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冊安全工程師新政策
注冊安全工程師是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并經注冊的專業技術人員。 下面是小編整理的 2017年注冊安全工程師新政策,歡迎大家閱讀!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是由人事部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共同組織實施的一項職業資格準入制度的考試,每年在全國范圍內舉行一次。該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任意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考前培訓工作按照培訓與考試分開,自愿參加的原則進行。
【考試時間】
2017年度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時間為10月28-29日;安全工程師考試分4個半天進行,考試時間為2.5小時。
| 考試科目 | 考試時間 |
|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 10月28日 9∶00—11∶30 |
|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 10月28日 14:00-16:30 |
| 安全生產技術 | 10月29日 9∶00—11∶30 |
|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 10月29日 14:00-16:30 |
【考試科目、題型】
考試科目分為四科,分別是:《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所有科目必須在連續兩個年度內全部通過方可注冊。
| 考試科目 | 題型題量 |
|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 單選70題,多選15題 |
|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 單選70題,多選15題 |
| 安全生產技術 | 必作:單選60道,多選15道 選作:任選一組,單選10道/組 |
|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 案例題:5道 |
【考試大綱】
| 考試科目 | 考試大綱 |
|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 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及法律知識》大綱 |
| 安全工程師《法律法規》修訂、新增內容的說明 | |
|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 全工程師《安全生產管理知識》考試大綱 |
| 《安全生產技術》 | 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技術》考試大綱 |
| 《案例分析》 | 安全工程師《案例分析》考試大綱 |
【報名時間】
各省市、地區2017年安全工程師報名工作預計將于5.6月份陸續進行。
【報名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2、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3、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4、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5、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6、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二)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且在2002年底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兩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兩個科目的考試。
(三)根據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有關規定的香港、澳門居民,均可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相應專業考試。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在資格審核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相應專業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四)上述報考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經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學歷或學位;從事相關業務工作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相關業務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2007年年底。
【免考條件】
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在2002年9月3日前已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報名費用】
2017年安全工程師考試報名費用應以各省人事考試網發布的通知為準。
【報名流程】
須由本人先在當地的人事考試中心網站上提交報名,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然后按規定攜帶有關證明材料到當地考試管理機構審核;審核通過后在規定時間內在網站上交報名費。在考試之前管理機構按規定程序核發準考證。考生憑準考證和有關證明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中央管理的單位和國務院各部門及其直屬單位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
【準考證打印】
完成網上報名的人員一般應于考前半個月或考前一周時間內在報名系統中下載并打印(或領取)準考證。考生下載準考證中遇有問題,請及時與本人相應確認點聯系。
【成績管理】
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的考試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參加全部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
【合格標準】
安全工程師考試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 專業名稱 | 科目名稱 | 試卷滿分 | 合格標準 |
| 注冊安全工程師 |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 100分 | 60分 |
|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 |||
| 安全生產技術 | |||
|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
【崗位職責】
一、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作業規程;
二、排查事故隱患,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
三、制定從業人員安全培訓計劃;
四、選用和發放勞動防護用品;
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
六、制定重大危險源檢測、評估、監控措施和應急救援預案;
七、其他安全生產工作事項。
【考試通過率】
全國注冊安全工程師歷年考試通過人數及通過率
| 年份 | 2004年 | 2005年 | 2006年 | 2007年 |
| 全國報名人數 | 82716 | 89168 | 64000 | 69000 |
| 全國合格人數 | 9424 | 13236 | 23000 | 26090 |
| 全國平均通過率 | 11.39% | 14.84% | 35.94% | 37.52% |
(以上通過率均為報考人數的通過率,實際參考人數為報考人數的80%。)
2011年共通過考試的人數為2萬,參加考試人數為11.1萬,通過率為18%。
【注冊程序】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于2005年6月1日開始受理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人員的注冊申請。
凡通過全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或經2003年度考核認定合格,已取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將申請材料報送至部門、省級注冊機構申請初始注冊。
注冊材料:
1.初始注冊申請表(將申請表按照雙面打印要求打印后加蓋單位公章,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2.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
3.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復印件)、聘用證明(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4.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工整寫上申請人姓名、序號,若在申請表中上傳照片,提交的照片則應與申請表中照片一致)。
注冊條件:
通過全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或經認定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并需注冊登記的人員,可向《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辦法》中規定的省級或部門注冊管理機構申請初始注冊。
注冊程序:
1.申請初始注冊的人員應登錄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系統填寫信息并上報,下載初始注冊申請表;
2.經聘用單位同意后,申請人將初始注冊申請表和上述需提交的材料一并報省級或部門注冊管理機構;
3.各省級或部門注冊管理機構在收到初始注冊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后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表原件及其他注冊材料原件認真進行審核,提出初審意見;
4.各省級或部門注冊管理機構在初審合格人員的初始注冊申請表和匯總表上加蓋本機構的公章后,連同申請人提交的其他注冊材料上報至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中心終審,終審合格后予以注冊,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證》。
對不符合初始注冊條件的人員,應當自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未通過初審的原因。申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管理中心申請復議。
【注冊依據】
根據《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1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貫徹實施〈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有關事項的通知》(安監總廳人事〔2007〕44號),經各單位組織申報,省級、部門注冊機構初審,國家注冊機構審核合格,國家安全監管總局批準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條件的人員注冊。同時發布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接受社會監督。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公告有異議,應當以真實身份(單位提出的應當加蓋公章,個人提出的應當由本人簽字)書面向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事司反映。
【申請延期】
注冊安全工程師注冊有效期為3年,自準予注冊之日起計算。 注冊有效期滿需要延續注冊的,申請人應當在有效期滿30日前,按程序提出申請。注冊審批機關應當在有效期滿前作出是否準予延續注冊的決定;逾期未作決定的,視為準予延續。 申請延續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冊申請表;
(二)申請人執業證;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復印件);
(四)聘用單位出具的申請人執業期間履職情況證明材料;
(五)注冊有效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在注冊有效期內,注冊安全工程師變更執業單位,應當按程序提出申請,辦理變更注冊手續。變更注冊后仍延續原注冊有效期。 申請變更注冊,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冊申請表;
(二)申請人執業證;
(三)申請人與原聘用單位合同到期或解聘證明(復印件);
(四)申請人與新聘用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復印件)。 注冊安全工程師在辦理變更注冊手續期間不得執業。
【考試建議】
由于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的科目安排為四科: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其中后三科安排的比較合理,但是安全生產技術這一科目比較雜,沒有系統化。由于安全工程師是按礦山、危化、建筑施工、交通、電力、通用幾個專業注冊的,所以建議將安全生產技術這一門分解為礦山、危化、建筑施工、交通、電力、通用安全技術,考生可以從這幾個專業中選擇一個。而且分解后的安全生產技術可以深化、系統化、專業化,真真正正成為一門技術,而不像之前的只是一個大雜燴且沒有深化。
另外,由于人事部和勞動部合并了,勞動部之前推行的國家職業資格"安全評價師"(即采用安全系統工程的方法與手段,對建設項目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存在的風險進行安全評價的人員),和人事部、安監局推行的注冊安全工程師有異曲同工之處,為了加大注冊安全工程師的含金量和權威度、實用性,建議將安全評價師的知識以增加一門"安全評價"的形式嫁接到注冊安全工程師中,讓此"二師"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