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師范大學簡稱安徽師大,位于長江流域區域中心和重要港口城市安徽省蕪湖市,是安徽省建校最早的高等學府,與民國時期著名的國立安徽大學一脈相承。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于安徽師范大學關于安徽師范大學2016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的閱讀。
一、獎勵標準和名額
博士生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3萬元,共評選6人;
碩士生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2萬元,共評選81人。
二、評選對象和條件
(一)評選對象
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我校在籍且在基本學制年限內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碩士研究生。
碩博連讀研究生在注冊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碩士研究生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注冊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請國家獎學金。
(二)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全面發展,身心健康,綜合素質突出,能積極參加學校、學院組織的各項活動;
5、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專業技能精湛,發展潛力突出;
6、學術型研究生應具有較強的科研創新能力,專業學位研究生應具有較強的專業實踐能力。
(三)具體要求
1、學習成績:主要學位課程(公共必修課、專業基礎課、專業方向課)成績需在80分以上(2014級學生不計第1學年成績)。
2、科研成果: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報者應有突出的科研成果,需在本學科或本領域公開出版的具有較大影響的SCI、EI、SSCI、CSSCI收錄期刊上發表高水平的學術論文;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報者應有一定的與本專業相關科研成果;
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報者應有較突出的專業實踐成果(行業領域相關的比賽、表演、參展情況、獲獎情況、行業資格證書、研究報告、規劃設計、產品開發、案例分析、發明專利、文學藝術作品等)。
3、破格條件:在道德風尚、科學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可破格申請國家獎學金(以下榮譽或成果需在研究生在讀期間獲得):
(1)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在本地區產生重大影響,在全國產生較大影響,有助于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如獲得中國青年五四獎章、全國十大杰出青年等全國性榮譽稱號者。
(2)在科學研究中取得突出成績。博士生在《science》《nature》《中國社會科學》上發表學術論文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獲得省部級一等獎及以上科研成果(含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碩士生在SCI、EI、SSCI、A&HCI、CSSCI收錄期刊上正式發表論文(申請者為第一作者)、或授權發明專利(第一發明人)、或獲得省部級二等獎及以上科研成果(含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
(3)在學科競賽中取得突出成績,參加國際或全國性學科競賽(須由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認定)獲得最高獎的第1和第2獲獎人、獲得次高獎的第1獲獎人。
4、優先條件:
在同等情況下,應優先考慮以下條件者:
(1)積極參加校內外學術、科技、文體、專業實踐等各類競賽活動獲獎者;
(2)身體健康、體質優異者;
(3)培養類別為非定向就業研究生;
(4)主要學位課程平均分排名較高者;
(5)主持校廳級及以上科研項目,或以第一參與者參與導師省部級及以上科研項目并有一定科研成果者;
(6)獲得發明專利或重要的實用新型專利者。
5、否決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研究生,不得參評研究生國家獎學金:
(1)違反國家法律、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者;
(2)有學術不端、弄虛作假等不誠信行為的研究生;
(3)因私出國留學、疾病、創業等原因學籍狀態處于休學、保留學籍研究生,或延期畢業的研究生;
(4)學習期間,一學期之內無故離校超過兩周者(含兩周)。
(四)相關規定
1、科研成果的認定時間,為進入我校攻讀博士(碩士)學位以來至當年國家獎學金評審受理工作開始之日止。
2、每項科研成果參加評選各類研究生獎學金(學業獎學金除外),只能使用一次,不得重復使用。
3、參評的科研成果必須是以安徽師范大學為第一作者單位,且已正式發表的。
4、文科專業的參評論文必須是以申請者為第一作者的科研論文;理工科專業的參評論文如有“參評論文是導師為第一作者、學生為第二作者”情況,此論文只具有參評資格,具體認定辦法由各有關學院根據學科特點自行確定。
5、具體的科研要求和相關規定由各學院按照學科特點,自行制定細則,對參評的科研成果認定可參考科研處的《安徽師范大學科研突出業績獎勵暫行辦法》等相關文件,同時應充分考慮到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的培養要求和特點。
6、對學術型研究生,評審標準應偏重考察其科研創新能力和體現創新能力的科研成果;對專業學位研究生,評審標準應偏重考察其專業實踐能力和適應專業崗位的綜合素質的實踐成果。
三、評審程序
(一)名額分配(2016年9月30日前)
學校根據省教育廳下撥的名額按各學院研究生培養規模和培養質量等進行分配。
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實行等額評選。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實行等額加差額的評選辦法:即學校把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指標的75%,按培養規模等額分配到各學院,各學院按學校下達的指標等額推薦,依據學院的評審實施細則,初評后等額上報學校評審領導小組審定;同時,學校把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指標的25%,按各學院的培養規模、培養質量以及上一年度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執行等情況,差額分配到各學院,各學院按學校分配的差額指標推薦候選人;學校組織校內外專家對學院推薦的候選人進行評議,初步擬定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名單,報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終審。
對于學校下達的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等額指標,各學院可根據本單位申報和評審情況,在學術型和專業型碩士研究生之間進行互相調劑,但調劑的幅度不得超過被調劑學位類型等額指標的30%。
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實行差額評選,即各學院組織學生申報,按學校分配的差額指標推薦國家獎學金候選人,學校組織校內外專家對學院推薦的候選人進行評議,并初步擬定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名單,報學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領導小組進行終審。
