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應急預案(實用)
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實驗室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實驗室應急預案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實驗室突發安全事故,建立健全預警和應急機制,規范實驗室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學校安全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陜西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西安財經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對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原則是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責任到人,預防為主;快速反應,積極自救。
第三條本預案所稱“實驗室安全事故”是指在學校開展教學、科研等活動的所有實驗場所發生的,造成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的事故。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學校成立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實驗室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第五條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各單位建立健全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實驗室安全檢查和整改制度;加強實驗室安全教育,1 安全責任落實到人,積極預防實驗室安全事故發生。
第六條各單位須根據學科專業特點及實驗室類型,分析研判本單位可能發生的實驗室安全事故,制定本單位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
第三章預防與預測
第七條預防
各單位須建立健全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制度和責任體系,明確各實驗室技術安全責任人,建立健全“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實驗室安全事故追責機制;確定各實驗室技術安全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加強實驗室安全運行保障條件建設和實驗室人員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實驗室技術安全檔案和使用登記制度;建立健全實驗室安全巡查、檢查、及時整改制度。通過規范和強化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認真貫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有效預防實驗室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八條預測
針對實驗室危險化學品安全、輻射安全、生物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等方面可能發生的失竊、火災、爆炸、泄漏、環境污染等安全事故,各部門應根據本部門的實際現狀予以充分的評價與預測,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第四章事故應急程序
第九條處置突發事故的一般程序包括:報警、啟動預案、先期處置、應急處置及救援、善后及恢復。
(一)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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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將事故情況向本部門領導以及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保衛處等管理職能部門報告。報警信息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事故種類,發展程度和已經產生的危害,已采取的措施及報警人聯系電話等內容。
如發生嚴重的火災、爆炸、人員傷亡等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撥打110、119和120等電話。
(二)啟動預案
實驗室安全事故發生后,黨政辦公室、后勤管理處、保衛處、實驗實訓教學管理中心、校醫院和相關學院應立即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三)先期處置
現場人員在報警的'同時,應及時采取自救、互救措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蔓延,盡可能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盡可能保護事故現場。
(四)應急處置及救援
1.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采取措施防止火勢蔓延并迅速報告;
2.確定火災發生的位置,判斷出火災發生的原因,如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確火災周圍環境,判斷出是否有重大危險源分布及是否會引致次生災害;
