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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學協議書

            時間:2025-09-02 09:46:08 留學經驗

            【優選】留學協議書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協議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擬起協議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留學協議書,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優選】留學協議書

            留學協議書1

              協議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

              乙方: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不成功、不_____”的原則為明確責任和義務,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甲方同意按照以下協議接受乙方委托,幫助其辦理赴__________國之留學和申請學生簽證事宜。乙方所申請學校及專業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本著最大誠信原則向乙方提供相關咨詢服務,并根據乙方意愿為乙方推薦專業和學校;甲方有責任幫助乙方審核、整理、翻譯和修改申請材料;

              3.如需要,甲方可幫助取得學生簽證的乙方代買機票、安排接機、住宿,除聯系費用由甲方負擔外,其它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應與乙方保持暢通的通訊聯絡,甲方收到任何與乙方申請有關的文件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有責任對乙方的留學資料保密。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配合甲方進行各項準備工作,如一些證明材料的蓋章等;

              2.乙方需接受甲乙雙方已協商好的專業和學校,不得隨意改動,否則視為違約;

              3.乙方自行承擔相關公證、辦理護照、體檢、使館審理費用。

              三、經濟條款

              1.乙方簽約時向甲方交付留學辦理押金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元,簽約時一次性支付,一旦學生通過簽證后,全部留學辦理押金自動轉為辦理費用,不予退還;

              2.學生獲得通知書時,應立即付甲方入學保證押金___________元。學生在向學校付清第一年學術課程和學前英語的學費后,甲方退回全部入學保證押金;

              3.如遠程辦理,合同生效以甲方收據或者乙方向甲方匯款(郵寄或電匯等)的.有效回單為生效條件。

              四、退費原則

              1.如甲方未能成功幫助乙方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則留學辦理押金于兩周內憑收據退還乙方;

              2.若甲方未能成功幫助乙方獲得學生簽證,則留學辦理押金和入學保證押金金憑收據于兩周內退還乙方;

              3.甲方幫助乙方獲得學生簽證后,無論何種原因,不能如期入學者,甲方不予退費。

              五、違約責任

              1.除申請錄取通知書失敗或簽證失敗以外的任何原因,乙方不得中途終止協議。如乙方執意要終止協議,乙方將無權要求甲方退回留學辦理押金;

              2.如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停止繼續履行本協議,并扣留乙方所交之款項;

              3.甲方對乙方的賠償,以退回所收乙方的所有費用為最大限額。

              六、特別說明

              1.學校對乙方的承諾(包括各項費用:學費、生活費等),應以校方錄取通知書為準;

              2.乙方通過簽證后,需將簽證的復印件交甲方;

              3.留學辦理過程中,經甲方修改后的材料,屬于甲方所有,乙方無權要求取回或查看。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

              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至學生正式入學為止。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發生爭執,且協商無法解決者,由________市_____機構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留學協議書2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系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損害賠償糾紛,按本協議第3條處理。

              3、學生在校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

              如能夠證明學校有過錯的,按學校過錯的大小確定學校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學生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學校無過錯:

              (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學校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學校的設施有關,但學校的設施并無缺陷;

              (2)學校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5、學生放學后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或老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6、嚴禁教職員工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職員工本人負責或由教職員工和學校共同負責,學校還可根據情節對教職員工進行紀律處分,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后果的,學校不負責任。

              7、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學校應承擔責任;

              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承擔責任。日常上課期間,學生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應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學校不承擔責任。

              8、學生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在校園內騎自行車,違反規定出現事故,學校不負責任。

              9、學校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

              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學校、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學校承擔部分責任。

              10、學生應按學校指定的地點食宿,在校外食宿造成意外后果的,學校不承擔責任,學校指定的提供食宿方應按學校簽訂的責任書去履行職責,否則造成意外后果的,由提供食宿方負責。

              如果受害方能證明學校未盡到管理職責的`,學校可承擔部分責任。

              11、學校必須加強校舍等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

              若隱患不能及時清除的,必須加以封閉并增設警示標志,且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若未消除隱患又無警示標志,又未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造成學生傷害的,由學校承擔賠償責任。

              12、嚴格做到“四不準”即:不準橫穿馬路、不準私自下河塘洗澡、不準購買零食或飲用不潔水和不準在非上課期間隨意進入校園。

              凡由此造成意外事故的,學校概不負責。

              13、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4、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的,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學校有責任積極配合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不履行投保的學生需家長與班主任簽訂協議,不投保造成后果的一律由學生自行負責,學校概不負責。

              15、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后,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本協議一式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學生在該校學習期間。

              學生姓名:_____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監護人簽字:________

              學校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留學協議書3

              為增進我國與世界各國人民之間的了解和友誼,為更好得為××經濟的快速發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配合,促進國際交流與合作,加強對接受和培養外國留學生工作的規范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初等教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制定本協議。

