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模擬試題
2016年稅務師職業資格考試將要來臨,大家也在緊張備考中,下面是yjbys網小編提供給大家關于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模擬試題,供大家備考。

單項選擇題(共30題,每題1分。每題的備選項中,只有1個最符合題意)
(1)
納稅人合并時未繳清稅款的,應當由合并后的納稅人繼續履行未履行的納稅義務;
納稅人分立時未繳清稅款的,( )。
A: 應當由分立前的納稅人繼續履行未履行的納稅義務
B: 應當由分立后的納稅人繼續履行未履行的納稅義務
C: 分立后的納稅人對未履行的納稅義務應該承擔連帶責任
D: 無需繼續繳納稅款
答案:C
解析:
納稅人合并時未繳清稅款的,應當由合并后的納稅人繼續履行未履行的納稅義務;
納稅人分立時未繳清稅款的,分立后的納稅人對未履行的納稅義務應該承擔連帶責任。
(2)
某產鹽企業,2015年5月份以外購液體鹽3000噸加工成固體鹽600噸,以自產液體鹽
5000噸加工成固體鹽1000噸,當月銷售固體鹽1600噸,取得銷售收入300萬元,
已知液體鹽每噸單位稅額5元、固體鹽每噸單位稅額40元,該產鹽企業5
月份應繳納資源稅( )元。
A: 20000
B: 35000
C: 49000
D: 60000
答案:C
解析:
納稅人以自產的液體鹽加工固體鹽,按固體鹽稅額征稅,
以加工的固體鹽數量為課稅數量。納稅人以外購的液體鹽加工成固體鹽,
其加工固體鹽所耗用液體鹽的已納稅額準予抵扣。該產鹽企業5月份應繳納資源稅=160
0×40-3000×5=49000(元)
(3)
甲企業與乙企業共同使用面積為10000平方米的土地,甲企業使用其中的60%,
乙企業使用其中的40%0。除此之外,經有關部門的批準,乙企業在2014年1
月份新征用耕地6000平方米。
甲乙企業共同使用土地所處地段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年稅額為4元/平方米,
乙企業新征用土地所處地段的土地使用稅年稅額為2元/平方米。2014年甲、
乙企業各自應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
A: 甲企業納稅24000元,乙企業納稅28000元
B: 甲企業納稅24000元,乙企業納稅16000元
C: 甲企業納稅48000元,乙企業納稅16000元
D: 甲企業納稅48000元,乙企業納稅28000元
答案:B
解析:新征用的耕地,自批準之日起滿1年開始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
甲應納土地使用稅=10000×60%×4=24000(元)
乙應納土地使用稅=10000×40%×4=16000(元)
(4) 企業發生的下列支出中,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扣除的是( )。
A: 稅收滯納金
B: 企業所得稅稅款
C: 計入產品成本的車間水電費用支出
D: 向投資者支付的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答案:C
解析:
計入產品成本的車間水電費支出可以稅前扣除。選項A、B、D,屬于不得扣除項目。
(5) 下列各項中,應同時征收增值稅和消費稅的是( )。
A: 零售環節銷售的卷煙
B: 零售環節銷售的金基合金首飾
C: 生產環節銷售的酒精
D: 生產環節銷售的汽車輪胎
答案:B
解析:
選項A,卷煙在生產環節和批發環節繳納消費稅,零售環節不繳納消費稅;選項C
和選項D,酒精、輪胎不再屬于應稅消費品,不征消費稅。
(6)
因甲稅務師事務所代理人丙身體不適,所代理的乙企業2014年9
月份的增值稅申報未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
乙企業的主管稅務機關對乙企業做出加收滯納金5000元和罰款3500元的決定。
對于這些滯納金和罰款,應( )。
A: 全部由甲稅務師事務所繳納
B: 全部由乙企業繳納,但乙企業可以向甲稅務師事務所提出賠償要求
C: 全部由乙企業繳納,但乙企業可以向代理人丙提出賠償要求
D: 由乙企業繳納罰款,由甲稅務師事務所繳納滯納金
答案:B
解析:
稅收法律責任具有不轉嫁性,稅收法律責任是由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本身固有的,
不能因為代理關系而轉嫁,若因稅務師工作過失而導致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產生損失的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程序向涉稅服務人員提出賠償要求。
稅務師對外執業是以稅務師事務所的名義,因此,
乙企業應該向甲稅務師事務所提出賠償要求。
(7) 下列合同中,屬于印花稅征稅范圍的是( )。
A: 供用電合同
B: 融資租賃合同
C: 人壽保險合同
D: 法律咨詢合同
答案:B
解析:
選項A,電網與用戶之間簽訂的供用電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
不征收印花稅;選項C,人壽保險合同不屬于印花稅列舉征稅的憑證,不征收印花稅;
選項D,法律咨詢合同不屬于技術咨詢,其所立合同不貼印花。
(8)
某企業2014年度境內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為200萬元,已預繳稅款50萬元,
來源于境外某國稅前所得100萬元,境外實納稅款20萬元,該企業當年匯算清繳應補(
退)的稅款為( )萬元。
A: 10
B: 12
C: 5
D: 79
答案:C
解析:該企業匯總納稅應納稅額=(200+100)X 25%=75(
萬元),境外已納稅款抵免限額=(200+100)×25%×100÷(200+100)=25(萬元),
境外實納稅額20萬元,可全額抵免。境內已預繳50萬元,則匯總納稅應納所得稅額=75-
