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組
第一組:所有參加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計算機技術(專業學位)復試的考生;
第二組:參加控制科學與工程復試的考生;
第三組:參加控制工程專業學位復試的考生。
二、各學科領域計劃數與分配情況
1.今年我院計劃招生數據(表中不含已推免人數)
學科(領域)代碼及名稱
|
2015年擬分配招生計劃人數
|
小計
|
|
|
|||
081100控制科學與工程
|
20
|
33
|
|
081200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8
|
|
|
083500軟件工程
|
5
|
|
|
085210控制工程(專業學位)
|
12
|
17
|
|
085211計算機技術(專業學位)
|
5
|
|
|
小計
|
50
|
|
其中,控制科學與工程20人中含與中國科學院沈陽自動化所聯合培養5人。
2.我院目前計劃及學科錄取分配方案
一級學科名稱
|
招生計劃數
|
錄取分配
|
|
第一志愿
|
調劑
|
||
控制科學與工程
|
15
|
12
|
3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8
|
8
|
|
軟件工程
|
5
|
5
|
|
控制工程(專業學位)
|
12
|
10
|
2
|
計算機技術(專業學位)
|
5
|
5
|
|
合計
|
45
|
45
|
三、錄取辦法
1.考生在復試前按復試專業填報復試志愿,按志愿進行分組。凡以第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考生參加任何一組復試均視為第一志愿考生。
2.所有考生考核結束后,將參加控制科學與工程復試的考生以第一志愿考生和申請調劑考生按加權總分從高到低分別排序,第一志愿取分高者12人,調劑取分高者3人。所錄取的15人填按加權總分從高到低優先選擇原則錄取到二級學科方向;如有學生放棄,則在各自隊列中以分數優先原則遞補;
3.所有考生考核結束后,參加控制工程專業學位復試的考生以第一志愿考生和申請調劑考生按加權總分從高到低分別排序,第一志愿取分高者10人,調劑取分高者2人;如有學生放棄,則在各自隊列中以分數優先原則遞補;
4.參加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計算機技術(專業學位)復試的考生按第一志愿考生優先原則加權總分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其中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一級學科所錄取的8人按加權總分從高到低優先選擇原則錄取到二級學科方向;如有學生放棄,則在各自隊列中以分數優先原則遞補;
5.上述錄取結束后當其他學科領域有剩余計劃時,未被錄取考生按第一志愿優先原則加權總分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6.考生在選擇學科領域的時候對數學及外語初試的要求以國家要求為準。
四、說明
1.本規定由信息與控制工程學院2015年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制定,解釋權歸信息與控制工程學院2015年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
2.本規定未盡事宜由信息與控制工程學院2015年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信息與控制工程學院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