              學生的'安全工作單方面依靠學校的教育和監護是遠遠不夠的。為此,學校與家長簽訂本協議書,以共同維護學生的安全

              1、申請到我校學習、進修的外國公民,應當具備相應的資格并符合入學條件,有可靠的經濟保證和在華事務擔保人。

              2、學校對申請來我校學習者進行入學資格審查、考試或考核。錄取標準由學校確定。母語非漢語的學生入學時,應當進行漢語水平考試。

              3、外國留學生的錄取由學校決定。

              4、由其他學校錄取轉入或由我校轉出的外國留學生,但應當事先征得原接受學校同意。

              第二十三條學校根據學校統一的教學計劃安排外國留學生的學習,并結合外國留學生的心理和文化特點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在確保教學質量的前提下,可以適當調整外國留學生的必修和選修課程。如校本課程

              第二十四條漢語和中國概況應當作為接受學歷教育的外國留學生的必修課;政治理論應當作以上內容,望各位家長嚴格履行,不能因為平時工作忙而忽視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監護。在校外時間,家長是子女的第一監護人,對子女的人身安全負總責。若子女在校外時間發生意外事故的,學校和班主任一律不承擔責任。

              以上協議一式兩份,家長和班主任各執一份。

              學生姓名: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市××區××二小

            留學協議書4

              中科院合肥物質科學研究院 (簡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 委托本單位 為代理人與 (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國(或地區)單位 留學,期限為 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定具體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xxx。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留學期間,指定 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乙方為 (國家/中科院/單位)公派赴留學人員;留學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留學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留學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 ;回國休假待遇: ;其他待遇: ;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 留學期間取得資助的結算辦法): 。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發揮乙方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留學所在地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地后,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地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 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地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 為乙方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甲方公章 乙方保證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留學協議書5

              受校長(甲方)委托與出國人員(乙方)就出國留學、任教事宜,簽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以國家公派、單位公派、校際交流訪問學者、任教身份,選派乙方(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赴_____(國)進修、留學、講學(任教),期限_____年_____月到_____年_____月,共計_____個月。

              第二條乙方無論何種理由終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身份,均應提前三個月向所在單位上報甲方審批。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身份或擅自延長期限。

              第三條乙方留學、任教期滿回國后,應在30天內向甲方報到,并向甲方提交書面留學工作總結、學術報告。

              第四條按照《關于公派出國人員經費管理的暫行規定》,乙方回國應及時進行財務結算:

              1、得到國外資助進行合作或訪問研究的`人員,中級職稱者如對方資助額超過10000美元/年,高級職稱者如對方資助額超過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20%上交學校;出國講學、任教人員具有中級職稱者年薪超過10000美元/年,高級職稱者年薪超過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30%上交學校;校際交流人員不需結算。

              第五條乙方出國前,須與甲方房管部門簽定《出國人員住房協議書》。

              第六條乙方逾期超過6個月,甲方按自動離職處理,乙方接到通知后,應盡快辦理離校手續(也可委托他人代辦)。校際交流人員需按對方資助總額賠償學校,并清還在外期間學校所發工資及獎酬金、國際旅費、置裝費、檔案保管費(每月20元)等。

              第七條乙方在第一條規定期間內,其國內基本工資照發,逾期一個月者,工資暫停。讀學位人員自出國下月起工資停發(工資總額包干單位工資發與不發,由所在單位決定,回國時與所在單位協商)。

              第八條經甲方同意,由(姓名________,性別____,出生日期_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_,職務________)為乙方國內保證人(保證人必須是校內職工),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協助甲方清退乙方住房,結清經費等未了事宜。第九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保證遵守執行。

              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代表、乙方、乙方保證人各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公章

              乙方保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留學協議書6

              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身份赴國留學,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個月(自出國_____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姓名、單位、職稱)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法):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_____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持____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____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

              乙方保方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留學協議書7

              受校長(甲方)委托與出國人員(乙方)就出國留學、任教事宜,簽定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以國家公派、單位公派、校際交流訪問學者、任教身份,選派乙方(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址)赴(國)進修、留學、講學(任教),期限年月到年月,共計個月,期限年月到年月,共計個月。

              第二條乙方無論何種理由終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身份,均應提前三個月向所在單位上報甲方審批。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身份或擅自延長期限。

              第三條乙方留學、任教期滿回國后,應在30天內向甲方報到,并向甲方提交書面留學工作總結、學術報告。

              第四條按照《關于公派出國人員經費管理的暫行規定》,乙方回國應及時進行財務結算:得到國外資助進行合作或訪問研究的.人員,中級職稱者如對方資助額超過12000美元/年,高級職稱者如對方資助額超過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20%上交學校;出國講學、任教人員具有中級職稱者年薪超過12000美元/年,高級職稱者年薪超過15000美元/年,其超出部分的30%上交學校;校際交流人員不需結算。

