還甲方法定繼承人。
7.6如遇乙方出現喪失全部民事行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本協議自動終止,甲方將收回代持股份。
7.7一旦本協議被解除或終止,雙方代持股份委托關系即告終止;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乙方應在本協議解除或終止后的【十五日】內,配合甲方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重新變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主體名下。
八、保密
協議雙方及見證人應對本協議包括代持股份在內的全部內容予以保密。
九、仲裁與法律適用
9.1本協議及相關法律關系,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的有關法律來解釋,并受其管轄。
9.2因本協議委托事宜引發、形成或與之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提交石家莊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其他
10.1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事后有補充的,應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代持股份的工商變更資料均作為本協議附件。
10.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于20xx年月日簽署于河北省石家莊市。乙方配偶【】作為本協議見證方,認可并愿意配合乙方按照本協議執行。同時,公司將以公司股東會決議認可本協議內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乙方配偶(簽字):
股權代持協議書12
甲方(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激勵股權代持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聯系電話:;
乙方(公司員工、激勵對象、激勵股權委托代持人):;
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地址:;
股權激勵方: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甲方為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乙方為公司的骨干員工,為了充分調動公司骨干員工的創業積極性,對公司的歸屬感、榮譽感,增強公司對優秀敬業人才的吸引力,根據公司有關決議,決定對骨干員工進行股權激勵,贈與其一定份額的公司股權。現雙方就股權激勵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一、激勵股權概況
1、公司股權:公司于年月日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資本金總額為萬元;
2、乙方自年月日起在甲方擔任公司崗位,現任一職。
3、甲方贈與乙方的公司的激勵股權(注冊資本金)為萬元(該等出資占_____%注冊資本)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激勵股權的登記、行使及代持約定
1、為方便公司的經營管理,乙方同意將其依照本協議獲得的股權交由甲方代為持有。由甲方以自己的名義將激勵股權在公司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在工商局登記,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2、乙方作為激勵股權的實際持有人,僅享有分紅權。
三、激勵股權的行使條件
1、甲方應在每年度的月將乙方可得分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公司決定不分紅的須經占公司出資額三分之二以上股東的同意,不分紅當年的紅利順延至下一分紅周期支付,順延最多不超過兩次。
3、乙方的可得分紅應當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3、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4、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股權以及分紅等情況。
若乙方離開甲方公司的,乙方仍應遵守本條第3、4項約定。
四、激勵股權變更及其消滅
1、因如發生如下情形,乙方在公司工作滿5年的,甲方按照乙方所持激勵股權對應的凈資產值予以回購;乙方在公司工作不滿5年的,甲方按照乙方所持激勵股權對應的凈資產值*工作年限/5年予以回購。
(1)公司自身經營原因,需調整公司人員數量或結構;
(2)本協議與國家新公布的政策、法規相違背,甲方需要回購股權的;
(3)公司解散、注銷或者乙方喪失繼續在公司工作能力的;
(4)雙方勞動合同期滿,未就繼續履行合同達成一致的;
(5)乙方因過失等原因被公司辭退的。
2、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可無須乙方同意直接收回乙方所持激勵股權,無需支付對價。
(1)違反規定收受或給他人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為的;
(2)采取提供虛假報表或文件、竊取他人商業秘密等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手段成就激勵股權行使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濫用職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4)在公司服務期間進行賭博或實施其他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的行為而被行政拘留的;
(5)在公司服務期間,從事違法行為而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受到刑事處罰的;
(6)任職期間違反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從事兼職的`;
(7)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條關于規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禁止從事的行為之一的;
(8)未經甲方同意,向第三方泄露本協議內容對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
五、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如實計算年度凈收益,乙方對此享有知情權。
2、甲方應當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可得分紅。
3、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4、乙方獲得的收益,按國家稅法規定繳納相關稅費。
5、當甲方引進戰略投資者進行股權融資時,股權份額按比例自動稀釋。
6、股權激勵期間,乙方不直接或間接擁有管理、經營、控制與公司所從事業務相類似或相競爭的業務;同時乙方所持有的股權不得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轉讓、對外擔保、質押或設置其它第三方權利等行為,否則,由甲方無條件無償收回。
7、應甲方要求,積極無條件的配合甲方出讓或者受讓公司股權。
六、協議終止:
1、出現不可抗力等情況造成本協議無法執行時。
2、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以書面形式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
七、協議與勞動合同的關系
1、履行勞動合同不影響本協議所約定的權利義務,勞動關系終止時本協議約定的權利義務隨同終止。
2、乙方在獲得甲方授予股份的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待遇。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遲延支付或者拒絕支付乙方可得分紅的,應按可得分紅總額的5%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紅,并有權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范圍包括實際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和維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如調查費、差旅費、律師費等。
3、乙方違反約定,不積極配合甲方收回公司股份時,應該向甲方承擔5-10萬元的懲罰性違約金,同時還應該承擔甲方為維權所支付的合理費用如調查費、差旅費、律師費等。
九、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首先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則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附則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書面約定。