4.明確救災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應措施,按照應急處置程序采用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木材、布料、紙張、橡膠以及塑料等固體可燃材料火災,可采用水冷卻法,但對珍貴圖書、檔案應使用二氧化碳、鹵代烷、干粉滅火劑滅火。易燃可燃液體、易燃氣體和油脂類等化學藥品火災,應使用大劑量泡沫滅火劑、干粉滅火劑將液體火災撲滅。帶電電氣設備火災,應切斷電源后再滅火,因現場情況及其他原因,不能斷電,需要帶電滅火時,應使用沙子或干粉滅火器,不能4 使用泡沫滅火器或水。可燃金屬,如鎂、鈉、鉀及其合金等火災,應用特殊的滅火劑,如干沙或干粉滅火器等來滅火。
5.依據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周邊區域進行隔離和疏導;
6.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并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
第十一條實驗室爆炸事故
發生實驗室爆炸事故,首先應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由工作人員及時切斷電源并關閉管道閥門,同時,其他現場人員應通過安全出口或采用其他方法迅速撤離爆炸現場;其次,聽從統一指揮進行人員搶救和安置工作。
第十二條實驗室觸電事故
1.觸電急救的原則是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生命。
2.觸電急救,首先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越快越好,觸電者未脫離電源前,救護人員不準用手直接觸及傷員。使傷者脫離電源方法:
(1)切斷電源開關;
(2)若電源開關較遠,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或帶電設備;
(3)可用幾層干燥的衣服將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觸電者的衣服,使其脫離電源。
3.觸電者脫離電源后,應視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躺平,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如神志不清,應就地5 仰面躺平,且確保氣道通暢,并于5秒時間間隔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膀,以判定傷員是否意識喪失。禁止搖動傷員頭部呼叫傷員。
4.搶救的傷員應立即就地堅持用人工肺復蘇法正確搶救,并設法聯系校醫務室接替救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預案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預案執行。
第十四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實驗室應急預案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實驗室突發安全事件,建立健全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維護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保障教學、科研工作的正常秩序,結合我校實驗室具體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所稱實驗室突發事件是指全校范圍內各級各類教學、科研實驗室或實驗場所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和嚴重危害社會的事故、事件。
第三條實驗室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原則如下:
(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堅持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常態下的隱患排查、風險評估、事故預警、風險防范體系建設和預案演練等工作。
(二)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發生實驗室安全事故時,要及時采取人員避險措施;實驗室安全事故發生后,優先進行人員搶救,同時注意救援人員的自身安全。
(三)把握先機、快速應對。對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各相關單位要第一時間做出反應,迅速到位,防止事故擴大,造成二次傷害,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
(四)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事故發生后,各相關單位應在學校的統一領導下,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分工負責,相互協作。
第四條突發事件的分類和分級
(一)突發事件主要包括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兩類。
1.自然災害:可能影響實驗室的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洪水、風暴、雷電、冰凍、地震等非人為因素形成的災害。
2.事故災難:事故災難包括易燃易爆物、廢棄物、放射性物品、水、電等,由于使用不當等人為因素引起的災害事件。
(二)根據其可控性、嚴重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可能蔓延發展的趨勢等,由高到低分為三級,Ⅰ級、Ⅱ級、Ⅲ級。
1、Ⅰ級(重大事故):指事態復雜,對學校的安全穩定造成較為嚴重的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或破壞生態環境可能波及校外,需要校外應急救援力量協助才能應對的事件或事故。
2、Ⅱ級(較大事故):指事態較為復雜,對校園安全穩定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害財產損失,或校園生態環境遭到一定程度破壞,需要整合學校各方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進行處置的事件或事故。
