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的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員工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企業員工的管理制度1
一、嚴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堅守工作崗位,服從領導安排。
二、嚴格做好員工碗筷衛生的消毒工作,做到一洗二涮三消毒。
三、工作時必須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搞好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換、勤洗工作服。
四、公司每年為炊事員進行一次健康檢查,檢查不合格,不準在食堂工作。
五、嚴禁采購腐爛、變質食物,防止食物中毒。計劃采購,防止浪費。
六、做好各種電器的'安全工作。使用炊事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炊事員下班前,要關好門窗,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設備等。
七、按時開餐,午餐時間在周一至周五的中午11:30分。不得提前,如有發現按違紀處理。食物品種要多樣,努力提高烹飪技術,改善員工伙食。
企業員工的管理制度2
一、引言
在現代企業中,員工關系管理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良好的員工關系能夠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忠誠度,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效率,進而促進企業的穩定發展。因此,建立科學、合理的員工關系管理制度至關重要。
二、制度制定
1. 原則:員工關系管理制度的制定應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確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 內容:包括招聘、培訓、考核、薪酬、晉升等方面的規定,確保制度的全面性和系統性。
3. 執行:嚴格執行制度,確保制度的執行力度和效果。
三、溝通機制
1. 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企業應建立多種溝通渠道,如定期會議、部門間溝通、員工建議等,促進員工之間的交流和信息共享。
2. 鼓勵員工表達意見:設立意見箱、反饋熱線等,鼓勵員工提出意見和建議,并及時處理員工的問題和關切。
3. 定期溝通會議:定期組織員工溝通會議,了解員工的工作狀況和需求,及時調整和改進工作。
四、培訓與發展
1. 定期培訓:根據員工的職業發展需求,定期組織內部或外部培訓,提高員工的職業和素質。
2. 職業發展規劃:為員工提供明確的職業發展路徑,鼓勵員工制定個人,并提供相應的支持和指導。
3. 獎勵機制:設立獎勵機制,對表現優秀的員工給予表彰和獎勵,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和動力。
五、關懷與福利
1. 員工健康與安全:關注員工的健康與安全,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2. 工作環境改善:為員工提供舒適、安全、便利的工作環境,如改善辦公設施、提供休閑空間等。
3. 員工關懷活動:組織多樣化的員工關懷活動,如節日慰問、生日祝福、團隊建設等,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凝聚力。
4. 福利制度:提供完善的福利制度,如五險一金、帶薪、帶薪病假等,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
六、沖突解決機制
1. 預警機制:建立預警機制,及時發現和處理潛在的員工關系問題。
2. 調解與協商:對于較為嚴重的沖突,應組織調解和協商,尋求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
3. 報告與總結:對沖突解決過程進行報告和總結,吸取經驗教訓,不斷完善員工關系管理制度。
七、監督與評估
1. 定期評估:定期對員工關系管理制度進行評估,確保制度的執行效果和持續改進。
2. 反饋機制:設立反饋機制,鼓勵員工提出對員工關系管理制度的意見和建議,不斷優化管理制度。
3. 問責制度:對于違反員工關系管理制度的行為,應按照問責制度進行處理,以確保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總之,構建和諧的員工關系是企業持續穩定發展的關鍵。通過科學、合理的員工關系管理制度、良好的溝通機制、培訓與發展、關懷與福利以及解決沖突等方面的努力,能夠促進員工關系的和諧發展,提升企業的凝聚力和競爭力。
企業員工的管理制度3
1、各宿舍必須制定衛生值日表,并張貼于室內醒目位置。宿舍衛生按照值日表由各入住人輪流打掃,個人區域衛生自行負責。
2、宿舍衛生做到“六凈”。即衣柜、門窗、玻璃、床鋪等每天整理干凈,床鋪及衣柜上不得亂放雜物。個人的皮箱、鞋、臉盆等物一律擺放整齊,無用物品及時清理。
3、宿舍衛生做到“六無”。即墻壁、地面做到無灰塵、無痰跡、無水跡、無紙屑、無果殼、室內無異味。室內嚴禁亂釘釘子,亂掛雜物,亂貼字畫,亂扯繩子。
3、床上用品做到“三齊”。即每天被褥疊放整齊,床單拉平整齊,枕頭擺放整齊。
4、宿舍內因人員未住滿而空出來的.床鋪,任何人不得在上面亂堆雜物,如若是存放衣物等則必須疊放整齊。
5、室內清理的垃圾必須袋裝,每天及時送到垃圾桶里。不準將室內垃圾隨便掃在走廊公共區內堆放。
6、宿舍內外一律禁止養家畜、家禽或寵物,違者限期2天內自行處理。
企業員工的管理制度4
為使員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潔衛生,整齊的環境及公共秩序,使員工獲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訂本制度。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員工于轄區內無適當住所者,可以申請住宿。
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攜眷住宿。
4、需遵守本公約。
二、本公司提供員工宿舍系現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務為條件,倘若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受免職、解職、退休、資遣等)時,對房屋的'使用權終止,屆時該員工應于離職日起三天內,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用。
三、宿舍統由行政部管理,由宿舍內職位最高者或年資長者擔任宿舍舍監,其工作任務如下:
1、總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保持整潔,維持秩序,負責管理水電,煤氣,門戶。
2、監督輪值人員維護環境清潔及門窗的關閉(尤其夜晚及臺風)。
3、備置員工資料(如血型、緊急聯絡人……)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門:
(1)違反宿舍管理規則,情節重大者。
(2)留宿親友者。
(3)宿舍內有不法行為或外來災害時。
(4)員工身體不適應負責照顧,病情重大者應通知其親友及主管并送醫院。
四、員工對所居住宿舍,應盡管理人責任,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
五、員工不得將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轉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經發覺,即停止其居住權利,并由其承擔相應責任。
六、行政部需經常視察宿舍,員工不得拒絕,并聽從有關指示。
七、有關宿舍現有的器具設備(如電視、煤氣爐、玻璃、衛浴設備、門窗、床鋪等)本公司以完好狀態交與員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惡意破壞,酌情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論處。
八、住宿員工(含出差員工)應遵守下列規則:
1、服從舍監管理、派遣與監督。
2、禁止私自接配電線及裝接電器。
3、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
4、個人棉被、墊被起床后須疊齊。
5、煙蒂不得丟棄地上,煙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寢室。
6、換洗衣物不得堆積室內,其余衣、鞋必須收入柜內。
7、電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8、寢后不得有影響他人睡眠行為。
9、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親友,如外人拜訪應登記姓名、關系及進出時間。
10、夜間最遲應于24時前返回宿舍(注意關閉門窗),否則應向舍監報告。
11、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12、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3、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4、各房間的清潔由住宿人輪流清潔整理。
15、對水、電、煤氣的使用,應遵照下列規定:
①水、電不得浪費,隨手關燈及水龍頭。
②煤氣使用后務必關閉,輪值人員于睡前應巡視一遍。
③沐浴的水、電、煤氣用畢即關閉,浴畢應清理浴池。
16、不得于床上抽煙。
17、員工不得于宿舍或辦公室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九、住宿人員需排輪值人員,負責公共地區的清潔,物品的修繕,水、電、煤氣、門窗等的巡視,管理及其他聯絡事項。
十、住宿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權利(退宿)并呈報管理部議處:
1、不服從舍監或所長的監督、指揮者。
2、在宿舍賭博(打麻將)斗毆、及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等。
4、擅自于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經常妨礙宿舍安寧、屢戒不改者。
6、有偷竊行為者。
十一、員工住宿應向警察單位辦理流動戶口登記。
企業員工的管理制度5
1 工齡工資
工齡工資,又稱年功工資,是企業按照員工的工作年數,即員工的工作經驗和勞動貢獻的積累給予的經濟補償。
2 工齡組成
員工到企業工作,其貢獻由零開始。隨著對企業情況的不斷熟悉和各項業務的逐漸精通,貢獻不斷增大,并在一定時候達到巔峰。
員工工齡分為兩個部分:一是社會工齡,即員工非本企業的工作年數;二是企業工齡,即員工為本企業工作的`年數。
本制度僅考慮員工進入本企業后的貢獻,其指代工齡工資即本企業工齡工資。
3 工齡工資制度
根據員工職業生涯
3.1 在工作滿一年的員工,開始享受工齡工資。
3.2 工齡自入職之日起計算,以年月劃分。如20xx年1月入職人員,自20xx年1月可享受工齡工資(月份劃分以企業財務月度為準)。
3.3 工齡工資每年增加一次,增加的工齡工資在每月工資中發放。
3.4 工齡工資增長表
4 其他
4.1 本制度自發放之日起實施,如有變動以書面通知為準。
4.2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辦公室所有。
企業員工的管理制度6
不同的企業在員工培訓這一塊培訓的內容是不一樣的,對其不同的性質企業員工所規范條例也不同,下面是企業管理網準備的商業企業員工培訓管理制度,僅供各位參考。
(一)總則
第一條本規則依據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從業人員人事管理,悉依本規則規定辦理。
第二條本公司從業人員職稱規定如下:高級主管——董事長、總經理、執行副總經理、副總經理;部門主管——經(副)理、科(副)長;部門職員——承辦員。
第三條本公司從業人員,按其所任職位職務的繁簡、責任的輕重,分為六職等。
第四條每一職位均設置一“職位說明書”,說明其職責內容及應列職等。人員的列等,應按其所派任的職位,決定其職等。每一職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時,以列較低職等為原則;在該職位工作滿3年,成績優良者,可改列高一等。
第五條各類人員人數應按業務需要,于每年年度開始前編訂“人員編制表”,經總經理核定后轉送董事會核備。
(二)任用
第六條從業人員的任用人數,應以所核定的“人員編制表”人數為限;其任用條件“職位說明書”為依據,以便因事擇人,使人與事合理配合。
第七條各級人員的派任,均應依其專業經驗予以派任。
第八條各級人員任免程序如下:
1.總經理、副經理——由董事會任免;
2.經理——由總經理提請董事會任免;
3.副經理——由總經理任免后,報請董事會核備;
4.科長——由總經理任免或主管經理提請總經理任免,事后報請董事會核備;
5.副科長——由主管經理提請總經理任免。
第九條新進人員經試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
第十條新進人員應先辦理安全調查,并按其學歷任用。
第十一條除正式從業人員,本公司可按業務需要聘雇人員,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條件以同合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
1.剝奪公權尚未恢復者;
2.曾犯刑事案件,經判刑確定者;
3.受禁治產宣告尚未撤銷者;
4.通緝在案尚未撤銷者;
5.吸食*或其他毒品者;
6.原在其他公私機構服務,未辦清離職手續者;
7.經其他公私機構開除者;
8.身體有缺陷或健康情況欠佳,難以勝任工作者;
9.未滿十五周歲者;
10.主管人員,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條規定者。
第十三條新進非主管人員一律須經試用40天,試用期間應由人事部門切實考核。試用成績欠佳、品行不良或發現其進入公司前有不法行為者,可隨時停用。