2、乙方在本協議之前與甲方或公司簽訂的有關期(股)權激勵等協議或經營骨干激勵分紅的一切相關約定隨即自動作廢、終止執行。
3、本協議與公司章程、公司股東會決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簽訂時間:
簽定地點:簽定地點:
股權代持協議書13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鑒于:
1.在本協議簽署日之前,甲方及其他方已經簽署了《__________有限合伙協議》(“合伙協議”),共同設立__________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合伙企業”)。
2.甲方作為合伙企業的有限合伙人,共向合伙企業認繳并實際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元,占全部合伙人認繳出資總額的__________%(“名義認繳份額”)。
甲方實際繳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占全部合伙人認繳出資總額的__________%(“甲方實際認繳份額”);
乙方實際繳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占全部合伙人認繳出資總額的__________%(“乙方實際認繳份額”);
丙方實際繳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占全部合伙人認繳出資總額的__________%(“丙方實際認繳份額”)。
經平等協商,甲、乙、丙三方就如何確認合伙企業的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及各自認繳份額的收益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1.名義合伙人與份額代持
甲乙丙三方在此確認,就乙方和丙方所實際認繳份額,甲方是乙方和丙方指定的合伙企業的名義合伙人。甲方為乙方和丙方的利益在合伙企業中代乙方和丙方持有實際認繳份額,乙方和丙方為各自認實際繳份額的實際所有人。
2.認繳份額的轉讓
在獲得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在收到書面請求后向乙方或丙方無償轉讓認繳份額,并簽署轉讓實際認繳份額所需的全部協議并采取全部必要的`行動,包括但不限于簽署認繳份額轉讓協議,協助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等事項。
3.投資收益與風險承擔
3.1乙方或丙方就其實際認繳份額對合伙企業的投資收益全部歸屬于乙方或丙方各自所有,甲方不因自本協議所獲的名義合伙人身份,而對乙方和/或丙方的實際認繳份額享有投資收益。
3.2乙方和/或丙方對合伙企業的投資收益,由甲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為領取。
3.3甲方承諾將所領取的投資收益,按照乙方、丙方各自認繳份額所占之比例,于代領后應乙方和丙方的書面請求而劃入乙方和丙方指定的賬戶。
3.4因投資合伙企業所產生的投資風險,由甲乙丙三方按照各自認繳份額所占的比例分攤承擔。如果甲方已經代為乙方和/或丙方向第三方承擔了損失,則乙方和/或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書面請求后將甲方代為承擔的損失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4.其他合伙人權利
4.2甲方代表乙方和丙方行使有限合伙的各項權利,包括參加合伙人會議、行使表決權、參加投資決策委員會、參加風險控制委員會、簽署合伙人會議決議文件等。對于甲方以名義合伙人對外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視作獲得乙方和丙方的授權與許可,并由乙方和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代持期限及協議終止
5.1本協議有效期與甲方在合伙企業中的名義認繳份額持有期限相同,自協議生效之日起算。
5.2代持期限內,甲乙丙三方可以根據合伙企業運行的實際情況變更或者終止代持關系,但是三方需另行達成書面協議。
6.保密雙方同意,本協議的內容及本協議的存在為保密信息,未經一方事先同意,其他方不得對任何第三方披露。
7.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7.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解釋。
7.2雙方在此同意,凡因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議或分歧,如果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都可將該等爭議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一方承擔。
7.3在爭議發生并提交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享有和履行本協議項下除提交仲裁的爭議之外的權利和義務。
8.其他
8.1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后立即生效。
8.2未經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另一方不得向他人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8.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8.4本協議的任何變更都需要雙方的書面同意。
8.5本協議的條款是可分割的。任何條款的無效都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和執行性。
8.6本協議以中文書寫,各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有鑒于此,各方于文首所述日期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甲方: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代持協議書14
甲方:________
注冊號:________
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內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________公司人民幣講話稿萬元出資(該等出資占______注冊資本(______注冊資本金為______萬元)的%,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______,在______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______股東身份參與______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______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______出資并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3、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并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作為受托人,乙方有權以名義股東身份參與______公司的經營管理或對______公司的經營管理進行監督,但不得利用名義股東身份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東權益。
3、作為______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持有的______公司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______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至少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書面授權。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4、在乙方自身作為______公司實際股東、且所持______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額)大于50%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為股東的意見與甲方的意見不一致、且無法兼顧雙方意見時,一方應在表決之前將自己對表決事項的意見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應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見進行表決。
