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轉溫州戶口
戶口辦理類型:
外省市人員在溫購房、投靠戶口遷入市區;
軍官、文職干部家屬隨軍戶口遷入市區;
工作調動戶口遷入市區;
投資納稅大戶戶口遷入市區;
百名優秀外來務工人員遷入市區;
人才引進戶口遷入市區。
受理程序、時限、地點:
(1)辦理外省市人員在溫購房、投靠戶口遷入市區的:購房房產所在地派出所、被投靠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15個工作日),報各分局戶政部門(15個工作日)、市公安局戶政部門(15個工作日)核準。
(2)軍官、文職干部家屬隨軍戶口遷入市區;工作調動戶口遷入市區;投資納稅大戶戶口遷入市區;百名優秀外來務工人員遷入市區;人才引進戶口遷入市區:辦理地點是在溫州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惠民路光明橋邊)二樓2015窗口。當場辦理。
辦理條件:
(1)、購房:在市區購房建筑面積60平方米以上且人均建筑面積不低于20平方米,或購房金額在20萬元以上且人均金額不低于7萬元,已實際入住并取得該房屋所有權證(或購房發票)
(2)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及已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投靠成年子女。
(3)軍官、文職干部家屬隨軍戶口遷入市區:隨軍家屬。
(4)工作調動戶口遷入市區:工作調動人員。
(5)投資戶口:在市區投資興辦企業1年以上,企業注冊資金達100萬元以上或近2年納稅額累計達10萬元以上且在市區居住1年以上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6)納稅大戶:市區范圍內年納稅額50萬元以上的企業,每年按不同納稅金額給予一定的落戶名額。
(7)百名優秀外來務工人員遷入市區:市政府評選的優秀外來務工人員。
(8)人才引進戶口遷入市區:外省、市大專以上畢業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已落實工作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