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帝內經靈樞篇第51篇背腧
本章《背腧》說明五臟背腧的位置以及取穴的驗證方法。指出治療上取背腧穴,在補泄方法上是宜灸而禁針的。
【原文】
黃帝問于岐伯曰:愿聞五臟之腧,出于背者。
岐伯曰:背中大腧,在杼骨①之端,肺腧在三焦之間,心腧在五焦之間,膈腧在七焦之間,肝腧在九焦之間,脾腧在十一焦之間,腎腧在十四焦之間。
皆挾脊相去②三寸所,則欲得而驗之,按其處,應在中而痛解,乃其輸也。
灸之則可刺之則不可。
氣盛則瀉之,虛則補之。
以火補者,毋吹其火,須自滅也;以火瀉之,疾吹其火,傳其艾,須其火滅也。
【注釋】
①杼骨:即第一椎骨。
②相去:前面各穴在椎骨旁都各有一個,同名兩個穴位之間的距離就叫相去。
【譯文】
黃帝問岐伯說:我想知道五臟腧穴在背部的部位。
岐伯說:背中的大腧在項后第一椎骨下的兩旁,肺腧在第三椎下的兩旁,心腧在第五椎下的兩旁,膈腧在第七椎下的兩旁,肝腧在第九椎下的兩旁,脾腧在第十一椎的兩旁,腎腧在第十四椎的兩旁。
五臟腧穴都在脊柱的兩旁,左右相距為三寸。
要確定、檢驗這些穴位時,可用手按壓腧穴處,如病人有酸、麻、脹、痛的感覺,或病人原有疼痛得到緩解,就說明正是腧穴的所在部位。
對這些腧穴,宜用灸法,不可妄用針刺。
邪氣盛的用泄法,正氣虛的用補法。
用艾火補的時候,不要吹艾火,要等它自己慢慢燒滅。
用艾火泄的時候,應快速地吹旺火,再用手拍艾條,使之急燃而迅速熄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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