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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中國音樂學院研究生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2017-02-09 編輯:bin

              中國音樂學院是以中國傳統音樂教育和研究為特色的綜合性高等音樂院校,面向全國招生研究生。下面為大家介紹一下簡章信息為大家的報考提供一些參考。

              一、培養目標

              我院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是為了培養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愛國守法,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在本門學科內掌握堅實的基礎理 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專業技能,具有從事音樂研究、教學、管理、創作、表演等方面工作能力的高級專門人才(學術型主要培養學術創新型人才,專業學位型主要 培養藝術實踐型人才)。

              二、報考條件

              我院只招收參加教育部組織的全國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自考本科生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須在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方可報考);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后滿2年(從畢業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征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三、招生專業、名額、學制

              我院招收全日制學術型、專業學位型碩士研究生預計規模共117名(以國家正式下達的計劃數為準)。學制三年。(請見附件1)

              四、報名與考試日程

              報名程序按照網上報名及現場確認進行。網上報名分為登陸我院網站報名和登陸教育部研招網網站報名,共計兩次網上報名。在10月主課初試前,考生需到我院進行現場確認。

              五、錄取

              1.我院根據考生入學考試初試、復試成績,并結合思想政治表現,以及身體健康狀況綜合評定,擇優錄取。

              2.每位導師每年限招2名碩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學術型與全日制專業學位型)。

              3.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4.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并向招生單位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5.新生報到后,招生單位應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6.被錄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須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招生單位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六、違規處理

              1.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 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 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弄虛作假者(含推薦免試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3.我院將會把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并將考生的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七、其他

              1.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采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招生單位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2.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被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

              3.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研究生及軍隊系統的招生單位招收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八、學習費用及待遇

              1. 學費:學術型8000元/年,專業學位型15000元/年。助學金、醫療等以招生當年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學生可根據本院有關規定享受研究生獎學金。

              2.住宿費以招生當年國家核定的標準執行;戶口及家庭住址都在北京的學生一律走讀,不繳住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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