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出差管理制度(精選24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員工出差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1
1.總則
1.1為了統一.規范管理員工因公奉派出差事項,嚴格控制費用開支,根據公司有關規定及具體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xxx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級員工,出差涉及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規定執行; xxx本制度涉及審核批準的事項中,權責部門因故無法實施的,其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權人可代理實施,未經明確指定的人員確認無效;
2.出差規定:
2.1出差期間城市交通費給予交通補貼不在另行支付,若因時間緊急或其他原因須乘坐出租車的需權責部門核準可乘坐出租車。(副總經理以上除外)。
2.2當日出差人員不得在外住宿;
2.3出差需要公司派公務車或自備車出行,出差前須由辦公室審核批準并做好車輛出入記錄,司機做好油耗登記。
2.4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視出差行程.事情進展情況,應每天向直接領導匯報一次,接收匯報領導需做好相應記錄備查。
2.5出差往返交通費憑乘車發票
2.6出差人員之交通工具以火車.公共汽車為原則,需利用公司及本人車輛.航空交通工具出差的需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2.7經同意使用自備車輛出差者,按《差旅費標準》予以補貼油費,過路費按實報銷;
3.出差審核程序
3.1出差人員應提前辦理出差申請,填寫《出差審批單》,(駐外銷售人員需以短信或網絡社交工具申請)。并按核準權限逐級核準后方可執行:
3.2副總出差,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可通過電話.郵件報請核準); xxx部門主管出差,報請分管總經理審核;超xxx日由總經理批準。
3.4其他人員出差,報請部門主管審批.超過xxx日則分管總經理批準,超過xxx日以上則總經理批準(安裝員工除外)。
3.5公司權責部門主管根據業務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部門涉及崗位人員出差; 3.6員工出差時限由審批權責部門主管或指派人員視情況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3.7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前審批手續的,可以通訊方式請示并經批準,出差后補辦手續。
3.8出差員工(副總以下)在出差前須到辦公室備案(特除情況須以通訊或網絡等社交工具報辦公室備案)。
3.9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報請其所屬權責部門審核批準;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及時通知權責部門并在出差結束后提供相關證明;經調查確實后批準給付出差旅費。
4.出差時間核算:
4.1出差往返乘車時間滿xxx小時以上的按xxx天計算;
4.2出差往返乘車時間不滿xxx小時的按半天計算;
4.3此處涉及的時間以飛機.車船票等起.至時間提前xxx小時為準。
4.4出差費用標準:依《差旅費用標準》.《日常費用報銷管理規定》執行。
5 .出差費用預支.核銷程序
5.1出差費用預支方式
5.1.1出差人員借支備用金程序,填寫《借款單》→經辦人簽字→部門審核→財務審核→財務主管審核→公司總經理批準→出納付款。公司備用金的借支,一律實行“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
5.1.2出差人員亦可先行墊付出差費用,出差完畢后憑相關票據進行核銷; 5.2出差費用核銷程序5.2.1根據出差路途的遠近,部門經理及以上級別者且乘坐火車或輪船時間超xxx小時的可乘坐火車硬臥.輪船二等艙。
5.2.2住宿費用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由對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飲費.交通費.交際費不得重復報支。
5.2.3招待費用額度一律由總經理核準,未經核準費用自理。按《日常費用報銷管理規定》執行。
xxx所有報銷項目均需憑發票等有效票據報銷;不得虛報.冒領,上述情形一經查出,除追回報銷款外,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5.2.5出差當日往返的不得報銷住宿費(特殊情況需請示)。
xxx本制度中涉及報銷的費用,如遇特殊情況超支須提交書面報告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報銷; 5.2.7員工出差期間原則上不得報支加班費;節假日出差的,經其所屬權責單位批準并由辦公室復核后,可酌情安排補休或計加班。
5.3核銷程序5.3.1出差人員應保管好所有支出憑證,并在出差返回五日內辦理報銷手續。所有支出憑證必須真實合法有效。
5.3.2出差人員差旅費報銷程序,填寫《出差報銷單》及《出差審批表》→經辦人簽字→部門審核→辦公室審核實際出差天數→財務審核→分管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出納付款。
5.3.3出差人員報銷依財務規定的標準粘貼相應的正式發票(補貼部份不需發票)。填好《報銷單》的所有明細,出差人員簽字后,呈報核決權限逐級核準;
5.3.4各部門主管對本部出差人員差旅費報銷進行審核時,必須對出差路線.乘坐的交通工具和出差地點.出差時間計算是否符合本規定進行嚴格審核。
5.3.5財務部門按照本制度規定,復核單據的規范情況,包括《出差申請單》.票據的張貼.金額核實.權責單位核準簽字.報銷時間等;財務部門對不符合本規定支付標準和有關違背財務管理規定的費用應拒絕給予報銷(總經理批準除外);。
5.3.6涉及超出規定時間且未獲得延期批準進行費用報銷的,超出規定時間部分的費用按照標準的5折支付; xxx多人出差須指定專人管理所有人員差旅費的支出.報銷工作,其他人員仍須簽字證明; 5.3.8《報銷單》中的補貼金額由報銷人根據《出差費用標準》中的標準分發補貼金額;
5.3.9出差按事情的緩急,路程的遠近,出行的方便等因素,選擇合適的出行方式,遵守公司出差財務報銷制度,超標準需經上級領導批準。如有訂票費應索取正式發票。
5.3.10借取備用金的'出差人員返回后既不辦理報銷手續又不歸還備用金的,財務部門可以從其工資收入中扣回,并不得再次借取備用金。備用金的借取,一律實行“前賬不清后賬不借”的原則。
6.客戶現場的安全
6.1遵守所到處的安全規程,不要擅自操作對方的設備;
6.2檢修設備盡可能斷電再操作,特殊情況需帶電檢修的一定要注意安全,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 6.3檢修完成應讓客戶簽字確認。
7.其它注意事項
7.1應確保手機始終處于暢通狀態,特殊情況除外(如:乘飛機,進入地下室檢修設備等)。但收到訊息應立即回電。
7.2出差途中盡量不與陌生人交談,不要將行李物品交給陌生人看管,也不替陌生人看管行李物品。
7.3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在公共場合要保持安定,不要大聲說話.突出自己,不要參與別人的爭吵;加強錢物保管。不要隨身帶大量現款,也不要在旅館等住處存放大量現金。文件.錢包.身份證不要同時放在一起,要分開放;貴重背包做到包不離身,置于視線可及之處;貴重錢物不要放在易被刀子劃開的塑料袋中。
7.4謹防上當受騙。不要貪小便宜,撿到東西要交警察處理,以防被敲詐.陷害。出差途中時刻謹記:便宜莫貪,熱鬧不看,任何與已無關的事不參與。
7.5遵守交通法規,注意交通安全;
7.6無論乘座何種交通工具出差,請隨身攜帶身份證。
8.附則xxx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xxx本制度的擬定.修改由辦公室負責,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xxx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適應公司業務快速發展,規范差旅費管理,節約差旅成本,規范員工出差審批、費用標準等事宜,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因公出差的所有員工(領導班子成員出差費用按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三、相關定義
出差是指得到批準在本市以外,并且時間在12小時以上的因公外出。
四、員工及主管經理的責任
1.員工應承擔以下責任
1)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并提交直接主管經理批準。
2)對發生的差旅費用進行合理的成本控制。
3)對各項差旅費用,在發生之前已經充分理解本制度對此的規定。
4)任何與本制度不符、或超出本制度所規定標準的費用,須事先經總經辦批準,并將總經辦的批示附在費用報銷單后,沒有批示將按正常標準或范圍報銷,超過標準或范圍的部分由個人承擔。
5)出差返回后,及時填寫正確的費用報銷單據并附上相應原始票據,報銷費用。
6)保證費用發生的真實性,如實申報本人所發生的出差費用及相關補助,嚴禁私費公報。
7)對于財務的詢問及問題反饋,及時予以回答和處理。
2.主管經理應承擔以下責任
1)對部門的出差需求進行合理有效的成本控制。
2)員工出差前,由直接主管經理審批員工的出差申請,避免不必要的出差,以控制成本。
3)對員工所報銷費用的`必要性、真實性、合理性進行全面審核,確保所發生各項費用符合本制度。
4)對財務反饋的員工報銷問題予以關注。
3.公司所有員工均應熟悉本制度,采取適當的措施確保遵循本制度。
五、出差費用報銷管理機構及其職責
(一)公司總經辦
公司總經辦作為公司出差費用報銷管理的決策機構,主要職責包括:
1)審議決定公司出差費用報銷政策與制度;
2)審議決定公司出差費用報銷調整方案;
3)審議決定公司各部門的出差費用報銷標準、出差計劃、執行審批。
(二)財務部
財務資金部負責出差費用報銷管理日常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1)審核各員工遞交的出差費用的報銷單據;
2)查驗遞交票據的真實性,查驗費用是否符合當月預算;
3)遞交報銷單據給總經辦;
4)發放報銷金額;
5)根據費用報銷單編制會計分錄并裝訂相關憑證。
(三)各部門
各部門負責協助、配合財務資金部出差費用報銷的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1)合理預算出差費用;
2)根據公司出差費用標準進行差旅支出;
3)保存完整的票據及發票;
4)在規定的時間填寫費用報銷單及借款報銷明細表;
5)按照標準粘貼相關費用票據。
六、出差管理
(一)出差的申請
所有出差都須提前三日征得主管經理的批準,特殊情況除外。差旅行程的更改或延長都必須事先征得主管經理的同意。出差申請批準程序如下:
1.填寫“出差經費預算申請表”(應完整、詳細填寫,包括出差目的、啟程時間、預計外出公干時間、主要費用支出預算),交由所屬主管經理簽字。
2.若需要借支差旅費備用金者,還應填寫“借款審批單”,先由所屬主管經理審核簽字-----再交由總經辦審批簽字-----將原件交由財務人員確認后領取備用金。
3.原則上,公司不開放除差旅費外的各種借款,前款未清者不予辦理新的借支。借款標準為借款金額以能夠滿足業務周轉需要的最低限額。
(二)差旅費
差旅費是指員工外出公干期間為完成預定任務所發生的的必要、合理的費用,具體包括:交通費、餐飲費、餐費補助、住宿費、其他公務雜費。
1.交通費
1)交通費主要包括含往返票、火車票、輪船票、汽車巴士票、公共交通、出租車票等。
2)交通費標準范圍:機票經濟艙,平均每張不超過1000元(含稅);高鐵、火車票、輪船票、出租票,二等座/經濟位/普通快車,實報實銷;汽車巴士票、公共交通實報實銷;異地出租票,單程不超過起步價3倍,實報實銷。
3)員工應從成本意識出發,合理預算出差時間,至少提前三日購買優惠交通票。但對具有限制性條款的優惠交通票可根據出差任務和時間要求合理選擇。
4)出差時,因根據出差地的遠近及業務的緊急程度選擇安全、省時、經濟的交通工具。兩、三名員工同行時可選擇乘坐同一輛出租達到目的地,但對于目的地不一致可擇優選擇出行方式。
5)員工乘坐早晚火車航班,早上8點前出發班次,晚上10點后到達班次,合規合理,可據實報銷交通費。
2.餐飲費
1)餐飲費主要是指因公出差發生的相關餐飲費用。
2)一般客戶方會免費提供餐飲服務,無此報銷項目;若特殊情況不包括,則憑票據實報實銷,每人每天不超過50元。
3)天數計算方式為:出差當天發車時間為11:00前算一天、20:00前算半天;達到公司駐地時間11:00后算半天、17:00后算一天。
4.住宿費
1)員工出差期間,應優先入住公司駐點住所、客戶安排的住所或公司簽約酒店,如遇無法安排等特殊情況方可入住其他酒店。
2)住宿費在公司費用標準內據實報銷,若入住的酒店標準超過公司住宿標準,事前須經總經辦報備。
3)員工出差提倡同性合住,若出差事由不同需要分攤費用的,在報銷住宿費時須注明分攤情況。
4)住宿發票上應注明住宿的起止時間、住宿單價、費用項目等信息,報銷時原則上提供詳細費用清單。
5)住宿費標準:一線城市,實報實銷,每人每天每間不超過300元;區縣城市,實報實銷,每人每天每間不超過200元。
5.其他公務雜費
1)員工因公出差發生的其他公務雜費。包括行李費、購票手續費、文件復印打印費等。
2)員工因乘坐廉價航空公司航班無免費的行李托運而產生的行李托運費或因帶有公司資料超免費托運而產生的托運費,經直接主管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
3)員工因公發生的機票、火車票等的退票手續費須注明退票原因,經直接主管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
七、出差費用報銷
(一)費用的歸屬