第十四條新進人員于報到后、試用開始前,應辦妥下列手續:
1.填妥本公司新進職員履歷表;
2.繳驗學歷證件及身份證;
3.繳驗戶籍冊;
4.繳驗醫院最后一個月體格檢查表;
5.繳驗前任職機構離職證明書;
6.繳驗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規章規定的志愿書及保證書(鋪保一家,保證:服務期間行為、安全及保管財物等連帶賠償責任);
7.填交勞工保險加保表2份;
8.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3張;
(三)服務
第十五條本公司各級人員的職責,除依職位說明書說明外,如該說明書未經載列,而經上級主管指派交辦者,應盡力完成,不得拒絕接受。
第十六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均應遵守下列規定:
1.準時上下班,對承辦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2.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實行;
3.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4.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及工作守則;
6.保持公司信譽,不做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
7.注意本身品德修養,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9.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以爭取同仁及顧客的合作;
10.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業務有關人士或行號的饋贈、賄賂或向其挪借款項。
第十七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因過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損害時,應負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本公司工作時間,每周為42小時,星期天及紀念日均休假。業務部門如因采用輪班制,無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天給予一天的休息,視為例假。
第十九條管理部門之每日上、下班時間,可依季節的變化事先制定,公告實行。業務部門的每日工作時間,應視業務需要,制定為一班制,或多班輪值制。如采用晝夜輪班制,所有班次,必須一星期調整1次。
第二十條上、下班應親自簽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簽或代打,有代簽或代打情況發生,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一條員工出勤管理辦法另定。
第二十二條本公司每日工作時間定為7小時;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關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至10小時,所延長時數為加班。除前項規定外,因天災事變、季節關系,依照政策有關規定,仍可延長工作時間,但每日總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其延長之總時間,每月不得超過46小時。其加班費依照公司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三條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員值日值宿,其辦法另定。
第二十四條從業人員請假,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1.病假——因病須治療或休養者可請病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30天,可以未請事假及特別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數,即予停薪留職,但以1年為限;
2.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請事假,每年累計不得超過14天,可以特別休假抵充;
3.婚假——本人結婚,可請婚假8天;
4.喪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喪亡者,可請喪假8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喪亡者,可請喪假6天;
5.娩假——女性從業人員分娩,可請分娩假8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人計算);懷孕3個月至7個月而流產者,給假4星期,7個月以上流產者,給假6星期,未滿3個月流產者,給假1星期。
6.公假——因參加政府舉辦的.資格考試(不以就業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以及參加選舉者,可請公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7.公傷假——因公受傷可請公傷假,假期依實際需要情況決定。
第二十五條請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條第一款規定辦理外,其余均以曠工論處;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內所能治愈,經醫師證明屬實者,可視其病況與在公司資歷及服務成績,報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病假,最多3個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別或意外事故經提出有力證件者可請總經理特準延長其事假,最多15天,逾期再按前條規定辦理。
第二十六條請假期內之薪水,依下列規定支給:
1.請假未逾規定天數或經延長病事假者,其請假期間內薪水照發;
2.請公假者薪水照發;但如因兵役召集在30天以上,且兵役機構另有薪餉者,本公司薪水停發;
3.公傷假工資依照勞動保險條例由保險機關支付,并由公司補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額。
第二十七條從業人員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核;病假在7日以上者,應附醫師的證明,公傷假應附勞保醫院或特約醫院的證明;副經理以上人員請假,以及申請特準延長病事假者,應呈請總經理核準,其余人員均由直屬羽經理核準,必要時可授權下級主管核準;凡未經請假或請假不準而未到者,,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八條曠工1天扣發當日薪水,不足1天照每天7小時比例以小時為單位扣發。
第二十九條第二十四條第一、二款規定可請病、事假之日數,系自每一從業人員報到之日起屆滿1年計算;全年均未請病、事假者,每年給予個月之不請假獎金,每請假1天,即扣發該項獎金1天,請病事假逾30天者,不發該項獎金。
第三十條本公司人員服務滿1年者,得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工作滿1年以上未滿3年者,每年7日;
2.工作滿3年以上未滿5年者,每年10日;
3.工作滿5年以上未滿10年者,每年14日;
4.工作滿10年以上者,每滿1年加給1日,但休假總日數不得超過30日。
第三十一條特別休假應在不妨礙工作的范圍內,由各部門就業務情況排定每人輪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隨時令其銷假工作,等工作完畢公務較閑時,補足其應休假期;但如確因工作需要,至年終仍無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數,計發其與薪水相同的獎金。
(四)考核
第三十二條各級主管人員對其直屬的從業人員,負有平時工作成績考核的責任。每3個月一次,應將各項人員的工作情況,逐一詳列于考核表中,詳細評核其工作績效,并將結果分為優、甲、乙、丙、劣五等,凡列優等及劣等者,均應詳述理由,呈上一級主管核閱及密存,作為年度考核、升遷及培訓等的參考依據。
第三十三條年度工作考核,應分別于各從業人員到職屆滿1年的月份辦理。由人事部門每月將當月份到職滿一年的人員考核名冊,分別列送其直屬主管,依據平時工作考核成績及勤惰情況予以評核。評核等級,分為優、甲、乙、丙、劣五等,優等或劣等的考核,均應詳細列述具體事實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記過以上處分或請假超過規定期限或曠工累計達3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
第三十四條凡考核列優等者,經總經理核準予以二級以上的晉級或升級,列甲等者晉升二級,列乙等者晉升一級,列丙等者留任原級,劣等者免職,均以各從業人員任職期滿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執行;但在考核年度內曾經核準升職或升級者,該年度考核不再晉級。
第三十五條總經理、副總經理的考核由董事長評核;科長以上人員及優等的考核;由直屬主管層轉總經理核定,其他人員均由各部門層轉經理核定。
(五)獎懲
第三十六條從業人員的獎勵,分為嘉獎、記功、獎金及升遷或晉級四種,其處理范圍如下: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嘉獎:
(1)品德良好,足為同仁表率,有具體事跡的;
(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眾利益的行為,且有事證者。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應于記功或記大功:
(1)細心維護公司財物及設備,致節省費用有顯著成效者;
(2)擔任臨時重要任務,能如期完成,并達成預期目標者;
(3)及時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變故的發生者;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發給獎金:
(1)對業務、維護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質量或降低成本者;
(2)對公司設備維護得宜,或搶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
(3)對業務、維護或管理的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議或發明,經采納施行而成效顯著者。
(4)對采購銷售、會計處理、財物調度、人力運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確計算其價值者;
(5)對天災、人禍或有害于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奮勇救護或預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損失有事實為證者;
以上獎金之數額,可視實際貢獻的價值決定;
4.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升遷或晉級:
(1)一年內曾記功2次以上者;
(2)對本身主管業務表現出卓越的才能,品德優良,服務成績特優,且有具體事跡為證者;
(3)工作上有特殊功績,使公司增加收益或減少損失者;以上晉級可視實際情況晉升一至二級;但其薪級已達本等最高級者,可改發相當級數薪水之全年份獎金。
第三十七條從業人員的懲戒,分為警告、記過、降級及免職四種,其處理范圍如下:
1.有下列情況之一且有具體事證者,應予警告:
(1)攜帶不必要物品入廠者;
(2)未經準許擅帶外人人廠參觀者;
(3)擅用他人經管的工具及設備者;
(4)拒絕警衛檢查其攜帶的物品者;
(5)涂寫墻壁、機械用具有礙觀瞻者;
(6)攜帶眷屬小孩在工作場所有礙秩序者;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應予記過或記大過處分:
(1)未經準假而擅離工作崗位者;
(2)無正當理由,延誤公事致公司發生損失者;
(3)對上級主管的命令,有不同意見,未予婉轉說明,或雖經陳述,未被采納,而擅自違抗指揮者;
(4)行為不檢,有損公司聲譽者;
(5)指揮不當或監督不周,致部屬發生重大錯誤,使公司發生損失者;
(6)在工作場所喧嘩口角者;
(7)故意涂改、丟失計時卡者;
(8)對同事有脅迫、恫嚇及欺騙行為者;
(9)在工作時間瞳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場所吸煙者;
3.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降級:
(1)在公司或工廠內酗酒滋事,妨礙秩序者;
(2)向外泄漏公司業務機密者;
(3)在工作時間內偷懶睡覺者;
(4)對上級主管不滿,不通過正當渠道陳述己見或提供建議而任意謾罵者;
(5)對本身職務不能勝任者;
(6)一年內記過2次者;
以上降級,應視各款實際情況降一至二級,無等級可降者,應予降等改任;
4.有下列事情之一者,應予免職:
(1)無故繼續曠工至3日以上,或1月內無故曠工累計達6日以上者;
(2)未經許可,擅自在外兼職,或參加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之事業者;
(3)脅迫上級主管,蓄意違抗合理指揮或打罵侮辱主管行為情節重大者;
(4)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者;
(5)利用職權營私舞弊者;
(6)未按照規定或指示,擅自改變工作方法,致使發生錯誤,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7)故意損壞公司財物者;
(8)有偷竊行為,經查明屬實者;
(9)在公司內賭博,有傷風化行為;
(10)攜帶武器、兇器或違禁品前來公司者;
(11)亦公司rh3't^前百相燈留夯.
