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失業保險金領取指南
臨沂失業保險金領取對象有哪些?需要滿足什么條件才能領取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臨沂可以申請失業保險的人群有哪些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6、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二、臨沂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最新消息:社保費率首降 失業保險費率降至2%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三、臨沂失業保險金辦理材料
1、本人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張
3、已辦理失業登記的《失業證》
4、原工作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或勞動爭議裁決的證明材料
5、本人銀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復印件)
四、臨沂失業保險金辦理流程
1、用人單位應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面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檔案等資料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管理其失業保險的經辦機構備案。
2、失業人員自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送達之日起60日內,到經辦機構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
3、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之日起7日內,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并從確認后的次月起發放失業保險金,同時提供其他保險待遇。
延伸閱讀:臨沂市要發企業穩崗補貼了 申報審核時間至7月底
記者從臨沂市人社部門獲悉,2017年度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補貼開始申報了。具體時間為6月啟動受理申報工作,7月底前結束。
據介紹,根據規定,對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政策和環保政策、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的'企業,按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一定比例給予穩定崗位補貼。
具體補貼標準為對符合魯人社發〔2015〕23號文件規定條件,在實施化解產能嚴重過剩、淘汰落后產能、節能減排、主輔分離、兼并重組期間的企業“5類困難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穩崗補貼。
對符合魯人社發〔2015〕55號文件規定條件,生產經營正常的一般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30%給予穩崗補貼,特別困難的其他企業根據困難情況可適當提高到50%給予穩崗補貼。此外,對按魯人社發〔2016〕25號文件列入國家和省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產能計劃并實施的企業,符合穩崗補貼實施條件的,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70%給予穩崗補貼。
據悉,自2017年起,全市穩崗補貼申報工作全面實行分級受理、網上申報審核,審核通過后同步填報人社部失業保險司《穩崗補貼實名制信息系統》。我市今年申報受理期限調整為6月至7月底。自明年起,5類困難企業仍按每年4月底前、其他企業(正常、困難)每年5月底完成申報審核。
另外,申報穩崗補貼需提供的相關材料、申報審核程序和資金撥付,及其他困難企業界定等相關內容,可登陸臨沂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
市直申報受理地點:臨沂市政務服務中心2樓B區臨沂市社會保險21-24號失業保險窗口。聯系電話:8052010,8126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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