20-50=5(萬元)
(9) 稅務行政復議的被申請人是指( )。
A: 受稅務機關委托代征稅款的單位和個人
B: 稅務機關與其他組織以共同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稅務機關為被申請人
C: 作出引起爭議的具體行政行為的稅務機關的負責人
D: 作出代扣代繳稅款行為的扣繳義務人
答案:B
解析:
稅務行政復議的被申請人,是指作出引起爭議的具體行政行為的稅務機關。
稅務機關與其他組織以共同名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稅務機關為被申請人。
(10)
甲公司按規定可以利用2015年應納稅所得額8000000元彌補以前年度虧損。2009
年以前每年均實現盈利,2009年至2014
年未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應納稅所得額如下所示:
根據上面的資料,2015年可以彌補的虧損是( )元。
A: 0
B: 2000000
C: 3000000
D: 5000000
答案:B
解析:
根據規定,企業發生的虧損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年所得不足彌補的,
可以逐年延續彌補,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
上面表格,2009年的-900000元可以在2011年全部彌補,2010年的-4900000
元可以在以后5個年度彌補,2500000-900000+1700000+3000000-4900000=1400000(元),
2010的-4900000元可以在2014年全部彌補完,2014年還剩1400000元可以彌補2012
年的虧損,那么2012年剩下的-2000000元可以在2015年彌補。
(11) 關于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說法,不符合政策規定的是( )。
A: 某金銀珠寶店銷售金銀首飾10件,收取價款25萬元,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款當天
B:
某電池企業采用賒銷方式銷售電池,合同約定收款日期為5月30日,實際收到貨款為6月15
日,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5月30日
C:
某化妝品生產企業采用托收承付結算方式銷售化妝品,
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發出化妝品的當天
D: 某汽車廠自產自用3臺小汽車,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移送使用當天
答案:C
解析:
納稅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銷售的應稅消費品,其納稅義務的發生時間,
為發出應稅消費品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
(12) 以下納稅人發生的情形中,不屬于變更稅務登記的情況是( )。
A:
甲企業擴大經營范圍,由單一生產銷售A電子產品轉為生產銷售A、B、C
電子產品并提供設計勞務
B: 乙企業的開戶銀行由中國工商銀行變為中國農業銀行
C: 由于經濟效益良好,丙企業擴大經營,增設銷售分公司
D: 丁企業由于經營范圍擴大,總機構從河北遷至北京
答案:D
解析:
選項A、B、C中擴大經營范圍、變更開戶銀行、增設分支機構,都應變更稅務登記;
選項D屬于經營場所、地點發生變化,總機構從河北遷至北京涉及變更主管稅務機關,
應當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手續;對于不涉及變更主管稅務機關的,
只要辦理變更稅務登記即可。
(13) 下列行為不屬于土地增值稅征稅范圍的是( )。
A: 劉某將房產贈與其女兒入股的有限責任公司
B: 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建造的商品房對外銷售
C: 藍天公司通過中國紅十字會將房產贈與中國殘疾人聯合會
D: 藍天公司將房產贈與給其提供貸款的銀行
答案:C
解析:
房產所有人、土地使用權所有人通過中國境內非營利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將房屋產權
、土地使用權贈與教育、民政和其他社會福利、公益事業的,
不屬于土地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14)
2014年某房地產開發公司銷售其新建商品房一幢,取得銷售收入90000000元,
已知該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及開發成本合計為40000000元,
該公司沒有按房地產項目計算分攤銀行借款利息,
該商品房所在地的省政府規定計征土地增值稅時房地產開發費用扣除比例為10%,
銷售商品房繳納有關稅金6000000元(不含印花稅)。
該公司銷售商品房應繳納的土地增值稅是( )。
A: 13500000
B: 9900000
C: 10000000
D: 11500000
答案:B
解析:銷售收入=90000000(元)
扣除項目金額=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及開發成本+房地產開發費用+稅金+
加計扣除費用=40000000+40000000×10%+6000000+40000000×20%=58000000(元)
增值額=90000000-58000000=32000000(元)
增值率=32000000+58000000×100%=55.17%
土地增值稅稅額=32000000×40%-58000000×5%=9900000(元)
