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生育保險政策
生育保險是通過國家立法,在職業婦女因生育而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生活保障和物質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生育保險政策的相關信息,歡迎閱讀!
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新參保指南
辦理對象
信豐縣行政區域內的用人單位(含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經濟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等)。
繳費標準
用人單位按職工工資總額的0.5%,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辦理程序
(一)已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
填報《醫療、工傷、生育參保申報審核表》(紙質文檔兩份)。
(二)新成立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
1、需攜帶的材料:用人單位提供工商營業執照(新三證合一)復印件一份,事業單位提供單位法人證復印件一份,并加蓋公章。
2、需填寫的報表:醫療工傷生育參保登記表、醫療工傷生育結算花名冊、醫療工傷生育繳費申報審核表(紙質文檔各兩份、電子文檔一份)。
相關事項
1、為促進男女平等就業的需要,使用人單位在勞動用工中不會出現性別歧視,均衡單位負擔,因此不管單位是否有女職工,是否有育齡婦女,都應參加生育保險。
2、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由經辦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并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處欠繳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3、因用人單位未參加生育保險、中斷繳納生育保險費用或生育保險繳費時間不足,影響參保職工享受相應生育保險待遇的,其生育保險待遇由用人單位按《贛州市職工生育保險暫行辦法》規定的標準足額支付。
生育保險之待遇篇
待遇享受范圍
1.生育醫療費用;
2.生育津貼;
3.計劃生育手術費用;
4.法律、法規規定的與生育保險有關的其他費用。
享受條件
1.已參加生育保險且在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前由用人單位為該職工連續繳費滿一年以上(含一年);
2.符合法定生育條件并履行規定手續生育(含流產)或實施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情況檢查、避孕節育手術和復通手術。
不予享受條件
1.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
2.超出江西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項目規定的;
3.妊娠、分娩、產假期間因疾病發生的醫療費用;
4.因交通、醫療事故等存在第三責任造成妊娠終止的醫療費用;
5.治療不孕癥發生的醫療費用;
6.除新生兒常規處理以外的嬰兒醫療、護理、保健、生活用品等費用;
7.實施輔助生殖術(如試管嬰兒)發生的醫療費用;
8.在國外及港、澳、臺地區發生的`生育費用;
9.超出生育保險規定范圍和標準的醫療費用。
男職工待遇享受
男職工實施計劃生育手術費;配偶無工作單位,符合生育政策,報銷生育醫療費用或計劃生育手術費,但不享受生育津貼。
新參保待遇享受
2014年1月1日起一年內參保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不受連續繳費滿一年(含一年)條件限制;2015年1月1日之后,參保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必須連續繳費滿一年(含一年)。
生育保險之就醫篇
覆蓋對象
符合享受條件的參保職工因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等發生費用時
辦理材料
1、醫保證、卡;
2、身份證;
3、生育服務證或再生一胎生育證;
4、未就業配偶提供未就業證明;
5、懷孕證明 。
辦理程序
1、選定點醫院 可以選擇統籌地區內任意三家定點醫院,可以考慮三級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及“方便親屬照顧”的縣(市、區)醫療機構。原則上不再變更定點醫院,職工因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可以直接在這三家醫院就診。
2、辦理就醫登記 攜帶上述材料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登記手續;填寫《贛州市職工生育保險就醫登記表》后,由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認真核對相關證件后錄入醫保系統存查。
