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計算2015年9月3日加班工資
2015年9月3日全國放假一天,紀念抗戰勝利70周年。由于9月3日是星期四,有些單位可能會安排員工加班,那么9月3日加班工資如何計算?9月3日加班工資是平時的幾倍?下面就讓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

2015年是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9月3日全國放假一天,調休放假安排如下:9月3日至5日調休放假,共3天。其中9月3日(星期四)放假,9月4日(星期五)調休,9月6日(星期日)上班。
很多人都表示歡呼,但也有不少人表示擔憂,怕公司不放假。“因為是周四嘛,周五還要調休,公司可能會怕麻煩,周四上班,周五、周六、周日正常放。”有不少人對此擔心,如果不調休,9月3日上班的話,是算加班呢還是正常上班呢?加班的話有沒有加班費?是平時的幾倍?
9月3日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人社部8月18日發布通知:9月3日放假期間,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并安排補休;對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報酬。
9月3日加班費計算公式:以勞動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勞動所得實際工資扣除該月加班工資后的數額x元為例,如果9月3日加班,用人單位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加班工資應不低于(x÷21.75)x200%。假如實際工資為4000元,那么加班費應為(4000元÷21.75)x200%=367.8元。
此外,實行計件工資制的企業,應當依照國家或者行業制定的勞動定額標準,結合本企業實際,經征求企業工會或者職工代表的意見,合理確定勞動定額和計件單價。勞動者完成計件定額后,企業安排其在9月3日加班的,應當按照不低于計件單位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支付應當在下一個工資發放日前發放給勞動者,如果企業拒不支付的,企業職工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人社部:9月3日加班應發200%工資或調休
根據《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加點,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勞動者加班加點的工資:
(一)工作日延長勞動時間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的`150%支付加點工資;
(二)在休息日勞動又不能在六個月之內安排同等時間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的200%支付加點工資;
(三)在法定休假日勞動的,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資的300%支付加點工資。
因此,此次是按照休息日(公休日)的標準支付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