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規定,考生如果符合復試條件而不能在第一志愿院校參加復試的,考生檔案應送至第二志愿院校或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內調劑。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由于招生計劃的限制,有些考生雖然達到分數線,但并不能被安排復試或復試后并不能被錄取,對這些考生,招生單位將負責把其全部材料及時轉至第二志愿單位,這個過程即稱為考研調劑。關于2015年考研調劑,小編希望大家能夠多了解。下面分享一些關于考研調劑的常識。
1、須符合招生簡章中規定的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及醫學臨床碩士中的中醫類專業,工學照顧專業及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到其他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調入地區該照顧專業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調入地區對應的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中醫學、中西醫結合與醫學臨床碩士中的中醫類專業,工學照顧專業與工程碩士照顧專業之間互調按照顧專業內部調劑政策執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的考生可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7個專業。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其他專業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
7、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到該計劃以外錄取;未報考的不得調劑入該計劃錄取。
8、參加單獨考試(含強軍計劃、援藏計劃)的考生不得調劑。
9、開展自劃線改革試點高校,校內調劑政策按上述要求自行確定。
經過調劑被錄取的考生要在調劑系統中確認自己的最終錄取院校,無論之前大家參加了多少次面試,一旦選定一個錄取結果,其他院校的錄取通知自動失效。錄取通知書一般會在5月至6月中旬左右發放,應屆考生的通知書一般會寄到本科所在院校,在職生的通知書一般會寄到報名時所填地址。同時,當地考生一般會選擇自取,請大家在收到錄取結果之后,及時領取自己的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