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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狀》注釋

            時間:2025-08-28 22:46:49 柳宗元 我要投稿

            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狀》注釋

              《段太尉逸事狀》

              朝代:唐代

              作者:柳宗元

              原文:

              太尉始為涇州刺史時,汾陽王以副元帥居蒲。王子為尚書,領行營節度使,寓軍州,縱士卒無賴。人偷嗜暴惡者,卒以貨竄名軍伍中,則肆志,吏不得問。日群行丐取于市,不,輒奮擊折人手足,甕盎盈道上,袒臂徐去,至撞殺孕婦人。寧節度使白孝德以王故,戚不敢言。

              太尉自州以狀白府,愿計事。至則曰:“天子以生人付公理,公見人被暴害,因恬然。且大亂,若何?”孝德曰:“愿奉教。”太尉曰:“某為涇州,甚適,少事;今不忍人無寇暴死,以亂天子邊事。公誠以都虞候命某者,能為公已亂,使公之人不得害。”孝德曰:“幸甚!”如太尉請。

              既署一月,軍士十七人入市取酒,又以刃刺酒翁,壞釀器,酒流溝中。太尉列卒取十七人,皆斷頭注上,植市門外。一營大噪,盡甲。孝德震恐,召太尉曰:“將奈何?”太尉曰:“無傷也!請辭于軍。”孝德使數十人從太尉,太尉盡辭去。解佩刀,選老者一人持馬,至門下。甲者出,太尉笑且入曰:“殺一老卒,何甲也?吾戴吾頭來矣!”甲者愕。因諭曰:“尚書固負若屬耶?副元帥固負若屬耶?奈何欲以亂敗郭氏?為白尚書,出聽我言。”出見太尉。太尉曰:“副元帥勛塞天地,當務始終。今尚書恣卒為暴,暴且亂,亂天子邊,欲誰歸罪?罪且及副元帥。今人惡子弟以貨竄名軍籍中,殺害人,如是不止,幾日不大亂?大亂由尚書出,人皆曰尚書倚副元帥,不士。然則郭氏功名,其與存者幾何?”

              言未畢,再拜曰:“公幸教以道,恩甚大,愿奉軍以從。”顧叱左右曰:“皆解甲散還火伍中,敢嘩者死!”太尉曰:“吾未食,請假設草具。”既食,曰:“吾疾作,愿留宿門下。”命持馬者去,旦日來。遂臥軍中。不解衣,戒候卒擊衛太尉。旦,俱至孝德所,謝不能,請改過。州由是無禍。

              先是,太尉在涇州為營田官。涇大將焦令諶取人田,自占數十頃,給與農,曰:“且熟,歸我半。”是歲大旱,野無草,農以告諶。諶曰:“我知入數而已,不知旱也。”督責益急,農且饑死,無以償,即告太尉。太尉判狀辭甚,使人求諭諶。諶盛怒,召農者曰:“我畏段某耶?何敢言我!”取判鋪背上,以大杖擊二十,垂死,輿來庭中。太尉大泣曰:“乃我困汝!”即自取水洗去血,裂裳衣瘡,手注善藥,旦夕自農者,然后食。取騎馬賣,市谷代償,使勿知。

              淮西寓軍帥尹少榮,剛直士也。入見諶,大罵曰:“汝誠人耶?涇州野如,人且饑死;而必得谷,又用大杖擊無罪者。段公,仁信大人也,而汝不知敬。今段公唯一馬,賤賣市谷入汝,汝又取不恥。凡為人傲天災、犯大人、擊無罪者,又取仁者谷,使主人出無馬,汝將何以視天地,尚不愧奴隸耶!”諶雖暴抗,然聞言則大愧流汗,不能食,曰:“吾終不可以見段公!”一夕,自恨死。

              及太尉自涇州以司農征,戒其族:“過岐,朱幸致貨幣,慎勿納。”及過,固致大綾三百匹。太尉婿韋晤堅拒,不得命。至都,太尉怒曰:“果不用吾言!”晤謝曰:“處賤無以拒也。”太尉曰:“然終不以在吾第。”以如司農治事堂,棲之梁木上。反,太尉終,吏以告取視,其故封識具存。

              太尉逸事如右。元和九年月日,永州司馬員外置同正員柳宗元謹上史館。

              今之稱太尉大節者出入,以為武人一時奮不慮死,以取名天下,不知太尉之所立如是。宗元嘗出入岐周間,過真定,北上馬嶺,歷亭障堡戍,竊好問老校退卒,能言其事。太尉為人,常低首拱手行步,言氣卑弱,未嘗以色待物;人視之,儒者也。遇不可,必達其志,決非偶然者。會州刺史崔公來,言信行直,備得太尉遺事,覆校無疑,或恐尚逸墜,未集太史氏,敢以狀私于執事。謹狀。