3、Ⅲ級(一般事故):指事態比較簡單,僅在較小范圍內對學校的安全穩定造成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生態環境局部受到影響,單憑借學院的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就可以處置的事件或事故。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實驗室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按照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體系與職責,實行逐級管理,責任到人。
第六條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實驗室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領導工作。Ⅰ級、Ⅱ級級突發事件由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對突發事件進行應急處置,Ⅲ級突發事件由學院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進行應急處置。
第七條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作為學校實驗室技術安全的歸口管理部門,在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管理,組織開展應急處置技能培訓和應急救援演練活動。
第八條各學院實驗室安全工作小組,負責指導督促本單位實驗室制定符合自身實驗特點、切實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應急預案,組織實施適應專業需求的應急處置技能培訓,每年至少組織各實驗室開展一次應急演練活動,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范,負責指揮、協調、處置突發事件。
第九條各實驗室安全責任人是本實驗室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本實驗室所有場所發生的各類突發事件負有直接責任,負責制定本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實驗室醒目位置明示,將有關要求和舉措傳達到進入實驗室的所有人員。
第十條實驗室全體人員應在實驗室負責人領導下,做好實驗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發生事故時應通力協作,積極組織做好安全自救,并迅速向學院和學校有關部門報告情況。教職工對本人所管理的學生要加強安全教育,落實實驗室安全準入制度,確保安全。
第三章突發事件預防、預警及響應
第十一條各單位應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事故發生。
(一)對各種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完善預防、預警機制,開展風險評估,做到早防范、早報告、早處置;
(二)加強應急反應機制的日常管理和實驗人員的培訓教育,經常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活動,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實戰能力。
(三)各單位應對應急預案進行定期評估,并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不斷進行完善和修訂。
第十二條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
(一)突發事件現場人員是事件報告的責任人,所在單位為事件報告的責任單位。
(二)責任人應在自救、保護現場的同時立即啟動事件上報機制,責任報告單位負責人在接到報告后,初步判定事態情況,進行現場處置,必要時啟動應急預案,各相關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協助事故的處置。
(三)突發事件的上報機制為:報告人——實驗室安全責任人——單位安全責任人——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保衛處、應急指揮中心——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I級事件還需加報黨辦校辦,特別緊急的情況可越級報告,或根據人員受傷、火情等情況分別撥打相應急救電話。
報告內容:
1、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
2、事件類型、危險源和人員被困與傷亡情況;
3、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應對措施;
4、報警人姓名、聯系電話、所屬部門。
校外報警救護電話:120(急救)、119(火警);
(四)凡發生實驗室安全事件必須逐級上報,不得隱瞞。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及其重要情況的,根據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給予相應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四章常見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十三條突發事件發生后,現場人員應立即聯系實驗室負責人并啟動應急響應程序,同時開展現場救援和事態控制工作。
第十四條發生強酸、強堿及其他一些強腐蝕或強刺激的`化學灼傷時,第一時間應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再用低濃度(2%-5%)的蘇打(針對酸性物質)或硼酸(針對堿性物質)進行中和;濺入眼內時,立即就近使用洗眼器進行清洗,清洗時間不少于15分鐘;處理后,再依據情況作進一步處理。
第十五條實驗室有人出現咽喉灼痛、嘴唇脫色或發紺,胃部痙攣或惡心嘔吐等癥狀時,可能是化學藥品中毒所致。初步判斷中毒原因進行下述急救后,視情況送醫院治療,不得延誤。