(12)散播有損本公司之謠言而妨礙工作秩序者;
(13)因故意或過失的行為引起災害者;
(14)有煽動怠工或罷工的具體事實者;
(15)觸犯刑律,經判有期徒刑確定者;
(16)一年內記過3次者。
第三十八條從業人員的獎懲事項,由各部門主管列舉事實,逐級核定;除嘉獎、記功、警告、記過由各部門經理核定外,其余均須呈請總經理核定。
第三十九條其他未經列舉而應予獎勵或懲戒事項,可視情節輕重分別予以獎懲。
第四十條從業人員獎懲可累計,以嘉獎3次作為記功一次,記功3次作為記大功一次,警告3次作為記過一次,記過3次作為記大過一次、同一年度功過可以互相抵消,以嘉獎抵警告,記功抵記過,記大功抵記大過。
(六)離職
第四十一條從業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予停職:
1.有違犯本公司規章的嫌疑,情節重大,但尚在調查之中,未作決定者;
2.違犯刑事案件,經司法機關起訴,判刑但末確定者。
第四十二條前條第1、1款如經查明,無過失或判決無罪者,可申請復職,如準予復職,除因非本身過失而致停職者外,不得要求補發其停職期間的薪水。
第四十三條在停職期間,薪水停發,并應即辦理移交。
第四十四條本公司因業務緊縮,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1個月以上者,可隨時裁遣人員,但解雇人員時,應在事前預告,其預告期間規定如下:
1.在公司服務1年以下3個月以上者,于10日前預先通告;
2.在公司服務3年以下,1年以上者,于加日前預先通告;
3.在公司服務3年以上者,于30日前預先通告。
從業人員對于其所承受的工作不能勝任時,本公司亦可隨時解雇,并照上項規定日期預先通告。
第四十五條從業人員在接到前項預告后,如另謀工作可以于工作時間請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過兩日的工作時間,其請假日的薪水照發。
第四十六條依照第四十五條規定,解雇人員時,除預告期間發給工資外,并依下列規定,加發資遣費(但如系公司發生破產情況,依破產法辦理,不在此限):在公司連續工作每滿1年者,發給一個月薪水。以上所稱薪水,系以從業人員最后服務月份的薪水為準。
第四十七條從業人員辭職,應于7天前以書面形式層轉公司的主管人員核準,事后匯報總經理核準。其為副經理以上人員者,應層轉總經理核準。核準辭職后,應即辦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請,發給離職證明書,但不發給任何補助或津貼。如離職未經核準,或移交不清,即擅自離職者,以免職處理。
第四十八條職員不論依照上列任何條款暫時或永久離開本公司者,均應辦妥移交,如因移交不清,致本公司發生損害者,均應依法追究其賠償責任。
(七)保險
第四十九條本公司從業人員,應一律參加勞動保險。
第五十條參加勞動保險,應于新進同時,親自填寫保險表一式兩份,交人事部代辦參保手續。應納保費,由公司補助80%,自行負擔加%。自行負擔部分,由發薪部門,按月在應領的薪水內代為扣繳。
第五十一條參加勞動保險后,其應享的各項權利,及應得的各種給付,應由本公司人事部門代向保險公司拾辦。保險人除依法應享的給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額外的賠償或補助。
(八)出差
第五十二條從業人員因公奉派國內出差,應依規定標準報支交通費、旅館費、膳雜費及特別費。其中除交通費可按現行費率報支,膳雜費可按日計支外,其余各項費用,均應檢據報銷。如無法取得支出的原始憑證單據者,應申述理由,呈奉經理核準后,才能報支。
第五十三條出差天數,應由指派的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務提前完畢,應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滯留。如因公確實無法于核定天數前返回者,應列具事實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準后,方得支給旅費。如出差地區可當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
第五十四條出差前可酌情預借旅費。
第五十五條出差國外,應依規定標準報支交通費、旅館費、膳雜費、特別費及手續費。其中除膳雜費按實際出差日數核支外,其余均須檢據核實報支。
第五十六條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國外出差標準8折支給。羽
第五十七條出差同一地點半月以上者,旅館費及膳雜費8折支給;兩羽個月以上者,以7折支給。
第五十八條國外出差應按照最近路線直赴出差地點,非經許可,不得'繞道或延滯非公差地區。
第五十九條出差國外,可酌借必要旅費,辦理結匯。回國后應即報銷旅費,多繳少補。
第六十條出差國外期間,不得有危害國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為言論,并遵守出差國當地的法律及習慣,如因違反而惹是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負責,與公司無涉。返國后,應于1個月內提出考察或工作報告;考察報告的內容應力求充實,并對公司業務應提出具體改進意見;如未依期提出報告者,旅費暫緩核銷。
(九)福利及建議制度
第六十一條本公司依法提撥福利金,設立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福利事宜;職工福利委員會的組織辦法另定,并依規定向主管機關呈報。
第六十二條本公司從業人員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福利設施。
第六十三條本公司為協助同仁解決困難,為溝通上下意見起見,特設立“從業人員建議制度”。
第六十四條本公司行政部門,均設置意見箱,由高級主管親自定期啟閱。從業人員對于工作上的困難,無法由直屬主管或同一部門同仁協助解決,必須由上級主管或其他部門人員協助者,或對公司某項措施未能滿意提出申訴者,或發現有人營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證據擬予檢舉者,或根據平時服務經驗、學識及研究心得,對公司經營、管理等提供建設性的建議者,均可以書面列具理由、事實、內容等投入意見箱內,亦可公開呈報上級主管轉呈總經理或有關部門主管核閱。如因文字表達困難或其他原因,不便以書面說明而須以口頭報告者,可先以簡略報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見箱內,等高級主管人員拆閱后,再定期約見。
第六十五條提供意見人必須簽其真名,填明服務部門,否則不予受理。如屑檢舉性質案件,檢舉人應負法律責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實,惡意中傷誣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訴辦外,本公司將再依第三十七條有關的規定對檢舉人予以懲處。
第六十六條本公司對提供的意見,經采納施行后,可視其對本公司做出貢獻分別議獎。如屬檢舉案件,經查明屬實者,除對檢舉人酌情給予獎勵外,并為其永保機密。
(十)附則
第六十七條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后施行,修正時亦同。
企業員工的管理制度7
為了提供整潔的餐飲環境,特此制定以下規章制度,期望全體員工和食堂員工共同努力遵守。
一、食堂工作人員制度:
1、食堂員工要注意個人衛生。工作中要求穿著工裝、帽子和手套,保持手部、指甲、衣物的清潔。
2、食堂必須始終保持干凈衛生,每次飯后要及時清理餐桌、地面,并清潔烹飪器具和消毒。
3、購買食材時要重視質量,堅決禁止購買腐敗、變質食品,以防病從口入;未加工的食物要按照生熟分開的原則妥善保管,防止害蟲侵害。
4、提前一天制定次日菜單,統計次日就餐人數,公平對待,確保食品分量充足、稱量準確。
5、實行食品驗收和庫存管理,定期盤點,做到日清月結、賬實相符。
6、食堂員工應按時上下班,未經允許不能擅自離崗。
7、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使用烹飪器械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預防意外事故;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廚房和倉庫,下班后要關閉食堂門窗,檢查電器開關設備,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二、員工就餐制度:
1、排隊打菜就餐。
2、需要用餐的工程人員需提前登記,未登記且沒有特殊原因者不能用餐。
3、剩菜剩飯應倒入指定區域,杜絕浪費。
4、用餐完畢后,員工自行清洗餐具并放入洗碗池,由食堂員工進一步清洗和消毒。
5、淋浴時要避免熄滅鍋爐中的.燃煤,違規者罰款1000元。
6、每月結算一次餐費,食堂后勤在月底將用餐記錄交給財務室。
三、違反以上規定的,根據情節輕重,將依法依規采取經濟處罰或其他相關措施。
企業員工的管理制度8
一、總則
(一)為了保證餐廳的總體目標的實現,建立有效的監督激勵機制,加強上下級管理以及員工與員工之間的協作。
(二)為了不斷開發員工的職業能力,提高員工在工作中執行的主動性,有效性以及工作質量,從而改善度假村整體績效,達到公司的管理目標。
二、考核目的
為了員工轉正、薪資調整、職務變更、崗位調動、培訓、獎勵和淘汰等人事管理提供依據。
三、考核原則
為充分發揮績效考核對餐廳各階段工作的經營管理狀況的診斷作用,以及對員工工作的指引作用,績效考核遵循以下原則:公開公平原則。
考評內容、考核標準、評分細則、考評程序和考評結果透明公開,對餐廳形成正確指導,在餐廳內部形成良性競爭的機制。
四、考核內容與方式
(一)考核期:以月份為期限
(二)考核內容:
1、考核內容下文
2、每月x日前各班組將上月績效考核考評表交與人事部。
3、每位員工考核表需考核人與被考核人同時簽字確認,對于具體的項目,考核人需進行分析解釋,避免同類情況再次發生。
五、資料的整理與存檔
(一)每月考評結束后,各部門對所有資料進行整理存檔。
(二)各班部門班組依據每日的工作記錄對下屬員工進行匯總考核。
1、目的
1.1績效考核的目的`是為了不斷開發員工的職業能力,提高員工在工作執行中的主動性、有效性及工作質量,從而改善公司整體績效,達到企業的管理目標。
1.2考核的結果主要為員工轉正、薪資調整、職務變更、崗位調動、培訓、獎勵和淘汰等人事管理提供依據。
2、種類和適用范圍
類別、實施時間、適用范圍、月度考核、該月結束后三個工作日內、餐廳全體管理人員和員工(當月連續休假五天以上者除外)
3、月度考核職責
3.1區域經理/區域主管負責按照考核標準為餐廳經理/主管進行考核。
3.2餐廳經理/主管負責按照考核標準為本餐廳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進行考核,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按照考核標準為本餐廳員工進行考核。
3.3全部考評中,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修訂、培訓和監督實施;負責對考核結果進行監督、均衡調整和分析;負責根據考核結果報批績效工資;負責考核資料的存檔。
3.4考評表一式兩份,員工所在分店存檔一份,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
3.5營運部經理、區域經理/區域主管負責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和員工最終考核結果的審核。
3.6副總裁、營運部經理負責餐廳經理/主管最終考核結果的審核。
4、管理規定
4.1實施原則
4.1.1客觀性:考核內容和結果要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考核人應避免由于親近性、主觀性等偏見所帶來的誤差。
4.1.2公平性:對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標準。
4.1.3公開性:考核結果在各家分店公示三日。
4.1.4對考評結果將采用末尾淘汰制的方法獎勵、(培養)提升及淘汰員工。
企業員工的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規范公司的員工薪酬評定及其預算、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與員工合理分享公司發展帶來的利益機制,促進公司實現發展目標。
第二條:原則
公司堅持以下原則制定薪酬制度
1、按勞分配為主的原則
2、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3、員工工資增長與公司經營發展和效益提高相適應的原則
4、優化勞動配置的原則
5、公司員工的薪酬水平高于當地同行業平均水平
第三條:職責
一、員工薪酬管理暫時由公司的行政人事部門負責,主要職責有:
1、擬訂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和薪酬預算;
2、核算并發放公司員工工資;
3、受理員工薪酬投訴。
4、核算、填制、審核上報《員工薪酬月報表》和《轉正、調動、晉升、降級匯總月報表》;
第二章 薪酬結構
第四條:薪酬構成