              《段太尉逸事狀》注釋

              (1)太尉:指段太尉(719—783),名秀實,字成公。唐陽(今陜西省千陽縣)人。官至涇州刺史兼涇原鄭潁節度使。783年(唐德宗建中四年),涇原士兵在京嘩變,德宗倉皇出奔,叛軍遂擁戴原盧龍節度使朱為帝。當時段太尉在朝中,以狂賊斥之,并以朝廷出朱面額,被害,追贈太尉(見兩唐書本傳)。狀是舊時詳記死者世系、名字、里、行治、壽年的一種文體。逸事狀專錄人物逸事,是狀的一種變體。

              764年(唐代宗廣德二年),因寧節度使白孝德的推薦,段秀實任涇州(治所在今甘肅省涇川縣北)刺史。這里以段秀實死后追贈的官名稱呼他,以示尊敬。

              (2)汾陽王:即郭子儀。郭子儀平定安史之亂有功,于762年(唐肅宗寶應元年)進封汾陽王。764年(唐代宗廣德二年)正月,郭子儀兼任關內、河東副元帥,河中節度、觀察使,出鎮河中。蒲:州名,唐為河中府(治所在今山西省永濟縣)。

              (3)王子句:郭,汾陽王郭子儀第三子,隨父征伐,屢建戰功。764年,吐蕃侵邊,郭奉命率朔方軍支援州,時任御史中丞、轉御史大夫,后于大歷中追贈兵部尚書。《資治通鑒》胡三省注:“據《實錄》,時官為左常侍,宗元云尚書,誤也。”

              (4)領:兼任。

              節度使:主要掌軍事。唐代開元年間(713年——741年)設置,原意在增加都察權力。安史亂后,愈設愈濫。

              (5)寓軍:在轄區之外駐軍。

              (bīn)州:指所在今陜西省縣。

              (6)無賴:這里指橫暴的意思。

              (7)貨:財物,這里指賄賂。

              (8)(qiè):通“”,滿足,快意。

              (9)釜:鍋。

              (lì):一種像鼎一樣的烹飪器。

              甕(wèng):盛酒的陶器。

              盎:腹大口小的容器。

              (10)白孝德:安西(治所在今新疆庫車縣)人,李廣弼部將,764年(廣德二年)任寧節度使。

              (11)狀:一種陳述事實的文書。

              白:秉告。

              (12)生人:生民,百姓。

              理:治。唐代為避李世民、李治諱而改。

              (13)都虞候:軍隊中的執法官。

              (14)(bì):跛腳。

              者:腿腳不靈便之人。

              (15)(jí):管束。

              不士:不管束的士兵。

              (16)(bū)食:晚餐。,申時,下午三至五時。

              假設:借備。

              草具:粗劣的食物。

              (17)(tuò):古代巡夜打更用的梆子。

              (18)太尉句:白孝德初任寧節度使時,以段秀實署置營田副使。

              唐制:諸軍萬人以上置營田副使一人,掌管軍隊屯墾。

              (19)(xùn):通“遜”,委婉,謙恭。

              (20)淮西:今河南省許昌、信陽一帶。

              (21)野如(zhě):形容土地赤裸,寸草不生。:赤色。

              (22)及太尉句:780年(唐德宗建中元年)二月,段秀實自涇原節度使被召為司農卿。司農卿,為司農寺長官,掌國家儲糧用糧之事。

              (23)岐:州名,治所在今陜西省鳳翔縣南。

              (24)朱(cǐ):昌平(今北京市昌平縣)人。時為鳳翔府尹。

              貨幣:物品和錢幣。

              (25)識(zhì):標記。

              (26)“太尉”句:這是表示正文結束的話。

              (27)元和九年:公元814年。元和是唐憲宗李純年號(806年——820年)。

              (28)永州句:當時柳宗元任永州(治所在今湖南零陵縣)司馬,這里是他官職地位的全稱。

              史館:國家修史機構。

              (29)出入:大抵,不外乎。

              (30)“宗元”句:柳宗元于794年(貞元十年)曾游歷州一帶。

              周:在岐山下,今陜西省縣一帶。

              (tái):同“”,在今陜西省武功縣西。

              (31)真定:不可考,或是“真寧”之誤。真寧即今甘肅省正寧縣。

              (32)馬嶺:山名,在今甘肅省慶陽縣西北。

              (33)校:中下級軍官。

              (34)(xǔ):和善的樣子。

              (35)色:臉色。

              物:此指人。

              (36)執事:即使從左右的人,這里指史官韓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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