出差費用遵循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各部門應嚴格執行出差事前審批制度,確定出差費用的受益部門。若出差受益部門與員工所在部門不一致,出差申請經受益部門權簽人審批同意的,費用歸屬受益部門。
(二)票據要求
所有住宿、交通或其他任何費用報銷時須提供真是業務的合法、合規的原始票據。
(三)費用報銷的期限
1)所有費用須及時報銷。差旅結束后一周內需要提交費用報銷單、借款報銷明細表及相關原始票據憑證。最晚不得超過差旅結束后半個月,否則可能會遇到財務無法處理票據不予報銷的情況。
2)每周五為固定報銷日,如有特殊情況順延次周五。
八、獎懲規定
經核查事實違反本制度相關規定的,根據不同情況采取不同形式處罰;書面警告、部門出差費用比例下調、部門人員連帶責任積分扣減。
九、附則
本制度解釋權歸財務部所有。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3
第一條 目的:為了規范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既嚴格又合理的控制相關費用支出,以少花錢多辦事、辦實事、辦好事為原則,達到節約成本,保證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益的目的,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適用于因公司業務的所有公司員工的出差。
第三條 出差種類:
1. 短程出差:出差當日可能返回者。
2. 遠途出差:出差當日不能返回者。
第四條 出差:
1.員工出差,由出差人員向直屬領導報告事由,經部門經理以上領導同意后方可辦理出差。
2. 出差期間不予報支加班費。
3. 員工出差,原則上只報銷權限范圍內的長途車票。如需乘坐飛機,應事先向直屬領導報告事由,經部門經理以上領導同意并得到總經理批準,方可乘坐飛機。
4. 員工國內出差的住宿費用按照公司以下規定執行。特殊情況需向公司報批。
5. 被派遣出差的員工應積極、認真地做好交付的工作,不得推委、敷衍。
6. 員工出差外地,應隨時保持與公司的聯系,必須開啟易掌控,并及時將工作開展情況報告直屬領導及公司領導。直屬領導應對出差員工完成工作時間給予限定,員工力求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所需做的工作。
7.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注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直屬領導簽署意見、營銷總監批準后方可出差。
8.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準后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列明用款事由,由營銷總監審核簽字后,經總經理審批,財務負責人方可借款。
9. 員工回公司后直屬領導應對出差員工完成工作匯報時間給予限定,員工應以書面形式將出差情況(重要事項匯總報告)或者對照“出差申請單”一一匯報和督導,報告直屬領導或營銷總監。
10.審核人員根據簽有直屬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干標準規定,經審核流程后方可報銷差旅費。”
11.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直屬領導簽署意見后方可報銷。
第五條 出差借款
1.凡向公司借款用于出差的員工,其出差費用報銷票據必須在月底提交給財務,不得超過次月5號,不按時提交或者不予提交的,不予發工資,直到提交才能發放工資,再由財務部門補發工資。如出差人員沒能回公司需要郵寄回營銷中心。
2.有出差的,必需填寫《差旅費報銷單》,交由銷售助理初審,營銷總監審核,經總經理簽字審批,再到財務報銷。
3.報銷差旅費(吃、住、行、客情),應據實提供真實有效的發票,發票種類不局限;報銷業務費時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當天當次所發生的業務費用發票,不允許用其它發票沖賬,如發現有虛報不實,除將所虛報款追回外,并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原則上公司收到報銷單后3個工作日處理完畢。
4. 差旅費報銷單據需注明離京出發時間和到京時間,以不滿12小時計半天,超過12小時按一天計;所有出差人員出差途中在車上住宿的只計算30元/天/人伙食補助,住宿補助及市內交通補助不予于計算。
第七條 業務接待費用的報銷
1、所有客情招待費用必須要部門經理或指定領導電話或當面申請,并填寫《招待費用申請單》,由領導批準后,方可憑發票或者蓋章收據報銷。未申請的或者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報銷
2、報銷時需先由經辦人在宴請客人的發票背后簽名,并注明宴請所在單位的名稱、時間(早餐、中餐或晚餐)、進餐人數(用筆標注在背面),再交由銷售助理初審,營銷總監審核,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 出差中的休息、休假
1、外地出差不計節假日加班,但按照出差補助正常,平時出差可周六日返回,不予額外休息,
2、由于長期出差,公司給予每年7天(含一個周六日)的帶薪休假,可自行安排休假時間,但要提前7天向部門經理申請,批準后方可休假。
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到意外災害或因實際需要由直屬領導指示延時的,返回公司次日辦理請假手續、填制《出差申請單》;未經直屬領導同意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差旅費外,超假時間按曠工論處。
4、原則上不批準在工作日內出差,出差不得提前超出半天時間,乘車時間超出半天的出差前必須從公司打卡方可計入考勤,離乘車少于半天的可以直接出差但必須易掌控考勤。
第九條 差旅費開支標準及范圍
1. 國內地區劃分:共分二類地區
一類地區:國家規定的經濟特區城市和各省會城市及直轄市,如珠海、廈門、深圳、汕頭、海口、廣州、上海、北京、武漢、長沙、天津、重慶。
二類地區:各省地級城市。
2. 乘坐交通工具
1)公司職員因公出差,凡是由公司派車的,則不屬于下列交通費用的報銷范圍。
2)在公司所在城市內沒有派車出差的`,按實際到達目的地的最短路程乘坐的軌道交通、公共汽車或出租車發票報銷。
3)每人每天出差交通補助30元,不再報銷打車費用。任何人不要再申請此費用。
4)出差到公司所在城市以外的地方,公司沒有派車的,按以下標準乘坐交通工具:
注:以上交通工具,應自行購買車票,特別是機票,必須向領導申請方可購買,未經批準的任何個人不得私自進行購買,購買原則是提前準備,盡量買特價機票或者折扣機票,詳見《機票購買的管理制度》,否則一律不予報銷交通費用。
4. 住宿標準:
1、 如公司在該地區機構有接待能力,所有人員盡量住公司提供的住所。
2、出差所到其單位提供免費住宿的,公司不再報銷住宿費。
3、如出差至員工的戶籍所在地,未產生住宿費用的,公司按住宿費標準的50%給予補助。
4、兩個人(異性除外)同去一個城市出差,盡量同住一個房間,住宿標準合計為:一類城市140元/天/2人;二類城市120元/天/2人: 一類城市180元/天/3人;二類城市150元/天/3人,給予報銷住宿費,如遇特殊情況需要開兩間房,必須向直屬領導申請同意,方可報銷,未申請的按照上述執行。
第十條 伙食補助標準:
1、 外地出差每天報銷餐費30元。
2、 在公司所在城市內出差,確因工作需要,中午未能及時返公司用午餐的,每人每餐可報銷人民幣10元做為午餐補貼。
3、所有外地出差人員,當天如有招待費用產生,每一餐扣除10元/人伙食補助。
第十一條 凡在區域當地招聘的銷售人員,執行工作日內每天交通費20元,飯補10元,出差同外派人員報銷標準。北京地區交通費用實報實銷,見交通充值卡票據。
本規定從20xx年02月15日起執行。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差旅交通工具的管理
第二條 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白天(6:00-19:00)乘車超過6小時(含),夜間(19:00-6:00)乘車超過4小時(含)可乘坐硬臥,低于上述時間應乘坐硬(軟)座席位。
(2)遠途(時間超過6小時)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殊情況下采用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臥鋪出行,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3)差旅期間應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機場和市區之間如無緊急情況應乘坐機場大巴,如需乘坐出租汽車,必須在報銷時注明原因,該部分交通費隨同機票一起報銷。
(4)出差人員在出差地根據需要,原則上乘坐公交車、地鐵,特殊情況可以考慮乘坐出租車。
第三章 出差人員的相關規定
第三條 短期出差人員的規定
(1)因工作需要離開工作常駐地前往國內其他地區,一個月以下的出差稱之為短期出差。短期出差的員工每人150元住宿標準,同性別員工超出兩位出差時,應入住雙人或三人標間,有特殊情況報除外,但需先向總經理匯報并取得答復。
(2)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誤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70元,其他地區出差午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
(3)出差期間有對外招待餐報銷時,參與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當天日誤餐補助的一半。
第四條長期出差人員的.規定
(1)由公司安排派往到外地且工作在一個月(含)以上的人員,稱之為長期出差。對于長期出差的人員,為節約住宿費開支應在當地租房住宿。
(2)長期出差租房初期(指租房當月),可自行購買床上用品和生活用品,公司一次性給予每人300元的標準,憑票據報銷,以后產生的相關費用則由個人承擔。
(3)長期出差期間深圳、珠海等地出差誤餐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其他地區每人每天30元標準。
(4)長期出差期間每人每天給20元差旅補助,與誤餐補助合并一起發放。
(5)出差期間有對外招待餐報銷時,參與招待餐的每人每次抵扣當天日誤餐補助的一半。
(6)長期出差期間如外出辦事原則上乘坐公交車、地鐵,特殊情況可考慮乘坐出租車。
第四章 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五條 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款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并有總經理審批;
(3)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后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參照出差費用標準,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第六條 報銷程序及出差費用的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范粘貼“差旅費報銷單”→總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財務領款報銷。
第五章 差旅管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七條 出差報道
(1)原則上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前的可以不來公司報到;出差出發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要來公司報到,特殊原因不來公司的必須有總經理批準。
(2)出差返回時間(以機票、車票上的到達時間為準)在中午12點以前的要來公司報到;出差返回時間在中午12點以后的經總經理批準后可不來公司報到。
第八條 本市出差
(1)原則上要求使用本公司交通工具,不報銷任何費用和補助;
(2)如因特殊原因未派車的,出差之交通費用憑乘車票據實數報銷,乘坐出租車需取得總經理同意后方可;
第九條 市外出差:
(1)差旅費應據實填報,如發現有虛報不實者,除將所領差旅費追回外,并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2)出差不享受休息待遇,要保證每天工作時間和一定的工作績效,但重大節假日(春節、元旦、勞動節、國慶節、中秋節、端午節)可酌情給以補貼。
第十條 出差紀律
(1)遵紀守法;
(2)遵守公司制度;
(3)注意安全,不從事危險活動;
(4)不從事有損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政策的活動;
(5)不談論與公司形象、品牌形象、公司原則和公司政策相違背的言論;
(6)不給客戶制造正常工作以外的難題和提出正常工作以外的要求;
(7)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向客戶借款;
(8)嚴禁挪用公司貨款。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參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制定。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三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狀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實。
第四條出差的審核打算權限如下:
1、當日出差
出差當日可能來回,一般由部門經理核準。
2、遠途出差
由部門經理核準,報主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五條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