              第五條乙方出國前,須與甲方房管部門簽定《出國人員住房協議書》。

              第六條乙方逾期超過6個月,甲方按自動離職處理,乙方接到通知后,應盡快辦理離校手續(也可委托他人代辦)。校際交流人員需按對方資助總額賠償學校,并清還在外期間學校所發工資及獎酬金、國際旅費、置裝費、檔案保管費(每月20元)等。

              第七條乙方在第一條規定期間內,其國內基本工資照發,逾期一個月者,工資暫停。讀學位人員自出國下月起工資停發(工資總額包干單位工資發與不發,由所在單位決定,回國時與所在單位協商)。

              第八條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工作單位,職務),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協助甲方清退乙方住房,結清經費等未了事宜。

              第九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雙方保證遵守執行。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代表、乙方、乙方保證人各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乙方保證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留學協議書8

              協議號:

              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傳真: 乙方:身份證號:地址: 聯系電話:

              就乙方委托甲方辦理出國留學的相關事宜,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協議內容

              1、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代其辦理赴國留學的相關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申請學校、辦理留學簽證等)。乙方所申請學校及專業如下: 。

              2、乙方同意就上述事項向甲方支付委托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應在甲方為其辦理的留學簽證獲批之日起 三 日內向甲方全額支付上述費用。甲方賬戶信息如下: 。

              二、甲方義務

              1、甲方基于誠信原則向乙方提供相關咨詢服務,并根據乙方意愿為乙方推薦專業和學校;甲方負責幫助乙方審核、整理、翻譯和修改申請材料;

              2、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申請入學的相關事宜,并負責在獲取校方錄取通知書后為乙方辦理學生簽證;

              3、經乙方書面提出,甲方可為乙方提供代買機票、安排接機、住宿等服務,由此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4、就本協議委托事項,甲方應與乙方及時、妥善溝通,并在收到與乙方申請有關的文件時及時通知乙方;

              5、甲方有責任對乙方所提供的全部留學資料保密。

              三、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配合進行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證明材料、簽字蓋章等),乙方應保證其向甲方作出的陳述及提供的材料具備真實性;

              2、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此次留學申請所產生的費用

              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包括但不限于辦理公證、護照、體檢、使館審理等費用,以及學校直接向乙方收取的費用)。如需甲方墊付的,乙方應當與甲方憑票據實結算上述全部墊付費用;

              3、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指示及時提供上述兩項所約定的材料、錢款。除甲方存在過錯外,如因材料真實性、提交及時性導致本協議委托事項無法順利完成的,相應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在接受甲方推薦的專業和學校之后,不得隨意更改。因乙方堅持更換學校或專業所引起的費用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就本協議委托事項,乙方應與甲方及時溝通,并在收到與申請有關的文件時及時通知甲方。

              四、協議的終止、解除及附隨義務

              1、本協議至甲方全部完成委托事務且乙方完成全部付款義務之日終止;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就協議項下事務的處理及費用的.支付另行達成書面協議的,可以解除本協議。

              2、鑒于甲方未就上述委托事項向乙方預收任何費用,故除存在法律明確規定的情形外,乙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協議。如乙方單方面提出解除本協議的,應當向甲方書面提出,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對于其前期工作的補償。

              3、本協議的最長期限不超過 年,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算。當甲方就需要乙方配合的事項以書面、郵件、短信等方式明確提出后乙方不予回應或配合,并由此導致委托事項無法繼續進行或超出上述協議期限時,應視為乙方以消極手段解除合同,乙方應就此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對于其前期工作的補償。

              4、本協議終止或解除后,雙方仍需對其所知曉的對方信息予以保密(包括但不限于身份信息、留學資料、客戶資料、辦事規程等),否則應賠償對方由此所造成的損失。

              五、特別條款

              甲方幫助乙方獲得學生簽證即視為本協議委托事項完成,乙方應當按約向甲方履行付款義務。非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如期入學,甲方不予退費。

              乙方尚未成年或不具備支付能力的,前述委托費用或解除合同補償金由乙方的法定監護人承擔。

              六、其他約定 。

              七、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訂立書面補充協議。如有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甲方及乙方或其法定監護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日期: 日期:

              

            留學協議書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本單位_________為代理人,與_________的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現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甲方派遣乙方以學校公派的身份赴_________國留學,留學項目為_________,期限為_________個月。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定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為: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_________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予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甲方根據學校的政策規定,為乙方提供的生活費和國際旅費。乙方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的國內工資,校內業績津貼發放辦法由乙方所在單位決定。

              第七條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回校服務。留學期間每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工作情況。

