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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司法考試分數線內蒙古劃定為305分
內蒙古頻道20日從內蒙古自治區司法廳司法考試處獲悉,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已經劃定,據悉,2015年內蒙古自治區合格分數線為305分,國家司法考試的全國合格分數線為360分,考生考試成績將于11月21日公布。

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地方方面,合格分數線共分為四檔。其中:西藏自治區合格分數線為280分;內蒙古、廣西、寧夏、新疆4個自治區,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的自治州、自治縣合格分數線為305分;四川、貴州、云南、甘肅、青海5個省的其他縣(市、區)合格分數線為310分;除上述 10省(區)外,全國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合格分數線為315分。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試卷參加考試的,單獨確定合格分數標準。
據了解,考試成績合格人員應在規定時間辦理申請授予法律職業資格事宜。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
應試人員可自11月21日上午8時,通過司法部網站(http://www.moj.gov.cn)、中國普法網(http://www.legalinfo.gov.cn)和中國普法微信的公眾號查詢本人成績;登錄司法部網站自行下載打印成績通知單。
成績查詢
國家司法考試全國統一評卷。
根據《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
國家司法考試成績一般會于11月20日左右公布,可通過司法部網站、中國普法網和聲訊電話查詢。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司法考試網上成績查詢的時間一般為兩周左右,逾期將不能查詢。
成績異議
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香港、澳門考區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向原報名機構提出分數核查的書面申請。居住在臺灣地區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臺北市辦理分數核查書面申請轉遞事宜。根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規則》,分數核查范圍包括試卷四和參加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考試但無考試成績的試卷。考試成績經核查并已書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試機構不直接受理個人核查申請。應試人員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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