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畢業生落戶新政實施時間: 2014年7月1日
武漢畢業生落戶條件:
一、35歲以下的本科生,或者40歲以下的碩士生;
二、在武漢有合法固定住所;
三、簽有勞動合同并交了一年社保的企事業員工,或者自主創業的企業法人。
武漢畢業生落戶申請
地點: 入戶地所在區政務中心公安戶籍窗口或者區公安分局戶籍窗口
所需時間: 10天
具體申請資料
1、本人書面申請,戶口簿、身份證。
2、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證;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經教育部認證的學歷(或學位)認證書。
3、在漢創業需提供本人在漢登記注冊企業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及繳稅證明;在漢就業需提供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在漢繳納1年社會保險證明。
4、在本人房屋產權地落戶的,需提供合法房屋權屬證明;在親友家或者租住房屋中落戶的,需戶主在個人申請中簽字同意搭戶,留存聯系方式,并提供合法房屋權屬證明和戶口簿,租住房屋的還需提供簽訂的1年以上有效租房協議;在單位集體宿舍中落戶的,需單位人事部門出具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