              第九條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所在國的`法律,遵守甲方對出國留學人員的管理規定。

              第十條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要終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星期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

              第十二條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_____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的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等;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經甲方同意,由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生,_________為乙方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定期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為止。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甲方代理人:_________乙方保證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留學協議書10

              基于:

              --- 乙方是經教育部、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批準的自費留學合法中介機構【資質證書:教外綜資認字[XX](156)號】;

              --- 甲方是《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管理規定》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中確定的符合條件的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同時已完成在國內大學的規定課程;甲方計劃前往美國底特律大學(university of detroit mercy),茲委托乙方提供自費留學服務;

              --- 在簽訂協議之前,甲方確認:

              1. 乙方已全面明確地介紹甲方委托辦理的國家及學校的性質、費用、入學資格、申請入學方式,以及辦理護照、簽證之程序;

              2. 對本協議所涉及的全部內容具有完全正確的理解.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條款:

              一、 委托服務事項:

              1.1 乙方根據底特律大學提供的材料向甲方介紹留學國家和申請學校的情況;

              1.2 乙方向甲方提供與學習計劃有關的建議并協助甲方準備相應的申請材料;

              1.3 乙方保證底特律大學為教育部認可之學校。向甲方介紹留學簽證的有關規定,并進行簽證前的面談輔導及負責甲方留學生簽證申請的相關工作;

              1.4 乙方應甲方的要求并符合國外實情時,協助甲方預定航班;安排接機及住宿;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乙方的權利

              2.1.1 按照底特律大學的規定,要求甲方提供相應的留學申請材料及辦理相關必備手續,并通過相關測試;

              2.1.2 為甲方申請獲得底特律大學入學許可原件,同時留存以履行并完成甲方委托之后續簽證服務內容;

              2.1.3 按照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咨詢服務的相關費用。

              2.2乙方的義務

              2.2.1 保證所提供留學項目的真實、合法性;

              2.2.2 積極、負責的向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一條的服務;

              2.2.3 為甲方之留學申請及遞交之材料保守秘密;

              2.2.4 積極、迅速、如實、準確地向甲方提供在留學申請中與底特律大學的聯系訊息,并針對具體情況提供建議;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的權利

              3.1.1 隨時向乙方了解留學申請進程,美國及底特律大學的情況;

              3.1.2 雙方一旦確定申請院校后,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任意改變

              3.2甲方的義務

              3.2.1 遵守國家法律和關于公民自費留學的相關規定;

              3.2.2 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時提供辦理底特律大學申請及學生簽證所需文件和證明,并保證所提供材料在有效期內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

              3.2.3 按照學校和使館的要求,支付各項相關費用及郵電等雜費;

              3.2.4 根據校方及使館的要求,自行辦理資金擔保等手續;

              3.2.5 甲方自費出國是以留學為目的,不得做出與學生身份不相符的行為,在留學期間,自覺遵守所在國的法律、法規和留學院校的規章制度,否則,須自行承擔由此導致的一切后果和責任;

              3.2.6 按照本協議的規定按時向乙方交納相關費用;

              3.2.7 甲方須自行承擔自己因辦理出國留學而引起的誤工、辭職、失業、輟學等責任;

              3.2.8 甲乙雙方只在辦理出國留學手續上存在雙方約定的法律關系。甲方的留學申請若成功,其出國后的一切人身合法權益受所去國的法律管轄及中國駐該國使館的保護,乙方不承擔任何直接或連帶責任;

              3.2.9 甲方必須將所有收到的美國校方錄取信及i-20表交付乙方,否則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且不退還甲方所有已交費用;

              四、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4.1支付方式及金額

              (1)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協議書同時,甲方應向乙方交納項目管理費600美金,此費用包含:乙方為本項目確保美國學校之長期認可,同時為學員提供留學咨詢、留學規劃輔導、最新留學資訊、轉學分資料審查之費用,以及海外服務費用包括接機、安排住宿、學習輔導、生活輔導、聯絡家長、緊急情況的聯絡與處理。(2)在乙方為甲方辦理留學申請并獲得學校錄取通知書交予甲方時,甲方向乙方交納服務費18000元整(注:美國學校申請費、申請資料的.國際快遞費和使館要求交納的其他簽證相關費用由學生自行承擔,不包含在此服務費中)。

              4.2退費原則

              4.2.1 甲乙雙方簽訂本服務協議書后,如甲方因個人原因終止辦理時,所交費用不予退還,甲方則應將底特律大學錄取通知書及其相關文件原件退還乙方,并視為本合同終止;

              4.2.2 甲乙雙方簽訂本服務協議書后,如甲方在委托乙方申請的同時,又委托其它第三方申請或自行申請,所造成的一切不利于執行本協議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且不退還任何已收費用,并視為本合同終止;