公司員工的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福利。 即:工資=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助+福利+獎金–扣款。
(一)基本工資
1、基本工資參照《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根據我市職工平均生活水平,生活費用價格指數和各類政策性補貼而確定,最低工資標準1300元,我司擬定為1300元。
2、由于各個員工業務技能差異,為了重點激勵優秀員工,在職等不變的情況下,為優秀員工提供工資上升通道,我們將各個職等的崗位工資分為A.B.C等級,根據崗位評價情況和薪酬市場調查,確定各崗位最低和最高基本工資限額,并推算出各等級工資數額。
(二)崗位工資
1、崗位工資綜合考慮員工的職務高低、學歷技能高低、崗位責任大小、能力強弱、貢獻多少、經驗豐富與否,在本公司從業時間長短等因素而確定。
2、根據崗位評價的結果參照員工工作經驗、技術、業務水平及工作態度等因素確定相應崗位工資等級,將公司所有崗位劃分為高層、中層和基層三個層次。
3、崗位工資其它規定
⑴ 公司崗位工資標準須經公司領導批準;
⑵ 公司可根據經營狀況變化而修改崗位工資標準;
⑶ 新進人員被聘崗位以及崗位級別調整由行政人事部提出初步意見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執行,對從事專業性較強崗位的人員,公司可視情況而定。
⑷根據“變崗變薪”原則,員工晉級則增薪,降級則減薪。薪酬變更從崗位變動的后1個月起調整。
(三)績效考核與積分制度
績效考核:
根據員工個人工作業績做出的考核。各崗位規定其任務,如果連續數月未完成任務,公司有權隨時進行崗位降職處理或辭退。
2 / 8
積分管理:
以積分形式來衡量員工的自身價值,工作執行力、工作態度等,把各種福利及物資待遇與積分掛鉤,積分高的員工可以得到更多的福利待遇,從而達到激勵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調動人的積極性的目的。
(四)津貼/補貼
津貼,是指補償職工在特殊條件下的勞動消耗及生活費額外支出的工資補充形式。津貼/補貼是公司員工薪酬的有機組成部分,包括出差津貼、學歷津貼、酷暑嚴寒慰問津貼等。
補貼,為保證員工工資水平不受物價上漲或變動影響而支付的各種補貼。包括交通補貼、通信補貼、誤餐補貼。
1、交通補貼:根據員工居住地與工作地點情況具體核定。市區內80元;市區外160元。
2、通訊補貼:根據工作性質與崗位的特殊性,除了市場部通訊津貼按崗位不同暫定
100-200元/月之外;其他部門通訊津貼暫定50-100元/月;
3、誤餐補貼:因加班或在外工作,既不能回家用餐、也不能在公司食堂就餐的,按每餐10元發給誤餐補助。
4、出差津貼:公司各崗位人員在異地出差,視情況不同分為四類:
⑴ 有代理商或有其他客戶接待的情況下,日補貼30元/日;
⑵ 無任何接待情況下,標準按公司《出差制度標準》報銷外給予津貼30元/日。
⑶ 市區及近郊出差,當日能往返的、不給予補助。
(4) 因工作需要長期駐扎外地的員工,省內日補貼30元/日;省外日補貼50元/日;工作期間的話費由原來補助的基礎上增加50元,駐外不足一月的,15天以下按半月計算,15天以上按足月計算;
5、學歷津貼:促進了低學歷員工的學習、使其通過提升學歷來提高個人的收入水平,有利于公司形成良好的學習氛圍,營造學習型的組織;減少高學歷員工的跳槽率并吸引更多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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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歷人才加盟,促進公司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的一種鼓勵形式,公司將員工取得的學歷(職稱)分為不同的等級并對應不同的學歷(職稱)津貼標準,員工享受公司按月發放的學歷(職稱)津貼。
7、試用員工不享受任何津貼或補貼。
(五)獎金
1、獎金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門的全體正式員工。
2、獎金種類分為績效獎、積分獎和總經理特別獎3種。
3、試用員工原則上不享受獎金待遇,特殊情況除外。
(六)福利
1、法定福利——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員工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失業保險。因公司尚
未辦理社保事宜,暫時將按員工的保險比例額度以現金方式同工資一起發到員工工資卡中。
2、公司為員工設置、帶薪假、三節(春節、端午、中秋節)禮品福利。
3、公司為員工提供工作午餐、凡是登記在公司吃午餐的員工每月從工資中扣繳50元。
4、公司提供員工宿舍,凡是登記入住宿舍的員工每月從工資中扣繳100元作為水、電、
燃氣等費用。
5、公司員工可享受一年一度的健康體檢。
6、員工生日月,可享受公司給予100元的津貼。
第三章 薪酬支付
第五條:薪酬支付方式
1、由公司統一在中國建設銀行辦理員工個人工資卡,在每月15日將實發薪資轉入員工個
人工資卡(如遇節假日順延)。
2、福利禮品由行政人事部發布通知后直接去領取。
第六條:工資核算
1、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根據勞動法規定)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假日)-250天;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日工資=月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21.75;
小時工資=月基本工資÷(月計薪天數×8);
加班工資=日小時基本工資×加班小時數(半小時內的加班不計算)
公司安排員工在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的加班,在公休日加班應首先安排其補休,不能
補休的和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按以下標準和《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審批程序發給加班費。
2、考勤扣款
(1)事假扣款:按《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需扣款的缺勤,
扣款額=日基本工資×缺勤天數。
(2)遲到/早退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的扣積分。
(3)脫崗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的扣積分。
(4)曠工扣款:按公司《考勤和休假制度》規定的扣款標準扣款。
扣款額=日基本工資×曠工天數×3。
(5)病假扣款:病假期間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員工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
70%計算。
即:日工資-(日工資×30%)=病假工資
(6)婚假:公司員工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歲)申請結婚,依法享有
3天的帶薪假,之外在3天婚假的基礎上還可以增加一個星期的不帶薪假期,晚婚假15天。
扣繳方式:日基本工資×(休假天數-3天法定婚假)
(7)喪假扣款:員工的直系親屬(直系親屬指配偶、父母、子女、親兄弟姐妹、岳父母)去世,可享受國家規定的3天有薪喪假。
扣繳方式:日基本工資×(休假天數-3天法定喪假)
(8)年假/探親假:凡工作滿一年的員工,符合探親條件,根據路途遠近及交通便利等情況,公司給予3天帶薪探親假。
3、其他扣款
(1)宿舍費
(2)伙食費
(3)違紀扣除
(4)其他扣除
4、工資條形式
(1)應發款項=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加班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助+福利+獎金;
(2)應扣款項=考勤扣款+其他扣款;
(3)實發金額=應發款項-應扣合計。
第七條:離職與被解雇員工薪酬支付
1、員工因自己的原因要求離職,應提前十五天向公司遞交了書面通知,按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了離職手續,離職前的未發薪酬按以下規定計提、支付。
⑴離職月工作日的基本工資按日計算,績效工資仍按正常月度工作績效考核計算,離職日后的缺勤按事假處理。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在離職日一次付清。
⑵年度績效獎和超額利潤提成獎:在年終后離職的,按公司當年計獎辦法計發;年中離職的不計發。
2、如在約定的未發薪酬支付日之前發現離職員工有直接損害公司經濟利益行為或在職期間遺留的業務問題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離職員工應當賠償的,只支付在扣除賠償金后的余額。
3、員工離職不按公司《離職管理制度》辦理離職手續的,不予發放離職月的應發未發薪酬,待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后方可發放。
4、因員工過失,公司按違紀辭退處理與其解除勞動合同,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從應發未發薪酬中扣除,不足扣除的,必須追加賠償。
第八條:試用期工作時間不足三日的不支付工資。
第九條:薪資異動核算
公司員工因轉正、職位異動產生薪資異動,一律以公司統一制作的《員工轉正審批表》和《員工異動審批表》審批時間為準。
第十條: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1、公司員工月工資發放審批流程
(1)實行提成月薪制的部門按本公司制訂的《提成工資計算辦法》規定編制本部門員工的基準提成工資,經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后,送本公司行政人事部、財務部審核提成總額,經各部負責人簽字后,送公司總經理批準簽字,再轉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2)行政辦公室工資核算責任人依據《員工考勤匯總表》核算員工的考勤扣款;依據其他相關規定核算員工的其他應發款項和應扣款項,編制出《工資發放表》和《工資匯總表》,送轉財務部復核報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備案。
(3)由財務部按經公司負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數額,將工資匯入員工個人的工資帳戶。
(4)各部門工資核算負責人將經公司負責人簽字的《工資發放表》、《工資發放匯總表》復印件及電子版報公司行政人事部備案審核。如有差錯改正之處,由總公司公司行政人事部發出文字整改通知,于下月進行調整。
第十一條:員工工資發放與核算資料管理規范
1、工資核算必須使用公司統一制定的有關報表格式。
2、工資核算的依據資料必須分月整理成冊,由主管部門建檔保存。
3、每月員工工資應發、應扣與實發數據,應采用工資條的形式告知員工本人。
4、工資核發出現差錯,員工和有關責任人應及時糾正。
第十二條:薪酬支付日
公司計薪周期為每月的一日至月終日,薪酬支付日為次月的十五日。如薪酬支付日遇公休日或節假日,則提前或順延一天。
第十三條:本暫行制度至發布日起執行。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起草、解釋。
行政人事部
XX年XX月 頒布
企業員工的管理制度10
1、廚房工作人員工作前、方便后應徹底洗手,保持雙手的清潔。
2、工作時,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不得留長發、長指甲,工作時避免讓手接觸或沾染成品食物。
3、嚴禁在廚房內躺臥、住宿或懸掛衣物、鞋子、亂放雜物等。
4、嚴禁在工作區域抽煙;咳嗽、吐痰、打噴嚏等要避開食物。
5、廚房操作間的衛生應隨時打掃,抽油煙設備及其他各種設備、餐用具等應定期清洗,保持環境與器皿衛生。每天至少二次全場大清潔。
6、廚房地面天花板、墻壁、門窗應保持整潔,沒有孔洞,以免蟑螂、老鼠孳生。
7、工作廚臺,櫥柜下內側及廚房死角,應特別注意清掃,防止殘留食物腐蝕。
8、食物應在工作臺上操作加工,并將生熟食物分開處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須保持清潔、衛生。
9、食物應新鮮、清潔、衛生,食物不在常溫空氣中長時間暴露。
10、生、熟食物分開儲放,防止食物間串味。
11、調味品應以適當容器裝盛,使用后隨即加蓋,所有器皿及食材均不得與地面或污垢接觸。
12、廚房烹調加工食物用過的廢水必須及時排放掉。
13、潲水應當天倒除,不在廚房隔夜,潲水桶四周應經常保持干凈。
14、廚房員工生病時,應在家中或醫院治療,停止一切廚房工作。
