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河中石獸》談開
《河中石獸》這篇說理短文敘述了三種尋找河中石獸的看法和方法,告訴人們:再深的理論,不能得到實踐的證明,就不是真理。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從《河中石獸》談開,希望能幫到大家,更多內容請瀏覽(www.ruiwen.com/wenxue)。
清人紀購在他的《閱微草堂筆記》中記述過這樣一個故事:某寺僧人們要修廟,劃船到河中去撈當年沉到河里的廟門前的石獸。原地撈沒撈到,又順流下尋十余里,也沒尋到。一學者開導他們說,石獸在河沙中只會越埋越深,而不會順流而下。眾人聽了都很折服。但一位老河工聞之卻大不以為然。指出,水長期沖擊石獸迎水處“嚙沙成坎穴”,石必倒擲其中。如是反復,“逐反演流道上奧”。眾人照他說的尋去,果然在上游找到了石獸。
故事情節曲折、生動,告訴了人們一個物理知識。但如果我們細心,可以發現,故事不僅表現自然界中事物的復雜性,也反映了人們認識事物過程的復雜性。其中,能否充分聽取不同意見,對于進行正確判斷是休攸相關的。試想,如果這位老河工根本不知此事,或者他不愿出來講話,或者是和尚們聽不進這位老河工的話,這石獸的去處,恐怕就永遠是個謎了。
正是遇到此類教訓多了的緣故吧,今天人們對于復雜事物,總結出了一系列必須遵守的認識法則中途徑。以環境影響評價為例,發達國家就規定有方案可行性論證、公眾聽證會制度等;依據政務公開原則,其中規定公民有如情權、提案權,辯論權等,恰與前邊老河工能夠了解有關情況。愿意講話、可與學者進行辯論三階段相似。而法律邁進一步規定公民有質詢權、彈職權、直至司法起訴權等,負責官員則有說明和答發的義務,必須遵守法定決策程序及違反所應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等等;如此以制約“和尚”們必須聽和能聽進意見。這些也僅僅是為確認和保障公民能夠無所顧忌地行使表達意見的權利,以達到在填密切查基礎上正確進行判斷的目的。
認識此點是非常重要的。我們常說要提高法律意識,其實也既是要提高民主意識,即按認識規律辦事。這對于健全環境法制是至關緊要的。如,有些領導者把法律僅僅看成是懲罰的工具,而視民主權利、義務及程序保障可有可無。在認識事物、處理問題的過程中,總是不愿把情況公諸子眾,并耐心聽取不同意見,尤其是相反意見,結果往往是頭腦簡單、囿于偏見,魯莽行事,難免去重復“河中石獸”故事中眾和尚的再三失誤;而一旦出了問題,又僅根據“損失和影響”一罰了之,既于事無補,也沒有什么法律科學可言的。
拓展知識:
選自《閱微草堂筆記》卷十六,作者紀昀(jǐ yún)(1724年6月-1805年2月),字曉嵐,(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題目是編者編加的)。清代學者、文學家,直隸獻縣(今河北省獻縣)人。晚年自號白云,乾隆年間進士。他的著作有《閱微草堂筆記》,他和其他人編撰的《四庫全書》被稱為文化史上的“萬里長城”,對保存中國文化有很大的貢獻。《四庫全書》分為經,史,子,集。
《閱微草堂筆記》是以筆記形式寫成的志怪小說,以記述狐鬼故事、奇特見聞為主。這篇說理短文敘述了三種尋找河中石獸的看法和方法,告訴人們:再深的理論,不能得到實踐的證明,就不是真理;只有經得起實踐檢驗的理論才是正確的。同時還揭示了一個道理:任何事物都不可只知道事物的表面現象,更不可主觀臆斷,而是要知道它是這樣的原因。
本文入選人教版語文七年級上冊第27課。
【從《河中石獸》談開】相關文章:
河中石獸10-07
河中石獸12-05
《河中石獸》10-05
《河中石獸》說課稿08-17
河中石獸教案08-12
河中石獸的譯文07-11
河中石獸的板書09-11
河中石獸實詞09-22
河中石獸的教學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