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 id="bbfd9"><del id="bbfd9"><dfn id="bbfd9"></dfn></del></pre>

          <ruby id="bbfd9"></ruby><p id="bbfd9"><mark id="bbfd9"></mark></p>

          <p id="bbfd9"></p>

          <p id="bbfd9"><cite id="bbfd9"></cite></p>

            <th id="bbfd9"><form id="bbfd9"><dl id="bbfd9"></dl></form></th>

            <p id="bbfd9"><cite id="bbfd9"></cite></p><p id="bbfd9"></p>
            <p id="bbfd9"><cite id="bbfd9"><progress id="bbfd9"></progress></cite></p>

            江蘇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時間:2022-12-09 04:27:52 工傷保險 我要投稿

            2016江蘇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2016江蘇工傷保險賠償標準具體是怎樣的?其實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今天為大家整理了相關的內容,以供各位作參考!

              2016年江蘇省工傷賠償內容:

              一、醫療費

              1、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2、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服務協議,并公布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名單。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民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3、經辦機構按照協議和國家有關目錄、標準對工傷職工醫療費用、康復費用、輔助器具費用的使用情況進行核查,并按時足額結算費用。

              4、受害人獲得工傷事故醫療費賠償有前提條件,即除緊急情況外,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且其各項費用需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在滿足上述條件后,受害人可獲得醫療費賠償。

              二、伙食補助費

              1、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由于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對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的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2、原則上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期間是住院期間,即根據受害人住院期間這段時間計算伙食補助費,有多少天,再乘以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每天的標準,就可以得出具體的伙食補助費。

              三、交通食宿費

              1、關于醫生出診的交通費。

              由醫生到受害人處出診的,如果出診的交通費已經納入醫療費中,那么,受害人從醫療費中得到賠償,無需再納入交通費中。如果并未計入出診費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則該支出應按交通費予以賠償。

              2、關于受害人或其陪護人員使用私家車的費用。在前往治療或轉院中使用私家車作為交通工具的,應賠償其正常的實際支付的費用,如相應的、合理的燃料費、停車費、過路費等。

              3、關于交通費的計算標準。

              在實踐中,一般認為,交通費應當參照侵權行為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但是,也要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情況和救治的實際需要,靈活予以掌握。

              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車為主,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乘坐救護車、出租車等,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使用的合理性。

              2、乘坐火車的,應以普通硬座火車為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坐軟座、臥鋪的,也應當容許,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其合理性。

              3、在緊急情況下,還應當允許乘坐飛機,也要由受害人說明其正當理由。

              四、護理費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五、停工留薪期工資

              1、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已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12個月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含基本工資、獎金和津補貼以及加班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2、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實際工作月數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3、發生工傷前工作未滿1個月的,按合同約定的月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尚未約定或無法確定原工資額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職工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六、傷殘輔助器具費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八、傷殘津貼

              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九、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按照統計部門最近一次公布的當地人口平均預期壽命與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時的年齡之差計算,五級的,每滿一年發給1.4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六級的,每滿一年發給1.2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七級的,每滿一年發給1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八級的,每滿一年發給0.8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九級的,每滿一年發給0.4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十級的,每滿一年發給0.2個月的當地職工平均工資。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2、患職業病的工傷職工,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發40%。

              十、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以當地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傷殘等級和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時的年齡,分別發給1—36個月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2016年江蘇省工傷賠償計算公式:

              一、醫療費

              1、計算公式: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金額+藥品金額+住院服務金額

              2、包括:住院期間、康復訓練期間、工傷復發期間的醫療費用。

              二、伙食補助費

              1、計算公式:住院伙食補助費=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X元/天/人*70%。

              2、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三、交通食宿費

              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四、護理費

              計算公式:

              (一)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經工傷職工或者其親屬同意,用人單位也可以按照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一人的標準支付護理費。