(15)
某中學委托一服裝廠加工校服,合同約定布料由學校提供,價值50萬元,
學校另支付加工費10萬元,下列各項關于計算印花稅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學校應以50萬元的計稅依據,按銷售合同的稅率計算印花稅
B: 服裝廠應以50萬元的計算依據,按銷售合同的稅率計算印花稅
C: 服裝廠應以10萬元加工費為計稅依據,按加工承攬合同的稅率計算印花稅
D: 服裝廠和學校均以60萬元為計稅依據,按照加工承攬合同的稅率計算印花稅
答案:C
解析:
對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輔助材料的加工合同,
無論加工費和輔助金額是否分別記載,均以輔助材料與加工費的合計數,
依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稅貼花。對于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額不計稅貼花。
所以原材料由學校提供,服裝廠收取加工費,就是按加工費10
萬元按照加工承攬合同計算印花稅。
(16)
某軟件生產企業為居民企業,2014年實際發生的工資支出100萬元,職工福利費支出
15萬元,職工培訓費是40萬元,工會經費支出5萬元,未取得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
,2014年該企業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萬元。
A: 1
B: 2.5
C: 6
D: 4
答案:C
解析:調整增加所得額=15-100×14%+5=6(萬元)
軟件企業發生的職工培訓費用,可以全額扣除,
未取得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的工會經費支出不可以在稅前扣除。
(17)
某煤礦2014年12月份開采原煤500000噸,銷售原煤50000噸,銷售額800萬元,
剩余的450000噸用于生產洗煤,當月生產洗煤30000噸全部銷售,折算率為80%,
銷售額為600萬元,外購已稅原煤生產洗煤2000噸,銷售額為40萬元;
開采伴生的天然氣180萬立方米,銷售150萬立方米,銷售額200萬元。
假設煤炭適用的資源稅稅率為3%,天然氣適用的資源稅稅率為6%,
該煤礦本月應納的資源稅稅額為( )萬元。
A: 38.4
B: 39.36
C: 50.4
D: 51.76
答案:A
解析:
煤礦生產的天然氣不征資源稅,外購已稅原煤生產的洗煤不再重復征收資源稅。
應納資源稅=800×3%+600×80%×3%=38.4(萬元)。
(18) 下列業務需要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科目進行核算的是( )。
A: 將上月購進鋼材用于本企業的在建工程項目
B: 本期收到的出口貨物增值稅退稅額
C: 當月購進的材料發生退貨
D: 自產的產品用于集體福利
答案:C
解析:
選項A應通過“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科目核算;選項B應通過“
其他應收款——應收出口退稅款(增值稅)”科目核算;選項C應當通過“應交稅費——
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的紅字反映;選項D應通過“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科目核算。
(19) 下列房屋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不需要計入房產原值計征房產稅的是( )。
A: 智能化樓宇設備
B: 分體式空調
C: 消防設備
D: 地下停車場
答案:D
解析:
房產原值應包括與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種附屬設備或一般不單獨計算價值的配套設施。
分體式空調是可以與房屋分割單獨計算價值的。
(20)
某工業企業2014年度全年銷售收入為1000萬元,轉讓無形資產所有權收入100萬元,
提供加工勞務收入150萬元,變賣固定資產收入30萬元,視同銷售收人100萬元,
當年發生業務招待費12萬元。則該企業2014
年度所得稅前可以扣除的業務招待費用為( )萬元。
A: 7.2
B: 6.9
C: 6.25
D: 5.75
答案:C
解析:
企業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
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轉讓無形資產和變賣固定資產取得的收入
,屬于稅法上的營業外收入,不作為計提基數。
業務招待費扣除限額=(1000+150+100)×5‰=6.25(7/元)<12×60%=7.2(萬元),
可以扣除6.25萬元。
(21)
某企業擁有兩處房產,分別為:辦公樓一棟,原值1200萬元,2014年5月31
日將其中的50%用于出租,租期2年,年租金收入140萬元;廠房一棟,原值500萬元
,安裝電梯4臺,每臺價值2000元;企業2014年繳納的房產稅是( )
萬元。(已知當地稅務機關規定的房產原值扣除率為20%)
A: 15.44
B: 22.77
C: 25.25
D: 27.44
答案:B
解析:
辦公樓應納房產稅=1200×50%×(1-20%)×1.2%+1200×50%×(1-20%)×1.2%÷12×5+140÷
12×7×12%=17.96(萬元)
廠房應納房產稅=(500+2000÷10000×4)×(1-20%)×1.2%=4.81(萬元)
應納房產稅=17.96+4.81=22.77(萬元)
(22)
某啤酒廠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被納入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范圍。
