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終獎臨界點
2011年9月開始實施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按七級稅率計稅。如果年終獎在1.8萬、5.4萬、10.8萬、42萬、66萬和96萬這幾個臨界點上,會出現年終獎多發1元甚至1分錢,稅后收入反而減少的情況,最極端的是多給1元收入減少8萬多元。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年年終獎臨界點,歡迎大家閱讀!

按照現行的個人所得稅法,年終獎要繳納個人所得稅,計算時會出現臨界點,只要超過臨界點,哪怕只是一元,對應的稅率就會發生變化。
具體來說,年終獎稅率計算方式存在6個縮水區域:(18001元-19283.33元),(54001元-60187.50元),(108001元-114600元),(420001元-447500元),(660001元-706538.46元),(960001元-1120000元)。 并舉出例子,比如年終獎為18000元,那么要繳納540元的稅,如果按年終獎為18001元,則需要多納稅1155.1元,即1695.1元。同理,54001元的年終獎比54000元多納4950.2元;發108001元比108000元多納4950.25元;發420001元比420000元多納19250.3元;發660001元比660000元多納30250.35元;發960001元比960000元多納88000.45元。
避開臨界點的應對良策
根據員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的不同,全年一次性獎金有兩種方式計算個人所得稅。
高于3500元
如果當月所得高于(或等于)3500元,適用公式為: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員工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適用稅率根據個人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的商數確定。例如如果年終獎不超過18000元,除以12每月不超過1500,則適用稅率為3%。舉例,如果您當月工資所得收入超過3500元,又獲得8000元年終獎,那么應該繳稅:8000×3%-0=240元。如果您獲12000元年終獎,那么應該繳稅:12000×3%-0=360元。
低于3500元
如果在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員工的工資薪金所得低于3500元,則要先算應納稅所得額:全年一次性獎金-"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
然后再算適用稅率:應納稅所得額÷12,用所得結果根據表2找出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第三步算要交多少稅: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舉個例子,如果當月工資所得為2000元,又發了10000元年終獎,則可先算應納稅所得額,10000-(3500-2000)=8500元,再算適用稅率,8500÷12=708.33元,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為0。所以年終獎應繳稅=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8500×3%-0=255元,與當月工資所得超過3500元的人相比,獲得1萬元年終獎可少交45元稅。
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之后,其邊際稅率減小,大大減少了個人的稅負;提醒職場人員注意,速算扣除數只能扣除一次,因為這并不是將年終獎作為單獨的12個月的工資計算。但由此也產生了一個年終獎無效區間(見表一),造成企業多發獎金,員工實得收入卻變少的局面,極端情況下可能出現稅前工資多發一塊錢,稅后工資反而少到手88,000元的情況,在計算年終獎的時候需特別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