              4.2.3 如申請人的簽證被拒達三次時(第二次和第三次簽證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費用,但簽證費由甲方自理),甲方須將已收到的入學許可原件交還乙方,而乙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將已收到的服務費退還甲方、并不承擔其他責任或經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行決定;

              五、協議生效與終止

              5.1 本協議自簽約之日起生效

              5.2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若乙方發現甲方提供虛假學歷及相關證明材料,則有權終止協議,并不予退還甲方所繳的任何費用;

              5.3 乙方協助甲方獲得簽證后,如因甲方個人原因不能按期入學或放棄入學所造成的 一切損失由甲方自負,乙方不予退還任何已收費用,同時本協議自行終止;

              六、爭議解決條款

              雙方因履行本協議條款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未果則應由北京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該仲裁為終局裁決,敗訴方并須承擔裁決費用;

              七、不可抗力條款

              雙方均不承擔出于不可抗拒因素而造成辦理過程的延誤和拒簽責任,前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克服、避免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戰爭、自然災害、簽證政策變化、外交沖突、政局變化、重大流行性疾病、法律、法規的變化以及政府行為等;

              八、甲方為本協議履行而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乙方保證僅用于為甲方提供本協議項下的服務,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九、附則

              8.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部分。

              甲方: 乙方:

              代表:

              簽約時間: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留學協議書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委托本單位____ (姓名)為代理人與____ (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 身份赴____ 國留學,期限為____ 年____ 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________(姓名、單位、職稱)對乙方給予必須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1.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2.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3.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4.在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5.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6.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7.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辦法):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____ 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向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3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后至少在甲方工作____ 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________(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或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甲 方 公 章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

              (簽字)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乙方保證人

              

            留學協議書12

              甲方:華中科技大學

              乙方:

              (出國留學人員)聯系電話:

              家庭住址:

              郵箱(Email):

              丙方:

              (出國人員所在院系)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乙方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為響應國家人才強國和科教興國戰略,根據甲方及丙方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經學校批準,甲方同意派遣乙方以的留學身份赴國(大學)師從老師研修,期限為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甲方及丙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三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略

              第三條乙方須完成的留學目標任務為:

              1.積極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等學術活動,追蹤國際學術研究前沿,回國后能用外語開設一門以上新課程。

              2.同國外大學助理教授以上人員建立長期合作關系,回國兩年內能有實質性項目合作或聯合發表高水平論文。

              3.積極為學校舉薦人才,提供不少于2名海外優秀學者的有效信息給甲方及丙方。

              4.必須完成本協議書第二條所確定的留學內容。

              第四條甲方承擔如下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政策,甲方保證乙方在批準期限內保留公職及其他相關待遇,具體規定按照《華中科技大學出國(境)人員管理暫行規定》(校人〔20xx〕37號)執行。

              第五條乙方承擔如下義務:

              1.乙方出國(境)時間在一年以上離境前須辦理臨時離校手續,若在校服務期限的,應向甲方交納合同規定的違約金,按期回校后退還本人。

              2.乙方保證嚴格遵守《華中科技大學出國(境)人員管理暫行規定》(校人〔20xx〕37號),并按本協議書第一條、第二條的要求,努力完成留學任務,并按期回校工作。留學期間每三個月口頭向所在院系報告一次在國(境)外學習、生活情況。

              3.乙方在外留學期間一般不得延長留學期限。確因特殊情況須延期者,在不改變原出國(境)任務和目的的前提下,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持所在國同意延期的正式函件,經個人申請、院系同意,報學校批準方可。出國(境)期間最多只能辦理一次延期,延長期限不能超過出國(境)前的批準期限,且最長不超過一年。

              4.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本協議書的內容。乙方留學期間,保證遵守國家以及所在國的法律,服從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國家、甲方有關利益。

              5.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須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同時提交書面的留學工作總結,并保證按學校規定在回國后至少在甲方服務二年,且在規定的服務期內,一般不得再次提出期限超過三個月以上的出國(境)申請。

              第六條丙方承擔如下義務:

              1.在乙方留學期間,須與乙方保持良好溝通,對乙方進行跟蹤管理。

              2.督促乙方嚴格執行本協議相關規定。

              第七條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給予行政處分,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乙方如未按期回國,自逾期之日起,甲方為乙方保留公職12個月,如保留公職期滿仍未歸,甲方將對乙方作不保留公職處理。

              第九條本協議書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留學年限期滿時止。

              第十條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簽字)丙方

              甲方公章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留學協議書13

              留學申請服務委托合同書

              委托方(委托方申請人): 委托方法定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聯系方式: 聯系方式:

              受托方(咨詢服務方):

              法定代表人:

              辦公地址:

              聯系方式:

              第一章 服務通則

              第一條 本合同條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

              第二條 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信的原則,就委托方接受受托方提供有關出國留學咨詢服務事宜,經協商,達成本合同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三條 兩方共同簽訂本合同,合同內容均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并明確表示對合同所載明之條款內容完全理解,并無歧義。

              第四條 本合同簽約之前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并對本合同及其附加文件內容已仔細閱讀,并同意合同的條款與附加文件內容與細節。雙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五條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先。若有對本合同的附加或者修訂條款,須在雙方確定后,在本合同補充協議處雙方同時簽字蓋章確認,與本合同一同生效。對本合同文本中空格部位填寫雙方應當協商確定。若有附加條款需作為本合同附件由雙方確認后生效。

              第六條 本合同的簽訂雙方均對本合同的所有內容、條款、期限、金額及其附加表格、涉及合同雙方的機密信息、各方情報、商業機密、數據統計信息、內部報告與分析資料信息、合同過程中所涉及的文件和數據,負有保密責任,泄露未經授權的機密信息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二章服務內容

              第一條 服務范圍及方式:受托方的經營范圍為國際教育咨詢服務;服務方式為診斷評估、方案規劃、培訓指導、代理服務、心理輔導與后續跟蹤;

              第二條 服務內容:

              受托方為委托方提供的國際教育咨詢服務包含但不僅限于以下基本服務項目:語言考試規劃,學校及專業的選擇,競爭力強化(科研及實習的聯絡),文書制作,遞交申請,套詞面試輔導,簽證培訓,行前指導。

              第三條 服務目標委托方赴美國、加拿大入學時間為 年 季,目標學位為 ,就讀專業為 (中文)。以下為受托方為委托方提供咨詢服務的目標學校名單,確定的學校名單如下:

              (院校外文名稱,以外文為準,所申請的專業和學校名單應在簽訂合同后,由委托方在申請前最終確定)。委托方最終定校名單如下:

              第三章服務時間

              第一條 申請服務期:本合同簽訂后,受托方為委托方提供的咨詢服務自動進入申請服務期。申請服務期在委托方寄出所有學校申請文件材料或委托方向受托方遞交《申請服務期確認表》后結束。

              第二條 服務后期:雙方在申請服務期結束后,自動進入服務后期,服務后期直至委托方獲得可以接受的學校錄取,并簽訂《留學申請服務結果確認表》為止。本合同包含簽證服務步驟,服務后期在委托方獲得簽證并順利入學后自動結束。

              第四章委托方權利與義務

              一、委托方權利

              第一條 委托方有權利了解受托方服務進度,并有權利要求受托方按照合同規定完成服務進度并確保服務質量;

              第二條 在不涉及受托方商業機密的前提下,委托方有權利要求受托方提供留學咨詢服務過程中涉及的文件、規劃方案或相關資料;

              第三條 如果委托方由于個人原因,決定終止本合同服務,委托方有權利向受托方正式提出申請,并按照本合同退款要求申請退款;

              第四條 委托方對申請目標學校、申請創作文件、最終就讀學校有最終決定權;

              第五條 如果委托方對受托方提供的咨詢服務及其相關的策劃方案、具體申請服務細節有意見或者建議,可要求受托方進行修改;

              第六條 委托方對受托方的咨詢服務工作有建議權和申訴權。

              二、委托方義務

              第七條 委托方需向受托方提供完整真實的個人信息,并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第八條 委托方需配合受托方的信息溝通,保證受托方人員能順利的與委托方及時聯系;

              第九條 委托方有義務對受托方的服務流程、服務數據、相關涉及文件、資料、報告及其受托方服務人員的個人信息進行保密。如果委托方有泄露受托方以上信息的實際行為,受托方有權利提前終止本服務合同,本合同退款條款自動失效;

              第十條 委托方需按照受托方的要求積極配合工作。委托方對服務重要的階段性確認文件、表格,如無異議,應及時予以簽字確認;

              第十一條 委托方需自行承擔在申請過程中發生的由第三方收取的費用,如學校申請費,考試報名費、申請材料郵寄費、標準考試(TOEFL,IELTS,GRE,GMAT,SAT, LSAT等)成績寄送費、成績單評估費(評估機構一般為WES,ECE等),簽證費用、學校要求的押金等;

              第十二條 委托方需按時向受托方支付咨詢服務費用;

              第十三條 委托方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或者申請學校要求委托方進行面試,委托方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第五章受托方權利與義務

              一、受托方權利

              第一條 受托方有權利將委托方的申請信息用于非公開性的內部研究體系。

              第二條 受托方有權利在對外發布的分析報告中包含經過隱私處理的委托方申請的數據信息。

              第三條 受托方有權利要求委托方及時準確的提供申請學校的名單及其最終申請結果以確認受托方服務的進度。

              第四條 受托方有權利對委托方的備考情況、個人專業水平、英文水平進行測試,以了解和保證相關咨詢服務進度和計劃的準確。

              第五條 受托方有權利在委托方提交《服務終止及退款申請表》之后,審核委托方的.護照,或要求委托方提供完整真實的學校錄取狀態證明文件和申請過程涉及申請資料副本,以確保退款審核的順利進行。

