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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合同

            時間:2024-08-26 00:58:36 其他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出口合同合集七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出口合同7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出口合同合集七篇

            出口合同 篇1

              賣 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 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職務: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兩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并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兩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只、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兩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兩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兩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出口合同 篇2

              甲方(出口貨物供貨人):_________

              乙方(出口代理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出口貨物一事,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代理協議的訂立:

              (一)乙方代理甲方出口的貨物的狀況:

              1.品名: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質量:_________

              4.規格:_________

              5.包裝:_________

              6.成交條件:以經乙方確認的、甲方在_________網上交易平臺上與外商成交的條件為準。

              (二)代理協議的形式:協議的訂立及修改均需以書面形式(含傳真),否則不發生效力。

              (三)甲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對本協議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與國外買方簽訂的外銷合同的條款進行充分的了解,對各方的權利義務,各方免除或者限制各自責任的條款有充分的注意。

              (四)乙方義務:

              1.如實提供與訂立協議有關的主要事實和情況;

              2.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按甲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的義務:

              1.對外銷合同承擔的義務:

              (1)接受乙方現采用的商品外銷標準正本合同的固定條款。承認乙方代表甲方承擔這些合同條款對“賣方”權利和義務的規定。

              (2)收到乙方交來的外銷合同副本后,立即進行核對。如發現與其原要求有不符點,在收到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以傳真或電報通知乙方。否則,視為甲方已接受該外銷合同,承擔該外銷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2.出口貨物:

              (1)甲方提供的貨物應符合本協議規定的數量、質量、和規格,并須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進行包裝。

              (2)提供貨物的品質證明文件。

              (3)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協議約定的全部貨物運到_________。

              3.費用:

              (1)承擔乙方因代理出口產生的.運輸費、商檢費、港口運雜費、倉儲費、報關費、保險費及銀行手續費等有關費用。

              (2)根據實際出口貨物的數量計算總貨款,并根據此總貨款向乙方支付_________%的代理費。相關的合同樣本·房地產代理合同·委托購房合同·財務代理委托合同·人事代理協議書·委托協議書·貨物運輸代理合同

              (3)上述的費用及代理費需在代理協議簽訂后_________日內交付。

              (二)乙方義務:

              1.對外成交后,及時將外銷合同副本送交甲方。

              2.辦理出口所需的商檢、報關、對外運輸、并對外議付。

              3.根據外銷合同收到外商的付款后,在七個工作日內按照付款當日銀行公布的外匯買入價,將外匯折算成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若由于甲方原因未能在港口當局規定期限內辦理報關、納稅、商檢、發運等有關手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負責。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需向乙方給付總貨款_________%的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補償乙方的損失,甲方還需向乙方補足不足部分的損失。

              (二)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因外商原因導致外銷合同延遲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能履行時,使乙方不能履行本代理協議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在甲方書面提出要求并提供費用及協助下,乙方有義務向外商交涉索賠。

              第四條 爭議解決:

              若產生爭議,雙方需友好協商。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附加條款:

              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協議雙方簽字和/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口合同 篇3

              委托方:

              代理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簽約雙方就委托代理出口業務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委托代理出口商品名稱:

              出口口岸:

              總金額:萬美元,在 年年底前履行完畢。

              具體型號、規格、數量、金額在每批出口前另行確認。

              二。 雙方權利義務:

              (一) 代理方:

              1. 代理委托方辦理有關貨物出口報關、報檢、托運手續及結匯、退稅事宜,但因出口合同及其附件的瑕疵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委托方自行承擔。

              2. 因委托方原因致使出口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遲延履行的,代理方有權解除本代理合同,委托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3. 因外商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代理方應及時通知委托方采取補救措施。如委托方在訴訟時效內書面要求對外索賠的,代理方應根據其出口合同,積極協助委托方對外索賠,委托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后果。并應在索賠前,依據代理方書面通知將預付費用劃至代理方帳戶。若委托方未支付有關索賠費用,而由代理方先行支付的,則委托方喪失享有索賠產生的權利,但不免除因索賠而產生的義務。上述義務包括但不限于承擔代理方先行代墊的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反之,如外商索賠,由代理方應訴/應裁,但委托方應無條件協助并承擔應訴/應裁的一切費用和后果。

              (二) 委托方:

              1. 應提供以下有效證件復印件:

              ①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含非法人營業執照);

              ② 組織機構代碼證;

              ③ 稅務登記證(國稅);

              ④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或申請認定表(正在申請一般納稅人的企業);

              ⑤ 如是外商投資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還需要提供:港澳臺僑企業批準證書。

              若以上證照到期后,委托方在年審后半個月內應提供上述資料復印件給代理方。

              2. 保證所委托出口的貨物符合出、進口國的國家政策法律規定,并保證委托出口的貨物不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3. 負責組織出口貨源,并根據出口合同的規定按時將委托出口貨物運至出運口岸及承擔運費,并

              保證所委托的實際貨物與報關品名、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相符。若委托方違反本條規定,則應