企業員工的`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職工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7時4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6時,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三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員工上班前應做好上班準備工作,應檢查機器各部位是否能正常運轉并做好衛生清理工作,下班后應把所有的工具各就各位,把物品整理歸類。
第四條公司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領導,由領導報至財務部,據此核發工資及獎金。
第五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領導簽字批準,沒經領導批準的,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六條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至30分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七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九條員工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次扣半天工資,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曠工一天扣二天工資,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以上者公司給予辭退。
第十條每位員工每月有二天休假,如一個月因工作沒有休假者,多工作一天。該天發一天半工資。請假一天,扣除當天工資,扣發當月全勤獎
第十一條全體員工每月需完成公司安排的工作任務,生產員工有生產任務,銷售人員有銷售任務,辦公人員有辦公公務,若完不成任務者,扣發10%至50%的工資,三個月無業績者,給予辭退。
第十二條員工(含試用期員工)凡有以下一條或多條功績者,公司給予不低于100元的獎勵。
1、超額完成任務或在改進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做出突出成績者;
2、工作中敢于堅持原則,對弄虛作假、嚴重違反財經紀律、貪污、盜竊、破壞公共財產者大膽揭發、勇于斗爭有功績者;
3、在工作中發現事故隱患并采取措施,避免重大事故發生,以及保護公司財產和利益有突出貢獻者;
4、主持正義,積極維護社會治安,維護企業的工作秩序,勇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有功績者;
5、工作態度端正,主動為公司分憂解難,為公司節省開支,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公司采用者。
6、全月生產無次品者
7、其它有重大成績者
第十三條全勤獎金每月50元。
第十四條所有員工在工作中應遵守以下規定,若違犯下述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發現一次給予不低于5元的罰款
1、按操作規范工作,服從工作分配,若違犯者輕者罰款重者辭退。
2、車間內操作工作使用工具、模具、產品、材料應整齊放在一定的位置。
3、機器工作時,保證在崗在位,不得離崗串崗。
4、工作疏忽造成產品不合格,外發人員貨物數量發錯,產品、配件不合格將負責重復工作的加工費、差旅費、物流費、毀壞的材料費。并處以50―100元的罰款。
5、車間內垃圾放入垃圾桶內,如車間內隨意丟垃圾、工具,找到當事人的罰款10元。找不到當事人,在崗工人每人處罰5元。
6、在車間內的工作衣、手套掛好,放在一定的位置。
7、在車間內禁止吸煙,人走電斷,各種機器燈停止工作;由工作失誤造成事故者,輕者后果自負,重者上交。
8、人為損壞的工具、機器、模具,造成的經濟損失自負。
9、對違規操作,工作馬虎造成個人身體傷害后果自負。(注意:操作規范由技術人員指導學習,不懂不能操作任何機器,違者處罰50元。)
10、上班期間,生產一線員工不準接打私人電話,電話工作時間關機或交給辦公人員保管。
11、每月生產一線員工產品次品率超過正常范圍的,多生產一張次品,罰款10元。
12、車間主任不能按職責要求內容工條款工作失職造成公司損失的一次50----100元。技術員不能按職責要求內容工作造成工人待工,窩工或模具,機械損壞一次50元,2次100元,3次辭退。
第十五條所有員工在工作中應遵守以下規定,若違犯下述規定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
1、對承辦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
2、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以書面陳述;一經上級主管決定,應立即遵照實行;
3、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機密;
4、愛護本公司財物,不浪費,不化公為私;
5、保持公司信譽,不做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事情;
6、不私自經營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商業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職業;
7、待人接物要態度謙和,不準在上班期間嬉戲打鬧,更不準在上班期間吵架打架。
小企業員工管理制度第一項:新員工入職規定:
1.應聘員工需向管理人員提交以下資料:
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其它必要的證件。
2.試用期:
員工入職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內入公司認為員工不符合公司錄用條件者,予以辭退。
第二項: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2.考勤范圍:公司在冊員工。
3.考勤方法:公司實行部門考勤辦法(考勤人員記工表考勤)
4.員工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
員工每月休假時間為4天,因為曠工或請假超出假期者,不予發放當月獎金。
5.遲到早退管理:
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后十五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按曠工半天算。
6.曠工管理: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工論處,曠工者,取消當月獎金;
7.曠工的扣罰標準:曠工天數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10%25%40% 60% 80% 100%
連續曠工三天者或一個月內累計6天者予以除名處理,不發薪資及獎金。
8請假手續:
員工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辦理書面請假手續(請假單)。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后補辦。請假同意后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9.加班及獎金:加班在工作未完成不經領導同意擅離職守者,取消加班獎金,員工每月休假未超過規定假期者,發放200元全勤獎。
第三項:員工安全管理制度
1.勞保用品穿戴:
公司規定員工上崗前必須佩帶安全勞保用品(安全帽,工作服,大頭鞋)。機床工作人員需要額外佩帶眼鏡。違法者每項罰款20元。
2.防火:
員工禁止在易燃物品附近吸煙,點火,或者向依然物品仍煙頭,火源。如違反規定者,根據危險系數,罰款100元-500元不等。
3.工傷:
員工未按公司操作規范違規操作所造成的工傷,公司不予承擔相應費用。正常工傷的員工向管理人員申請病假,如員工故意隱瞞已經恢復的事實繼續休假的,按曠工處理,工傷休假期間公司按員工工資的50%補助員。
4.員工安全基本原則,禁止在工作時打鬧,玩手機,睡覺,這些都有可能造成危險,發現者每項罰款20元。
企業員工的管理制度12
(一)程序內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任務,但對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應的(工作日)加班補貼和(假日)加班費。
(二)延長勞動時間的加班
(1)如需要加班,員工或部門負責人需在實際加班之前到行政管理部填寫加班申請單,申請單簽字順序為部門負責人、行政管理部、財務部、總經理。申請人(或部門負責人)把經過批準的加班申請單交到行政管理部,行政管理部負責人需在加班申請單上署名簽收并注明簽收時間。
(2)嚴格執行:加班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填寫申請,部門負責人將以電話方式提前通知行政管理部部長,并在加班之后24小時以內到行政管理部填寫加班申請單,如不能在規定時間交出加班申請單的員工,其實際加班時間視為無效。
(3)加班小時數:加班申請單上要注明加班小時數,實際加班小時數如與申請單不符,行政管理部要對加班進行監控和評估。
(4)特殊情況需要臨時進行計劃加班者,相關部門負責人要及時作出補充說明。加班打卡:無論是工作日、周末或假日加班,員工均應如實按指紋(或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5)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及黨團員不享受加班補貼以及加班補鐘點。
(6)實際加班時間超過2小時的,給予加班補助,如沒超過2小時,不按加班計算,部門負責人可按照以上程序申請,行政管理部做好記錄并予以累積。由部門視情況給予員工補鐘,但補鐘前部門負責人必須到行政管理部加班申請單上簽字確認補鐘時間。
(7)加班補貼以及加班工資按照員工固定工資標準計算,每月結算一次,由行政管理部核實后每月隨考勤一同交到財務部門,月底一并發放。
(三)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加班
(1)因公司屬特殊行業,員工休息方式為輪班串休,不存在休息日加班補助的情況,員工自愿加班的.,公司依規定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如休息日(雙休日)安排特殊崗位員工工作,公司可以首先安排補休,不能補休的按法定假工資補助標準支付工資報酬。
(2)法定休假日安排員工工作的,支付固定工資部分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半天工作日不計算加班補助。
(3)對于經過勞動保障部門批準,可以在明確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時間的“不定時工作制”崗位,公司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資。
(四)特殊補助
(1)吸污車司機每次出車給予15元作業補助(僅限化糞池及旱廁)。
(2)吸污車操作員每次出車給予25元作業補助(僅限化糞池及旱廁)。
(3)接受非本職工作以外的任務(如開荒任務),每天給予員工20元作業補助(特殊作業環境及作業任務另議)。
(4)周一至周五8小時以外,執行屬本職工作范圍內的任務不計加班;執行本周日常工作外及工作計劃外任務時算加班,具體遵照5-(2)。(辦公室除外,特殊情況下經研究后辦理)
(5)8小時工作時間內,無論屬跨工種或新任務,都不計算加班及補助。(屬兼職、開荒等情況特殊考慮,例如:洗滌專項兼司機、抽調保潔員開荒)
(6)公出人員不重復享受
企業員工的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公司科學、規范的人才選拔和晉升管理機制,充分發掘公司內部人力資源潛能,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管理干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三條管理干部選拔是指公司副主任以上管理職級的選拔,員工晉升是指公司一般員工職級晉升和提升薪資。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項目部、各部門。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為公司管理干部選拔與員工晉升的管理部門。
第二章管理干部的選拔
第六條管理干部選拔的基本形式有:逐級推薦。
第七條逐級推薦可以通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推薦、人力資源部推薦、員工推薦或自薦三種途徑進行。