(2)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別狀況下采納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臥鋪出行,特別狀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三章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六條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后開支”的費用掌握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做出年方案、月方案,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并嚴格按方案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方案費用。
第七條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并有總經理審批;
(3)借款要準時清還,公務結束后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值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借款金額原則上限制為:一般職員借款金額在1000~2000元,主管級以上員工金額在1000~3000以內,特別用途超過5000元等特大金額應上報到主管副總標明緣由審批。
第八條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范粘貼“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總經理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第四章差旅管理
第九條出差申請與報告
(1)出差之前必需提交出差申請表,注明出差時間、地點和事由,行政部據此支配差旅、住宿等事宜(見行政出差申請表)。
(2)將出差申請表送人力資源部留存、記錄考勤。
(3)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差旅時間的,應打電話向公司請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4)員工出差完畢后應馬上返回公司,并于3日內(含出差回來當天)憑有效日期證明(如機票、車票等)到財務部辦理費用報銷、差旅補貼等手續。
(5)員工出差后,必需每日下午4點前向主管匯報工作,并寫出具體的書面報告報總經理批閱。
(6)出差結束后,應于3日之內提交出差報告,并到財務部費用報銷。
(7)未按以上手續辦理出差手續或未經審批所發生的費用,公司將不予報銷,并按曠工處理。第十條費用標準及審批權限,如下表所示。
公司工作人員出差,按以上規定標準報銷,超支部分自理。同性別兩人同行出差,公司要求住一個房間,以節約差旅費開支。
業務人員施工監理期間每日補住50元,電話補助10元。
出差補助費、實行定額包干。公司行政、財務部、市場部等中層管理人員出差,住宿費憑票據報銷,標準按以上各級別標準報銷。
工作人員及中層管理人員到地市級、縣市級地區出差,當日完成工作能夠返回的分別綜合補助50元,能夠當天返回的,須當天返回,特別狀況需相關領導批準。
工作人員及中層管理人員外出參與公司的參展(培訓)會議,統一支配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由會議費規定統一開支。無任何支配狀況,實行實報實銷。
第十一條出差補貼標準
(1)員工在出差當天的`9:00前動身、17:00后返回公司的,可享受一天的出差補貼,否則不予計算出差補貼。
(2)遠途出差者,計算出差補貼一般實行“去頭留尾”的原則。例如,9號出差12號返回者,賜予3天的出差補貼;
(3)出差補貼的標準依據員工的職位級別另行確定。
(4)出差期間不得另外報支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出差屬業務特別范疇。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下屬與上級一起出差時,下屬將扣除住宿補貼。
第十三條餐費、住宿費的支領標準,因物價的變動,可以由總經理隨時通令調整。第十四條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核定后實行,修改時亦同。第十五條本管理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隨時修改。
第六章:附表
表1、出差審批單、出差審批單
表2、出差報告單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6
1、 宗旨:
為使本公司員工因公出差(除公務培訓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凡本公司人員及本公司支配的有協作關系之人員出差,均按本制度執行。
3、名詞定義:
3-1、國內出差:本公司員工在國內因公出差稱之。
3-1-1、短途出差:因公赴公司鄰近,單程60公里以內稱之,應當日回公司。
3-1-2、短期出差:因公赴國內地區,時間在3日以內稱之。
3-1-3、長期出差:因公赴國內地區,時間在3日以上2個月以內稱之。
3-2、國外出差:本公司員工在國外因公出差稱之。
4、出差管理要求:
本公司及本公司支配的有協作關系之人員出差前后應知事項:
4-1、出差要有預見性,要進行有方案的支配,且經過審核作業的`流程。
4-2、出差人員應準時仔細地完成公司支配的出差任務,遇有問題應主動與公司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聯系。
4-3、出差人員對其出差之工作有具體報告的責任,且出差期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之商業行為。
4-4、出差人員有對支出費用索取憑證(指有效發票等票椐)的義務。
4-5、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有在肯定期限內銷假及申報差旅費的責任。申報差旅費同時應附必要的出差工作報告。
4-6、國內因公出差人員差旅費按職級及出差目的地消費標準之差異分等級報銷。
4-7、除非經核準,出差開頭應錯過星期六下午。
4-7、交通工具應首選汽車或硬座火車,超過8小時的可選硬臥火車,需要乘坐游輪的經核準后方可乘坐。緊急大事經核準可乘軟臥火車及飛機。需用私車的,經核準,其私車公用給付標準為:汽車 元/公里;機車 元/公里,標準另定。
4-8、要求出差人員出具工作報告的,須附出差工作報告,否則差旅費不予報銷。
4-9、國外因公出差人員差旅費按另外規定執行。
4-10、出差時高管與屬下同行其食宿費用經核準后據實報銷。
4-11、出差人員當日24:00以后返回的,可于次日上午休假半天。
4-11、出差結束返回公司后,應在一周內結清出差費用,超過期限以核定金額之80%報銷。
5、國內出差管理流程:
6、國外出差管理流程:
7、國內出差差旅費分為交通費、食宿費及雜費(含通訊費)。均按下列支給,其標準如下:
交通費 住宿費 膳食費 雜費 備注
區域間 區域內(市或縣內) 北京 上海 深圳 廣州重慶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區 北京 上海 深圳 廣州重慶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區
高管(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 據實報銷 據實報銷 據實報銷 據實 報銷
各部門主管 按第4-7條要求據實報銷 按上限40元/人日 據實報銷 按上限160元/人日 據實報銷 按上限120元/人日 據實報銷
按35元/人日 補貼 按25元/人日 補貼 因工作需要,有另外費用支出的,需核準后方可報銷
其他人員按上限20元/人日據實報銷。 按上限80元/人日 據實報銷 按上限60元/人日 據實報銷
7-1、如市內交通費(或住宿費)低于標準,則可適當提高住宿費標準(或交通費),但兩者之和不行超過交通費和住宿費標準之合計金額。
7-2、差旅費超過核定標準10%以內的,需報請總經理核準才可報銷,超過標準10%以上的,原則上不予報銷。
7-3、參與展會人員,由公司統一支配食宿。
7-4、出差人員若無住宿發票或寄宿親友家中,則可按住宿費標準之上限補助1/2。
7-5、二人以上同行,出差地點之旅館以雙人以上標準間住宿為原則,住宿費可按標準間費用以每2人或2人以上為單位予以報銷。
7-6、公司配備通訊工具者,應按配額標準限額使用,超支自付,超支費用在公司月度或季度結算時一并扣除。其他出差人員出差時,因工作聯系之需要,可由公司配給手機卡,出差返回后準時交回手機卡。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7
一)本公司員工因公務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國內外(包括遷調)悉依照本章之規定辦理。
二)員工出差均依各單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視實際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請總經理核準后行之。、
三)出差員工應于出發前,依式填寫所定表格,通知總務組登記,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辦理時,亦需盡速補填表格,送交登記。、
四)員工出差得按實報支出差旅費,其最高標準如附表,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準者外,其余如有超額報支,一律剔除之。、
五)員工出差前,得按實際需要預借旅費,其預借款額,經由各主管初審,呈請總經理核準后暫付之,出差完畢,向總務組銷差后應于三日內呈報核銷,如三日后,仍未報支者,會計組應將該員之預借旅費在薪津項下先予扣回,俟報支時,再行核付。、
六)員工在本市及郊區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實支給交通費及誤餐費。、
七)員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滿一日之旅費,無論出發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給付,又乘夜車往返者,不另支宿費。、
八)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須之舟車等費,按實際報支,便其他零星用費均在膳雜費內開支,不得另行報支。、
九)凡因公拍發之郵電及特別公務,臨時雇用人夫,車馬等項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另列特別費用內得按實憑證報支。、
十)員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確實證明者外不得任意改變起程日期,或延長出差時間,但事后經總經理特準者,得追認之。、
十一)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情事,除將所領追回外,并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二)員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應填寫的一切表格及應辦手續另定。、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8
一、 員工出差安全注意事項
1. 行裝整理
1.1. 請將證件、文件、手機、充電器等必備物品備齊。
1.2. 避免攜帶大量現金,隨身攜帶的現金可分幾處保存。
1.3. 避免將手機、錢包和現金放在褲子和上衣外側口袋。
1.4. 嚴禁隨身攜帶汽油、酒精、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及危險物品。
2. 行程安全
2.1 在車站等公共場所應應了解安全須知,熟悉的安全門、安全出路、安全樓梯的位置、安全轉移的路線。
2.2 加強時間觀念。一般應于火車開動前30分鐘提前進站。
2.3 乘車時一定要核對車次。
2.4 注意旅途安全。到茶爐間打開水,站穩扶牢。睡在上、中層臥鋪,防止睡覺時掉下。
2.5 車輛行駛過程中,不要將身體的任何部分伸出車外。
2.6 汽車行駛當中,最好不要吃東西,尤其是糖豆、花生一類的食品。
2.7 不要將玻璃瓶、罐頭盒等物品扔出車外,以免傷人。
2.8 提高警惕,全程留意您的貴重物品的去向,防止被盜被搶被騙。
3. 住宿安全
3.1 選擇正規的賓館,優先選擇較低樓層或在安全通道的房間居住。
3.2 入住酒店后,應了解酒店安全須知,熟悉酒店的安全門、安全出路、安全樓梯的位置、安全轉移的路線。
3.3 不要將自己住宿的酒店、房號隨便告訴陌生人,不要讓陌生人隨便進入房間;出入房間要鎖好房門,離開房間時要把貴重物品帶走,睡覺前注意門窗是否關好。
4. 飲食安全
4.1 選擇衛生狀況良好的就餐場所吃飯。
4.2 吃東西之前一定要洗手。
4.3 忌吃生冷食品。
5. 工作安全一般原則
5.1 到相關方應了解相關方的安全須知,熟悉相關方的安全門、安全出路、安全樓梯的位置、安全轉移的路線。
5.2 遵守相關單位的安全規定。
二、 外場試驗(施工)安全生產管理
1 術語和定義
外場是指在公司外部的進行安裝、裝配、調試、測試、試驗等臨時性工作場所。
外場試驗是指公司在外場進行的試驗、調試、測試、聯試等科研生產活動。 外場施工是指公司在外場進行的安裝、裝配、架設等科研生產活動。
2 方針和原則
外場試驗(施工)必須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集團公司和合作單位的安全管理規定。
應遵守“外場試驗(施工)誰組織,安全生產誰負責”的逐級負責的原則。多個單位參加的外場試驗(施工)項目,應全面配合、服從牽頭單位的協調管理。
3 安全職責
