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話:
普通話,即現代標準漢語,又稱國語、華語,指通行于中國大陸和香港、澳門、臺灣、海外華人的共通語文,為現代漢語共通的交際口語與書面語。普通話基于現代北方漢語的語法和北京話語音,并作為官方、教學、媒體等標準語,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臺灣地區的官方語言,是新加坡共和國四種官方語言之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確立了普通話和規范漢字的“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非官方語言)的法定地位
漢字:
公元前2—1世紀,西域就有漢字出現,公元前60年,漢朝在西域設立都護府,漢語言文字也在西域使用傳播。自那以來,漢語言文字成為西域各國必備的官方使用的語言文字。唐朝時,漢語言文字不僅成為西域地方政權通行的語言文字,而且也成為西域各族人民自覺學習的語言文字。西遼王朝統治西域時期,推行漢文,漢語言文字得到進一步傳播。元朝時,提倡學習漢法,用漢語言文字開科取士,造就出許多精通漢語言文字的著名學者。明朝時,漢語言文字繼續在西域得到傳播。清朝統一西域后,在公務活動中使用滿文的同時,主要使用漢語言文字。清朝后期,隨著漢民的大量增加,漢語言文字在西域逐步得到廣泛使用。繼而,漢語言文字逐漸成為新疆各民族通用的語言和文字。
規范漢字對于現代漢語來說,包括經過整理簡化的字和未整理簡化的字兩部分。經過整理簡化的字是指經國務院或國家主管部門批準,以字表等形式正式頒布的現代漢字規范。未整理簡化的字是指歷史流傳下來的,沿用至今,未經過整理簡化或不需要整理簡化的傳承字,如人、山、川、日、水、火等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