第八條根據公司人力資源職位空缺及員工發展需求情況,推薦人員須依照公司聘任審批權限經逐級審批后,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辦理聘任或任命手續。
第三章員工晉升管理
第九條公司原則上每半年進行一次員工薪資提升調整,公司員工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均有機會獲得薪資的提升,具體按公司年薪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根據審批可獲得破格晉職晉級:
1、在工作崗位上作出突出貢獻和成績顯著者;
2、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采納使公司獲得較效益者;
3、為公司贏得較高社會榮譽或挽回較經濟損失者。
第十條員工晉職晉級的審批程序為:
1、部門負責人將推薦意見填入《員工晉升審批表》,經過分管領導審批后報公司人力資源部。推薦意見應包括考核情況、突出業績、工作能力和水平評價、工作態度和表現評價及潛質等5個基本方面;
2、人力資源部根據部門推薦意見,對員工的'工作情況等進行調查了解和核實,并作出審核意見報人事分管領導審核;
3、人事分管領導作出審核意見后,報送公司總經理審批;
4、人力資源部負責根據審批結果及時落實員工薪資、福利、職級的調整。
第四章附則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2、酒店員工管理規章制度范本
1、準時上下班,提前10分鐘到前臺報到,由領班召開班前會,布置當日工作任務及注意事項。
2、上班時保持微笑,不可因私人情緒而影響工作。
3、儀容儀表整潔干凈,女員工不留披肩,男員工不留胡須。
4、員工用膳應在指定地點,不得隨意在工作區域吸煙,吃零食。
5、上班時不得打私人電話。
6、員工不得進入客房休息,洗澡,看電視等。
7、客房鑰匙須隨身攜帶,不得隨意放置。
8、在工作區遇到客人應禮貌問候。您好!
9、保持工作區域的整潔和安靜,與客人說話聲音以對方聽清為限,同事間交談不得聲喧嘩,嚴禁在走廊內聲叫喊。
10、聽從上級在工作的安排,上班時間嚴禁會客,或與同事閑聊。
11、與同事相處,友好合作,不發生金錢或物品上的借貸關系。
12、員工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謀求私利。
13、員工不得私收小費、禮物或侵吞客人遺留物品。
14、員工不得在酒店內賭博,酗酒。
15、員工不得收藏,傳閱,復制動,穢畫刊,書籍和錄像,客房內收出的報刊雜志一律交上級處理。
16、員工不得偷盜酒店公私財物。
17、員工未經客人同意,不可抱玩客人小孩,更不準隨便給小孩食物。
18、交接班時應將未完成的工作或特別事項交接清楚,接班人未到達,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或先行下班。
19、清掃房間時不得任意移動房內的行李物品,嚴禁翻動客人物品,如確要移動客人物品,在清掃完畢后,要馬上移回原處。
20、不得隨意丟棄房內的紙張,印刷品(除非放在垃圾筒內)。
21、進入客房要嚴格按照進房程序進行。
22、每班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務,養成隨時檢查自己職責內尚有何事沒做,何事待辦的`習慣。所有電話必須做出電話記錄并落實。
23、客人不在房內,不得讓客進入。
24、客人詢問,要熱情回答,不可說“不”。
25、對客房內的可疑情況,要及時匯報。
26、應謹記酒店內時常保持整齊,清潔如發現任何地方有垃圾和紙屑應該主動把它拾起,放進廢物箱。
27、其它部門人員需要進入房間工作時,必須有本樓層服務員的陪同。
28、不得隨便缺席,如有急事或特殊情況,要提前通知辦公室或主管。
29、不得在酒店內接待親威朋友來。
30、不得將個人的私事私物帶回酒店。
31、直呼客人及上司的名字,應禮貌地稱“X先生”或“X女士”。
32、不要太依靠自己的記憶力,養成做筆錄的習慣。
33、使用機器前后需做檢查是否完好及做保養工作。
34、嚴禁浪費公司資源及清潔用品、
1、對總機人員的要求
(1)工作人員必須會標準的普通話和多種地方話等;
(2)電話總機工作人員要求聲音清晰,吐字清楚,注意語音語調,使人感到婉轉動聽;
(3)接聽電話與客人會話時,要注意態度誠懇,使對方感到你樂意為他效勞;
(4)熟練掌握電話總機的性能和操作方法;
(5)熟悉酒店全部內線電話號碼;
(6)熟悉酒店總經理、部門經理的電話號碼;
(7)熟悉各機關。公司、交通部門(如鐵路、輪船、民航、客運等)、海關、局(如消防隊等)、醫院、供電局、各酒店總機等單位的電話號碼:
(8)熟悉世界各地的國際時間與北京時間的、時差;
(9)熟悉各地長途電話的收費標準。
2、電話服務的項目
(1)接轉內部電話
內部電話指由外部掛進酒店的電話,接轉時必須注意。
①掛給客人的電話必須問清掛電話人的姓名及掛電話的事項,然后核實住客是否室電話人要找的,若是,則征求客人意見是否可轉給他,客人表示可以時才轉給他,若客人表示不接時,可向掛電話人婉拒。
②若掛電話者查詢住客時,也要征詢客人意見,經同意后才告訴掛電話者。
③若客人表示不聽電話或不在房間時,可將掛電話人的姓名及電話內容記下來轉告客人。
④職工工作時間外面掛來給職工的電話,一般不轉,若有急事可轉有關部門辦公室或其頂頭上司代職工接聽。
(2)掛長途電話
①必須詳問清客人的姓名、房號、接電話單位的名稱或接話人的姓名、電話號碼等;
②電話接通后,要迅速接到客人房間告訴客人,請客人講話,客人講完話后,要告知客人通話時間;
③客人通話后,總機人員要及時將電話收費單轉交給總服務臺收款處,為客人記賬;
④一家酒店可能同時有許多人要掛長途電話,對此都要一登記好,在線路比較忙的情況下妥善安排。
(3)電話咨詢服務
①若客人電話詢問要在酒店開房時,要及時與客房預訂處或總服務臺聯系,并及時答復客人;
②若客人詢問酒店可以提供的服務設施及項目時,要向客人熱情介紹。詳細解答;
③若客人想了解本地區的游覽勝地、商業中心、單位地址、電話號碼等情況時,要盡可能向客人介紹。
(4)電話叫醒服務
①客人申請叫醒服務,均要將客人的房號、叫醒時間登記好,記錄在“住客叫醒登記表”上,夜班和早班人員要交接好班,根據“住客叫醒登記表”上的時間準時叫醒客人。
②叫醒客人時要有禮貌地用英語和普通話重復講“早晨好,現在的時間是早上×點鐘”。要連續地叫,若五分鐘或十分鐘無人聽電話,要請樓層值班人員去敲門,直到叫醒客人為止;對晚醒的客人要告訴他:“先生(或小姐)按叫醒時間,您已晚起了××分鐘。”
③將客人晚起的時間記入檔案,日后客人投訴時,可以此作為解釋。
3、收銀員管理制度
1、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準確、快速地做好收銀結算工作。嚴格按照各項操作規躊事,在收款時自覺遵守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對于違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要敢于制止和揭發,起到有效的監督作用。
2、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收款過程中做到快、準、不錯收、不漏收,對于各種鈔票必須驗明真偽。
3、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工作時間不得攜帶私人款項上崗,每日收入現金,必須切實執行
4、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不得將公款挪作私用。
5、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接受信用卡結賬時,應認真依照銀行有關規定受理。
6、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每班營業結束時,必須認真核對報表數與實收數是否一致,并做好交班工作,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有關本部門營業收入情況資料及數據。
7、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認真填寫交款清單,錢款與清單一致,投款必須填寫投款報告,投款需有人見證。
8、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愛護及正確使用各種機械設備(如電腦、打印機、計算器、驗鈔機等),并做好清潔保養工作。
9、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做好開市前、收市后的收款崗內外衛生,保持桌面的整齊、干凈。
10、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以員工手冊為準,自覺遵守酒店的一切規章制度。
11、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積極參加培訓。
12、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嚴格按照規定穿著工服,保持個人儀表儀容的整潔方。
13、收銀員管理制度要求積極完成上級分配的其他工作。
企業員工的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為明確規定公司與員工雙方權利與義務,促進雙方關系的和諧,為公司持續經營方針,并顧及公司與員工之間基于互惠,互利,平等協商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
本手冊所稱員工系與公司發生工作關系,由公司正式接受雇用并依據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及領有工資者,但因業務需要臨時雇用的短期員工,以簽訂的臨時用工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為準。
第三條 本手冊之專有名稱如下:
一、公司---即指深圳市xxx實業有限公司;
二、經營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級以上人員;
三、員工---每位與公司發生工作關系,已由公司正式接受為員工,并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領有工資者;
四、職務,工作---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而應履行之權利和義務的內容;
五、職務行為---指以公司員工身份所為的經營管理行為,以及會影響其正常履行職務的個人行為;
六、工資---員工履行職務所得之酬勞金,其酬勞條件系依雙方簽訂合同書或國家法令規定而行,并含一切獎金,津貼在內;
七、懲罰---觸犯本手冊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規則)而被處罰者;
八、獎勵---對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現所得之代價;
九、申戒,警告---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輕微者之懲戒記錄;
十、小過,大過---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嚴重者之懲戒記錄;
十一、 廠牌---員工身份之證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規定應給公假者;
十三、公出---員工因公務需要于上班時間內離開崗位出司(廠)辦理公務;
十四、出差――員工因公務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區者。
第四條 一般規定
一、經營管理者依現行管理規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員工工作;
二、員工對于主管指定有利于公司之工作,均有義務履行之;
三、凡員工觸犯《》,其主管應對其采取職務上或一般性之懲罰;
四、經營管理者為公司代表執行人,有義務履行本《》。
第二章 聘用
第五條
本公司按編制及業務之需要聘用員工,由用人部門主管填寫《人員需求申請單》,送行政人事部審核,呈總經理批準后,辦理招聘或內部調配。
第六條 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
一、政府規定不得雇傭者(未滿16歲的男女青年);
二、經本公司認可醫院實施體檢檢查不合格者,或經發現有惡傳染病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關企業被開除或未經批準而擅自離職者;
四、經查學歷和工作履歷不實者;
五、認定不適擔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條 應聘人員依下述面試程序辦理:
一、應聘人員面試時由行政人事部辦理填寫個人資料履歷表;
二、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關證件;
三、依需要作智力或針對性專業知識之測驗;
四、經人事部門初試合格后通知用人部門主管復試;
五、驗證有關證件及工作履歷;