3.1 (施工)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為該項目的負責人,若項目負責人不在現場由項目的負責人委托該項目組的成員擔任,其對外場試驗(施工)的`人員、設備儀器、作業環境等安全負責,兼職安全員應佩戴“安全員”標識。
3.2 外場試驗(施工)項目負責人可根據項目大小自己擔任或指定兼職安全員(原則上在本項目組成員中選擇),兼職安全員的安全職責:
3.2.1 協助項目負責人做好具體安全管理工作及其它安全管理事宜、記錄各類安全事項,保管各類安全資料,并建立安全檔案等;
3.2.2 負責外場試驗(施工)過程中的設備儀器的安全性、與合作單位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協調、外場人員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及是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3.2.3 負責監督危險作業(如登高作業、帶電操作、封閉空間作業等)、交叉作業等操作人員具備相應的能力和辦理危險作業許可手續落實情況;
3.2.4 負責因氣候、環境等因素的影響,向項目負責人進行確認后發出指令后方可工作;
3.2.5 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行為應立即制止。
3.3外場試驗(施工)其它人員安全職責
根據各自的工作任務和不同的崗位,按照有關標準要求、操作規定、管理制度等做好本職安全工作。
4 應急救援及事故處理一般原則
4.1 遇緊急情況,千萬不要慌張。
4.2 在外工作期間,有任何問題可及時與公司和家人保持聯系。
4.3 發生狀況時,應派一人打電話求救,說明狀況、發生地點所在,扼要且迅速的敘述發生狀況及原委。
4.4注意環境安全,脫離危險區域才施救;住宿或在外場工作,記住急救用具放置的場所。(如安全出口、消防栓、防毒面具等)。
4.5 盡量使傷者有適當之舒適姿勢,解開衣領使呼吸順暢。
4.6 發生火警時不要搭乘電梯或隨意跳樓;鎮定地判斷火情,主動地實行自救。不能用手直接開金屬門把手;若身上著火,可就地打滾,或用重衣物壓火苗;必須穿過有濃煙的走廊、通道時,用浸濕的衣物披裹身體,捂著口鼻,貼地、順墻爬走;大火封門無法逃出時,可采用浸濕的衣物披裹身體,用被褥堵門縫或潑水降溫的方法等待救援或搖動色彩鮮艷的衣物呼喚救援人員。
4.7傷者若有窒息現象,應立即施以人工呼吸。
4.8檢查傷者身體各受傷部位,并設法止血。
4.9傷者腹部受創或神智不清時,絕對不可飲食。給予傷者適當保暖,送急救中心再做進一步治療。
4.10 應急救援由項目負責人擔任救援指揮長,一旦發生事故,由指揮長統一啟動應急響應并指揮實施。
4.11 在外場試驗(施工)時,應配備必要的通訊器材,如手機、對講機等,確保通訊暢通。
4.12 一旦發生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用最快的通訊手段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地方、傷亡人數、事故原因等情況,報告單位外場試驗(施工)的項目負責人,再由項目負責人將其情況報告部門領導或公司應急小組,不得瞞報謊報或拖延不報,若是火災、爆炸、交通或其它傷人事故應立即與當地的公安部門及醫療機構進行聯系。
4.13 事故發生后,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保護好現場,積極配合協助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5 操作流程
5.1 質量安全部每周一對出差員工及外場試驗(施工)通過電話、內網、短信平臺進行提醒,且對外場試驗(施工)進行管理登記,各部門也可與質量安全部聯系,以確保本部門員工的安全。
5.2 外場試驗(施工)的準備,質量安全部根據每周的提醒內容,組織項目負責人填寫《外場試驗(施工)安全管理登記表》、《外場試驗(施工)安全責任書》,在實施外場試驗(施工)應召開安全會議,對該項目進行風險評估、技術交底,明確外場試驗(施工)的兼職安全員、各員工的安全職責及注意事項。
5.3 在外場試驗(施工)過程中,兼職安全員進行每日的安全檢查且要保持安全檢查記錄,外場完成后將記錄交予質量安全部保存,質量安全部通過電話、短信平臺對外場的兼職安全員進行每周的安全提醒,確保試驗(施工)的順利進行。
6 相關記錄
外場試驗(施工)安全管理登記表
項目安全負責人簡況及項目組成員名單
外場試驗(施工)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書
公共應急電話: 報警求助:110
火 警:119
交通事故:122
醫療救護:120
公司應急小組人員聯系電話:
制表:單位負責人: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9
1、 宗旨:
為使本公司員工因公出差(除公務培訓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凡本公司人員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協作關系之人員出差,均按本制度執行。
3、名詞定義:
3-1、國內出差:本公司員工在國內因公出差稱之。
3-1-1、短途出差:因公赴公司鄰近,單程60公里以內稱之,應當日回公司。
3-1-2、短期出差:因公赴國內地區,時間在3日以內稱之。
3-1-3、長期出差:因公赴國內地區,時間在3日以上2個月以內稱之。
3-2、國外出差:本公司員工在國外因公出差稱之。
4、出差管理要求:
本公司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協作關系之人員出差前后應知事項:
4-1、出差要有預見性,要進行有計劃的安排,且經過審核作業的流程。
4-2、出差人員應及時認真地完成公司安排的出差任務,遇有問題應主動與公司以電話、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聯系。
4-3、出差人員對其出差之工作有詳細報告的責任,且出差期間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之商業行為。
4-4、出差人員有對支出費用索取憑證(指有效發票等票椐)的義務。
4-5、出差人員返回公司后,有在一定期限內銷假及申報差旅費的責任。申報差旅費同時應附必要的出差工作報告。
4-6、國內因公出差人員差旅費按職級及出差目的地消費標準之差異分等級報銷。
4-7、除非經核準,出差開始應錯過星期六下午。
4-7、交通工具應首選汽車或硬座火車,超過8小時的可選硬臥火車,需要乘坐游輪的經核準后方可乘坐。緊急事件經核準可乘軟臥火車及飛機。需用私車的,經核準,其私車公用給付標準為:汽車元/公里;機車元/公里,標準另定。
4-8、要求出差人員出具工作報告的.,須附出差工作報告,否則差旅費不予報銷。
4-9、國外因公出差人員差旅費按另外規定執行。
4-10、出差時高管與屬下同行其食宿費用經核準后據實報銷。
4-11、出差人員當日24:00以后返回的,可于次日上午休假半天。
4-11、出差結束返回公司后,應在一周內結清出差費用,超過期限以核定金額之80%報銷。
5、國內出差管理流程:
6、國外出差管理流程:
7、國內出差差旅費分為交通費、食宿費及雜費(含通訊費)。均按下列支給,其標準如下:
交通費 住宿費 膳食費 雜費 備注
區域間 區域內(市或縣內) 北京 上海 深圳 廣州重慶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區 北京 上海 深圳 廣州重慶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區
高管(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 據實報銷 據實報銷 據實報銷 據實 報銷
各部門主管 按第4-7條要求據實報銷 按上限40元/人日 據實報銷 按上限160元/人日 據實報銷 按上限120元/人日 據實報銷 按35元/人日 補貼 按25元/人日 補貼 因工作需要,有另外費用支出的,需核準后方可報銷
其他人員按上限20元/人日據實報銷。 按上限80元/人日 據實報銷 按上限60元/人日 據實報銷
7-1、如市內交通費(或住宿費)低于標準,則可適當提高住宿費標準(或交通費),但兩者之和不可超過交通費和住宿費標準之合計金額。
7-2、差旅費超過核定標準10%以內的,需報請總經理核準才可報銷,超過標準10%以上的,原則上不予報銷。
7-3、參加展會人員,由公司統一安排食宿。
7-4、出差人員若無住宿發票或寄宿親友家中,則可按住宿費標準之上限補助1/2。
7-5、二人以上同行,出差地點之旅館以雙人以上標準間住宿為原則,住宿費可按標準間費用以每2人或2人以上為單位予以報銷。
7-6、公司配備通訊工具者,應按配額標準限額使用,超支自付,超支費用在公司月度或季度結算時一并扣除。其他出差人員出差時,因工作聯系之需要,可由公司配給手機卡,出差返回后及時交回手機卡。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為制度參照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制定。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三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實。
第四條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1、當日出差
出差當日可能往返,一般由部門經理核準。
2、遠途國內出差
由部門經理核準,報主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3、國外出差
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五條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
(2)副總經理遠途出差一般選擇飛機作為交通工具。
(3)其他員工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部門經理、高級技術人員的報銷級別為軟臥,其他人員的報銷級別為硬臥;特殊情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三章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六條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后開支”的費用控制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做出年計劃、月計劃,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并嚴格按計劃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計劃費用。
第七條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大額開支,應按銀行的有關規定用支票支付。
(3)借款要及時清還,公務結束后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當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基本工資。
第八條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范粘貼“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分管副總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11
一、出差管理辦法
國內部分
第一條本公司以及所屬工廠及營業所的員工因公奉派國內出差辦理公務者,依本辦法規定發給出差旅費。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乘坐火車、輪船、飛機按表16.4.1的標準發給交通費:
一、代理職稱的職員比照高一職等人員的標準支給。
二、練習生、雇員、工友比照三等以下職員的標準支給。
乘坐火車及長途汽車,原則上應出具鐵路局、公路局或汽車公司的購票證明單,如因故未能取得購票證明單者,由出差人出具憑單。
乘坐輪船應取具輪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購票證明單或船票存根。
因急要公務必需搭乘飛機者應事先報準并憑飛機票根報支旅費。
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第三條員工出差的膳食、住宿、雜費按下列標準核發
a主管級:每日200元
b一般級:每日150元
第四條出差期間因公支出的下列費用,準予按實報銷,并依下列規定辦理:
乘坐計程車原則上應取得汽車公司開具的統一發票,無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員出具憑單為憑。
電報電話費應取具電信局的收據為憑。
郵費應取具郵局的證明為憑。
因公宴客的'費用,應取具統一發票或貼足印花的正式收據為憑。
因公攜帶的行李運費,應取具正式的運費收據為憑。
第五條員工出差,應由派遣出差單位的主管填寫通知單一式二份,遞請核準后,一份送秘書處登記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憑以預借或報支旅費。
第六條員工出差銷差后三日內應填具“出差旅費報支單”,送請各單位主管核實后遞請秘書處審核,總經理核準后,出納人員方得憑以報支。
第七條員工出差前,得憑核準的派遣出差通知單預借旅費,于出差完畢報支旅費時扣回。
第八條市內及短程出差人員,除按實報支車資外,另可報支誤餐費。
下午一時以后銷差者準報午餐。
下午八時以后銷差者準加報晚餐。
不得再報支加班費。
第九條奉令調遣的人員,可以比照以上有關條文報支交通費、膳食費及行李運費。
第十條調遣人員若在公司用膳,則不得報支誤餐費。
第十一條調遣人員若超過一天以上但不能視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補貼。
國外部分
第十二條本公司員工奉派出國人員,除薪津照領外,并準予報支出差旅費其標準如下:
凡出國往返于公司指定地點的交通費按實報支,自行觀光的交通費自理。
膳、宿、雜費按當時行情,并依國稅局出差規定在報支額度內支給。
