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離休、退休的;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調出本市或戶口遷出本市的;
(五)職工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滿兩年未再就業的`;
(六)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
(七)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即指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簡稱直系親屬)購買自住住房付清購房價款,在簽定購房合同一年內或辦理房屋權證一年內的;
(八)職工或其配偶償還購房貸款本息,在貸款期限和償還額度內的;
(九)職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內的;
(十)職工或其配偶租賃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達到成本租金的;
(十一)繳存人為農民工的;
(十二)職工或其直系親屬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三)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患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塞、腦中風后遺癥、冠狀動脈搭橋術、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終末期腎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其中第(五)條規定了要兩年時間。
重慶公積金購房提取條件
1、購買商品房的,自購房合同備案登記之日起1年內或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1年內的。
2、購買房改房的,自簽訂購房合同之日起1年內或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1年內的。
3、購買拆遷安置房的,自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合同(協議)之日起1年內或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1年內的。
4、購買再交易房、拍賣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1年內的。
5、購買保障性住房,自簽訂購房合同之日起1年內的。
重慶公積金租房提取條件
租房自住,在租賃合同期限內的;
重慶公積金還貸提取條件
1、職工或其配偶償還商業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限內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不超過首付款額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過對應時段已償還的貸款本息額。
2、職工或其配偶償還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本息的,在還款期限內每年可提取一次。職工、配偶及參貸人提取金額之和不超過對應時段已償還的貸款本息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