(二)個人申請(2016年10月9日前)
由研究生本人如實填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和《安徽師范大學研究生申報國家獎學金基本情況登記表》,并向學院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
每名申請者在申報時最多填報三篇代表性的學術論文,多填不算。
(三)學院評審(2016年10月12日前)
各學院評審委員會須制定評審細則,并根據評審細則對申請者進行初評,為保證評審質量,須實行差額評選。對于博士研究生和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選,各學院必須組織公開答辯并錄像。學院評審結果(碩士生初審排序名單和博士生初審排序名單)必須在全院范圍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評審細則、答辯記錄、匯總表等相關材料按時報送至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學校評審(2016年10月18日前)
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辦公室(黨委研工部)審核各學院報送的材料,并對申請者的參評成果進行查重,凡申報成果中出現重復率超過25%的即取消參評資格,并不予補報。同時學校組織專家對學院報送的差額推薦對象進行差額評議,初步擬定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名單。
學校召開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會,審定相關評審材料,確定最終獲獎名單,并在全校范圍內進行5個工作日的公示。
(五)申訴處理(公示期內)
如果研究生對國家獎學金評審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階段向學院的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訴,如仍有異議可向學校評審領導小組提請裁決。
(六)材料報送(2016年10月25日前)
學校評審結果公示結束后,將評審工作情況和評審結束等相關材料報送至省教育廳。
(七)獎金發放
學校將國家獎學金一次性打入獲獎研究生的銀行卡。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工作
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是國家面向優秀研究生設立的最高榮譽獎項;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質量,大力推進研究生培養機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造就拔尖創新人才的重要舉措。
請各學院高度重視,務必將有關精神傳達到每位研究生及導師,同時,堅持原則,嚴格標準,規范程序,提高效率,確保我校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質量和工作進程。
(二)規范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程序
1、建立健全評審組織。各學院須成立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由學院主要領導任主任委員,成員包括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長(副書記)、學院教授委員會主任、學位點負責人、導師代表和研究生代表(未申報當年國家獎學金)等。具體負責本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的制定、申請組織、初步評審和名單公示等工作。
各學院評審委員會成員在履行評審工作職責時應嚴格遵循平等、回避、公正和保密原則,如果發現評審委員違背應擔職責,應取消其委員資格;受此影響的獲獎名單需由學院評審委員會進行復議。同時,各學院研究生思政領導組組長應全程參與本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的制訂和做好評選的監督和宣傳工作。
2、完善評審細則。各學院要認真總結去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定工作的經驗和問題,進一步完善本學院國家獎學金評定細則,實施細則應注意綜合考查研究生在讀期間的思想道德、身心素質、學習成績、科研創新、社會實踐等各方面表現,確定合理的量化指標和分值,充分發揮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獎優導向和激勵作用。
各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評審實施細則須在學院網頁上提前公開發布。
3、確保評審質量。各學院要認真組織評審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突出重點,強化導向,寧缺毋濫,擇優評選,確保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用于獎勵特別優秀的研究生,充分發揮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激勵作用。
(三)積極宣傳典型
各學院要在評審過程中引導廣大同學充分認識到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設立是黨和國家重視拔尖創新人才培養的重要舉措。要加強誠信教育、感恩教育和勤儉節約教育,引導獲獎研究生合理使用獎學金;要通過學院網頁宣傳、舉辦事跡報告會或經驗交流會等多種方式,廣泛宣傳獲獎學生成長成才和科研創新的典型事例,激發廣大研究生勤奮好學、潛心科研、積極上進的熱情,進一步擴大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的輻射面和影響力。
(四)及時報送評審材料
1、《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原件一式三份(按照填表說明填寫,一份報送教育部,一份存研究生院,一份存入研究生個人學籍檔案)
2、《安徽師范大學研究生申報國家獎學金基本情況登記表》(電子版、紙質版各一份)
3、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候選人成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候選人科研成果的電子版
5、《博士、碩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獲獎學生匯總表》(電子版、紙質版各一份)
6、學院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成員名單(紙質版)
7、學院2016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細則(紙質版)
8、學院2016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評審答辯記錄(紙質版)
9、學院2016年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擬推薦名單公示網頁截圖(紙質版)
10、安徽師范大學研究生申報國家獎學金基本情況一覽表(電子版,紙質版)
11、獲得國家獎學金的研究生需提供優秀事跡說明(電子版、紙質版各一份,不少于1200字)和生活照(電子版)一張
上述材料的紙質版均需加蓋學院行政章,評審答辯錄像由學院留存備查。請各學院將材料按上面順序整理好,務必于2016年10月12日下午5點前報送至黨委研工部思想教育辦公室,有關電子版的文件夾請以學院名稱命名,發送到 ahnuyjsjz@126.com,聯系電話:5910132,逾期視作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