派遣在同城市持續駐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標準八折支給。
第十三條受政府或其他機構聘請出國考察或實習的本公司人員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機構支領出差旅費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領出差旅費。
第十四條出差期間因公支出應取得正式收據并按實報銷,其無法取得正式收據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簽呈為準。
第十五條如因公務上原因必須支付的費用而超過日用費規定者可以呈請總經理核發特別津貼。
第十六條國外出差旅費報銷辦法仍比照本辦法第五條至第七條規定辦理。
附則
第十七條下級職員與上級職員一起出差時,下級職員得比照上級職員標準支給。
第十八條本公司董事、監察人及顧問的出差旅費比照經理級標準支給。
第十九條膳、宿什費的支領標準,因物價的變動,可以由總經理隨時通令調整。
第二十條本辦法經董事會核定后實行,修改時亦同。
二、出差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出差費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
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實核。
出差人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旅差費,返回后一周內填具“出差旅費報告單”,并結清暫支款,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第三條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國內出差:六日內由部門經理核準,四日以上由主管副總經理核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四條出差不得報支加班費,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計新。
第五條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電話聯系,請示批準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輕重論處。
第六條出差旅差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通訊費、交際費等,其標準另定。
第七條出差費用的報銷:
交通費、住宿費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
膳食費按標準領取。
通訊費以郵局憑證報銷。
交際費由領導核定,憑據報銷。
三、員工出國辦法
凡本公司員工因公經核準出國者,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之。
因公奉派出國人員,于出國前需先立承諾書,言明按期歸國并繼續為公司服務,如在返國三年內自動辭職者,愿無條件賠償出國期間之費用除以三年平均數額之差額,并放棄先訴抗辯權。
出國人員于返國后,應于二星期之內書面提呈出國經過及觀感心得必要時,并由總經理排定時間,向公司內有關部門人員講解心得及工作計劃方針。
國外出差旅費報支標準如附表二。
奉派出國人員,出國期間其薪津仍準照領,并得預支核定日數之差旅費。
出國人員應照規定期限歸國,并于返國后10日內檢具有關憑證向會計部報銷,因故拖延不歸或費用開支經審核不準報銷者,概由出國人員自行負擔。
出國人員在國外之旅行,應予規定之路程為限,規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費如經總經理核準者,準予報銷。
出國接受技術訓練或愛國內外廠商機構補助人員,其差旅費如已由有關單位支給者,其支給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請,但廠商供給之費用較本辦法所訂之費用為低時,其差額得由公司補助之。
本辦法經經理級會議通過呈總經理核定公布實施,其修改或補充亦同。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12
一、審批程序
1、凡因公出差,必須要事先填寫《外出報告單》履行審批手續,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有效,否則不予報銷費用并按事假處理。
2、如有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審批手續或出差中事務變化需要延時的,在出差回廠后一天內補辦審批手續。
3、員工出差一天由本部長審批,一天以上經部長審核由總經理審批,各部長以上的管理人員由總經理審批。
4、凡因公出差需要向公司財務預支費用的,憑審批的《外出報告單》,由總經理批準借支。
二、乘車規定
1、行程500公里以上跨夜間(21—7點)的火車,允許買硬臥票。
2、市內公共汽車、火車、長途汽車憑票報銷。
3、打的原則上提前申請、特殊情況事后及時說明。
4、特殊情況或需乘飛機的由總經理批準。
三、出差補助標準
1、餐補:50公里以內的需就餐的每餐10元,50公里以外的`每餐15元。
2、住宿:出差需住宿的按縣級市60元每夜,地級市80元每夜,省會城市100元每夜,直轄市及沿海、特區120元每夜。
3、其它:有客戶及特殊情況需要安排吃飯、住宿的,逐級請示最終由總經理確認同意后安排并報銷。
4、當日出差沒有就餐的沒有補助,當天返回的沒有住宿費。
注:所有外出人員由公司承擔就餐、住宿費用的沒有出差補助。
四、回到公司后,必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填寫《報銷單》,由部門負責人(或安排人)審核簽字,最終經總經理審批再到財務部報銷。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范企業員工出差管理工作,強化成本管理意識,合理掌握差旅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審批程序和權限
員工出差時應提前一天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按以下權限進行審批。
(1)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出差,報請總經理審批。
(2)部門負責人出差,報請總經理審批。
(3)其他人員出差,報請企業分管領導審批。
(4)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二章出差管理細則
第一條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出差前可以電話方式請示,出差歸來后補辦手續。
第二條出差人員因特別緣由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而必需延長滯留的',依據出差者申請,經調查無誤后支給出差差旅費。
第三條出差人員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業車輛外,以利用火車、汽車為原則。但因緊急狀況經總經理核準者可乘坐飛機
第四條使用企業交通車或者借用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第五條因伴隨客戶外出或其他特別狀況下差旅費用超支或超規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須事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
第六條出差標準規定
(1)出差費用標準:實行限額標準內實報實銷,詳細標準見表3—1。
(2)遠途出差如利用夜間(午后x時以后,午前x時以前)車次,住宿費減半支給。
(3)出差時的款待費用,確因工作需要款待客人時,各企業、部門要依據不同客戶和人數,本著既節省又能辦好事的原則,對單筆支出超過x元以上的款待費必需先請示部門經理;
超過x元以上的款待費必需先請示總經理同意,報銷時按財務相關規定報銷。
(4)伴同高層人員出行的一般員工,食宿隨高層人員。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標準,需在《出差申請單》上列明緣由。
第三章出差費用借款及報銷
第一條出差人員如申請出差費用借款,需填寫出《出差費用申請表》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借款。
第二條出差人員返回企業后,x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填寫《報銷申請單》,并將原始x粘在所附憑單上,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
第三條業務款待費報銷,須填寫《支出憑單》,所附單據必需有稅務部門的正式x,列明企業抬頭,數字清楚,先由經辦人簽名,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款待費,一般不予開支。
第四條其他報銷、審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出差人員要實事求是,如發覺弄虛作假,一律按企業有關規章制度嚴厲 處理。
第二條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三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14
(一)本公司員工因公務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國內外(包括遷調) 悉依照本章之規定辦理。
(二)員工出差均依各單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視實際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請總經理核準后行之
(三)出差員工應于動身前,依式填寫所定表格,通知總務組登記,如情形特別事前不及辦理時,亦需盡速補填表格,送交登記
(四)員工出差得按實報支出差旅費,其最高標準如附表,除特別狀況,經總經理核準者外,其余如有超額報支,一律剔除之
(五)員工出差前,得按實際需要預借旅費,其預借款額,經由各主管初審,呈請總經理核準后暫付之,出差完畢,向總務組銷差后應于三日內呈報核銷,如三日后,仍未報支者,會計組應將該員之預借旅費在薪津項下先予扣回,俟報支時,再行核付
(六)員工在本市及郊區或其他同日可來回之出差按實支給交通費及誤餐費
(七)員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滿一日之旅費,無論動身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給付,又乘夜車來回者,不另支宿費
(八)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需之舟車等費,按實際報支,便其他零星用費均在膳雜費內開支,不得另行報支
(九)凡因公拍發之郵電及特殊公務,臨時雇用人夫,車馬等項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另列特殊費用內得按實憑證報支
(十)員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自然 不行抗力之緣由,并有的確證明者外不得任意轉變起程日期,或延長出差時間,但事后經總經理特準者,得追認之
(十一)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之,但如發覺有虛報不實情事,除將所領追回外,并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二)員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應填寫的一切表格及應辦手續另定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范企業員工出差管理工作,強化成本管理意識,合理控制差旅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審批程序和權限
員工出差時應提前一天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按以下權限進行審批。
(1)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出差,報請總經理審批。
(2)部門負責人出差,報請總經理審批。
(3)其他人員出差,報請企業分管領導審批。
(4)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二章出差管理細則
第一條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出差前可以電話方式請示,出差歸來后補辦手續。
第二條出差人員因特殊原因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而必須延長滯留的,根據出差者申請,經調查無誤后支給出差差旅費。
第三條出差人員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業車輛外,以利用火車、汽車為原則。但因緊急情況經總經理核準者可乘坐飛機
第四條使用企業交通車或者借用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第五條因陪同客戶外出或其他特殊情況下差旅費用超支或超規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須事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
第六條出差標準規定
(1)出差費用標準:實行限額標準內實報實銷,具體標準見表3—1。
(2)遠途出差如利用夜間(午后x時以后,午前x時以前)車次,住宿費減半支給。
