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研究生招生體制改革,貫徹落實國家招生政策,堅持質量第一、寧缺毋濫,本著科學、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著力提高研究生錄取選拔質量;保障我校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進行,推進研究生教育科學發展。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務工作規定>的通知》(教考試〔2014〕12號)、《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下達2015年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通知》的精神,按照《貴州省招生委員會關于做好2015年碩士研究生錄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復試錄取辦法。
一、工作原則
1.堅持復試的科學性。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
2.堅持全面考察,在德智體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礎上,采用綜合性、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人才選拔規律,確保生源質量;在對考生德智體等綜合素質考察的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成績量化。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考核都要有量化結果。
4.復試工作要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體現以人為本的精神。復試過程做到政策清晰、程序公正、操作流程公開、監督機制健全。
5.促進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規范化和制度化,著力提高復試質量。充分發揮導師群體在復試選拔中的主體作用。
二、組織領導
1. 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和統籌管理下進行,制訂復試和錄取原則和標準,審定各專業研究生招生計劃,審批復試錄取意見,對《貴州民族大學關于印發<貴州民族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方案>的通知》(校字[2014]207號)文件中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名單進行調整。調整內容:校黨委書記任組長,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長任常務副組長,分管研究院與本科教學的副校長與紀委書記任副組長,研究生院、紀委監察室、相關職能部門單位負責人與培養學院負責人作為成員。
2.研究生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研招辦”)審核考生資格與統一組織復試階段的專業課筆試、同等學力人員加試、公共外語筆試、面試、聽力的考務工作及負責處理招生過程中考生提出的質疑和申訴。
3.各培養學院(法學院、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文學院、理學院、傳媒學院、化學與環境科學學院、美術學院、音樂舞蹈學院、外國語學院)應組成院級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應由學院黨委書記、院長、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長、紀檢工作負責人、分管學生工作的黨委副書記及相關人員組成,負責制定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指導復試小組進行具體考核工作。
4.復試小組的組成及要求
各一級學科根據二級學科專業的實際情況成立復試小組,每個小組由組長(應具有教授職稱)1名,研究生指導教師4名組成。負責實施對考生的綜合能力測試和面試考核。每個復試小組的名單由一級學科提出,校研究生考試辦公室審批。參加復試小組的教師應是責任心強、教學經驗豐富、學術水平高、品行端正的教師。
5.由學校監察部門和研究生院組成碩士生招生錄取工作檢查小組,負責招生錄取各環節的監督和檢查,保證碩士生復試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
三、復試工作
(一)復試錄取時間
2015年3月29日-2015年4月13日進行復試錄取。
(一)招生規模
研招辦應在復試前公布貴州民族大學2015年碩士研究生各專業的招生計劃。
(二)資格審查
2015年我校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復試分數線為二類地區分數線,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由研招辦統一進行,復試考生必須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
1.根據考生的報考登記表,認真審查考生的身份和資格,嚴格審查考生的報考信息。考生在資格審查時需提交《準考證》、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畢業證書入學時交驗),本科學習成績單(應屆生加蓋學校教務處公章或往屆生加蓋單位檔案管理部門公章),專、本科學籍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研招辦收存其身份證、學歷證書(或學生證)原件相符的復印件,收存本科學習成績單及專、本科學籍學歷電子注冊備案表,與原件相符的公開發表的論文(期刊封面、目錄及正文)、主持(參與)科研項目立項證明材料、考試證書及獲獎證書的復印件。以上材料作為專業面試創新能力及科研社會實踐的評分依據。
2.達到享受少數民族政策國家線參加復試的應屆考生,除以上證件外,還須提交少數民族戶籍證明(原件)、父母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與在校生證明及研究生畢業后到國家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工作單位就業的定向培養協議;達到享受少數民族政策國家線參加復試的非應屆在職人員考生,必須提交戶籍證明(原件)、父母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國家公布的民族區域自治地方工作的單位在職證明和簽訂的定向培養協議;定向考生須提交工作單位就業的定向培養協議。
3.享受“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的考生,名單應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的名單中,并應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資格確定后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相關文件執行。
4.對于提前畢業的考生要認真審核其所在學校出具的修完學分,能夠提前畢業的證明。
5.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參加復試,面試名單由研招辦提供給各培養學院。
6.提交材料不全,或與報名信息不符,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參加復試,責任由考生自負。
特別提示:
1.若丟失身份證,需由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出具證明,并貼本人照片并騎縫加蓋公章;
2.若丟失學生證,需所在學校學籍部門出具證明,并貼本人照片并騎縫加蓋公章;
四、調劑工作
(一)調劑考生選取原則:
1.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碩士研究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且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