氣體中毒者,立即將患者轉移至空氣新鮮的地方,松開衣領、緊身衣物和腰帶,有條件的可以吸氧,查明何種氣體中毒,對癥下藥(存放有毒氣體的實驗室應有警示標識);經口中毒者,立即催吐(可視情況采用0.02%-0.05%高錳酸鉀溶液或5%活性炭溶液等催吐),反復漱口;經皮膚中毒者,應立即將患者從中毒場所轉移,脫去被污染衣物,迅速用大量清水清洗皮膚(粘稠物用大量肥皂水沖洗)。
第十六條發生觸電事故時,應采取積極措施,安全切斷電源,使傷員遠離電源。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或身體其他部位直接接觸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濕的物品挑開電線。
第十七條發生火災時,首先切斷火源和電源。如火勢較小,應迅速組織撲滅,防止事態擴展;如火勢較大或現場有易爆品存在,有可能發生爆炸危險,應迅速組織人員撤離現場。
第十八條實驗室發生爆炸事故時,在保障人員安全的情況下盡可能及時切斷電源和火源并報警,組織人員通過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離爆炸現場。
第十九條實驗室發生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造成的污染時,應立即封閉被污染的實驗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擴散的場所,進行現場消毒,將受污染人員送醫進行隔離治療,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并上報衛生部門。
第二十條實驗室發生動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時,應采取隔離、消毒、捕殺搶救等措施,并做好相關人員的檢疫、隔離以及環境清理等防范措施。
第二十一條實驗室發現放射源丟失、被盜事件時,所在學院應立即向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及保衛處報告,同時保護好現場,學校立即報告當地公安和環保部門。發生放射源泄露、人員超劑量輻射等事件時,應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同時保護現場,實施現場警戒,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源,將受輻射傷害的人員送醫院檢查和治療,并及時報告當地衛生部門。學校在公安、環保等上級部門的指導下開展事故處理工作。
第二十二條發生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安全事件時,在確保人員安全、符合操作規程的前提下,立即切斷設備動力,疏散人員,封鎖現場,確保現場儀器使用記錄完好。對受傷人員,應立即送醫或請專業醫療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救治。同時,學校按照特種設備管理流程,報上級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第五章事件調查與處理
第二十三條在險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各部門應根據領導小組指示,認真做好事件原因調查、安全措施整改和善后處理等工作。爭取在短時間內恢復正常秩序。
(一)做好受傷人員的安撫、撫恤、理賠工作,如有需要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二)及時查明事故原因,嚴格信息發布制度,確保信息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做好穩定校園正常教學和生活秩序的工作。
(三)全面檢查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查安全管理漏洞,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避免事故再次發生。
(四)配合公安機關做好事件調查工作。
第二十四條學校或學院依據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的調查結果,視情節輕重,依據《陜西科技大學實驗室安全責任追究制度》逐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對于因違反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造成事故的,因應急處置不當導致危險后果蔓延或損失擴大的,以及瞞報、漏報事故情況的單位主管領導和事故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預案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六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實驗室應急預案3
為有效預防學校實驗室事故的發生,防止學校實驗室事故事態的擴大,保障在實驗室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師生的生命安全,制定本預案。
一、事故的處理:
1.火災事故按火災事故處理預案進行處理,按如下順序操作:報警、疏散等。
2.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立即送學校衛生室,由校醫視傷者情況決定是否送醫院,若情況嚴重則立即將傷者送醫院或撥打120電話。及時通知班主任。
3.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如實告知情況。
4.保護現場。
5.重大事故必須立即向教體局匯報,先口頭、后書面。
6.進行善后處理,接待學生家長,進行理賠或補償協商。
二、事故的預防:
1.明確引發實驗室事故的原因:實驗室的'易燃物品遇到明火、電火;實驗人員操作不當;學生違規自行接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
2.實驗指導老師工作認真負責、專業知識豐富、合格、稱職。
3.學校加強對學生的行為規范教育。不隨意觸摸實驗室物品;教育學生不在實驗室隨便使用明火。
4.學生必須在教師的指導下,按規范的操作方法進行實驗。