(3)出差時的招待費用,確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時,各企業、部門要根據不同客戶和人數,本著既節約又能辦好事的原則,對單筆支出超過x元以上的.招待費必須先請示部門經理;超過x元以上的招待費必須先請示總經理同意,報銷時按財務相關規定報銷。
(4)隨同高層人員出行的普通員工,食宿隨高層人員。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標準,需在《出差申請單》上列明原因。
第三章出差費用借款及報銷
第一條出差人員如申請出差費用借款,需填寫出《出差費用申請表》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借款。
第二條出差人員返回企業后,x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填寫《報銷申請單》,并將原始x粘在所附憑單上,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
第三條業務招待費報銷,須填寫《支出憑單》,所附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x,列明企業抬頭,數字清晰,先由經辦人簽名,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
第四條其他報銷、審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附則
第一條出差人員要實事求是,如發現弄虛作假,一律按企業有關規章制度嚴肅處理。
第二條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三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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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員工因公務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國內外(包括遷調) 悉依照本章之規定辦理。
(二)員工出差均依各單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視實際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請總經理核準后行之
(三)出差員工應于動身前,依式填寫所定表格,通知總務組登記,如情形特別事前不及辦理時,亦需盡速補填表格,送交登記
(四)員工出差得按實報支出差旅費,其最高標準如附表,除特別狀況,經總經理核準者外,其余如有超額報支,一律剔除之
(五)員工出差前,得按實際需要預借旅費,其預借款額,經由各主管初審,呈請總經理核準后暫付之,出差完畢,向總務組銷差后應于三日內呈報核銷,如三日后,仍未報支者,會計組應將該員之預借旅費在薪津項下先予扣回,俟報支時,再行核付
(六)員工在本市及郊區或其他同日可來回之出差按實支給交通費及誤餐費
(七)員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滿一日之旅費,無論動身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給付,又乘夜車來回者,不另支宿費
(八)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需之舟車等費,按實際報支,便其他零星用費均在膳雜費內開支,不得另行報支
(九)凡因公拍發之郵電及特殊公務,臨時雇用人夫,車馬等項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另列特殊費用內得按實憑證報支
(十)員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自然 不行抗力之緣由,并有的確證明者外不得任意轉變起程日期,或延長出差時間,但事后經總經理特準者,得追認之
(十一)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之,但如發覺有虛報不實情事,除將所領追回外,并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二)員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應填寫的一切表格及應辦手續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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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范出差人員管理,搞好成本控制,本著“勵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出差制度》適用于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當日無法返回者的管理。
二、管理職責
綜合管理部負責出差人員的統一管理。
1.總經理負責部長以上(含)出差人員的審批;
2.各部門主管副總經理負責部長以下出差人員的審批。
3.財務部負責經批準后的出差費用預付與報銷結算。
三、出差申請辦理程序
1.出差人員事先填寫《員工出差申請單》(也可以計劃形式提出),說明出差事項、日期、交通工具安排。
2.部長(含)以上人員的出差由總經理審核批準,部長以下人員的出差由各部門主管副總審核批準,簽字后的《員工出差申請單》交辦綜合管理部備存。
3.因時間緊急,來不及辦理出差申請者,應由先口頭報告出差審批領導,出差返回公司后補辦申請手續。
四、出差費用領報規則
1.差旅費申領
1)出差人員須于出差前1天,預算差旅所需費用,填寫借款憑證。
2)交總經理簽字,財務經理核實。
3)到出納處借款。
2.差旅費報銷
1)出差人員返回后一星期內必須報賬(特殊情況除外)。
2)報銷時須將有關單據在《憑證粘貼簽》上粘貼齊備,并在每張單據的背面注明消費事項。
3)交部門主管(部長)和總經理簽字。
4)財務部審核后,到出納處報銷。
3.有預支差旅費而逾期未報銷者,出納有權催促,逾一個工資期者,出納應從其工資中扣還借支之差旅費。
4.出差期間由本公司或有關單位提供出差交通工具、交通費或住宿費;出差者不得再申報相應費用。
5.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意外災害或因實際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期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差期,否則除不予報銷差旅費外,并依情節輕重論處。
五、差旅費計算標準
1.出差人員的差旅費用,除往返目的地的交通費用,憑票據實報實銷外,出差目的地的住宿費用采取限額控制,伙食費補貼采取包干制,市區交通費報銷為:部長級(含)以上人員可以坐出租車憑票報銷,一般人員只能坐公交車憑票報銷。
2.招待客戶所發生各項費用在3000元(含)以下的,須事先征得分管副總同意,憑有效發票申請報銷。招待費用超過3000元以上的,須事先征得總經理的同意,憑有效發票申請報銷。
3.差旅費按一般管理人員(包括車間班組長)、部長(包括車間主任、廠長、工程師)、副總經理及以上人員三個級別標準申領,凡與高階層人員一同出差者,差旅費可參照高階層人員標準申領。
4.出差人員所達目的`地的車費、住宿費、市區交通費在標準與要求范圍內憑正規票據實報實銷,超過標準部分自負;伙食費補貼按標準包干報銷。
六、當日往返出差費用計算標準
1.包括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務。
2.當日往返出差除交通費用按票據實報實銷外,如是逾越公司用餐時間可報誤餐費每餐20元。
3.公司派出參加培訓、學習、支援等公務的員工,按照30元/天的標準報銷工作餐費。但若其費用已由公司或有關單位支付者,不得再申請報銷。
4.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務時,一律以公交車代步,不得乘計程車,否則費用自理。除非特殊情況,但要經部長查實,經總經理特批。
5.如果兩人(同性)一同出差,提倡同吃同住,盡量節約開支。
七、出差承包費日期計算標準
1.差旅承包費按實際出差日數申報,從本地出發上午12點以前離開按一天計算;中午12點以后離開按半天計算,返回本地中午12點以前到達按半天計算;中午12點以后到達按一天計算。
2.出差的路線和時間如果與申請路線和時間發生變化,必須提前告訴部門主管,否則繞道產生的費用和時間不予計算。
九、出差外勤紀律
1.員工出差應本著節約原則,維護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保持良好職業素質,與客戶約見、商談準備充分,秉公辦事,不得徇私索賄、謀取私利,違者按章從嚴處罰。
2.出差期間,員工應遵守國家法律和治安管理條例,并潔身自愛,違法者后果自負,公司概不負責。
3.員工出差在外,行事應謹慎,凡由本人原因造成的意外災害事故,公司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八、附則
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定、修改、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18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范企業員工出差管理工作,強化成本管理意識,合理掌握差旅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審批程序和權限
員工出差時應提前一天填寫《出差申請單》,并按以下權限進行審批。
(1)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出差,報請總經理審批。
(2)部門負責人出差,報請總經理審批。
(3)其他人員出差,報請企業分管領導審批。
(4)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二章 出差管理細則
第3條 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出差前可以電話方式請示,出差歸來后補辦手續。
第4條 出差人員因特別緣由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而必需延長滯留的',依據出差者申請,經調查無誤后支給出差差旅費。
第5條 出差人員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業車輛外,以利用火車、汽車為原則。但因緊急狀況經總經理核準者可乘坐飛機
第6條 使用企業交通車或者借用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第7條 因伴隨客戶外出或其他特別狀況下差旅費用超支或超規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須事先征得分管領導同意。
第8條 出差標準規定
(1)出差費用標準:實行限額標準內實報實銷,詳細標準見表3-1。
(2)遠途出差如利用夜間(午后9時以后,午前6時以前)車次,住宿費減半支給。
(3)出差時的款待費用,確因工作需要款待客人時,各企業、部門要依據不同客戶和人數,本著既節省又能辦好事的原則,對單筆支出超過500元以上的款待費必需先請示部門經理;
超過1000元以上的款待費必需先請示總經理同意,報銷時按財務相關規定報銷。
(4)伴同高層人員出行的一般員工,食宿隨高層人員。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標準,需在《出差申請單》上列明緣由。
第三章 出差費用借款及報銷
第9條 出差人員如申請出差費用借款,需填寫出《出差費用申請表》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借款。
第10條 出差人員返回企業后,5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填寫《報銷申請單》,并將原始發票粘在所附憑單上,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
第11條 業務款待費報銷,須填寫《支出憑單》,所附單據必需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企業抬頭,數字清楚,先由經辦人簽名,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后,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款待費,一般不予開支。
第12條 其他報銷、審批程序同上。
第四章 附則
第13條 出差人員要實事求是,如發覺弄虛作假,一律按企業有關規章制度嚴厲 處理。
第14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15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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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則:為了規范業務人員日常出差行為,加強其出差管理并做到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業務人員出差類型:
1、公出:因公出差聯系業務當天能返回公司者;
2、出差:因公出差聯系業務超過24小時無法返回公司者;
3、私事:請假休息者。
二、公出或出差時應憑《出差申請表》并辦理相關手續方可出行,因私外出需憑方可出行。
三、公出人員需派車時按具體情況由公司安排用車。
四、具體管理:
1、因公事需要出差,要求于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表》并注明出差路線、事由、計劃及出差費用預算;
