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租房提取公積金條件2015新政
南京租房提取公積金條件2015新政

南京提取公積金支付租金的門檻降低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昨天介紹,只要滿足繳滿3個月和本市無房這兩個條件,就可以提取公積金用來租房。
此前如果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還需要租房合同和發票。昨天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通知中沒有了這一項規定,明確提取條件為: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當年房屋租賃費用。
如果是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按當年實際發生的房租計算;租住商品住房的',未婚職工按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900元計算,已婚職工夫妻雙方合計按每月提取金額不超過1800元計算。
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賃合同和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單位出具的租金繳納證明;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無房產的證明、婚姻狀況證明、身份證以及租住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
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并不是每月進行,而是每年6月份、12月份集中辦理。6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上半年房屋租賃費用;12月份,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下半年或全年房屋租賃費用。辦理地點是住房公積金服務網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