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產假新規定158天
導語:廣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28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改《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決定,自9月29日當天起施行。今天我們就來看看相關資訊吧!
深圳產假新規定158天
廣東產假新規定2016,從9月29日起,獎勵假從30日延長至80日,廣東省女職工產假將由最少128天延長至最少178天。也就是說,從29日起,深圳產假178天,剖腹產208天。
也就是說,從今天開始,深圳媽媽們至少能休178天的產假了!
為給產婦康復和嬰兒成長創造更好環境,進一步鼓勵廣大群眾積極執行計劃生育基本國策,結合廣東省實際并參考外省規定,將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獎勵假,從三十日延長至八十日。
原條例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三十日的獎勵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產假”。加上98天順產假后,廣東省女職工產假最少為128天,剖腹產等難產的情況可增加30天,即158天。 決定將女職工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獎勵假,從三十日延長至八十日。
決定的通過,意味著廣東省女職工產假將由最少128天延長至最少178天。
根據新條例的規定,不論胎次,只要是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產婦,均可享受 80 日的獎勵假。在具體實施方面:2016 年 9 月 29 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均可按新條例規定享受 80 日的獎勵假。2016 年 9 月 29 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已經休完的,不適用新條例。
順產:98天+80天獎勵假=178天
剖腹:98天+80天獎勵假+30天破腹產假=208天
【延伸閱讀】
生育保險醫療費用報銷標準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1.產前檢查:提供嬰兒出生證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況按本市規定的產前檢查項目及費用標準進行審核報銷,超過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2.單胎順產:2700元;
3.單胎難產(含剖宮產):5200元;
4.多胎分娩:在相應分娩標準的基礎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終止妊娠的費用參照計劃生育相應項目標準。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1.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每例36元,含節育器費;
2.流產術(壓吸宮):每例102元;
3.流產術(鉗刮術):每例180元;
4.中期妊娠引產術:600元;
5.藥物流產:96元,含藥物費;
6.皮下埋植術:每例115元,含藥物費;
7.輸卵管結扎術:每例240元,含住院費;
8.輸精管結扎術:每例120元;
9.輸卵管復通術:每例2400元;
10.輸精管復通術:每例1860元。
計劃生育手術由財政專項經費支付的,生育保險基金不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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