              (二)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

              1、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護理費=誤工費

              2、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其計算公式為: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其計算公式為: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其計算公式為:護理費賠償金額=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元/月)*30%

              五、停工留薪期工資

              1、計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資=本人工資X元*停工留薪月數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六、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

              (一)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計算公式:

              1、一級傷殘=本人工資*24個月

              2、二級傷殘=本人工資*22個月

              3、三級傷殘=本人工資*20個月

              4、四級傷殘=本人工資*18個月

              (二)按月享受傷殘津貼計算公式:

              1、一級傷殘=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本人工資*75%

              七、五級、六級傷殘待遇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計算公式:

              1、五級傷殘=本人工資×16個月

              2、六級傷殘=本人工資×14個月

              (二)傷殘津貼

              計算公式:

              五級傷殘=本人工資*70%

              六級傷殘=本人工資*60%

              (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根據《江蘇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2、計算公式:

              (1)五級,(預期壽命―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時的年齡)×1.4(系數)×月工資

              (2)六級,(預期壽命―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時的年齡)×1.2(系數)×月工資

              同時患職業病的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發40%。

              (四)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享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根據《江蘇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2、計算公式:

              五級傷殘

              20周歲以下=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6個月

              20-30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個月

              30-40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4個月

              40-50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8個月

              50-55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個月

              55-60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六級傷殘

              20周歲以下=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個月

              20-30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5個月

              30-40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月

              40-50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5個月

              50-55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0個月

              55-60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5個月

              八、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計算公式:

              1、七級傷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3個月

              2、八級傷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1個月

              3、九級傷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9個月

              4、十級傷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7個月

              (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根據《江蘇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2、計算公式:

              (1)七級,(預期壽命―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時的年齡)×1.0(系數)×月工資

              (2)八級,(預期壽命―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時的年齡)×0.8(系數)×月工資

              (2)九級,(預期壽命―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時的年齡)×0.4(系數)×月工資

              (4)十級,(預期壽命―終止、解除勞動關系時的年齡)×0.2(系數)×月工資

              同時患職業病的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發40%。

              (三)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享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根據《江蘇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2、計算公式:

              七級傷殘

              20周歲以下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4個月

              20-30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0個月

              30-40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6個月

              40-50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個月

              50-55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8個月

              55-60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個月

              八級傷殘

              20周歲以下=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8個月

              20-30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5個月

              30-40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個月

              40-50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9個月

              50-55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55-60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個月

              九級傷殘

              20周歲以下=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個月

              20-30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0個月

              30-40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8個月

              40-50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50-55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個月

              55-60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個月

              十級傷殘

              20周歲以下=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20-30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5個月

              30-40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個月

              40-50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個月

              50-55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個月

              55-60周歲=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個月

            【江蘇工傷保險賠償標準】相關文章:

            2017江蘇工傷保險賠償標準06-27

            江蘇省工傷保險賠償標準201705-31

            江蘇省2014工傷保險條例賠償標準03-07

            西藏工傷保險賠償標準03-19

            安徽工傷保險賠償標準03-15

            2017工傷保險賠償標準06-04

            廣東工傷保險賠償標準06-01

            贛州工傷保險賠償標準06-29

            湖南工傷保險賠償標準05-28

            東莞工傷保險賠償標準05-30

                    <pre id="bbfd9"><del id="bbfd9"><dfn id="bbfd9"></dfn></del></pre>

                    <ruby id="bbfd9"></ruby><p id="bbfd9"><mark id="bbfd9"></mark></p>

                    <p id="bbfd9"></p>

                    <p id="bbfd9"><cite id="bbfd9"></cite></p>

                      <th id="bbfd9"><form id="bbfd9"><dl id="bbfd9"></dl></form></th>

                      <p id="bbfd9"><cite id="bbfd9"></cite></p><p id="bbfd9"></p>
                      <p id="bbfd9"><cite id="bbfd9"><progress id="bbfd9"></progress></cite></p>
                      飘沙影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