六、呈總經理批準錄用;
七、資料轉回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八條 應聘人員經核準雇用,應于接到通知后,按指定日期及時親自辦理報到手續,并繳驗下列文件:
一、居民身份證;
二、學歷證明正本(影印后退還);
三、職稱證(有職稱者);
四、婚姻狀況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獨生子女證的復印件;
五、體檢表或身體健康證明表;
六、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張;
七、待業證或原工作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八、其他經指定應繳之文件。
第九條 本公司雇用人員除特殊情形經核準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在試用期間,均應簽訂合同(試用期三至六個月,含受訓期間,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請事,病,傷假不予列計。
新員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寫《試用安排表》,經核準指派專人進行輔導或培訓。
試用期間,本公司指定輔導人員幫助新員工接受脫產集中培訓和在職培訓。輔導人員的職責包括向新員工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和要求,幫助了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脫產集中培訓的時間,確認并協助取得《》等資料。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工作崗位,技術要求,領取辦公用品,機器使用,紀律遵守,用餐等,新員工都可咨詢輔導人員。
在試用期間,如果新員工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于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并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職員的工作無法達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其的試用。
在試用期內,新員工表現突出,試用部門可提出提前正式轉正。
試用期滿,試用部門對試用員工進行轉正考核,并填寫《新員工轉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經考核合格者,于期滿次日起轉正為正式員工;經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解除合同,并不發任何補償費。
第十條 經本公司雇用經管財務,出納,采購,庫管,司機,警衛,營銷,研發及公司認定其有必要者,應于到職前(特許者在到職后兩星期內)辦妥連帶保證手續,其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一、中國國藉,有固定處所和正式職業,20歲以上公民;
二、經本公司認為有資格者。
第十一條 被保證人任職本公司期間,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連帶保證人應負連帶責任:
一、侵占或虧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毀損公物者;
三、不法毀損,拷貝,轉移電腦軟件或數據資料者;
四、不依公司規定擅自越權處理業務,致公司發生損害者;
五、離職時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條 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證書應即予對保,如有不合格者,應立即通知換保。
第十三條 被保證人離職時,應將經管事物移交完畢三個月后,始得由公司發還原保證書,解除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 人事安排;公司有權依業務工作需要安排員工之工作部門,委任,調遷,獎勵懲罰,解雇及考核等事項。
第十五條 工作調動
一、因公司業務之需要,員工得服從公司之調動命令及其服務地點;
二、員工若借故推諉,拒絕調遣服務地點時,公司將視情況決定對其終止雇用與否。
第三章 考勤
第十六條 出勤時間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4小時;
周一至周五 9:00-12:30 13:30-18:00。周六 9:00-13:00
二、各部門出勤及作息時間依實際需要由公司訂定;
第十七條 打卡
一、員工每日上下班時,應親自至打卡地點依規定打卡:打上班卡應于規定上班時間前三十分鐘以內打卡;
二、托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經查明屬實,均記大過一次。
第十八條 忘打卡
一、員工于規定時間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應于行政人事部填寫忘打卡證明單,呈直屬部門主管或經理簽證后,送行政人事部處理:
二、經查忘打卡之申請如有不實情事,除當日以曠工論外,申請人記大過一次,其簽證主管或經理視情節輕重酌于連帶處分。
三、如忘打卡事后三天內未及時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將視本日未出勤論,。一個月內有二次忘打卡未簽字的,給予警告處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記小過處分。
第十九條 遲到,早退,曠工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如有遲到,早退情況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上班時間后5分鐘至30分鐘始上班者視為遲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經主管同意,不服從加班安排者,視為曠工,并視情節給予其警告或小過處分一次;
三、員工無正當理由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未經主管核準一律以曠工論;
四、未經準假或假期屆滿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計,連續曠工超過3日,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5天的。公司可不經預告,給予開除。
五、凡有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的,一律記入員工個人檔案,并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二十條 出差
員工出差當天不能返回的,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準后送行政人事部備案;如于上班時間中開始出差者,須填寫《員工外出申請》經主管或經理批準后方可外出。有關費用申報,依據《出差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一條 公出
一、辦理:員工因公務需要,于上班中離開崗位或出入廠者,應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準后方可公出;
二、保安員于每日上午十時前將前一日"員工外出登記表"匯總登記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二十二條 休假以及請假給假規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國際勞動節三天 (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國慶節三天 (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節放假從農歷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圣誕節一天 (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為公司應放假之節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員工于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員工不得無故推諉,事后由公司安排同等時間補休或按公司有關規定核發加班工資。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及給假規定說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間,工資照發)依照政府法令應公假者。因參加社會活動,需經副總經理以上批準給予公假。
2、工傷假:(經確認為工傷的,工傷假工資照發,但按工傷天數扣發全勤)
A、員工因執行公務負傷或致傷殘者,持指定醫院證明,經行政人事部確認,確不能出勤者,核給工傷假,工資照發,假期期滿,應主動復職,否則以曠工處理。如情況緊急,得以事后補辦手續。
B、員工因公負傷,傷愈復發,經指定醫院,勞動局等相關部門鑒定,確認為舊傷復發的,可按工傷對待。
3、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A、員工如有私事必需親自處理,應事先請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或委托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經理請示,經批準后方能以事假論。續假也應提前辦理;
B、一般員工請假半天內,由主管核準。3天(含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核準,4天以上必須由(副)總經理審批,主管以上干部請假均需由(副)總經理審批;
c、事假最少以四小時為計算單位;
D、事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當月工資/25×事假天數
E、員工申請事假,主管或經理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其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4、病假:(員工普通傷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療或休養者,可申請病假。)
A、全年病假日數不得超過醫療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為1個月,工作4年至6年者為2個月,工作7年至10年者為3個月,工作滿11年以上者為4個月。逾期者,依規定辦理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逾期仍不能復工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B、請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員工出具證明或公司指定醫院開具證明(附病情報告)。請病假1天者,經主管領導批準后,也可確認病假,未依規定辦理手續檢舉證明者一律以曠工論;
c、病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
司齡3年以下(含3年) 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50%
司齡4-6年(含6年) 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30%
司齡7-10年(含10年)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10%
司齡11年以上(含11年)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不扣工資
D、無正當理由或虛構捏造謊報病假者,經查屬實,公司依規定記大過一次處分。情節嚴重者,予開除處理。
5、婚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后,其本人結婚者可請下列之婚假,工資照發,如員工結婚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滿22周歲,男滿25周歲);
c、請婚假應附政府相關單位核發之結婚證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請。
