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獎個稅計算器2017稅率表
春節臨近,年終獎還會遠嗎?想必已經讓所有上班族的朋友們朝思暮想了吧。不管拿多還是拿少,年終獎都是對一整年辛苦付出的嘉獎。拿錢交稅,中國人都知道,但是也要交得明明白白,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年終獎個稅計算器2017稅率表,歡迎大家閱讀!

先看下面一張稅率表
年終獎繳納個稅的三種情況
1、發放年終獎的當月工資高于3500元時,年終獎扣稅方式:年終獎x稅率-速算扣除數 (稅率是按年終獎/12作為“應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
2、當月工資低于3500元時,年終獎個人所得稅:{年終獎-(3500-月工資)}x稅率-速算扣除數 (稅率是按:年終獎-(3500-月工資)除以12作為“應繳納稅所得額”對應的稅率)
3、年終獎金和雙薪在同一個月內發放,將所發的雙薪與年終獎金合并除以12個月,找出對應稅率,(雙薪+年終獎)/12*稅率-速算扣除數
注意: 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計算個人所得稅的一次性獎金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而且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算方法只允許使用一次。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如何理解一年一次?
深圳地稅2014公布過一個案例,描述某企業分兩次發放年終獎按年終獎申報個稅被罰,讓不少企業對國稅發[2005]9號文“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尤為深刻。規范處理避免被罰固然是好事,但正確理解這句話,可以讓你少繳稅。
請記住以下幾點:
“在一個納稅年度”指的.是所屬期,而不是看你的申報時間。如你2014年度的年終獎在2015年度2月發放,已按優惠政策操作,當時申報的是2014年度全年一次性獎金,2015年12月,公司改變策略,提前發放2015年度的年終獎,同樣可以按全年一次性獎金申報個稅,因為這是2015年度的年終獎金,實際并不會按廣州地稅(穗地稅發[2006]84號)的規定操作 ;
“一次”是個人一次,不是整個公司必須統一發放一次。個人所得稅申報是以個人為主體進行申報,每個年度申報一次,系統會記錄并控制。同一家企業,可以財務部2月發年終獎、銷售部4月發年終獎,不影響年終獎個稅政策的應用;
“一年一次”只針對全年一次性獎金,對于其他參照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個稅的,不影響年終獎的計算,例如企業向員工低價售房(財稅[2007]13號)、公司雇員以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權形式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國稅函〔2007〕1030號)等;
正確理解分次。2015年度年終獎金,公司的制度規定,2016年2月只先發40%、另外60%在2016年4月發放,可以一次100%申報個人所得稅,不屬于兩次發放年終獎,但如果是上半年、下半年分別依據當時的業績計算發放獎金,屬于兩次發放獎金,只能使用一次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