5.實驗室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必須做到“雙人雙鎖”保管。為防止劇毒物品外盜或外流,存放處需安裝報警裝置。
6.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實驗室。
7.實驗室電線、電器必須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解決。
8.按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
實驗室應急預案4
教師和學生要熟悉所用儀器和試劑的性質,嚴格遵守安全守則和實驗操作規則,防止事故的發生,如一旦出現意外事故所應采取的措施。
一、防火
實驗室中因化學藥物引起的火災,一般有:
1、化學藥物的混合接觸引起火災
2、氧化性鹽類和強酸混合接觸
3、安全措施
(1)科學、嚴格地管理化學藥物,不給各類物質造成混合接觸機會。
(2)實驗室內嚴禁吸煙,使用一切加熱工具均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離開實驗室應檢查是否關上自來水和切斷電源。
(3)實驗室應備有各類滅火用品,并保證隨時好用。
二、防爆
實驗室中能引起爆炸的物品很多,某些強氧化劑,如:硝酸鹽、氯酸鹽、過氧化物等,一旦遇上有機物,易燃性物質,還原劑或發生
強烈磨擦、撞擊等即發生強烈爆炸,還有許多可燃性氣體,如:氫氣、甲烷等,一旦與空氣混合,達到其爆炸極限時,遇水即可發生爆炸。一般情況下,燃燒和爆炸往往同時發生,有時先著火后爆炸,有時則爆炸后引起火災,因此二者的預防打措施類同。
三、防護與急救
化學藥物按它們的毒性分為:
1、腐蝕性毒物如強酸,強堿和液態溴等,能腐蝕或燒傷皮膚,誤膚造成唇、口、喉、胃燙傷,灼痛嚴重時可發生虛脫而死亡。
2、刺激性毒物,如汞、鉛、銨鹽、砷、磷等化合物,能使蛋白質沉淀、誤服可致人死亡。
3、神經性毒物如氫化物和氫氰酸等,能阻礙人體正常的氧化作用,造成內部窒息而死亡,另外,還有一些我們經常接觸的'和使用的藥物,平時往往忽略了它們的毒性,如氯化鋇、碳酸鋇、汞及其化合物硫酸銅、硝酸銀、硝酸鈷等,因此,要防止中毒事件的發生,首先要高度重視防毒工作,并采用必要的預防措施,如實驗室須有良好的通風設備,準備室一定要有可供使用的通風櫥,不能在實驗室內做飯和進餐,更不能用使用過的儀器作餐具,實驗完畢要洗手消毒,注意不能用熱水洗手,防止皮膚上的毛孔張開而使毒物滲入,有毒廢液要倒進指定容器內,經處理后才能棄去,皮膚上有破傷時應專門包扎后進行實驗,以免毒物經傷口浸入體內。一旦發生中毒,一定要沉著冷靜,盡快通知醫生,同時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1)誤服各種毒物后,最常用的解毒方法是讓中毒者先服用牛奶,蛋清,面粉水,肥皂水等,將毒物沖淡,隨后用手刺激喉部引起嘔吐,注意為磷中毒,千萬不可喝牛奶,可將5—10毫升硫酸銅溶液用溫水調服,另外,若誤服少量強酸液,可服鎂乳、石灰水、氫氧化鉛或肥皂水解毒;誤服少量強堿時,可服醋、檸檬水或桔子汁解毒,若誤服少量硝酸銀溶液可服氯化納溶液解毒。
(2)吸入有毒氣體,應立即將中毒者移至空氣新鮮的地方。
(3)若不慎將有毒物質少量落到皮膚上,應立即用藥棉或紗布擦掉,并用自來水沖洗或用相應的解毒劑沖洗,若將毒物濺入眼睛,應在沖洗后,立即請醫生治療。
實驗室應急預案5
一.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本實驗室各類突發事故和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制,有效地控制事態的發展,盡可能地減少伴隨的災害損失和傷害,將發生事故造成的災害降低到最低限度,確保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證正常的工作秩序,維護實驗室穩定。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于實驗室內部的、與實驗室安全相關的、危害實驗室員工健康以及社會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的所有事件。主要包括: 由于停電、火災因素引起的實驗室其他緊急事件。
(1)有害有毒化學試劑的實驗室污染事件;
(2)實驗室人員受到實驗室內有毒有害學試劑的侵害事件;
(3)有毒有害化學試劑被泄漏出實驗室事件;
(4)由于停電、爆炸、火災因素引起的實驗室其他緊急事件;
(5)壓力容器事故處理和救援;
(6)火災、地震和所有其他種緊急狀態。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實驗室主任為第一責任人,成立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1)組織制定安全保障規章制度;
(2)保證安全保障規章制度有效實施;
(3)組織中心員工的應急救援培訓;
(4)組織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6)負責現場急救的指揮工作;
(7)及時、準確報告安全事故。
應急電話:火警:119 匪警: 110 醫療急救:120
四.預防和管理
(一)火災爆炸
1.加強易燃物和強氧化試劑的管理,燃物和強氧化試劑分開放置;
2.進行加熱或燃燒實驗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3.使用易揮發的可燃物質,實驗裝置要嚴密不漏氣,嚴禁在燃燒的火焰附近轉移或添加易燃溶劑;
4.實驗室內嚴禁吸煙;
5.對實驗室的滅火器材和消防栓定期檢查、更換;
6.實驗結束離開實驗室前,仔細檢查各明火設備是否熄滅,電源是否關閉;
7.使用氣體時,應嚴防氣體發生器或導氣管發生堵塞;
8.對在反應過程中估計會有爆炸危險的,則使用防護屛和護目鏡。
(二)化學中毒及泄漏
1.購買有毒的化學品必須先履行相關的審批手續,具備合適的存放地點,并有專人保管;
2.一切能產生有毒氣體的實驗,必須在通風櫥內進行。必要時戴上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
3.有毒藥品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規定的限量使用;
4.有毒是的廢物、廢液必須經過處理后再排放;
5.禁止在實驗室內飲食或利用實驗器具貯存食品,餐具不能帶進實驗室;
6.手上如占到藥品,應用肥皂和冷水洗除,不宜用熱水洗,也不可用有機溶劑洗手;