2015年7月,期初庫存優質大麥5000公斤,每公斤購買單價4.8元,
當月啤酒廠從農民手中收購一批優質大麥20000公斤,收購單價5元/公斤。
已知每公斤大麥最終可以出產5升啤酒。當月銷售啤酒30000升,不含稅銷售價格為
90000元。啤酒廠按投入產出法核定農產品生產貨物銷售增值稅進項稅額,
除農產品外當月進項稅額5800元,當月啤酒廠應納增值稅稅額為( )元。
A: 10975.90
B: 9500
C: 6076.28
D: 5175.90
答案:D
解析:平均購買單價=(5000×4.8+20000×5)÷(5000+20000)=4.96(元)
當期農產品耗用數量=30000×1/5=6000(公斤)
當期允許抵扣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6000×4.96x17%-[(1+17%)=4324.10(元)
【提示】扣除率為銷售貨物(啤酒)的適用稅率。
當期銷售啤酒增值稅銷項稅額=90000×17%=15300(元)
當月啤酒廠應納增值稅=15300-4324.10-5800=5175.90(元)
(23)大明稅務師事務所與某工業公司簽訂涉稅服務協議,自2011年1月1日42014年12
月31日,由稅務師王某為該公司依法代理涉稅業務,
下列屬于大明稅務師事務所可以單方面終止代理行為的是( )。
A:
該公司與王某協商利用關聯方交易偷稅,王某告之稅收相關規定之利害,
該公司放棄偷稅打算,王某向所領導反映,此代理業務后期可能風險較大
B: 該公司因現金流量不足,長期大額欠稅
C: 該公司在2014年8月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D: 代理期滿,王某與所內領導商議,認為風險較大,決定不再續簽
答案:C
解析:選項A,納稅人聽從了勸告,不能終止代理;選項B與代理業務無關;選項D
屬于自然終止。
(24) 下列有關個人所得稅所得來源地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特許權的使用地作為所得來源地
B: 財產租賃所得以租賃所得的實現地作為所得來源地
C: 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以取得收人的地點為所得來源地
D: 勞務報酬所得以納稅人實際取得收入的支付地為所得來源地
答案:A
解析:
選項B,財產租賃所得,以被租賃財產的使用地,作為所得來源地;選項C,利息、
股息、紅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紅利的企業、機構、組織的所在地,
作為所得來源地;選項D,勞務報酬所得,以納稅人實際提供勞務的地點,
作為所得來源地。
(25)
某商業企業2012年向非關聯企業銷售產品i00件,取得不含稅銷售額200000元,
向一關聯企業銷售相同產品150件,取得不含稅銷售額150000元。2014年6月15日,
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查發現,該企業在進行2012年度納稅申報時,
未進行相應的納稅調整,稅務機關采用可比非受控價格法進行調整,
對當天補征所得稅款同時應加收的利息為( )
元。(假定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2012年同期的人民幣1—3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為7%,
2013年同期人民幣1一3年期貸款基準利率為8.47%,1年按365天計算。)
A: 4587.56
B: 5258.84
C: 4684.93
D: 2732.88
答案:C
解析:
企業實施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減少其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
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稅務機關依照規定進行特別納稅調整后,
除了應當補征稅款外,還應當對補征的稅款自稅款所屬納稅年度的次年6月1
日起至補繳稅款之日止的期間,按日加收利息。利息,應當按照稅款所屬納稅年度中國
人民銀行公布的與補稅期間同期的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加5個百分點計算。加收的利息
=(200000÷100-150000÷150)×150×25%×(7%+5%)÷365×380=4684.93(元)。[天數
=365+15=380(天),滯納天數超過1年,按貸款類型應屬中長期貸款1—3年類型]
(26)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自領取工商執照之日起( )
日內按照國務院財政、稅務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
扣繳義務人應當自稅法規定的扣繳義務發生之日起( )
日內,設置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賬簿。
A: 1010
B: 1015
C: 1515
D: 1510
答案:D
解析: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自領取工商執照之日起15日內按照國務院財政、
稅務部門的規定設置賬簿,扣繳義務人應當自稅法規定的扣繳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
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稅種,分別設置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賬簿。
(27)