              第六條 受托方服務協調與質量監管部門有權利在服務過程中,對委托方進行電話或郵件調查,了解具體服務細節與委托方意見。

              第七條 受托方有權利拒絕支付本合同退款條款外的其他委托方留學申請過程實際發生費用或任何委托方的精神或物質損失。

              二、受托方義務

              第八條 受托方需按照合同約定,為委托方提供留學咨詢服務。

              第九條 受托方需根據委托方情況,為委托方設計合理有效的咨詢服務方案并保障委托方的正確理解與有效執行。

              第十條 受托方應根據委托方申請目標為委托方組建合適的咨詢師團隊及其相關支持服務團隊,為委托方提供高質量的留學咨詢服務。

              第十一條 受托方應按照《留學咨詢服務項目及時間規劃》安排進行咨詢工作的時間和進度。不得擅自更改或者減少服務內容或者拖延服務周期。

              第十二條 受托方應及時處理委托方的申請目標的變更,當需要更改、補充修訂《留學咨詢服務項目及時間規劃》時,受托方應征得委托方的同意。

              第十三條 受托方應保持良好的工作態度和服務質量,受托方對委托方的留學申請的各重要環節有指導權和建議權。

              第十四條 受托方應如實向委托方介紹委托方所要前往國家或地區的考試要求、申請難度、簽證政策,學校狀況并提供有效的文件供委托方參考,不作任何虛假陳述。

              第十五條 受托方應及時向委托方推薦其他服務體系(公證、XX、ETS等)以保證委托方留學申請的順利進行。相關費用由委托方承擔。

              第十六條 受托方須對委托方的體系文件、有效資料和個人背景信息保密,用完的個人資料原件須立即歸還,嚴守委托方機密。 不得擅自在服務期間及服務結束之后的任何時間,在沒有獲得委托方書面允許的情況下,向第三方透露委托方的任何個人及其申請服務信息。若受托方有任何泄露委托方機密信息的行為,委托方有權利提前終止合同并要求全額退費。

              第十七條 受托方在符合本合同關于退費規定的前提下,在收到委托方正式的退款申請文件時,受托方應及時協助委托方確認退款流程并按時處理退款。

              第六章服務費用

              第一條 委托方應向受托方支付咨詢服務費總計人民幣小x萬元整(¥x元)。

              第二條 委托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通過現金、刷卡向受托方支付咨詢服務費用。XX匯款相關賬戶由受托方指定。

              第三條 受托方需在委托方付款生效后向委托方提供收款憑證。

              第四條 委托方自行承擔在申請辦理過程中發生的第三方費用(如院校報名費、郵寄費、簽證費等)。

              第七章 服務退款

              第一條 如果委托方最終獲得了本合同第二章中目標學校和專業的錄取并通過簽證順利入學,且委托方沒有本合同本章條款中所提及的退費情況發生,則視受托方服務成功;

              第二條 如果受托方為委托方提供咨詢服務的目標學校名單中的學校和專業均申請失敗,或者申請成功,但最終簽證失敗,受托方將在十五日內執行全額退款;

              第三條 在服務過程中由于受托方原因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受托方將在十五日內執行全額退款;

              第四條 其他特殊情況的退款或由于不可預知的因素導致的委托方的退款要求,受托方和委托方需友好協商并確定退款額度與退款時間。

              第八章合同結束

              第一條 待雙方按本合同要求履行完各自的權力和義務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條 若委托方未在服務后期與受托方確認《申請服務完結確認表》,也未在退款申請期提交正式退款文件。在退款申請期過期之后,本合同自動結束。

              第三條 雙方在本合同退款條例下正常簽訂《退款確認協議》,在退款正常執行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條 如在本合同生效后,若由于本合同未約定的特殊情況,任何一方欲終止執行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與另一方協商,待雙方以書面形式就有關終止事宜達成共識并正式認可簽章后,本合同的終止方為有效。

              第九章合同延長

              第一條若委托方在收到學校錄取結果后,并決定在當年不接受此錄取結果,而繼續申請下年度的錄取、或保留錄取結果至下年度,受托方需繼續提供下年度服務,本合同自動延續至下年度申請。服務延續委托方無需向受托方支付額外的咨詢服務費。

              第二條若委托方在服務過程中由于任何原因放棄本年度申請,但有計劃申請下年度申請,委托方可在簽訂《服務延續申請表》確認后,自動終止本年度服務內容,自動進入下年度申請服務階段。服務延續委托方無需向受托方支付額外的咨詢服務費。