2、業務人員出差須經部門主管同意并簽字確認后方可出差,否則出差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出差后須按《出差申請表》中擬定的時間、路線、擬計劃拜訪客戶名錄等事項開展出差工作。到達當地第一時間予以報點,報點須用當地電話,由銷售內勤(行政人員)按報點時間、地點、電話號碼等內容予以登記。出差后回公司報銷時須與報點相吻合,否則不報銷有出入的部分;
4、出差期間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出差后可以申請調休;
5、出差后每天通過電子郵件或者短信、電話形式向部門主管報告工作進展及下一步安排。
五、出差費用規定:
出差費用規定以時間劃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市場開拓期為六個月,時間為20xx.3.1——20xx.7.31
1、出差費用報銷包括出差期間的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等。特殊情況需要應酬的費用需向公司申請,公司領導批準后方可使用及報銷。 2、乘火車時間低于5小時不得乘坐硬臥。
3、 出差補貼(見附表):
4、電話補助:公司給每位業務人員配備手機、電話卡,電話費100元/月/人,超出部分自付
5、出差人員選擇交通工具為長途汽車、火車、動車,飛機需經特別申請同意后方可乘坐。
6、出差人員每次出差借支不得超過5000元,經理以上級別不超過10000元,若出差途中費用不夠可以自行墊付,待回公司后報銷結算。
7、上一次出差回來后出差費用沒有報銷結算完畢的,不準再申請下次出差費用借支手續。
8、住宿費用按照標準入住,報銷時須有住宿發票,超過標準費用自負。
9、出差需要借支的需向公司出具借據,待出差回來報銷后歸還,保證借支報銷平衡。
10、業務人員公出午餐補助15元/天,交通費用實報實銷(市內交通50元以內,超出部分自付)
第二階段:市場發展期自20xx年8月1日開始
1、業務人員只從公司領取基本工資。
2、業務人員出差期間所發生的費用一律由個人承擔。
3、業務人員出差前可以從公司借支差旅費,達成訂單后,所發生的差旅費及本規定第七項規定的業務招待費一律從其訂單的提成中扣除。
六、業務人員的提成辦法
1、在第一階段市場開拓期,業務人員的提成為實際回款額的5%
2、在第二階段市場發展期,業務人員的提成為實際回款額的15%
3、上述提成均指稅前提成,實際領取時,必須扣除應該繳納的稅款。
注:業務人員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在第一階段市場開拓期內隨時提出申請按第二階段市場發展期的方案執行。
七、業務招待費:
1、業務招待費及禮品費(填寫報銷憑證需要正式發票或者蓋章收據,并注明項目名稱否
則不予報銷)。
2、業務招待費用必須經過領導批準后方可支出,否則自負。
八、用款審批和費用核銷審批流程:
公司資金管理的`原則是分權與集權相結合,規范用款及核銷審批程序,及時清帳減少資金占用。
1.業務人員借款首先必須按照借款單上的內容正確填寫借款單,填好后由部門主管簽字,經營銷總監或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部辦理領款手續。
2.財務部要根據借款人對應的個人帳戶余額情況并對照借款控制額度確定是否可以辦理借款,否則有權可以拒付,并向相關部門告知拒付理由,特殊情況有總經理決定是否可以付款。
3.出差費報銷首先按照財務部門的報銷要求粘貼報銷憑證,交部門主管確認簽字,經過營銷總監或總經理審批后,到財務部門審核后報銷。
九、手機號管理
1.開機時間:必須24小時保持開機狀態。
2.月度手機連續停機、關機3次以上取消或扣除當月的通訊補貼。
十、業務人員的自覺性:
1.業務人員出差后每天工作必須有明確的目的性,要把工作落到實處,部門主管將不定期跟蹤監督其出差工作情況,將列入績效考核范圍。
2.出差人員出差后須加強自身安全防范和財產保護意識,做到出入平安。 3.在以后的工作中或將增加制度內容。
十一、業務人員晉升通道
業務員→業務主管→業務經理→部門主管→營銷總監 附表:
出差補貼費用表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20
總則
第一條 為統一、規范公司員工出差管理事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其次條 本制度適用于總經辦各分、子公司、辦事處因公出差
的各級員工,出差涉及事項均須按本制度規定執行。
第三條 本制度涉及審批的事項中,主管領導因故無法實施的,可指定代理人或指定授權人代理實施,未經明確權限的人員代理無效。
出差管理細則
第四條 出差類型
(一)近距離出差。即為當日出差可來回者。
1、近距離出差之乘車費用,憑乘車證明可予以實際報銷。
2、近距離出差人員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實際需要住宿的,事先按程序向主管部門及主管領導審核批準后按遠途出差辦理,如是臨時狀況需住宿的,則需要電話申請、批準。
3、近距離出差一般狀況下公司不派公務車,且不得乘坐出租車,特別狀況下需要派公務車或乘坐出租車的,事前須填寫{派車單}由主管領導及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方可予以報銷。
(二)遠途出差。即出差必需在外住宿者。
1、遠途出差之交通費憑票實際報銷。
2、遠途出差在其區域內有公共汽車或火車的,須乘坐公共汽車或火車,因時間緊急或其他特別緣由可乘出租車或動車或飛機(但須事前申請批準方可)。
1)副總經理以上人員出差可乘坐飛機(經濟倉);依程序辦理好出差申請后,憑審核通過后的《出差申請單》,由行政主任統一訂購機票。
2)部門經理及以下人員出差,乘坐公共汽車或火車,乘坐火車
以硬臥為準,若自己需要乘坐軟臥的,按硬臥報銷,超出部分自己支付;特殊狀況下需要乘坐飛機的,必需經總經理審核同意后,將書面批準材料報行政辦統一訂購機票。
3、自備車輛出差者,公司可補貼適當的油費,但不報銷交通補貼費。
4、出差人員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或本人車輛外,以乘坐公共汽車、火車為原則。但因特急事宜,經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改乘飛機。
第五條 出差簽核程序
(一)個人申請出差
1、出差人員須提前2~5日提出書面出差申請,做好書面出差方案,填寫《出差申請表》。并按以下程序進行審批。
2、公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含副總經理)出差,或分店、辦事處經理須出差2天以上,須報公司總經辦審批方可(分店、辦事處經理可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申請審核)。
3、部門主管及以下人員出差,由部門經理依據實際需要支配,報總經辦審核,總經理最終簽批;分、子公司部門經理出差,由分店、辦事處經理批準。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領導依據工作需要指派出差的。
2、指派出差的,受派人填寫書面《出差申請表》,指派人及相關領導審批后方可。
(三)其他規定
1、員工出差時限由有權限審批的領導審批通過后,方可辦理出差。
2、因公務緊急,未能按公司規定辦理出差手續的,出差前可由通訊方式電話請示批準,并托付部門員工或同事予以代辦出差手續,出差結束后補簽字。
3、出差員工(總公司總經理以上人員除外)在出差前須到管理部辦理出差登記,并將通過審核的出差申請報管理部備案。
4、出差期間,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出差時間的,須報請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并將批準結果報行政辦備案。
5、因病或意外大事需要延長出差時間的,回公司后供應相關的有效證明,經調查核實后,補辦相關請假事宜手續。
6、出差人員到達出差目的地后,須第一時間用當地座機電話向行政辦報道,如不執行的,不予報銷。
第六條 出差費用標準及相關規定
1、出差費用標準
出差報銷標準(住宿)略
出差報銷標準(伙食)略
2、銷售部門人員出差,依據公司年度核定的差旅費用,由分管領導進行出差時間及差旅費用的預算方案,報總經理進行審核,審核后分管領導依據方案支配部門員工出差及掌握差旅費用。
3、銷售主管領導嚴格審核銷售人員的出差時間、出差路線,做好差旅費用掌握。
第七條 出差費用預支及報銷程序
(一)出差費用預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員工需要預支出差費用的,憑已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到財務部依財務程序辦理出差費用預支。
2、出差人員亦可自己墊付出差費用,出差結束后憑正規票據進行差旅費用報銷。
(二)出差費用報銷程序
1、報銷規定
1)住宿費用按標準報銷,超標部分自付,低標不補。由對方接待或公司支配的餐飲費、住宿費、交通費、交際費公司不予重復報銷。
2)交際費用額度事先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后經總經理核實證明方可。
3)全部報銷項目均需憑發票或正規票據報銷、如若的確無法取得正規收據,可由主管判定核可,不得虛報、冒領,上述情形一經查實,除追加報銷費用外,另按公司制度進行懲罰。
4)當日出差者不報銷住宿費。
5)出差人員未經核準而擅自延長出差時間的,或擅自更改方案出差路線的,所產生的費用不予報銷,同時按曠工論處。
6)本制度涉及報銷的費用,如遇特別狀況超支的,須報總經理審核同意后方可報銷。
7)若出差住宿費無相應憑證,則按實際應報銷住宿費用的50%予以報銷。
8)報銷發票遺失的,只按核準報銷費用的50%進行報銷。
9)出差人員乘坐火車或汽車在早上5:00后到達出差目的地的,不予報銷住宿費。
10)員工出差期間一律不計加班,若遇國家法定假日需要出差的`,可進行調休。
2、報銷程序
1)員工出差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進行差旅費用報銷,并提交一份出差總結報告及訪問客戶具體名單一份,否則不予報銷。
2)從財務部領取《差旅費報銷單》后,依財務規定的標準粘貼正式的報銷票據,餐費補貼、市內交通費用補貼可不供應正式發票,但需填寫付款證明單。
3)填好報銷單的全部明細后,依程序進行審核。
A、部門主管領導或分管領導審核;
B、管理部審核;
C、財務審核;
D、總經理審核;
3)財務部門復核程序
A、財務主管按本制度規定,復核單據的規范狀況、票據的張貼、金額復核、主管領導審核看法、報銷時間等。
B、經其復核確認無誤后,報總經理進行最終審批。
C、對于超標部分,不予報銷。
D、對于超過報銷時間的,只報銷實際費用的50%。
E、出差人員為兩人或兩人以上差旅費報銷、支出說明;
1)出差小組須指定專人負責差旅費用的管理與支出,其他人員要進行簽字證明。
2)《費用報銷單》中的補貼金額由報銷人依據公司的報銷標準進行分發。
3)出差報銷的費用中,若遇公司不予報銷的部分費用,由出差小組人員進行分攤。
第八條 附則
(一)本制度由公司管理部負責解釋。
(二)本制度的擬定、修改由管理負責,報總經理審核批準后頒發。
第九條 附表
出差申請表 略
參展人員報銷管理補充條例(備注:省外或者省內出差期間,逢節假日出差人因履行職責需要延長工作時間,均不計加班工資,不計補休。)
為進一步規范參展費用管理,提高營銷人員工作效率和銷售業績,特制定本出差管理補充條例。
參展費用報銷由于參展地區的不同,例如國內或國外參展?,或一級城市、二級城市,隨著地區不同,有不同的消費,故而無法采納統一標準,因此對外參展的費用報銷,公司采納{專案處理},由帶隊團長填好{參展方案表}。經公司批準執行。 參展方案表 略
駐外人員報銷管理條例(古鎮)備注:住宿費用及來回交通費用,由公司統一支配。
1、由于公司駐外費用會因地區不同,消費不一樣的狀況,故而公司采納專案處理模式。
2、公司駐外辦公室租賃費用,由公司統一支付。
3、古鎮辦事處費用額定如下;
古鎮辦事處費用報銷標準 略
4、駐外辦事處平常要做好現金支出流水賬,隨時侯查核對。
5、駐外單位需在每月5號前做出費用支出明細表,送公司管理部查核,并經財務部審批后專呈總經理。
6、駐外單位備有的流淌資金,駐外人員不得私自挪用,違者嚴辦。
7、駐外單位全部單據由駐外單位復印留底,并將原始單據寄回公司財務部審核。
8、駐外單位有特別支出的,得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21
1、總則
為規范公司出差行為,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差旅費及有關費用開支的控制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出差管理
2.1出差的申請、登記及報銷時限
2.1.1員工出差應填寫“出差申請表”,“出差申請表”必須詳細填寫出差任務、出差地點,公司特別委派的出差及參觀學習還應填寫出差所要達到的目的。
2.1.2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業務需要安排,由分管領導核定。
2.1.3出差人員憑核準的“出差申請表”向財務部借支相應數額的備用金,按審批流程簽批后支取。
2.1.4
員工出差以及返回公司,應到綜合部辦理登記。
2.1.5
員工出差返回公司后應在3個工作日內(本市業務)及5個工作日內(市外業務)限時報銷。凡超過報銷時限的,按日加收0.05%的.罰息并由經辦人寫出書面說明,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簽署意見后給予報銷。
2.2出差審批權限
2.2.1一般員工出差由分管領導審核,派遣長期駐外人員應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2.2.2部門經理助理以上人員出差由總經理或董事長審批。
2.2.3銷售人員異地出差,應電話向銷售經理申請,并由經理安排行政人員代辦出差申請和出差審批。
2.3出差交通工具
2.3.1公司領導出差可使用公司車輛,其他人員在發生緊急、重要事務時可申請使用本公司車輛。
2.3.2員工出差以乘坐火車、汽車、輪船為主,一般員工不得乘坐飛機,公司領導在事務緊急或路程較遠情況下,經總經理審批后可乘坐飛機。
3.差旅費管理辦法
3.1臨時出差
3.1.1出差紀律
3.1.1.1
臨時出差一般指出差地在合肥市以外,如出差地在長豐、肥東、肥西,且當日不能回合肥市的也可視為臨時出差。
3.1.1.2
員工出差未按規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費用超支部分由個人承擔。
3.1.1.3