3、就診就醫 參保職工到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產前妊娠診斷、檢查、住院分娩、流產、引產或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參保職工應出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證和卡、身份證、《就醫登記表》等證件。
辦理時限
法定工作日,即來即辦
相關事項
1、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時如:取出宮內節育器、14周以上人工終止妊娠術、復通手術(輸卵管吻合術)需提供計劃生育部門證明。
2、參保職工因急診、急救(包括出差、探親、準假外出期間等)在統籌地區外或非定點醫療機構生育的,用人單位或其本人須在三個工作日內電話報告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批準同意后其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
生育保險之醫療費用報銷篇
享受對象
符合享受條件的參保職工因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等發生費用時
享受標準
一、信豐縣生育保險待遇享受標準 | ||||||||
一級醫院 | 二級醫院 | 三級醫院 | 備注 | |||||
一 | 產前檢查 | 300 | 300 | 300 | 限額支付 | |||
二 | 分娩或終止妊娠醫療費 | 1 | 順產或7個月以上(含7個月)引產 | 1200 | 1400 | 1500 | ||
2 | 難產(指產鉗助產、胎吸) | 1700 | 1900 | 2000 | ||||
其中 | 剖宮產 | 2200 | 2800 | 3300 | ||||
宮外孕 | 2200 | 2800 | 3300 | |||||
3 | 懷孕4個月以上(含4個月)7個月以下流產或引產(住院) | 800 | 900 | 1000 | ||||
4 | 懷孕4個月以下流產 | 200 | 200 | 200 | 定額支付 | |||
三 | 計劃生育手術費 | 1 | 人工終止妊娠術(意外懷孕4個月以下流產) | 200 | 200 | 200 | ||
2 | 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 | 42 | 47 | 47 | ||||
3 | 皮下埋植術 | 82 | 90 | 90 | ||||
4 | 取出皮下埋植術 | 67 | 75 | 75 | ||||
5 | 輸卵管結扎術 | 274 | 315 | 315 | ||||
6 | 輸精管結扎術 | 212 | 238 | 238 | ||||
7 | 復通手術(輸卵管吻合術) | 1500 | 1500 | 1500 | ||||
二、信豐縣生育保險并發癥(合并癥)住院費用享受范圍和標準(單位:元) | |||||
序號 | 并發癥(合并癥) | 限額享受標準 | 序號 | 并發癥(合并癥) | 限額享受標準 |
1 | 前置胎盤 | 500 | 7 | 妊娠合并腎病 | 500 |
2 | 胎盤早剝 | 500 | 8 | 妊娠合并卵巢囊腫 | 500 |
3 | 妊娠高血壓綜合癥 | 500 | 9 | 妊娠合并子宮肌瘤 | 500 |
4 | 妊娠合并糖尿病 | 500 | 10 | 羊水栓塞 | 500 |
5 | 妊娠合并肝病 | 500 | 11 | 產后輸血≥400ml(中重度貧血) | 1300 |
6 | 妊娠合并心臟病 | 500 | 12 | 產科彌散性血管內凝血 (DIC) | 4000 |
需提供資料
信豐縣生育保險待遇支付需提供的資料
序號 | 項目 | 向醫保局申報需提供的材料 | |||
參保職工 | 定點生育醫療機構 | ||||
一 | 產前檢查 | 1、就醫登記表; 2、醫保證、卡; 3、身份證; 4、生育服務證或再生一胎生育證原件和復印件 5、未就業配偶提供未就業證明 6、懷孕證明 | 1、贛州市生育保險住院醫療費用申報匯總表; 2、贛州市生育保險住院醫療費用申報明細表; 3、贛州市生育保險門診醫療費用申請匯總表(醫療保險管理系統可下載) 4、符合并發癥(合并癥)報銷的提供相應的材料: (1)提供資料:住院發票復印件、疾病證明、出院小結,疾病證明同時要有經治醫師、科主任、分管院長核實簽字; (2)妊娠合并糖尿病、腎病、心臟病、肝病(符合內科急診住院指征,并請內科醫師會診)需另附內科會診單; (3)妊娠合并卵巢囊腫、子宮肌瘤需在剖宮產手術中行囊腫或肌瘤剔除手術; (4)產后輸血:需中重度貧血(血紅蛋白<90g/l); (5)每種并發癥(合并癥)一個懷孕生命周期只報一次 | ||
二 | 分娩或 終止妊娠醫療費 | 1 | 順產或7個月(含7個月)以上引產 | ||
2 | 難產(指產鉗助產、胎吸) | ||||
3 | 剖宮產 | ||||
4 | 宮外孕 | ||||
5 | 懷孕4個月(含4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或引產 | ||||
6 | 懷孕4個月以下流產 | ||||
