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器
2017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大家都了解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器,歡迎大家閱讀!

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
1、年終獎一年只能按此法計一次個稅申報
2、年終獎所在月份,如果當月工資不足起征點,可用年終獎補足當月工資不足起征點部分再計稅,如果當月工資達到或超過起征點,當月工資按正常工資計算個人所得稅,年終獎單獨計算個人所得稅
3、年終獎不再設扣除項(起征點)
4、年終獎按全年12月均分,用此計算的平均數套用稅率
5、再用年終獎(扣除當月工資不足起征點后的余額)乘第4點套用的稅率減去速算扣除數為年終獎個稅
excel計算公式:
=IF(B29<=0,0,IF(B29/12<=1500,B29*0.03,IF(B29/12<=4500,B29*0.1-105,IF(B29/12<=9000,B29*0.2-555,IF(B29/12<=35000,B29*0.25-1005,IF(B29/12<=55000,B29*0.3-2755,IF(B29/12<=80000,B29*0.35-5505,B29*0.45-13505)))))))
補充說明:
(全年應發金額與全年應納稅額的區別)
如果與年終獎一起發放的當月工資高于起征點3500,則年終獎全年應發金額=年終獎全年應納稅額,否則應該減去當月工資與3500的差額之后再交稅
即,如果年終獎18001,1月份工資只有2500,則年終獎應納稅額=18001-(3500-2500)
【案例解析】
一、員工當月的工資薪金超過「3500」元,再發放的年終獎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計算時,除以12找稅率,但計算稅額時,速算扣除數只允許扣除一次。
例一:趙某2013年1月工資5000,年終獎24000,無其它收入。
趙某工資部分應繳納個人所得稅:(5000-3500)*3%=45元
趙某年終獎(24000)部分應繳納個人所得稅計算:
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即:24000/12=2000元,
再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
趙某年終獎24000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24000*10%-105=2295元。
趙某2013年1月份應繳納個人所得稅2340元。
二、員工當月的工資薪金不超過3500元,再發放的年終獎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但可以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其中“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以收入額扣除規定標準的免稅所得(如按規定繳納的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后的數額。
例二:錢某2013年1月工資2000,年終獎24000,無其它收入。
錢某當月工資2000元,未超過費用扣除標準3500元,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錢某2013年1月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為3500-2000=1500元。
錢某年終獎24000元,先減除“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1500元)”,22500元為應納稅所得額。
22500除以12個月,即:22500/12=1875元,
再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
錢某年終獎24000應繳納個人所得稅:
(24000-1500)*10%-105=2145元。
錢某2013年1月份應繳納個人所得稅2145元。
三、員工一個年度在兩個以上單位工作過,只能按照國稅發[2005]9號文件規定,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年終獎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納稅人可以自由選擇采用該計稅辦法的時間和發放單位計算。
該條款的要點是:
1,一個員工2013年1月發放的年終獎適用了除以12找稅率的優惠計算政策,2013年其它月份就不能再適用了。
2,一個員工一年一次,在兩處以上取得年終獎,也只能適用一次。
3,員工即使工作時間不足12個月,也可以適用一次。
例三:孫某2012年1-3月在石油企業工作,2012年4-8月跳槽到電信企業,2012年9月至今跳槽到房地產企業工作,
如果孫某2012年12月在房地產企業取得工資5000,年終獎24000,其它無收入,雖然錢某只2012年在房地產企業工作4個月,但其應繳納個人所得稅與例一趙某相同,即當月工資部分應繳納個人所得稅45,年終獎部分也是除12找稅率,應繳納個稅2295元。
房地產企業計提年終獎時,計提、發放會計處理同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