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教學[2006]4號文件《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育部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2014】13號文件要求,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繼續優化研究生教育結構,深入推進信息公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范透明,保證研究生生源質量,提高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水平,結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計劃
2015年我院共有10個專業參加招生,其中專業學位各占5個,面向社會公開招生,具體可以參照《2015年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實際招生時按照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指標實施完成。
二、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 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 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 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考核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5. 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三、復試組織管理
1、按照國家教育部規定,成立由分管院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組。
2、成立督查組,由本單位紀檢書記牽頭,紀檢部門全程參與復試錄取工作。
3、為了加強和規范研究生的復試錄取工作,選拔綜合素質優秀的考生,成立由院主管領導牽頭的復試錄取工作領導組,負責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管理、復試方案的制定、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和信息公開等各項工作,協調落實復試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經費保障等。在復試過程中,復試領導組和督查組要到現場巡視檢查,紀檢監察部門要全程參與并對復試工作進行全面、有效的監督.
4、研究生部負責復試專業課筆試試題的命題、印制、考試、密封、評卷等組織工作,遴選出學科領域專家,業務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員參與復試工作,試題的安全保密工作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考務安全保密規定》的要求執行,與涉密人員簽訂保密工作責任書。
5、做好復試材料的審核、歸檔工作,對錄取考生的復試材料保留至考生畢業,對未錄取考生的材料保存一年,對要求轉出的材料做好記錄。
6、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面試專家小組,小組選拔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干、碩士生導師3-5名,配備秘書1名,組長由權威專家擔任,秘書負責記錄答題內容、配合完成復試相關工作內容。在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具體實施面試等考核。
7、有直系親屬報考本單位研究生的導師和工作人員,不得參與復試工作。
8、研究生復試工作由研究生部負責組織與安排,復試的工作時間、程序、組織管理辦法擬定后,經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復試前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上公布。
9、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人員培訓。復試工作進行前,在招生工作領導組的指導下對所有人員進行政策、業務、紀律等方面的培訓,使其明確工作紀律和工作程序、評判規則和評判標準;要明確招生導師在復試工作中的權利、責任和紀律,規范其工作行為。
10、確定復試考生名單。研究生部根據國家教育部制定的2015年碩士研究生初試分數基本要求、考生的初試分數和我院具體情況,確定201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方案。按照1﹕1.2-1.5的差額復試原則,確定符合條件的復試考生名單。并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
11、被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地點,按照有關要求參加復試。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復試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復試資格。
四、調劑
根據一志愿上線生的情況,2015年我院部分專業接受調劑,調劑信息以網上公布的專業為準。
(一)調劑原則及要求:
1、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生源不足的專業學位領域,可接受相近專業學術型考生的調劑。
3、申請調劑者應為本科畢業生。
(二)調劑程序
1、校內及校外調劑工作都必須經過“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系統”進行,未經調劑系統錄取的調劑考生不予認可。
2、調劑復試人數按照1﹕1.2-1.5的比例進行;
3、研招辦盡快確定調劑生名單并發送復試通知,收到調劑復試通知的考生,須及時登錄研招網確認,24小時內未確認視為自動放棄。
五、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主要包括:資料審核、專業課筆試、臨床技能考核、外語水平測試、同等學力考生加試、面試、體檢。
1.資料審核:在復試階段,將對擬參加復試考生的報名資格進行嚴格核查。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的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和身份證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及所在學校教務部門提供的同意報考材料,入學時交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材料
(2)提交《政治思想鑒定表》,復試考生須在復試前從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網頁上下載《政治思想鑒定表》一份。《政治思想鑒定表》由考生所在單位如實填寫考生政治思想、業務能力等方面的情況,并加蓋單位公章;人事關系在人才市場的考生,《政治思想鑒定表》由戶籍所在地村委會或街道辦事處填寫并加蓋公章;應屆本科畢業生由所在院校的系、部、學院填寫并加蓋公章。
(3)往屆生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生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考生可在學信網上注冊、下載打印。
(4)提交符合本年度報考資格的各種背景材料,包括英語四六級成績單、大學本科相關成績單、相關成果證明材料,應屆生應攜帶學生證及學校教務部門提供的同意報考證明經。
審查不符合教育部規定報名資格者不予復試。
2.專業課筆試:考試內容涵蓋二級學科,主要測驗考生掌握本學科專業知識,了解本專業學科進展的程度和相關基礎知識,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考試由研究生部組織,考試后試卷由研究生部保存備查。卷面分數為100分,閉卷考試,時間2小時,60分及格,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外語水平測試:
外語筆試、聽力、口語測試;其成績作為錄取的重要參考依據,由研究生部統一組織完成。
共分三部分:
(1)英語筆試:閉卷考試,考試時間2小時,百分制;占外語成績的60%;
(2)聽力、口語測試:播放聽力錄音,根據提問做出選擇,以及考生自我介紹、對話等內容。占外語成績的40%。
4.對同等學力考生(大專畢業生、成人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結業生)須嚴格復試。同等學力考生除參加正常的復試以外,須加試2門科目。加試的2門科目均為筆試,重點是對本科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難易程度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加試科目每門滿分為100分,閉卷考試,時間為2小時。
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總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臨床專業研究生進行臨床技能考核:由我院具備副高及以上職稱專家2-3名成立考核小組,對考生進行臨床基本技能操作考核,以考察考生的專業素養及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考核成績60分為及格,不合格不予錄取。
6.復試面試
各專業組成立由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參加的一般不少于5人的復試面試專家小組,并指定一人為組長。著力加強對考生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貫表現,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表現和潛在能力素質,充分發揮和規范導師群體在復試選拔中的作用,提高人才選拔的質量。
專家組配備一名秘書,負責文字記錄、材料整理及聯絡等工作。面試小組在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負責確定考生面試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的組織實施,并對面試結果負責。
(1)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15分鐘,面試專家組應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并妥存備查。
(2)為提高面試的有效性,根據學科(專業)特點,面試內容一般應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第一、專業素質和能力。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第二、綜合素質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的考核,審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3)評分方法:
復試小組成員按照《山西省中醫藥研究院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面試考核無記名評分表》分別進行無記名評分,平均分即為考生的面試成績,記入《山西省中醫藥研究院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面試考核成績表》內,面試成績為百分制,60分及格,不合格不予錄取。
7.體檢: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
8.復試成績計算辦法:
英語總成績=英語筆試成績×60%+聽力、口語成績×40%
復試成績(臨床專業)=專業課筆試成績×30%+技能考核×30%+英語成績×20%+面試成績×20%
復試成績(基礎專業)=專業課筆試成績×60%+英語成績×20%+面試成績×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