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年終獎
年底將至,一大波年終獎正在路上迫不及待要到員工的手里啦!2017年年終獎個人所得稅稅率是怎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年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年終獎,歡迎閱讀!

年終獎應繳個人所得稅是如何計算 首先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3500元起征點,則應納稅所得額=年終獎-(3500-當月工資),若高于3500,則應納稅所得額=年終獎;
其次,將應納稅所得額除以12,按其商數確定新七級稅率體系中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最后,采用計算公式。如下:
繳納個稅=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一: 當月工資低于3500的計算例題
計算公式:應納個人所得稅稅額=
(個人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當月工資與費用扣除數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例:一個人年終獎為12000元,當月工資為3000元,則12000-(3500-3000)=11500,以11500/12其商數為958.33元對應的適用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年終獎為11500*3%=345元
當月工資低于3500元的費用扣除標準,不再繳納個人所得稅。
該納稅人當月共計應納個人所得稅為345元。
例二: 當月工資超過3500的計算例題
個人當月工資收入與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分別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例:一個人年終獎為7200元,當月工資為5100元,以7200除以12,其商數為600,對應的適用稅率為3%,年終獎所得稅為7200*3%=216元
當月工資應納稅為5100-3500-550(統籌)=1050*3%=31.5元
該納稅人當月共計應納個人所得稅為216+31.5=247.5元
拓展閱讀——企業年終獎注意事項及計算方法
一、企業管理層對于年終獎需注意的幾點事項:
1、單位必須發放年終獎嗎?
年終獎的發放,勞動法律沒有硬性規定,是否發放年終獎,屬于單位的自主權。但如果勞動合同中有明確規定,或者單位的規章制度中對年終獎有明確規定,單位就應該按照約定或者規定發放。
2.用人單位有權隨意扣發年終獎金嗎?
如果勞動合同明確規定年終獎金屬于勞動報酬的一部分,或者用人單位將發放年終獎金規定在規章制度里,那么用人單位不能無故扣發員工的年終獎金。
另一種情況是,年終獎金是用人單位給予員工的一種特殊獎勵,不適用于所有員工,不屬于勞動報酬的一部分,這種情況用人單位可以根據經營狀況和員工的工作表現自主決定是否發放此類年終獎金。
3.年終獎延期、分期發放是否違法?
根據《勞動法》規定,年終獎是工資的一部分,屬于勞動報酬的'范圍,如果在勞動合同或規章制度中規定發放年終獎,那么推遲年終獎的發放,無異于欠薪。
按照《勞動法》規定,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對遲發年終獎的企業主應給予批評教育,嚴重的可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責令支付賠償金,以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論處。至于企業將年終獎分期發放,并不違法。
企業對于如何發放年終獎有自主權,因此只要不延期,分期并不違法。
二、員工對于年終獎需注意的幾點事項:
1.“我”能拿年終獎嗎?
《勞動法》明確規定:“工資分配應當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年終獎屬于勞動報酬,也必須遵循同工同酬原則。”
以下說法都違反《勞動法》中“同工同酬”原則:
(1)考核合格后才能享受年終獎
(2)考核前離開單位的不能拿年終獎
(3)發放時不在冊的員工不拿年終獎
(4)未做滿一年的員工不能拿年終獎
(5)年中離職的員工不能拿年終獎
2.提前離職、新進職工當年可以拿到年終獎嗎?
如果勞動合同或公司規章制度都未對年終獎有明確規定,按同工同酬原則,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法院一般會支持離職職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終獎。
同理,“新進員工”也可以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終獎。
三、重點來了,年終獎個稅到底怎么計算?
年終獎也需納入薪酬計算個人所得稅。
根據滬地稅所二[2005]3號《關于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處理意見的通知》以及滬地稅所二[2005]18號《關于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納稅人取得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計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批復〉的通知》相關規定,個人(包括外籍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并可先將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對獎金不含個人所得稅的,其商數應換算成含稅收入(下同),然后再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按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根據不同情況,具體計算公式為:
(一)個人取得的獎金包含個人所得稅
1.如果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規定費用扣除額的,其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規定費用扣除額的,其適用公式如下:
應納稅額=(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二)個人取得的獎金不包含個人所得稅:
1.如果個人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規定費用扣除額的,其個人所得稅的計算方法為:
(1)按照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數,查找相應適用稅率A和速算扣除數A;
(2)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速算扣除數A)÷(1-適用稅率A);
(3)按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的商數,重新查找適用稅率B和速算扣除數B;
(4)應納稅額=含稅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B-速算扣除數B。
2.如果個人取得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的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先將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減去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部分后,再按照上述不含稅全年一次性收入相關方法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