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出臺環衛行業工資集體協商辦法
上海市環衛行業第五次工資集體協商會議暨簽約儀式于4月21日舉行。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崔麗萍和總工程師唐家富,上海市綠化市容行業工會主席肖龍根等9位工會方代表和上海市市容環衛行業協會會長梁超等8位企業方代表參加了會議。

會議由崔麗萍同志主持。會議首先由肖龍根同志通報了《2014年度本市環衛職工工資福利待遇狀況分析報告》和《2015年本市環衛行業工資集體協商議題的建議》。接著,工會方代表和企業方代表就《2015年上海市環衛行業工資協商協議》展開了熱烈的討論,主要圍繞關于完善環衛職工收入正常增長機制、關于調整環衛行業最低工資標準、關于提高環衛職工健康體檢標準和關于完善環衛職工培訓制度等充分發表了意見。雙方代表在協商過程中本著求大同、存小異和堅決貫徹2011年市政府轉發的《關于本市建立環衛職工收入正常增長機制,提高城市環境衛生保障水平的若干意見》的態度,進行了友好的協商,并逐步達成一致意見。工會方代表肖龍根和企業方代表吳仁勇同志在唐家富同志的見證下,簽署了《2015年上海市環衛行業工資集體協商協議書》。
最后,唐家富同志作了講話,要求大家要充分認識環衛行業工資集體協商的重要性,認真研判環衛人工費用增長的態勢,不斷完善環衛養護作業定額等制度和標準建設,積極推進環衛養護市場化的進度,進一步貫徹落實好《關于本市建立環衛職工收入正常增長機制,提高城市環境衛生保障水平的若干意見》的`精神。
工資集體協商內容包括:工資協議的期限、工資分配制度、工資標準和工資分配形式、職工年度平均工資水平及其調整幅度、獎金、津貼、補貼等分配辦法、工資支付辦法、變更、解除工資協議的程序、工資協議的終止條件、工資協議的違約責任、雙方認為應當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在今天構建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背景下,加大收入分配調節力度,重視解決部分社會成員收入差距過分擴大問題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是建立新型勞資關系、實現勞資雙贏的需要。也是廣大工薪階層的勞動者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的現實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