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蕪湖房產新政
2017蕪湖房產新政出臺了嗎?有什么內容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相關信息,歡迎閱讀!

蕪湖印發了《市區國有土地 上房屋征收補償獎勵等標準暫行辦法》、《市區集體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暫行辦法》和《江北區域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暫行規定》,自2016年3月29日起印發執行。
新《辦法》和《規定》,以維護公共利益,切實保障被征收房屋 所有權人的合法權益為原則,
對房屋征收補償過程中的征收補助和獎勵標準及征收補償人口的認定出臺了新的規定。
補助和獎勵標準 ⇨
其中,《市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獎勵等標準暫行辦法》就新規定了 補助 和 獎勵 標準:
· 對住宅房屋按時搬遷在規定時間內并購買 普通商品房或選擇安置房產權調換的,最多給予20%獎補(10%獎勵 、10%補助);
· 對按時搬遷選擇貨幣補償的,最多給予15%獎補(10%獎勵、5%補助);
· 對未按時搬遷但選擇購買普通商品房或選擇安置房產權調換的,最多給予10%補助;
· 對未按時搬遷選擇貨幣補償的., 最多給予5%補助。
補償人口的認定 ⇨
同時,《市區集體土地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暫行辦法》中對征收補償人口的認定還首次規定了:
因其他原因戶口從征收范圍內遷出的人員,未享受過房改福利分房政策或本市其他集體經濟組織房屋征收補償政策,且該戶標準補償面積不超過被征收房屋面積的,可計入補償人口,但不得享受人均住房補助(人均優惠購房面積)和因計入人口新增的計劃生育補助(申購面積)。
對于江北區域沈巷鎮、二壩鎮、湯溝鎮、白茆鎮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則按照《江北區域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安置暫行規定》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市民可以通過蕪湖政府網、蕪湖房屋征收網了解相關政策法規, 或者向蕪湖市房屋征收管理辦公室、各縣區房屋征收辦咨詢相關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