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州養老金繳納比例
2017廣州養老金繳納比例有改變嗎?具體是怎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廣州養老金繳納比例,歡迎閱讀!
從2015年1月1日開始,廣州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單位繳費比例不再實行“不同經濟,兩個群體,兩種比例”,而是統一為14%,個人繳費比例為8%不變,企業職工個人養老待遇不會受此變化而變化。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昨日公布,根據廣東省人社廳《關于你市調整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比例的批復》(粵人社函[2015]39號)的意見,經廣州市政府同意,從2015年1月1日開始,廣州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單位繳費比例統一為14%。
記者了解到,由于歷史的原因,廣州市養老保險的單位繳費比例存在“不同經濟,兩個群體,兩種比例”的狀況,其中國有、集體、三資企業等單位的本市城鎮戶籍從業人員的單位繳費比例為20%;私營企業、民辦非企業等單位從業人員及國有、集體、三資企業等單位的非本市城鎮戶籍從業人員的單位繳費比例為12%。
記者另外獲悉,靈活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仍維持原繳費比例20%不變。
據介紹,廣東省人社廳、財政廳、地稅局《關于統一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工資下限和單位繳費比例的通知》(粵人社函[2014]2789號)提出,從2015年1月1日起,將全省各地級以上市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統一至13%~15%,其中,單位繳費比例高于15%的地區要調整為15%,低于13%的地區要調整為13%,單位繳費比例在13%~15%之間的維持不變。同時,各地級以上市對不同的戶籍人員、不同性質的企業類型,不得設置不同的單位繳費比例。
不會影響個人養老保險待遇
“統一了養老保險繳費比例,這也可以減少有些企業根據繳費比例而去選擇區域的現象。”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陳敏認為,這為廣州市企業創造了公平的競爭環境,也為城鎮戶籍勞動者就業競爭創造了公平的條件。
據他介紹,目前廣州市企業職工五險單位繳費比例為24.82%,其中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比珠三角其他城市的平均比例13%只高了1%。
“統一后的繳費比例,與之前廣州市養老保險的單位平均繳費比例14.2%接近。”陳敏表示,對于一些企業而言,繳費比例大幅降低,可以節省成本。他介紹,平均繳費比例下降了0.2%,養老保險基金總體約減少了3億元,“這不會影響到全市養老保險基金的收支平衡,也不會增加原來12%繳費比例單位的負擔。”
他解釋,一方面,廣州市在2013年4月將失業保險費率從2%調整為1.5%,又在當年7月實施了失業保險的浮動費率,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業的負擔,也為這次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的統一創造了一定的條件。另一方面,繳費單位和個人增多,也讓整個養老保險基金不斷擴充。
另外他介紹,養老保險企業繳費比例的.變化,不會影響到個人養老保險的待遇變化。“個人養老保險待遇只與繳費基數和繳費時間長短掛鉤。”
拓展閱讀——關于廣州工傷保險繳費比例調整通知
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地稅分局,廣州開發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調整工傷保險費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發〔2015〕71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做好工傷保險費率調整工作進一步加強基金管理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5〕72號)和《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于調整完善我省工傷保險費率政策進一步加強基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規〔2015〕6號)的規定,經報廣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決定對本市工傷保險的繳費標準進行階段性調整。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從2015年10月1日起,將《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州市工傷保險若干規定的通知》(穗府〔2014〕30號)第四條的工傷保險繳費標準分別下調20%,即:本市工傷保險費根據一、二、三類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分別按上年度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4%、0.8%、1.2%的比例征繳。
二、本市將于2016年內實施國家和省文件規定的“工傷保險行業基準費率”和“工傷保險浮動費率”,進一步調整完善工傷保險的相關政策。屆時,本通知隨之停止執行。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廣州市財政局
廣州市地方稅務局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