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司法考試經典案例輔導
導語:下面是關于一女孩在染發后中毒現象,發廊應不應該承擔責任的相關問題,根據法院給出的判決,小編為大家整理出來了。

8月19日,剛考取大學的女孩閆某想在開學之前換個新發型,遂來到黃某經營的理發店染發。染發結束后,閆某出現頭暈、胸悶等嚴重不適癥狀,先后到當地人民醫院以及檢測中毒的專業醫院就診治療,最后診斷為:染發劑接觸反應和低鉀血癥。閆某認為其在黃某經營的理發店接受染發服務遭受人身損害,黃某應負全部責任。經當地工商部門調解無果后,閆某將黃某起訴至法院。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六師芳草湖墾區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黃某向閆某提供染發服務存在缺陷,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對閆某造成了侵權,應承擔賠償責任,法院最終判決黃某賠償閆某各項損失3160元。
閆某到黃某經營的理發店染發,雙方依法建立了染發服務合同,在此合同中,黃某應提供符合人身安全要求的染發服務。
閆某在各醫院的就診記錄可證實,其在染發結束后便出現頭暈、胸悶等狀況,并診斷為染發劑接觸反應,可以認定,閆某染發后所出現的病癥系黃某提供的染發服務所致。雖然黃某辯稱所使用的染發劑有合格證,但未就該辯稱向法院提供證據證明,該染發劑在閆某使用后致使其身體受損,應認定黃某提供染發服務所使用的產品存在缺陷。且根據染發操作說明,染發之前應當先對被染發者進行頭皮測試,確認其身體對染發劑無不良反應后方可染發,但黃某卻未進行頭皮測試直接染發操作。據此,法院作出了如上判決。
2017年司法考試經典案例輔導:共同飲酒致死 酒友亦需擔責
朋友聚會飲酒是避免不了的,如果飯局上的朋友因飲酒過度、照顧不周導致死亡,其他人是否需要承擔責任呢?近日,山東省威海市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結的一起案件,需引起大家注意。
十一期間,李某和親屬從韓國回到威海,王某邀請李某當晚吃飯,并同時邀請了張某等人作陪,席間李某在幾名朋友的勸說下喝了大量的白酒,以致喝醉。但李某的朋友們并沒將他送回家,試圖將其送到市區某酒店休息,但該酒店以“醉酒之人不能單獨住店”為由拒絕,因此電話找來了李某的另一位朋友劉某,并攙扶李某到車內休息后,離開。此時李某已經處于醉酒狀態,神志不清,第二天劉某發現李某在車內死亡,遂報警。
原告李某家人認為,與李某一起喝酒的朋友對李某的死亡均存在過錯,且被告劉某占主要原因(80%)、其他三被告占次要原因(20%),故李某家人將王某等四人訴至法院,要求賠償。
同桌飲酒的“酒友”是否需要對李某的死亡承擔法律責任?臨時照顧的“朋友”是否存在屬于照顧李某的情節,對其死亡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朋友間或者同桌飲酒者間的照顧是有邊界的,不可能達到親人的程度,關系越親密、照顧義務越重大,劉某僅是基于朋友關系的幫忙、照顧者;王某等人也通過安排住宿、找人接送的方法對其進行安排。但飲酒和疏于照顧僅為次要的、輕微的原因,李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對自己的身體狀況有充分的了解,應該意識到飲酒可能會對自己造成的傷害,包括身體上的疾病發作以及醉后無人照料的可能性,卻沒有引起高度重視,對自身的死亡應負主要責任,故而以劉某承擔10%責任、王某等人承擔5%責任,共賠償李某98270.95元。
【司法考試經典案例輔導】相關文章:
2016司法考試的案例試題07-31
司法考試案例題分析05-12
司法考試案例題答題技巧06-30
2017年司法考試案例分析05-08
司法考試案例分析模擬題06-11
2015年國家司法考試案例分析06-03
2017司法考試案例模擬題04-14
司法考試案例分析練習題05-02
價格鑒證師《案例分析》重點輔導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