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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學印尼海歸申請辦理留學回國證明

            發布時間:2017-12-27 編輯:1025

              有留學印度尼西亞的留學生咨詢中心客服有關辦理國外學歷認證的問題,不得不說這一部分留學生還是比較有經驗的,因為此前很多留學印尼的留學生因不了解國內的規定,回國后在辦理學歷認證時才發現確實材料,再次提醒留學印度尼西亞的中國留學生注意,回國前務必辦理好留學回國證明等相關材料,以免耽誤寶貴的時間。

              一、 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的資格條件

              1. 持中國護照且未申請移民者;

              2. 回國工作者;

              3. 在正規院校注冊學習畢業或結業,或研究工作期限在半年以上者。不包括自費赴國(境)外學習語言者、留學中途探親人員和在國(境)外公司企業及商務經營部門研修和工作的人員等;

              4. 在使館文化處正式報到備案;

              5. 申請辦理日期距離畢業日期尚未超過3個月。

              二、 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1. 《留學回國人員證明》申請表;

              2. 貼有照片的護照主頁(和延期頁)復印件;

              3. 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及正式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4. 校方出具的注明留學期限、校方聯系電話號碼、加蓋有效印章的證明函;

              5. 有效的印尼學習簽證及復印件;

              6. 回國機票原件和復印件,如為電子客票,須提供訂購確認單;

              7. 注明回郵地址并貼有足夠郵資的回郵信封;

              8. 由他人代辦,需提供當事人的委托書。

              三、 辦理期限及費用

              1. 申請者宜于回國前一個月傳/寄有關文件資料。收到資料后,文化處需要10個工作日進行驗證。申請者可于10個工作日之后咨詢、預約領取時間 ;

              2. 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免費。

              四、 從2010學年開始,凡來印尼的中國留學生請盡快到中國駐印尼使館文化處報到,以我便我使館能更好地為廣大中國留學生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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