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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化工學院招生章程全文

            時間:2025-09-06 08:36:41 報名

            2015年吉林化工學院招生章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2015年吉林化工學院招生章程(全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化工學院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

              學校性質:公辦

              招生層次:本科、高職

              第四條 學校主校區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承德街(路)45號。

              第二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在有關省(區、市)分專業招生人數及有關說明,詳見各省(區、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吉林化工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高職畢業生由吉林化工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學位授予

              第七條 吉林化工學院是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的學士學位授予單位,具有工學、理學、經濟學、管理學和文學等學士學位授予權。符合《吉林化工學院學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條件的本科畢業生由吉林化工學院授予學士學位。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八條 學費收取標準

              本科專業:

              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環境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工業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工業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生物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輕化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制藥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藥物制劑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市場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電子信息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信息與計算科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測控技術與儀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英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日語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600元;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400元;

              油氣儲運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食品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會計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生物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安全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化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應用物理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材料化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資源循環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生物制藥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工程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應用化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環境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給水排水科學與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能源與動力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金融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200元;

              材料物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800元;

              車輛工程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3500元。

              高職專業:

              航空機電設備維修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航空電子設備維修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民航特種車輛維修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航空油料管理和應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機械制造與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數控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模具設計與制造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學費標準待定,以吉林省物價部門最新審核標準收取]元。

              第六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除外語等特殊專業限定語種外,其他專業一律不限語種。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錄取不限定男女比例。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并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錄取實行“志愿清”的規則。優先錄取第一志愿進檔考生,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專業,按第一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專業,按考生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專業安排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根據調檔考生的分數高低進行專業安排,按投檔總分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滿足考生的專業志愿。優先對高分考生所報的專業依次檢索,如果符合第一專業錄取條件則被第一專業錄取;如果不符合,則依次檢索第二、三、四、五、六專業,直至被錄取。

              4.當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錄取時,從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中根據志愿相近、分數優先的原則,將其調劑到未完成錄取計劃的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5.進檔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順序:理科為數學、外語、理綜合、語文;文科為語文、外語、文綜合、數學。學校目前沒有相關科目成績及加試要求。

              6. 高水平運動員錄取

              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合格,從事足球項目的國家一級運動員、運動健將或國際健將,需參加我校組織的自主命題考試,成績合格后,學校按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40%+專項測試成績×60%)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錄取數不超過學校當年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總數的20%。

              體育專項測試成績特別突出,確有培養前途的國家二級運動員,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學校按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40%+專項測試成績×60%)由高到低擇優錄取,錄取數不超過學校當年招收高水平運動員總數的30%。

              體育專項測試成績合格的國家二級運動員,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本科第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學校按綜合成績(文化課成績×40%+專項測試成績×60%)由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jlict.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承德街45號

              聯系電話:0432——63083056 3086679

              聯系人:孫樹文

              第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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