出差路線的選擇以最佳路線為準,如出差人員繞道到旅游地或回家,繞道部分的車船費由個人承擔。
3.1.1.4
出差途中,出差人員因病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期回公司,應電話申請延期,不得因私事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報銷差旅費外,同時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3.1.2差旅費補助
3.1.2.1員工出差,除車、船、飛機等交通費外,住宿費、誤餐費、市內交通費和其它雜費實行包干制,補助標準詳見表一《員工差旅費補助標準一覽表》(略)。
3.1.2.2
上述3.1.2.1條款中市內交通費指出差地市內交通車票費,在第3條款“差旅費管理辦法”中,市內交通費含義相同。
3.1.3差旅費報銷的有效憑證
3.1.3.1
乘坐火車、汽車、輪船應出具鐵路局、汽車公司、輪船公司印制的車船發票。
3.1.3.2
住宿應有賓館填制的服務業發票,收據不得作為報銷憑證。
3.1.3.3
車船及住宿發票要與出差時間、出差地點相吻合。
3.1.3.4
車船及住宿發票丟失,應由個人寫出書面說明,經部門領導或同行人證明后方可報銷,否則個人負擔丟失部分的費用。
3.1.4住宿費包干管理
3.1.4.1住宿費按出差人員實際住宿天數發放補助,補助標準見《員工差旅費補助標準一覽表》。連續乘車超過8小時并在車上過夜,乘坐火車硬座按以下標準發放補貼:特快補助10元/夜,直快補助20元/夜,慢車補助30元/夜;乘坐硬臥按乘坐硬坐的60%發放;乘坐汽車按照慢車補助30元/夜的標準發放。銷售人員不執行此項規定。
3.1.4.2住親戚朋友家或其它方式自行解決住宿的,按住宿標準的60%發放。
3.1.4.3出差參觀、學習、考察,由主辦單位或受訪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的,如果收取費用可據實報銷,如不收取費用則不再補助、報銷住宿費。
3.1.5誤餐費包干管理
3.1.5.1員工出差誤餐費按實際天數計發,不滿一天按半天計算。
3.1.5.2
員工如已享受出差誤餐費,不再享受正常上班誤餐費(按出差天數扣除)。
3.1.5.3
員工出差期間繞道回家不計發誤餐費(繞道時間超過1天以上的,耽擱時間按事假處理,期間內的所有費用在報銷時扣除)。
3.1.5.4
外出學習、培訓,誤餐費按50%執行。
3.1.5.5
出差期間如因業務原因需要招待業務單位,須事先電話請示有關領導。回公司后再補辦審批手續,同時按每百元業務招待費扣減個人誤餐補助10元。否則,財務不予報銷。
3.1.6市內交通費及其他雜費包干管理
3.1.6.1
出差期間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按實際天數計發,不滿一天按半天計算。
3.1.6.2
自帶公司車輛出差,不補助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
3.1.6.3
員工出差繞道回家不補助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
3.1.6.4
外出參觀、學習按標準的50%執行。
3.1.7其他規定
3.1.7.1
公司領導一人單獨出差,住宿費可在規定標準的基礎上提高50%。
3.1.7.2
一般員工與公司領導隨行,有一人可按公司領導標準享受補助。
3.1.7.3
一般員工出差如住宿費實報實銷,誤餐費、市內交通費及其它雜費按對應標準的50%執行。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22
一、職責
1、業務員職責:
1.1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及《差旅費預支申請表》。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情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實核。
1.2出差人憑核準的《出差申請單》及《差旅費預支申請表》向財務部暫支相當數額的旅差費,返回后一周內填具《差旅費報銷單》,并結清暫支款,多退少補。未于一周內報銷者,財務應于當月工資中先予扣回,等報銷時再行核付。
1.3出差人員每日必須將每日工作情況以《出差日報表》向自己直屬主管報告。
2、財務職責:
2.1嚴格按照管理規定核實《出差申請單》及《差旅費預支申請表》,并給予相應金額的旅差費,未按期結清借支款的按規定于當月工資中扣除。
2.2嚴格審核報銷發票等票據的時間、地區、金額等是否符合《差旅費預支申請表》中的信息。
2.3個人累加支借差旅費總金額不得超過本人當月基本工資金額。
二、管理制度
1、出差的審核決定權限如下:
1.1省外出差(指出差地區為河南省以外的省份)3日內由部門領導核準,3日以上(含3日)由部門領導核準,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1.2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災害,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時出差時間的電話聯系相應審核人給予出差延時。除請示批準的出差延時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未被批準的出差時間不予報銷旅差費外,并依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1.3出差報銷費用指出差期間的.交通費。其它費用均以補貼形式發放。超標自付,欠標不補。按出差地區補貼形式分為:河南省內元/每天(新鄉周邊地區除外);
河南省外元/每天(A類城市;B類城市;C類城市。以該地區平均消費水平定補貼標準)。
1.4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報支交通費。
1.5由公司及相關單位提供免費食宿安排的不得再報支當日補貼。
1.6出差人員每日必須作成出差日報向各直屬主管報告。
三、附件
1《出差申請單》
2《差旅費預支申請表》
3《差旅費報銷單》
關于業務員出差管理制度篇的補充說明
一、交通費用
1、公司所有員工出差,未經批準不得乘坐飛機、火車軟臥,交通開支憑票報銷,市內汽車票按實際報銷,有特殊事項的需要坐出租車的應在回公司之后書面說明情況或有實際事例,否則不予報銷。
2、特殊事由出差可視情況決定,批準后乘坐的交通工具,差旅開支憑票報銷。
二、吃飯、住宿標準
1、銷售片區租有房子,每天飲食補50元;無租房的,連吃帶住120元/天。
2、特殊事由出差按實際票據報銷。
三、臨時短途出差
當天去當天回的一般業務,新鄉市8元/天午餐補助;鄭州、洛陽、安陽、開封等15元/天;本公司附近含新鄉市在內安裝調試中午未完成需吃午餐的15元/天。
四、電話費
1、業務員的手機電話費由公司每月100元定期打到手機上,年底結算到各人費用中。
2、其它出差工作人員,按出差一天補助3元核定,特殊情況按實際費用經批準后報銷。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23
一)本公司員工因公務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國內外(包括遷調)悉依照本章之規定辦理。
二)員工出差均依各單位主管之命令或指示,視實際之需要,限定日期呈請總經理核準后行之。、
三)出差員工應于出發前,依式填寫所定表格,通知總務組登記,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辦理時,亦需盡速補填表格,送交登記。、
四)員工出差得按實報支出差旅費,其最高標準如附表,除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準者外,其余如有超額報支,一律剔除之。、
五)員工出差前,得按實際需要預借旅費,其預借款額,經由各主管初審,呈請總經理核準后暫付之,出差完畢,向總務組銷差后應于三日內呈報核銷,如三日后,仍未報支者,會計組應將該員之預借旅費在薪津項下先予扣回,俟報支時,再行核付。、
六)員工在本市及郊區或其他同日可往返之出差按實支給交通費及誤餐費。、
七)員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滿一日之旅費,無論出發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給付,又乘夜車往返者,不另支宿費。、
八)交通費包括旅程中必須之舟車等費,按實際報支,便其他零星用費均在膳雜費內開支,不得另行報支。、
九)凡因公拍發之郵電及特別公務,臨時雇用人夫,車馬等項所支出之必要費用,另列特別費用內得按實憑證報支。、
十)員工出差除中途患病及天然不可抗力之原因,并有確實證明者外不得任意改變起程日期,或延長出差時間,但事后經總經理特準者,得追認之。、
十一)員工出差旅費,應據實提出收據,核發之,但如發現有虛報不實情事,除將所領追回外,并視情節之輕重,酌予懲處。、
十二)員工出差事前事后及旅途中所應填寫的一切表格及應辦手續另定。、
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2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出差管理流程、加強出差預算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參照本公司行政管理、財務管理相關制度的規定制定。
第二章一般規定
第三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序辦理。出差前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派遣負責人視狀況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核實。
第四條出差的審核打算權限如下:
1、當日出差
出差當日可能來回,一般由部門經理核準。
2、遠途出差
由部門經理核準,報主管副總審批,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一律由總經理核準。
第五條交通工具的選擇標準
(1)短途出差可酌情選擇汽車作為交通工具。
(2)遠途出差一般選擇火車作為交通工具,特別狀況下采納汽車出行,一般火車超過六個小時可以選擇臥鋪出行,特別狀況,可向總經理申請選擇乘坐飛機。
第三章出差借款與報銷
第六條費用預算
堅持“先預算后開支”的費用掌握制度。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費用進行預算,做出年方案、月方案,報財務部及總經理審批,并嚴格按方案執行,不得超支,原則上不支出方案費用。
第七條借款
(1)借款的首要原則是“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筆現金時,應提前向財務預約,并有總經理審批;
(3)借款要準時清還,公務結束后3日內到財務部結算還款。無正值理由過期不結算者,扣發借款人工資,直至扣清為止。
(4)借款額度與借款人工資掛鉤,原則上不得超過借款人的月工資收入。
借款金額原則上限制為:一般職員借款金額在1000~2000元,主管級以上員工金額在1000~3000以內,特別用途超過5000元等特大金額應上報到主管副總標明緣由審批。
第八條報銷
嚴格按審批程序辦理。按財務規范粘貼“報銷單”→部門主管或經理審核簽字→財務部核實→總經理審批→財務領款報銷。
第四章差旅管理
第九條出差申請與報告
(1)出差之前必需提交出差申請表,注明出差時間、地點和事由,行政部據此支配差旅、住宿等事宜(見行政出差申請表)。
(2)將出差申請表送人力資源部留存、記錄考勤。
(3)出差途中生病、遇意外或因工作實際,需要延長差旅時間的,應打電話向公司請示;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其差旅費不予報銷。
(4)員工出差完畢后應馬上返回公司,并于3日內(含出差回來當天)憑有效日期證明(如機票、車票等)到財務部辦理費用報銷、差旅補貼等手續。
(5)員工出差后,必需每日下午4點前向主管匯報工作,并寫出具體的書面報告報總經理批閱。
(6)出差結束后,應于3日之內提交出差報告,并到財務部費用報銷。
(7)未按以上手續辦理出差手續或未經審批所發生的費用,公司將不予報銷,并按曠工處理。第十條費用標準及審批權限,如下表所示。
公司工作人員出差,按以上規定標準報銷,超支部分自理。同性別兩人同行出差,公司要求住一個房間,以節約差旅費開支。
業務人員施工監理期間每日補住50元,電話補助10元。
出差補助費、實行定額包干。公司行政、財務部、市場部等中層管理人員出差,住宿費憑票據報銷,標準按以上各級別標準報銷。
工作人員及中層管理人員到地市級、縣市級地區出差,當日完成工作能夠返回的分別綜合補助50元,能夠當天返回的,須當天返回,特別狀況需相關領導批準。
工作人員及中層管理人員外出參與公司的參展(培訓)會議,統一支配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由會議費規定統一開支。無任何支配狀況,實行實報實銷。
第十一條出差補貼標準
(1)員工在出差當天的'9:00前動身、17:00后返回公司的,可享受一天的出差補貼,否則不予計算出差補貼。
(2)遠途出差者,計算出差補貼一般實行“去頭留尾”的原則。例如,9號出差12號返回者,賜予3天的出差補貼;
(3)出差補貼的標準依據員工的職位級別另行確定。
(4)出差期間不得另外報支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出差屬業務特別范疇。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二條下屬與上級一起出差時,下屬將扣除住宿補貼。
第十三條餐費、住宿費的支領標準,因物價的變動,可以由總經理隨時通令調整。第十四條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核定后實行,修改時亦同。第十五條本管理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隨時修改。
第六章:附表
表1、出差審批單、出差審批單
表2、出差報告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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