              第十章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一條 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xx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向受托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章補充協議、合同的變更、修改

              第一條 補充協議、或者合同的修改、變更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形成補充合同。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后生效,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直接在本合同正文上的修改無效。

              第十二章生效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自受托方代表簽字、蓋章(行政章或合同專用章)及委托方(委托方未滿18周歲的,由委托方法定代理人簽署)簽署,并在受托方收到委托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繳付咨詢服務費之日起生效。

              第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章補充協議

              本補充協議內容為合同正文補充部分,與本合同一同生效。對合同的變更及其補充協議內容,雙方須共同協商確定。若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正文部分有沖突條款,以本補充協議為準。

              補充協議條款如下:

              第一條 本協議包括的受托方為委托方申請的專業數量、院校數量均不做限制,由委托方確定。

              委托方: 受托方: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留學協議書14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冊的機構,其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代表人)。現甲方委托_________(以下簡稱代理人)作為其代理人與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根據公司未來人才培養計劃和業務拓展戰略,決定派遣乙方去海外深造。乙方欣然接受甲方的派遣,并將全力以赴完成所承擔的任務。

              第二條受甲方委托,乙方將以學生的身份前往目的地國家進行留學,留學期限為一年零六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單位、職稱)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為(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

              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

              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_______(照發或不發);

              回國休假待遇____________(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_________________

              回國后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法):根據相關規定,在乙方回國后,其需要將在國外留學期間獲得的外國資助款項進行結算。具體操作為乙方在回國后的30個工作日內,向所在高校或教育機構提交相關申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外國資助證明、個人銀行賬戶信息、有關資金使用情況的匯總報告等。高校或教育機構將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式,將外國資助款項結算給乙方。同時,乙方需配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收據、發票等,以便核實和監督資金的使用情況。結算完成后,乙方應及時歸還可能存在的欠費,并與所在高校或教育機構簽署相關的結算文件。以上辦法僅供參考,具體事項還需根據實際情況和國家政策進行調整。

              第七條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乙方保證按照本協議第二條和第三條的約定,積極完成在國外的學業,并按時回國提供服務。在留學期間,乙方將每個季度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后,一個月內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后,應在一個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在乙方返國后,應根據甲方的決定,在甲方工作不少于_______年。對工作年限的任何縮短都需要經過甲方的批準。

              第十三條甲方在認為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經甲方同意,由以下人員為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張三(男,1985年6月出生,某公司職員)。保證人需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系,并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必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且保證人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適應其經濟收入能力范圍內的經濟責任。

              當甲方和保證人出現因保證事項而產生糾紛時,雙方可以協商一致,決定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裁決。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公證之日起生效,各方簽字后應保證遵守并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屆滿時終止。

              必要時,在經過甲方、乙方和保證人三方充分協商并達成一致意見后,各方有權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保方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留學協議書15

              _________大學(甲方)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本單位_________為代理人與_________(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乙方接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_________身份赴_________國家(或地區)留學(進修、工作),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個_________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的內容是:_________。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進修、工作)目標是: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在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期間的待遇為:

              乙方為甲方公派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人員,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甲方保留乙方公職,并歡迎乙方按期回校工作。

              出國(境)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出國(境)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在國(境)外學習(工作)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_________;

              乙方在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期間,國內社會保險等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_________;

              回國休假待遇:_________;

              回國后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進修、工作)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辦法):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后,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并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六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

              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學習、工作,并按期回國服務。留學(進修、工作)期間每_________個月向學校人事處報告一次學習、工作情況。

              第七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需中止、延期留學(進修、工作)期限或改變留學(進修、工作)內容,均應至少提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獲甲方批準,不得改變。

              第八條 乙方留學(進修、工作)期滿回國后,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到學校人事處報到,并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須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的規定,向學校人事處提交書面的留學(進修、工作)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以及中國駐乙方留學(進修、工作)所在國使領館、乙方留學學校出具的證明書等文件。經人事處審核同意后,才能恢復有關待遇。

              第九條 乙方在回國后有責任為甲方服務,并遵守《_________大學關于教職工服務期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 乙方如在批準出國(境)期限屆滿后逾期_________個月以上不回校工作,則作自動離職處理,并按甲方的住房條例處理甲方分配或售給乙方的住房;若乙方的配偶在甲方工作,應辦理辭職手續。如配偶一方學位或職稱高者愿繼續在我校工作,須另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批準后方可繼續留在我校工作。

              第十一條 經甲方同意,由_________(姓名、與乙方關系、單位、住址)為乙方出國(境)留學(進修、工作)的國內擔保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

              第十二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均應保證執行。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后,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在執行本協議書時如發生糾紛,可申請裁決或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乙方保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擔保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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