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科舉制度的演變
(1)宋代:1科舉地位的提高2科舉取士規模的擴展3考試內容的改革(廢止門生稱謂及公薦制、實行殿試制度、改善考官任用制度、對與考官有親屬或其他親近關系的考生實行別頭試、對試卷實行彌封(糊名)和謄錄制度);
(2)元代:確立以朱熹注解的《四書》及《五經》為科舉考試的模本和答題依據;
(3)明代:確立八股取士的制度,標志著科舉制度開始走向衰敗;
(4)清代:增加“童試”;
2.學校淪為科舉附庸;
3.宋代“興文教”政策
(1)重視科舉,重用士人
(2)“三次興學”,廣設學校
(3)尊孔崇儒,提倡佛道
4.北宋三次興學
(1)“慶歷興學”:范仲淹在宋仁宗慶歷四年主持
①令州縣立學
②改革科舉考試內容,去掉帖經和墨義,著重策論和經學
③第三,振興太學,將“蘇湖教法”引進太學;
(2)“熙寧興學”:王安石在宋神宗熙寧年間主持
①改革太學,創立“三舍法”
②擴建和整頓地方官學
③恢復與創立武學、律學、醫學等專門學校;
④編撰《三經新義》作為統一教材;
(3)“崇寧興學”:蔡京在宋徽宗崇寧年間主持
①全國普遍設立地方學校
②建立縣、州、太學三級相聯系的學制系統
③擴建太學
④恢復設立醫學,創立算學、書學、畫學(中國古代唯一舉辦過的專門的美術學院)等專科學校
⑤罷科舉,改由學校取士;
5.“三舍法”
6.“蘇湖教法”
胡璦創立,主張“明體達用”,分為經義齋和治事齋,是界教育史上是最早的分科教學和學科的必修、選修制度;
7.“積分法”
元代實施,事實上是三舍法的補充;
8.“六等黜陟法”
清代在州、府、縣內實施;
9.“監生歷事”
明初國子監實行,可視為實習制度;
10.社學
起源于元朝,明朝使之完善,一種鄉鎮最基層的、以民間子弟為教育對象的地方官學;
11.書院的發展
(1)書院的萌芽:始于唐代,宋以后書院教育興起最主要的原因為
①官學低迷不振
②私人講學的傳統源遠流長
③佛教禪林講學制度的影響
④印刷術的應用使書籍變得極為便利;
(2)書院的發展:
①宋代,作為一種教育制度已確立,促進了理學思想的發展,以顯示出官學化的趨勢;南宋四大書院(岳麓、白鹿洞、象山、麗澤書院);
②元代,政府對書院教育的控制增強,已經逐漸接近官學,理學思想的影響加強;
③明代:書院講會制度的確立
④清代,書院教育的嚴重官學化;
(3)《白鹿洞書院揭示》及其歷史意義:書院教育發展史上一個系統化的綱領性學規。內容為
①“五教之目”(“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即五倫)
②“為學之序”(“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
③修身之要(“言忠信,行篤敬,懲忿窒欲,改過遷善”)
④處世之要(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
⑤接物之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行有不得,反求諸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