三 | 計劃生育手術費 | 1 | 人工終止妊娠術(意外懷孕4個月以下流產) | 1、就醫登記表; 2、醫保證、卡; 3、身份證; 4、戶籍所在地計劃生育證明 5、結婚證原件或復印件 6、未就業配偶提供未就業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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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 | ||||
3 | 皮下埋植術 | ||||
4 | 取出皮下埋植術 | ||||
5 | 輸卵管結扎術 | ||||
6 | 輸精管結扎術 | ||||
7 | 復通手術(輸卵管吻合術) | ||||
備注:計劃生育手術:取出宮內節育器、14周以上人工終止妊娠術、復通手術(輸卵管吻合術)需提供計劃生育部門證明。 | |||||
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結算
生育醫療費用、計劃生育手術費用直接刷卡結算。
急診、急救就醫結算
辦理材料
1、原始發票;
2、費用明細;
3、急診疾病證明;
4、出院小結;
5、計劃生育相關證明材料;
6、就診醫院級別證明;
7、職工所在單位賬戶。
辦理程序
1、參保職工因急診、急救(包括出差、探親、準假外出期間等)在統籌地區外或非定點醫療機構生育的,用人單位或其本人須在三個工作日內電話報告醫療保險經辦機構。
2、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批準同意后其發生的醫療費用,先由個人墊付后。
3、出院后90天內攜帶上述材料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結算。在統籌地區外或非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需明確其醫院級別,無法確定級別的視為一級醫院。
辦理時限
材料齊全的自受理之日起兩個月完成審核、結算,結算費用打入職工所在單位賬戶。
生育保險之生育津貼申領篇
享受對象
符合享受條件的參保職工因生育或計劃生育手術等發生費用時
生育津貼計發
生育津貼是職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產假或者計劃生育手術休假期間獲得的工資性補償,以職工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生育保險平均繳費工資為標準,按照規定的產假期和符合計劃生育規定享受的休假期計發;生育津貼計算公式為:
實際計發數=月平均繳費工資(元)÷30(天)×假期天數
生育 津貼 | 產假類別 | 取宮內節育器 | 放置宮內 節育器 | 結扎輸精管 | 結扎輸卵管 | 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 | 宮外孕 | 懷孕滿4個月(含4個月)流產的 | 妊娠7個月以上(含7個月)順產或引產 | 難產實施助產手術(鉗助產、胎吸)或剖宮產手術 | 多N胞胎 生育 |
產假標準 | 1天 | 3天 | 7天 | 21天 | 15天 | 30天 | 42天 | 98天 | 加15天 | 加N×15天 |
申領所需材料
1 | 取宮內節育器 | 1、生育津貼申報表; 2、可實施計劃生育手術的證明; 3、門診(住院)發票原件; 4、出院小結; 5、疾病證明; |
2 | 放置宮內節育器 | |
3 | 結扎輸精管 | |
4 | 結扎輸卵管 | |
5 | 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 | 1、生育津貼申報表; 2、結婚證; 3、門診(住院)發票原件; 4、出院小結; 5、疾病證明; |
6 | 懷孕滿4個月(含4個月)流產的 | |
7 | 宮外孕、妊娠7個月以上(含7個月)順產或引產 | 1、生育津貼申報表; 2、出生證明(或死亡證明); 3、門診(住院)發票原件; 4、出院小結; 5、疾病證明; |
8 | 難產實施助產手術(鉗助產、胎吸)或剖宮產手術 | |
9 | 多N胞胎生育 |
申領程序
用人單位應在生產(含流產)、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或實施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的復通手術之日起六個月內到參保地經辦機構填報《贛州市職工生育保險津貼待遇申報表》并攜帶上述資料申請相應的生育保險津貼。
辦理時限
經辦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審核。對符合條件的,核定其享受待遇,并予以一次性計發;不符合條件的,應當告知并說明理由。
相關事項
1、生育津貼高于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貼低于本人產假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用人單位補足。
2、生育津貼直接打入職工所在單位賬戶,生育津貼與產假期間職工本人工資不能重復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