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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試題

            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沖刺試題

            時間:2025-03-19 19:14:10 試題 我要投稿

            2017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沖刺試題

              注冊會計師考試科目為《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戰略與風險管理》。每年的通過率一般在全國考生人數的10%左右。下面是yjbys網小編提供給大家關于2017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沖刺試題,希望對大家的備考有所幫助。

            2017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沖刺試題

              一、單項選擇題(本題型共24小題,每小題1分,共24分,每小題只有一個正確答案,請從每小題的備選答案中選出一個你認為正確的答案,用鼠標點擊相應的選項。)

              1、甲證券公司(已經取得證券承銷業務資格)擬非公開發行一期公司債券,其發行方案擬定的下列內容中,不符合證券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本期公司債券發行,由本公司自行銷售,不委托承銷

              B.本期公司債券同時向社會公眾和機構投資者銷售

              C.本期公司債券發行結束后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D.本期公司債券委托乙資信評級公司進行信用評級

              【答案】B

              2、王某向李某租賃設備,雙方約定租賃期間1年,自2012年7月1日起算,租金最晚于2012年12月31日一次性全部付清。2013年2月1 日,李某向王某發出催款通知書,催要設備租金,王某當日簽收催款通知書后未作出任何回復。2013年9月1日,李某因出差遇險無法行使請求權的時間為20天。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李某應當最晚于(  )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權利,才能保全其勝訴權。

              A.2014年2月1日

              B.2014年2月21日

              C.2014年9月1日

              D.2014年9月21日

              【答案】B

              【解析】(1)拒付或者延付租金的,適用1年訴訟時效期間;(2)訴訟時效期問內,當事人一方提出請求的,引起訴訟時效中斷;(3)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發生不可抗力導致權利人無法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在本題中,2013年2月1日當事人的催收行為引起訴訟時效中斷,中斷后重新計算的訴訟時效期間自2013年2月1日起至2014年2月1日,但李某在訴訟時效的最后6個月內因出差遇險無法行使請求權,訴訟時效中止計算20天,訴訟時效期間順延20天。

              3、在乙公司設立過程中,出資人甲以自己的名義與他人簽訂一份房屋租賃合同,所租房屋供籌建乙公司之用,乙公司成立后,將該房屋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下列有關該房屋租賃合同責任承擔的說法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出租方有權要求甲承擔合同責任

              B.出租方有權要求甲和乙公司連帶承擔合同責任

              C.除非乙公司確認該合同,否則出租方無權要求其承擔合同責任

              D.由于該合同以甲個人1、甲證券公司(已經取得證券承銷業務資格)擬非公開發行一期公司債券,其發行方案擬定的下列內容中,不符合證券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本期公司債券發行,由本公司自行銷售,不委托承銷

              B.本期公司債券同時向社會公眾和機構投資者銷售

              C.本期公司債券發行結束后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D.本期公司債券委托乙資信評級公司進行信用評級

              【答案】B

              2、王某向李某租賃設備,雙方約定租賃期間1年,自2012年7月1日起算,租金最晚于2012年12月31日一次性全部付清。2013年2月1 日,李某向王某發出催款通知書,催要設備租金,王某當日簽收催款通知書后未作出任何回復。2013年9月1日,李某因出差遇險無法行使請求權的時間為20天。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李某應當最晚于(  )請求人民法院保護其權利,才能保全其勝訴權。

              A.2014年2月1日

              B.2014年2月21日

              C.2014年9月1日

              D.2014年9月21日

              【答案】B

              【解析】(1)拒付或者延付租金的,適用1年訴訟時效期間;(2)訴訟時效期問內,當事人一方提出請求的,引起訴訟時效中斷;(3)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發生不可抗力導致權利人無法行使請求權的,訴訟時效中止。在本題中,2013年2月1日當事人的催收行為引起訴訟時效中斷,中斷后重新計算的訴訟時效期間自2013年2月1日起至2014年2月1日,但李某在訴訟時效的最后6個月內因出差遇險無法行使請求權,訴訟時效中止計算20天,訴訟時效期間順延20天。

