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夫妻離婚后要求分戶、立戶
立戶
符合家庭戶立戶條件的,可以由戶主向經常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家庭戶立戶登記,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立戶申請;
(二)家庭成員身份及相互關系證明;
(三)私有房屋產權證或者公有房屋租賃使用證明。
2、居民住宅小區立戶
嘉興居民住宅小區申報立戶材料:
(1)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部門要求立戶的申請。
(2)居民住宅小區合法建設、銷售的證明。(商品房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五證必須齊全;屬于單位自建、城中村改造等非商品住房必須有建設審批手續)。
(3)民政部門出具的新建小區街、路、巷及編制的門牌號碼證明。
(4)小區及樓房平面圖。
(5)業主花名冊。
(1)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部門要求立戶的申請。
(2)居民住宅小區合法建設、銷售的證明。(商品房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五證必須齊全;屬于單位自建、城中村改造等非商品住房必須有建設審批手續)。
(3)民政部門出具的新建小區街、路、巷及編制的門牌號碼證明。
(4)小區及樓房平面圖。
(5)業主花名冊。
戶口申報
1.出生申報
2.收養申報
3.恢復申報
4.其他情形申報
出生申報
嬰兒(包括超計劃生育、非婚生育的嬰兒)出生后一個月內,由嬰兒監護人或者戶主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生申報申請;
(二)出生醫學證明或兒童出生保健卡( 1996年1月1日前);
(三)父母雙方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
(四)父母結婚證(非婚生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