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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時間:2020-10-24 16:03:30 就業協議書 我要投稿

            有關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模板匯編六篇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

              用人單位(甲方):

            有關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模板匯編六篇

              畢業生(乙方):

              學校:

              填寫說明

              1、本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系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就確立就業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是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和各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用人單位、畢業生應逐項準確填寫,學校應認真審核畢業生有關信息,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依據本協議書,辦理畢業生就業登記審核和報到證簽發等工作。

              2、本協議書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和畢業生雙方當事人親自簽訂,代簽無效。

              3、本協議書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本協議書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書的附件,與本協議書一并履行。

              4、本協議書內的年、月、日一律使用公歷,除落款日期外,均用阿拉伯數字填寫,工資報酬等金額一律使用大寫。

              5、填寫本協議書一律用藍、黑色墨水書寫,字跡清晰、工整,涂改處必須(簽名)或加蓋校對章,否則無效。

              6、畢業生離校后簽訂本協議書的,學校可不簽注意見。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2

              甲方 (單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 (個人)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 年______ 月___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政府關于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后關于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準,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3

              就業協議書全稱“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系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就就業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

              就業協議書由教育廳根據各校上報的生源信息庫發放就業協議書,每位畢業生只對應一份含有編號的就業協議書。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就畢業生而言,簽定就業協議書和簽定勞動合同的具體區別主要體現在:

              (1)簽定就業協議書,你的三證派遣至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所在地人社局;僅簽定勞動合同,則你的三證派回生源所在地,無法直接從學校轉到用人單位,畢業生只能算是在單位打工,實習期簽訂、轉正定位、工齡計算等凡是與戶口、檔案相關的事情都無法辦理;

              (2)就業協議書只是表明雙方的意向,只體現了雙方的基本信息及雙選意見,而勞動合同才有明確具體的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工作地點、福利保險等一系列內容,因此,千萬不要認為和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就萬事大吉,應注意報道后及時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為了更加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書時應了解勞動合同的內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條款,畢業生也可向招聘人員索要樣本或者復印件。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4

              為做好學生就業推薦工作,保障學校和學生的正當權益,解決學生就業問題,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及完善的教學設施;

              2、按國家相關專業課程設置要求安排課程,并配置相關專業教師授課;

              3、在乙方畢業前三個月或畢業后三個月,負責將畢業生推薦到______相關單位工作。

              二、乙方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法令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學完本專業規定全部課程,全部科目考試合格,道德操行評分合格;

              3、服從學校管理和工作安排。

              三、待遇及費用

              1、學校保證所推薦的單位試用期間每月總收入不少于_______元;

              2、學生在前五個學期綜合測評總成績排在學校前十名者,或連續兩年被評為優秀學生干部者,優先推薦就業并免交就業推薦費,其余學生在最后一學期需另交納就業推薦費_________元;

              3、面試期間學生的差旅費、住宿費由學生本人負責,學校不給予補貼;

              4、無須學校推薦就業的學生,可退還就業推薦費。

              四、違約及責任

              1、乙方符合推薦就業的各項條件并同時需要學校推薦的,而甲方不能給予推薦就業,甲方退回乙方所交學費;

              2、乙方在校就讀期間,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不予推薦就業,由乙方自謀職業:

              (1)未能通過甲方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

              (2)有打架、斗毆或其它嚴重違紀行為、影響惡劣;

              (3)受記過或以上處分(被撤消處分除外);

              (4)未按甲方規定交清學、雜費,就業推薦費或其他所欠費用者,或中途退學、轉學。

              3、乙方有下列情形者,學校不再安排就業:

              (1)不服從學校安排或學校通知面試而不到達三次者;

              (2)學校安排成功,學生已同意就業而不上班者;

              (3)就業后無正當理由自己辭職或因主觀原因被單位辭退者。

              五、其它約定

              1、學生一經報名交費,如因學生本身原因中途退學或被學校開除,學校一律不退費。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5

              甲方:(見習單位)

              乙方:(見習畢業生)

              為幫助*市高校畢業生提高就業能力水平,積累工作經驗,增強就業能力,盡快實現就業,本著合作、諒解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接納乙方為見習畢業生,見習崗位為,見習期限為個月,具體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月為畢業生發放生活補貼金額元。承諾按照我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制度的通知要求和實施方案認真執行,承擔幫助畢業生提高就業能力的職責。

              二、見習期間,甲方應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條件、工作環境和勞動保護措施,并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三、甲方應按勞動法規定的作息時間安排乙方見習工作,如確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須征得乙方同意。

              三、見習期間甲方要指定專人負責乙方的日常管理,見習期滿后,應對乙方的見習表現做出客觀鑒定。

              四、乙方承諾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履行見習崗位的工作職責,積極做好甲方交給的工作任務;嚴格遵守甲方的生產及操作規程,如有違反造成甲方財物損失,按甲方規定處理。

              五、乙方在甲方見習期間,應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如涉及保密事宜甲方應與乙方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六、見習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造成其他惡劣影響的,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對乙方做出警告、通報或單方即時解除協議,終止乙方在甲方的見習。

              七、見習期間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提前結束見習的,甲方應允許其結束見習。但乙方須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做好工作交接。

              八、其它約定事項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見習過程中出現分歧或本協議中未盡事宜,雙方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進行解決。經協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由實施機構進行鑒證備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鑒證機構各執一份,經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責任人簽字(公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鑒證機構:

              年月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6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和教育部的有關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方案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執行國家關于畢業生就業的方針、政策。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了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征得用人單位同意。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后,經學校審核列入建議就業方案,報省教育廳批準,學校負責辦理就業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辦理就業手續,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注欄注明,并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七、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征得另兩方同意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在備注欄注明。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復印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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