稅務師李平在代理某房地產企業的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業務中,遇到以下問題,
其中企業的下列處理中正確的是( )。
A: 將超過貸款期限加收的罰息作為利息支出在房地產開發費用中扣除
B:
企業開發住宅和別墅,貸款向建設銀行和工商銀行借入,財務上將利息按借款單位核算,
在計算房地產開發費用時,采用了“(地價款+房地產開發成本)×5%以內+全部借款利息支出
”的公式計算
C: 企業在計算開發成本時,將拆遷補償費、建筑安裝工程費計入其中
D: 將未計入房價的代收費用作為扣除項目,但未作為收入計稅
答案:C
解析:
超過貸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收的罰息不允許作為利息支出在房地產開發費用中扣除,
選項A錯誤;借款利息不能按項目分攤的,開發費用按(地價款+開發成本)×10%
以內計算扣除,選項B錯誤;對于代收費用作為轉讓收入計稅的,
在計算扣除項目金額時,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許作為加計20%扣除的基數;
對于代收費用未作為轉讓房地產的收入計稅的,在計算增值額時不允許扣除代收費用,
選項D錯誤。
(28)
2014年4月稅務師在對某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3年度增值稅納稅審核時,發現納稅人
2013年12月有下列一筆業務:
借:銀行存款 120000
貸:營業外收入 120000
經審核確認為納稅人因平價銷售商品收到的廠家返還資金。(假定該納稅人2013
年決算報表已編制),稅務師作出的下列賬務調整中,正確的是( )。
A: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04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0400
B: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0400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20400
C: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7435.9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435.9
D: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營業外收入 12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435.9)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一主營業務成本 102564.1
答案:D
解析:本題應沖減的進項稅額的數額=120000÷(1+17%)×17%=17435.9(元)
沖減已平價銷售商品的成本=120000-17435.9=102564.1(元)
收到款項正確的賬務處理是:
借:銀行存款 12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7435.9)
貸:主營業務成本 102564.1
(29)
某運輸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5年8月銷售已使用7年的卡車一臺,
取得含稅銷售額50000元,卡車賬面原值145000元,已提折舊50000元;同月銷售
2013年10月購人的小汽車一臺,購人原價200000元,已經計提折舊40000元,
含稅銷售額120000元。該企業銷售使用過的車輛應納的增值稅為( )元。
A: 17435.9
B: 18406.77
C: 3300.97
D: 35875
答案:B
解析:
自2014年7月1日起,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
按簡易辦法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銷售卡車應納增值稅=50000÷(1+3%)×
2%=970.87(元);銷售2013年10月購人的小汽車,按17%的稅率納稅,應納增值稅
=120000÷(1+17%)×17%=17435.9(元)。合計=970.87+17435.9=18406.77(元)
(30) 下列有關營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表述中,錯誤的是( )。
A:
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或者銷售不動產,采用預收款方式的,
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合同規定的日期
B:
單位或個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銷售,分為自建和銷售不動產兩項行為,
其自建行為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為其銷售自建建筑物并收訖營業額或者取得索取營業額憑據的當天
C: 單位將不動產無償贈與他人,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不動產所有權轉移的當天
D: 保險業務,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取得保費收入或取得索取保費收人價款憑據的當天
答案:A
解析:
納稅人轉讓土地使用權或者銷售不動產,采用預收款方式的,
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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