5、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產生的任何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股息、紅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轉交給甲方,并承諾將在獲得該等投資收益后15日內將該等投資收益劃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如果乙方不能及時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銀行逾期貸款利息之違約金。
五、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雙方同意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
股權代持協議書15
實際出資人(股東):(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名義股東(代持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鑒于,甲方實際出資餐飲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股份由乙方代甲方持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規定范圍框架內,雙方現就本協議股份代持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份代持關系的界定:
1.1為明確代持股份的所有權,甲、乙雙方通過本協議確認,代持部分股份實際由甲方所有并實際出資,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甲方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對外持有股份,并依據甲方意愿對外行使股東權利,并由甲方實際享有股權收益。
1.3根據本協議,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義代為行使的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名冊上具名;經甲方書面授權,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項下的其他股東權利;經甲方書面授權,對外以股東名義簽署相關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關系,可以理解為隱名股東、隱名代理等類似的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司法解釋(三)的規定。
1.5如果出現因乙方代持甲方股權而需要承擔這部分股權對應的任何法律責任和風險都與乙方無關,由甲方承擔。
二、委托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將其擁有的西安漢樂府餐飲文化有限公司%的股份即股出資對應的股權,交由乙方代持。
2.2甲方作為實際出資人,在設立西安漢樂府餐飲文化有限公司時對代持股份履行實際出資。乙方作為名義股東,僅為代持目的。
三、委托代持期間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權的期間自本協議生效開始,至乙方根據甲方指示將代持股權轉讓給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人時終止。
四、股份收益權利、處置權利及其他股東權利:
4.1代持股份項下的所有收益(含利潤分紅、送配股等),由甲方實際受益人享有。乙方僅以自身名義代甲方持有該代持股份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劃轉等處置行為)。
4.2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標的股權產生的收益,收益為現金分紅的,則乙方應當在收到該等收益的當日,采用轉賬的方式將其轉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指令安排。若公司在此期間進行送配股、增資,且甲方未放棄該權利的,則送配、新增的股權權屬甲方但仍登記在乙方名下,由乙方依照本協議的約定代持。
4.3除上述股權收益的行為外,乙方作為名義股東,應按照甲方書面授權行使公司法規定的各項權利,包括簽署股東會決議文件、參加股東訴訟等。
五、甲方的聲明與承諾
5.1甲方有權以實際出資人名義,直接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應配合甲方行使股東權利。若甲方參加公司股東會,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東會行使表決權利、簽署相關股東會決議。
5.2甲方有權對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進行處置,包括轉讓、質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應處置。
5.3如乙方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擅自或超越權限行使股東權利,如擅自轉讓、質押、擅自對外代表公司對外簽署合同、借款、擔保等損害公司及甲方利益等情形,甲方除有權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上述行為給甲方或公司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5.4甲方作為代持股份的實際擁有者,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履行受托行為進行監督和糾正,并要求乙方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5.5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可以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
5.6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持股份給甲方選定的新受托人。
六、乙方的聲明與承諾:
6.1乙方承諾:將根據本協議有關約定,在行使股東權利前,應當遵照甲方實際出資人的真實意愿和指令,誠實信用履行受托義務,接受甲方的監督,保障和實現甲方對代持股份的合法權益。
6.2作為公司的名義股東,乙方承諾其所代持有的股權受到本協議內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東身份參與公司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行使表決權時應提前通知甲方。
6.3乙方承諾: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所持有的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也不得實施任何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為。
6.4乙方應根據本協議的委托目的,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圍內,對外行使因甲方身份限制等必要的股東權利。未有甲方授權,乙方不得將甲方委托其代持股份進行轉讓、轉代持、質押以及進行增、減資等處分行為。
6.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債務糾紛等,造成標的股權被查封的,乙方應提供其他任何財產向法院、仲裁機構或其他機構申請解封。
6.6乙方因違反本協議或不適當履行受托義務,或因乙方原因和責任,給甲方的股權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6.7在甲方擬向公司之股東或股東以外的人轉讓代持股份時,乙方必須對此提供必要的協助及便利。
6.8在代持期間,乙方應保證所代持股權權屬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處置標的股權,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贈與、放棄或在該等股權上設定質押等。
七、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關本協議的任何內容。若因違反本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甲方損失。
八、爭議解決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9.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對本協議的任何變更、補充,需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方可生效。
9.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化有限公司已經知情,并且許可其行為承認甲方的股東身份。(公司蓋章、法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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