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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上海企業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

            時間:2021-01-10 09:46:37 工資待遇 我要投稿

            2016上海企業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

              上海市最新的養老金調整方案規定2013年底以前已按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規定辦理退休(職)手續,并按企業辦法計發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的人員,按照以下辦法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

            2016上海企業退休養老金計算方法

              (一)每人每月增加130元。

              (二)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月增加額不足30元的,補足到30元。

              (三)以本人2013年12月份按月領取的基本養老金(生活費)為基數,增加3%(增加額尾數不足一角的,見分進角)。

              (四)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滿60周歲及以上(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滿65周歲及以上(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20元。其中:2013年當年內女年滿60周歲(1953年出生),男年滿65周歲(1948年出生),以及年滿70周歲(1943年出生)、75周歲(1938年出生)、80周歲(1933年出生)的人員,可按照2012年年滿60周歲(男年滿65周歲)、70周歲、75周歲、80周歲人員已享受的標準(本通知實施前的標準)先進檔,再增加。

              2013年12月31日前女年滿60周歲及以上(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男年滿65周歲及以上(194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員,按本通知第一條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生活費)后,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不到1500元的,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增加后的月基本養老金(生活費)不超過1500元。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規定享受原工資100%退休費的老工人、兩航起義人員、持有中國海員工會核準頒發起義船員證書的招商局駕船起義人員,按上述規定增加基本養老金后,每人每月再增加200元。

              上海市最新企業退休職工增資方案:

              基數130+工齡×3+2013工資×3%,另女滿60男滿65再加20。

              上海市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計算方法:

              基本養老金+基數130+工齡×3(注:)+2013年12月工資×3%,另女滿60男滿65再加20。

              相關閱讀: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新老計發辦法有哪些區別?

              區別一:養老金的項目不同。按照老的計發辦法,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調節金和繳費年限養老金(工齡工資)等五部分組成;按新辦法,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等三部分組成。

              區別二:養老金的計算辦法不同。

              按老辦法,養老金的計算方法如下:

              1、基礎養老金:按2005年全省和其所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數的20%確定;

              2、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本人退休時個人賬戶的累計儲存額除以120確定;

              3、過渡性養老金:以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并建立個人賬戶前推算的儲存額,除以120確定;

              4、1995年底前參加工作并參加養老保險的`參保人員,繳費年限在15年以上的,按其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除以全部繳費年限,乘以2005年全省和其所在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平均數,再乘以5%計算的調節金;

              5、按照參保人員1999年6月底前的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每滿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計算)發給1元的繳費年限養老金(工齡工資)。

              老辦法中,基礎養老金存在吃“大鍋飯”,待遇差別不大的情況,容易出現“遲退不如早退、多繳不如少繳”的現象,缺乏激勵約束機制。

              按新辦法,養老金的計算辦法如下:

              1、基礎養老金:以本人退休時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不足1年的繳費月數折算為年)發給1%。

              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最低繳費系數+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個人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繳費年限)×1%。

              參保人員的最低繳費系數為參保人員從參加工作(或參保)至退休時各年的繳費系數的平均值,各年的繳費系數為當年繳費工資與同期省公布的繳費基數60%的比值,各年繳費系數大于1的,按1取值。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是指參保人員退休時全省上一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與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的乘積。本人平均繳費工資指數,是指1992年1月1日至退休上一年度本人歷年繳費工資指數的平均值,某年繳費工資指數是指本人當年繳費工資額與當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比值。

              2、個人賬戶養老金:按照本人個人賬戶的累計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確定。計發月數標準,按照國家規定執行(例如:50、55、60、70歲退休時,對應的計發月數為195、170、139、56個月)。

              3、參保人員1995年12月31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06年7月1日以后退休的,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按照參保人員1995年底前的繳費工資和繳費年限,推算出1995年前全部繳費年限的儲存額,再除以120按月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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