              承擔由此產生的對外及對代理方的賠償責任。

              4. 協助代理方辦理報關、報檢、制單、結匯等具體業務,保證從代理方處取得的所有單證的安全,不得挪作它用。

              5. 代理方原則上不接受拼柜貨物。若確有必要,委托方應于貨物報關出口前一周書面通知代理方,由代理方決定是否接受。

              6. 委托方應如實申報,不得虛報數量,高報價值。

              7. 如委托方指定貨代以及需異地報關出口的貨物,委托方應通知代理方其貨代名稱、地址、聯系人、電話、傳真等詳細資料,并允許代理方與貨代直接聯系,在貨物正式報關出口前,由貨代將裝箱單、發票傳真給代理方確認。

              8. 保證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真實、有效、合法。

              9. 未經代理方同意,委托方不得擅自更改確認后的合同條款,不得對外商作出合同之外的承諾。

              10. 承擔因委托方原因致使本合同及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的一切責任。

              11. 對外商資信負責,承擔因外商原因致使與外商簽訂之合同不能履行或與外商簽訂之合同已部份履行但無法收匯核銷的責任。前述外商違約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不影響本協議項下代理方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12. 保證在報關日后30日內將報關單、核銷單等退稅單據交還代理方,并保證報關單、核銷單的所有內容與相應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內容一致。

              13. 因委托方的原因,導致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未能退稅時,代理方有權向委托方追索該部份退稅款。委托方應在收到代理方書面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將該部份退稅款,付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上。

              三。 費用與代理手續費結算:

              1. 代理出口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費用,除退稅外均由委托方承擔,如因需要由代理方代為繳納的,委托方應在每筆費用實際發生前轉入代理方帳戶,代理方也可直接在貨款中扣除。本合同項下的出口費用包括:保險費、港口碼頭費、裝運港市內短途運雜費、倉儲費、出口檢驗費、檢疫費、報關費、國內銀行費用等。

              2.a.代理方負責接收國外客戶t/t貨款,該貨款應于60天內匯到代理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在代理方收到委托方國外貨款,先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將貨款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在核銷單、報關單退回后,并收到委托方提供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收繳款書后 3個工作日內將外匯貨款按1美元:9.14人民幣元的比率,扣除已按1美元:8.26人民幣元支付的貨款,將剩余貨款按委托方的通知匯入同增值稅發票上相符的銀行帳戶,其余部分(包括不低于 13%的退稅款額)作為代理方的`代理費用。

              3.如出口合同外商付款期至時,代理方未實際全部收匯,

              代理方對委托方就該筆貨款保留追索權。如代理方在委托方開具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二個月后在國稅局依然查無增值稅發票和繳款書的相關信息,委托方有責任協助代理方向當地國稅局查詢。

              四。 違約責任:

              1. 在本合同項下,如一方違約,除依法依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及賠償守約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守約方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用、訴訟費用、差旅費、通訊費。

              2. 自違約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及法定義務之日起,其于后支付的任何款項按以下順序清償:(1)守約方為實現權利支付的費用;(2)利息或違約金、損失賠償金;(3)貨款本金。

              五。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我國對外貿易代理的有關規定。

              2.委托代理過程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合同簽訂地法院裁決。

              六。其他:

              1.上述結算價雙方將根據20xx年度實際退稅時間及市場行情協商調整。

              2.委托方或委托方指定的工廠若需要代理方提供“產品購銷(買賣)合同”,該合同僅限于開具增值稅發票用,其內容若與本協議有矛盾,以本協議為準。

              3.如中國人民銀行美元和人民幣的匯率發生變動,高于或低于1:8.26(不含本數)時,則代理方與委托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中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5.如國稅局對該產品出口退稅比例進行調整,高于或低于13%(不含本數),則代理方與委托方另行協商該代理出口合同中第三條第2點的結算比例,以保證代理方不發生代理業務虧損。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補充或修改的應以書面提出并經雙方簽章后生效,并與本代理出口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 代理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出口合同 篇4

              賣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和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并嚴格信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質量

              第二條 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 裝運期限

              第四條 裝運口岸

              第五條 目的口岸

              第六條 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__%投保。

              第七條 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 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 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 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只、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 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三十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十五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途徑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 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出口合同 篇5

              賣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方: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

              (1)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 │ (2)數量 │ (3)單價 │(4)總值

              ───────────────┼────────┼─────┴─────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 │賣方有權在3%以內│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

              捆500~1000千克 │多裝或少裝 │金 %按fob值計算

              ───────────────┴────────┴───────────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

              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出口合同 篇6

              出口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揮各自優勢,共同做好出口創匯工作,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形式

              1.乙方以其擁有的出口客戶和渠道與甲方進行出口業務合作,乙方承諾其擁有的出口客戶和渠道沒有侵犯第三者的權益,進行的出口業務內容合法,無欺詐等行為,否則乙方承擔最終的全部法律責任;

              2.合作關系存在的時候,乙方作為甲方的業務辦事處或業務部對外從事出口業務并承擔規定的義務;