              3、在乙公司設立過程中,出資人甲以自己的名義與他人簽訂一份房屋租賃合同,所租房屋供籌建乙公司之用,乙公司成立后,將該房屋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下列有關該房屋租賃合同責任承擔的說法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出租方有權要求甲承擔合同責任

              B.出租方有權要求甲和乙公司連帶承擔合同責任

              C.除非乙公司確認該合同,否則出租方無權要求其承擔合同責任

              D.由于該合同以甲個人名義簽訂,出租方只能要求甲承擔合同責任

              【答案】A

              【解析】(1)選項A:發起人為設立公司以自己名義訂立的合同,合同相對人請求該發起人承擔合同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2)選項CD:發起人為設立公司以自己名義訂立合同的,公司成立后對該合同予以確認或者公司已經實際享有合同權利或者履行合同義務,合同相對人請求公司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在本題中,乙公司自籌辦階段一直使用該房屋,屬于實際享有合同權利的情形,出租方有權要求其承擔合同責任;(3)選項B:按照上述解析,出租方要么找甲,要么找乙公司,并不存在連帶承擔合同責任的規定。

              4、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票據中,付款人不是銀行的為(  )。

              A.本票

              B.支票

              C.銀行匯票

              D.商業承兌匯票

              【答案】D

              【解析】(1)選項AC:本票、銀行匯票均以出票銀行為付款人;(2)選項B:支票以出票人的開戶銀行為付款人;(3)選項D:商業承兌匯票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

              5、甲、乙、丙、丁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業,甲是普通合伙人,負責合伙事務執行,乙、丙、丁為有限合伙人;在合伙協議沒有約定的情況下,下列行為中,違反法律規定的是(  )。

              A.甲以合伙企業的名義向A公司訂購一批原材料

              B.乙代表合伙企業與B公司簽訂了一份代銷合同

              C.丙將自有房屋租給合伙企業使用

              D.丁設立的一人有限公司經營與合伙企業相同的業務

              【答案】B

              【解析】(1)選項A:甲是合伙事務執行人,訂購原材料是正常的合伙事務執行行為;(2)選項B:有限合伙人不得執行合伙企業事務;(3)選項C: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4)選項D:有限合伙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名義簽訂,出租方只能要求甲承擔合同責任

              【答案】A

              【解析】(1)選項A:發起人為設立公司以自己名義訂立的合同,合同相對人請求該發起人承擔合同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2)選項CD:發起人為設立公司以自己名義訂立合同的,公司成立后對該合同予以確認或者公司已經實際享有合同權利或者履行合同義務,合同相對人請求公司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在本題中,乙公司自籌辦階段一直使用該房屋,屬于實際享有合同權利的情形,出租方有權要求其承擔合同責任;(3)選項B:按照上述解析,出租方要么找甲,要么找乙公司,并不存在連帶承擔合同責任的規定。

              4、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票據中,付款人不是銀行的為(  )。

              A.本票

              B.支票

              C.銀行匯票

              D.商業承兌匯票

              【答案】D

              【解析】(1)選項AC:本票、銀行匯票均以出票銀行為付款人;(2)選項B:支票以出票人的開戶銀行為付款人;(3)選項D:商業承兌匯票由銀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兌。

              5、甲、乙、丙、丁成立一家有限合伙企業,甲是普通合伙人,負責合伙事務執行,乙、丙、丁為有限合伙人;在合伙協議沒有約定的情況下,下列行為中,違反法律規定的是(  )。

              A.甲以合伙企業的名義向A公司訂購一批原材料

              B.乙代表合伙企業與B公司簽訂了一份代銷合同

              C.丙將自有房屋租給合伙企業使用

              D.丁設立的一人有限公司經營與合伙企業相同的業務

              【答案】B

              【解析】(1)選項A:甲是合伙事務執行人,訂購原材料是正常的合伙事務執行行為;(2)選項B:有限合伙人不得執行合伙企業事務;(3)選項C: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4)選項D:有限合伙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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