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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計算機的安全管理制度

            發布時間:2017-01-06 編輯:ZMR

              本文涉及的電腦設備,包括電腦室電腦設備及由電腦室負責安裝在其它部門或單位的電腦設備。

              (一)病毒防護

              1、要求

              (1)裝有軟驅的微機一律不得入網;

              (2)對于聯網的計算機,任何人在未經批準的情況下,不得向計算機網絡拷入軟件或文檔;

              (3)對于尚未聯網計算機,其軟件的安裝由電腦室負責;

              (4)任何微機需安裝軟件時,由相關專業負責人提出書面報告,經經理同意后,由電腦室負責安裝;

              (5)所有微機不得安裝游戲軟件;

              (6)數據的備份由相關專業負責人管理,備份用的軟盤由專業負責人提供;

              (7)軟盤在使用前,必須確保無病毒;

              (8)使用人在離開前應退出系統并關機;

              (9)任何人未經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電腦。

              2、監管措施

              1、由電腦室指定專人負責電腦部管轄范圍內所有微機的病毒檢測和清理工作;

              2、由電腦室起草防病毒作業計劃(含檢測周期、時間、方式、工具及責任人),報電腦經理批準后實施;

              3、履行網絡安全管理辦法的規定,各專業負責人和電腦室的專人,根據上述作業計劃按時(每周最少一次)進行檢測工作,并填寫檢測記錄;

              4、由電腦經理或人事管理者負責對防病毒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

              (二)硬件保護及保養

              1、要求

              (1)除電腦室負責硬件維護的人員外,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所使用的微機或相關的電腦設備;

              (2)硬件維護人員在拆卸微機時,必須采取必要的防靜電措施;

              (3)硬件維護人員在作業完成后或準備離去時,必須將所拆卸的設備復原;

              (4)要求各專業負責人認真落實所轄微機及配套設備的使用和保養責任;

              (5)要求各專業負責人采取必要措施,確保所用的微機及外設始終處于整潔和良好的狀態;

              (6)所有帶鎖的微機,在使用完畢或離去前必須上鎖;

              (7)對于關鍵的電腦設備應配備必要的斷電繼電保護電源。

              2、監管措施

              (1)各單位所轄微機的使用、清洗和保養工作,由相應專業負責人負責;

              (2)各專業負責人必須經常檢查所轄微機及外設的狀況,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三)獎懲辦法

              由于電腦設備已逐步成為我們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工具。因此,電腦部決定將電腦的管理納入對各專業負責人的考核范圍,并將嚴格實行。

              從本文公布之日起

              1、凡是發現:

              (1)電腦感染病毒;

              (2)私自安裝和使用未經許可的軟件(含游戲);

              (3)微機具有密碼功能卻未使用;

              (4)離開微機卻未退出系統或關機;

              (5)擅自使用他人微機或外設造成不良影響;

              (6)沒有及時檢查或清潔電腦及相關外設。

              電腦部根據實際情況追究當事人及其直接領導的責任。

              2、凡發現由于:

              (1)違章作業;

              (2)保管不當;

              (3)擅自安裝、使用硬件和電氣裝置。

              造成硬件的損壞或丟失的,其損失由當事人如數賠償。

              3、電腦部將根據檢查的結果,按季度對認真執行本制度的專業負責人和系統維護人員進行獎勵(具體辦法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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