6、喪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后,依下列規定給予喪假,工資照發,如奔喪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員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給喪假5天,工資照發;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給喪假3天,工資照發。
7,產假,計劃生育假:
A,女員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女24周歲)另加10天,工資照發;配偶生育無人照顧,可酌情給男方15天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考勤。
B,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者,依病假規定處理;
c,女員工懷孕滿4個月(含)以上流產時,給假15天,工資照發;
E,請產假須事后一個月內提交嬰兒出生證。
F,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周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的工作量。
g,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絕育手術后需要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二天的計劃生育假。
I,已婚女員工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給假標準:員工進入公司實際工作滿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從第四年以后,服務期每滿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計最多不超過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年度休假:
1) 試用期員工;
2) 服務年限未滿一年者;
3) 全年度申請事假及病假合計數超過14日者;
4) 前一年度曾受大過(含)以上處分者;
5) 前一年度曾有曠工1天(含)以上者。
D、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 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為結算日;
2) 計算第二項服務的月份數,不足一月者不計;
E,年度休假申請手續:
1) 年度休假須提前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核后將休假單送行政人事部。
2) 部門主管以上干部年度休假其核準權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核準;
3) 經準假的員工應在休假日前將工作交給代理人;
4) 未進行相關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員工年度休假期間支付全額工資;
g,員工年度休假期間,如公司有緊急事務時,需其隨時銷假上班,員工不得無故推辭,但員工可保留其剩余假期并另申請年度休假的權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給予員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臨時請假的變通。
9,本公司員工請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節日,則不予計入請假期內;
10,部門主管(不含)以下人員的請假,1天以內者,由部門主管批準,1-3天(含3天)由部門經理批準,4天以上者需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的請假均需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請假,均需直接打電話給總經理請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請,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
八、因私外出:
1,工作時間內,員工因私外出,得填寫《請(事)假單》,經主管簽署后方能外出,并按事假手續辦理。
2,員工因私外出,不填寫假條和外出單而離開公司并不聽門衛制止者,一律視作擅自離開,以曠工處理。
九,本公司員工因故必需請假時,應于事前辦妥請假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如遇急病或臨時重大事故需親自處理時,得于半日內委托他人或以電話,電報,傳真報告主管并經同意,事后補辦相關證明。曠工1天作事假3天計算。
十,公司因生產訂單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員留職待崗,需服從安排,并且在待崗期間需隨時服從公司指令上崗或其它公司活動。
第四章 工資與給付規定
第二十三條 本手冊所稱工資系指員工因工作所獲得之報酬,包括基本薪資,生活津貼,績效工資等,并以現金方式給付。
第二十四條 工資結構
一、基本薪資:依深圳物價狀況及公司實際予以核定給付;
二、生活津貼:含住房,通訊,交通等補助的一種津貼;
三、績效工資:依個人業績水平,工作態度等核定的工資;
四、職務加級:依擔任一定主管以上職務責任的津貼;
五、特殊津貼:為因特殊狀況核給的津貼。
第二十五條 公司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資。若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
員工工資將可能在如下情況下發生調整:
一、工工資常規調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而相應調整員工工資。
二,公司將定期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進行獎勵性工資晉級,其對象為崗位工作中成績顯著者;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公司認為應獎勵的其他人員。
三,員工在年終考核中,被所在部門認為工作績效低于平均水平,將可能被降低工資。
四,員工職務發生變動,其工資相應進行調整,其工資必須在該職務級別工資范圍之內。
第二十六條 試用期內員工離職情況的工資給付規定
一,試用期內公司決定辭退之員工,工資按實際工作日給付;
二,試用期內員工自行提出辭職情況:
1,辦公室職員等員工在錄用后,實際工作不滿一個星期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2,一般作業員工在錄用后,實際工作不滿3天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第五章 員工權利
第二十七條 每個員工有享受憲法規定之公民權利與中國法律給予之權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條 員工有享受勞動安全與保護之權利。
第二十九條 有按規定休息與休假之權利。
第三十條 有參加公司組織之民主管理權利。
第三十一條 有對公司發展提出建議與評價之權利。
第三十二條 有按公司規定以勞動取得報酬之權利。
第三十三條 有按公司規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權利。對于明顯違反《》的指令,員工有權拒絕執行并有越級上報的責任和權力。對違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員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為,員工有向總經理申訴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權利。
第三十四條 對公司名義之處罰,報酬,休假等發生爭議時,有向政府勞動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或向起訴之權利。
第三十五條 對公司作出特殊貢獻者有享受公司物質及精神獎勵之權利。
企業員工的管理制度15
一、員工的聘請
(一)本酒店的用工以聘請為主,聘請人員可分為酒店合同工和臨時工。
(二)聘請人員必需按擬定的用工條件、要求(如個人素養、治理力量、工種、業務和學問水公平),嚴格選擇,并經過相關部門面試認可。
二、聘請原則
(一)因事設職,因崗擇人;
(二)先店內,后店外;先本市,后外地;
(三)公開聘請公平競爭,擇優錄用。
三、聘請條件
(一)學歷要求:
1、前廳、公關營銷、收銀一線人員須具有高中以上學歷。
2、一般效勞員須具有初中以上學歷。
3、特別崗位須具有相應的等級職稱。
4、國家規定必需持證上崗的崗位,須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二)年齡要求:
1、一線治理人員35歲以下。
2、一般效勞員18---25歲。
3、后勤員工可放寬至45歲。
4、如特別崗位聘用離退休人員年齡可適當放寬。
(三)身體要求:
1、安康、無傳染性疾病,五官端正、反映靈敏、無不良嗜好、雙眼視力良好。
2、身高:男1.60米——1.80米女:1.50米——1.70米。
3、無犯罪記錄。
四、聘請治理程序
(一)用工部門依據本部門已定人員編制及經營治理狀況,部門經理有權向辦公室提出用人申請,并隨文附上錄用人員條件標準。用工部門必需提前十五天至一個月作好本部門的用工聘請規劃,準時向辦公室提出具體的用人申請報告。
(二)辦公室按酒店各部的人員已定編制,對全部用工申請進展審核。如用工部門提出的用人申請超編,辦公室則應視狀況呈總經理審批。辦公室一般自接到部門提出的用人申請之日起一個星期內給用人部門做出必要的答復。
(三)聘請工作必需堅持“任人唯賢”的原則,實行公開聘請、內部推舉或由酒店部門內部轉調的形式進展聘請,用工部門也可以實行此形式向辦公室推舉有關適宜人選。
(四)按本酒店人事治理要求及用工部門需要,辦公室酌情安排有關部門對應聘人員實行文化和專業技能考核,并會同用工部門對應聘人員進展面試。
(五)聘請部門主管以上治理人員,必需由總經理親自面試并簽批前方可錄用。聘請部門主管以下員工,由辦公室與用工部門聯合進展面試,并寫出面試意見,合格后擇優錄用,辦公室按規定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六)全部錄用的員工,必需經酒店辦公室和用工部門進展必要的崗前培訓和酒店根底學問課程的訓練才能上崗工作。特別狀況的可考慮邊上崗邊培訓。
(七)新員工需經過一到三個月的試用,符合錄用條件者將會成為酒店正式員工,由所在部門做出鑒定,并報請辦公室辦理勞動合同。
五、聘請規劃制訂:
辦公室依據用人部門編制的規劃,作為聘請工作開展的.依據,如部門因工作需要增加編制或削減編制需向辦公室提出申請,報總經理批準方可實施。
六、員工入職程序:
凡經面試、體檢和政審合格被錄用者,需按如下程序辦理入職手續:
(一)新員工需交物品:
1、交驗身份證原件,交身份證復印件1份;
2、交驗文憑原件,交文憑復印件1份;
3、交驗相應技能、資格證書原件,交復印件1份;
4、交一寸免冠照片五張;
5、交齊服裝押金100元;
6、交安康證原件。
(二)新員工領取物品:
1、員工手冊
2、工號牌;
3、宿舍鑰匙;(住宿員工);
4、制服等;
(三)由辦公室組織進展三天的入店培訓(此三天無薪),培訓內容包括?員工手冊?、酒店常識、禮節禮貌、店規店紀等。由保安部協作培訓消防安全常識,然后交至部門。如特別狀況可先安排上崗后、再準時補充培訓。
七、試用與轉正
(一)新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詳細由用工部門依據新員工試用期間在遵守勞動紀律、工作力量等方面的表現,向辦公室建議轉正日期。新員工試用不滿1月,因特別緣由需要提前轉正的,由部門提出申請報辦公室審批后呈總經理審批。
(二)新員工在試用期間,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試用即行終止。新員工在試用期屆滿10天前,所在部門應當到辦公室領取《員工工作表現評估表》,經本部門領導審批后交辦公室。對于試用期表現精彩的員工,辦公室在參考用工部門意見后,可提前通知其填寫《員工工作表現評估表》,經相關部門審批后辦理轉正手續。
(三)員工轉正后享受酒店的各項福利待遇。
(四)員工在崗期間,應當嚴格遵守《員工手冊》有關內容及酒店的各項規章制度,按要求參與酒店組織的培訓和考核工作。
八、勞動合同
員工轉正后,酒店與其鑒定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作為人事檔案的主要組成局部,由辦公室負責保管。
九、經理級以上治理人員的任免
對經理級以上人員的任命應當通過文件向董事會審批,并向酒店各部門公布并頒發“任命書”,任期一般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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