              3.合作關系存在的時候,乙方以甲方名義從事出口業務必須遵循本協議的有關規定;

              4.合作關系存在的時候,甲方應對乙方的客戶資料進行必要的保密,不得利用乙方的客戶資源開展與乙方業務相關的業務;

              5.甲方負責報關、報驗、制單結匯等工作;

              二、出口指標和相關考核

              1.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

              2.乙方承諾完成年出口任務_______萬美元。甲方按出口金額每美元收取代理費_______元人民幣;或按等值的代理費進行買斷,買斷比例為1美元:______人民幣,采取買斷式,乙方必須提供足額的增值稅發票和專用繳款書。

              三、基本規定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甲方的標準合同格式負責對外簽訂的出口合同的簽訂;

              2.按照甲方標準合同格式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代理簽訂的出口合同;

              3.負責報關、報驗、投保、結匯以及有關文件的申領(應由乙方提供的文件除外)等工作,要求及時、準確;

              4.按照代理簽訂的出口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供貨單位結算貨款;

              5.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向乙方分配其應得的利潤。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本協議業務操作的有關規定負責對外的磋商;

              2.按照簽訂的出口合同的有關規定負責出口貨物的質量監督和把關工作,督促有關供貨單位按時、按質交貨并對有關供貨方的質量承擔擔保連帶責任;

              3.及時向甲方提供與出口業務有關的文件或單據;

              4.負責出口貨物的'安全收匯并對延遲收匯和不能收匯以及不能按時收匯核銷承擔全部的責任;

              5.乙方應負責出口收匯核銷單和出口退稅文件的按時收回和交接工作。

              6.乙方應負責逾期賬款的催收工作并承擔國外客戶的理賠工作。

              7.按照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及時從甲方得到應分配的利潤。

              (三)業務操作的具體規定

              1.由乙方具體負責出口業務的磋商和成交工作,對外簽訂簽訂的出口合同須以甲方名義并使用甲方的標準簽訂的出口合同格式。

              2.簽訂的出口合同的賣方和/或信用證的受益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注:在T/T匯款的情況下,應要求客戶在匯款單上注明簽訂的出口合同號碼。

              3.及時與有關的供貨單位簽訂有關合同,合同中應對質量條款和具體的技術指標做重點規定特別是必須明確應在收到國外的貨款后才能支付供貨方貨款或類似的條款;上述合同簽訂后,甲方應給乙方一份留存;

              4.合作關系存在的時候,甲方先行預付部分資金或墊付費用及預先墊付的退稅等應按實收取財務利息, 預先墊付的退稅利息按照財務利息(5.75‰)/月息× _______個月收取;

              5.甲方應認真制作有關的出運、報關、報驗和結匯單據,做到“準確、完整、無誤”;同時,應積極協作乙方及時申領和寄送有關文件;

              6.貨物須擔保出運或單據須擔保結匯,乙方須及時和客戶聯系并向甲方提供客戶同意貨物擔保出運或接受單據不符并擔保付款的書面文件;

              7.合作關系存在的時候,在貨物按期、按質出運的情況下甲方應按照代理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及時與有關供貨單位進行結算;

              貨款的結算時間如下:收到國外貨款日后_____個工作日內(節假日例外);貨款結算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A.貨物必須已經出運;

              B.貨款結算的基本文件必須齊全,貨款結算的基本文件包括:出口發票/增值稅發票/專用繳款書/提單副本;

              C.有關票據內容必須真實、有效(包括票據表面完整);

              D.結算的的數量、金額必須與出運的貨物完全一致;

              E.在代理出口或T/T付款條件下,貨款必須已經收匯;

              貨款的支付:增值稅發票、專用繳款書須符合開票資料的要求,有關開票資料將另行通知;如因業務需要,應開具發票企業的要求,須將貨款付給其他企業的,必須有開具發票的企業填寫代付委托書,并加蓋企業公章;貨款支付時,如受款單位與甲方存在欠款的,應按實扣回;

              8.每筆出口貿易如有客戶傭金部分,應在收到全部貨款后及時支付給客戶。

              9.乙方應承擔有關業務項下產生的費用如:結匯費用、國外運費、保險費、內陸費用、核銷費、郵電費用、集港費用、銀行利息等。

              (四)利益結算與分配:乙方的利潤和甲方代理費每筆結清并在該筆業務完全操作完成后(如安全結匯/費用清楚/單證票據齊全/退稅核銷文件按期退回等)_____天進行分配;利潤分配時如乙方以前的業務中存在逾期帳款、庫存或存在其他損失,應按實計入費用并在利潤分配時從其利潤中扣減;利潤分配時乙方應提供必要的合法有效的票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口合同 篇7

              出口合同

              賣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方: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 (1)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嘜頭│(2)數量│(3)單價│(4)總值 ───────────────┼────────┼─────┴─────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或大│賣方有權在3以內│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 捆500~1000千克│多裝或少裝│金按FOB值計算 ───────────────┴────────┴───────────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的人,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附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15)備注:

              賣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買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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