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西退休養老金上調
9月26日,經山西省政府同意并報國家人社部、財政部批準,山西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印發了《關于2016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決定從2016年1月1日起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年山西退休養老金上調最新消息,歡迎閱讀!

經省政府同意并報國家人社部、財政部批準,今年我省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是,截至2015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調整對象
2015年12月31日前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
調整辦法
調整辦法采取了國家統一規定的“三結合”的調整辦法,即定額調整、掛鉤調整和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
定額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掛鉤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1、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不含折算工齡)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按10年計算。
2、機關事業退休人員按本人退休時職務(職級)對應的2015年12月同職務(職級)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3.6%增加基本養老金。
適當提高部分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1、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滿70周歲的退休人員,在上述兩項調整的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2、繼續確保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基本養老金不低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水平,調整后月基本養老金低于全省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平均水平的,補齊到平均水平。
3、2016年調整水平按照2015年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6.5%確定。國家批復山西省月人均增加190元。
此次我省調整范圍內退休人員共計224.2萬人,其中企業175.4萬人,機關事業單位48.8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