7.皮膚上有破傷,不能接觸有毒物質;
8.實驗室經常注意通風,即使在冬季,也適時通風。
五.應急程序
(一)實驗室火災應急處理
1.發現火情,現場工作人員立即采取措施處理,防止火勢蔓延并迅速報告;
2.確定火災發生的位置,判斷出火災發生的原因,如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物品、自燃物品等;
3.明確火災周圍環境,判斷出是否有重大危險源分布及是否會帶來次生災難發生;
4.明確救災的基本方法,并采取相應措施,按照應急處置程序采用適當的消防器材進行撲救;包括木材、布料、紙張、橡膠以及塑料等的固體可燃材料的火災,可采用水冷卻法,但對資料、檔案應使用二氧化碳、干粉滅火劑滅火。易燃可燃液體、易燃氣體和油脂類等化學藥品火災,使用大劑量泡沫滅火劑、干粉滅火劑將液體火災撲滅。帶電電氣設備火災,應切斷電源后再滅火,因現場情況及其他原因,不能斷電,需要帶電滅火時,應使用沙子或干粉滅火器,不能使用泡沫滅火器或水。可燃金屬,如鎂、鈉、鉀及其合金等火災,應用特殊的滅火劑,如干砂或干粉滅火器等來滅火。
5.依據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危害程度級別,劃定危險區,對事故現場周邊區域進行隔離和疏導;
6.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并到明顯位置引導消防車。
(二)實驗室爆炸應急處理預案
1.實驗室爆炸發生時,實驗室負責人或安全員在其認為安全的情況下必需及時切斷電源和管道閥門;
2.所有人員應聽從臨時召集人的安排,有組織的通過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離爆炸現場。
3.應急預案領導小組負責安排搶救工作和人員安置工作。
(三)實驗室中毒應急處理預案
實驗中若感覺咽喉灼痛、嘴唇脫色或發紺,胃部痙攣或惡心嘔吐等癥狀時,則可能是中毒所致。視中毒原因施以下述急救后,立即送醫院治療,不得延誤。
1.首先將中毒者轉移到安全地帶,解開領扣,使其呼吸通暢,讓中毒者呼吸到新鮮空氣;
2.誤服毒物中毒者,須立即引吐、洗胃及導瀉,患者清醒而又合作,宜飲大量清水引吐,亦可用藥物引吐。對引吐效果不好或昏迷者,應立即送醫院用胃管洗胃。孕婦應慎用催吐救援。
3.重金屬鹽中毒者,喝一杯含有幾克MgSO4的水溶液,立即就醫。不要服催吐藥,以免引起危險或使病情復雜化。砷和汞化物中毒者,必須緊急就醫。
4.吸入刺激性氣體中毒者,應立即將患者轉移離開中毒現場,給予2%~5%碳酸氫鈉溶液霧化吸入、吸氧。氣管痙攣者應酌情給解痙攣藥物霧化吸入。應急人員一般應配置過濾式防毒面罩、防毒服裝、防毒手套、防毒靴等。
(四)實驗室觸電應急處理預案
1.觸電急救的原則是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生命。有人觸電他人要切斷電路,不能直接接觸。平時要注意不要用濕手、物接觸電插銷,實驗后應及時切斷電源。
2.觸電急救,首先要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越快越好,觸電者未脫離電源前,救護人員不準用手直接觸及傷員。使傷者脫離電源方法:⑴切斷電源開關;⑵若電源開關較遠,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或帶電設備;⑶可用幾層干燥的衣服將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觸電者的衣服,使其脫離電源;
3.觸電者脫離電源后,應視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躺平,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如神志不清,應就地仰面躺平,且確保氣道通暢,并于5秒時間間隔呼叫傷員或輕拍其肩膀,以判定傷員是否意識喪失。禁止搖動傷員頭部呼叫傷員。
4.搶救的傷員應立即就地堅持用人工肺復蘇法正確搶救,并設法聯系醫院接替救治。
(五)實驗室化學灼傷應急處理預案
1、強堿及其它一些化學物質,具有強烈的刺激性和腐蝕作用,發生這些化學灼傷時,應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再分別用低濃度的(2%~5%)弱堿(強酸引起的)、弱酸(強堿引起的)進行中和。處理后,再依據情況而定,作下一步處理。化學灼傷、堿灼傷:先用水洗,再用2%醋酸溶液洗;酸灼傷:先用大量水洗,再用NaHCO3溶液洗。
2、濺入眼內時,在現場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沖洗時,眼睛置于水龍頭上方,水向上沖洗眼睛沖洗,時間應不少于15分鐘,切不可因疼痛而緊閉眼睛。處理后,再送眼科醫院治療。
(六)創傷臨時急救
1.燙傷:應涂上苦味酸和獾油。
2.割傷:應以消毒酒精洗擦傷口,撒上止血粉或纏上創可貼。若為玻璃割傷,應注意清除玻璃渣。
(七) 乙炔氣瓶使用規定
乙炔氣瓶的漆色必須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乙炔氣瓶在使用時必須裝設專用減壓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須檢查是否好用,否則禁止使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門的側后方,動作要輕緩。 使用壓力不超過0.05Mpa輸氣流量不應超過1.5-2.0立方米/時瓶。 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入使用,對已臥入的乙炔瓶,不準直接開氣使用,使用前必須先立牢靜止十五分鐘后,再接減壓器使用,否則危險。禁止敲擊,碰撞等粗暴行為。使用時乙炔氣瓶不得靠近熱源和電器設備。乙炔氣瓶閥凍結時,嚴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溫水解凍。乙炔氣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低于規定的余壓。使用狀態下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離是5米,乙炔距明火安全距離10米(高空作業時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不使用狀態下,氧氣瓶和乙炔瓶的安全距離為2米。存放的時候為分開存放(專庫專用)。工作完畢,應將氧氣瓶、乙炔氣瓶的氣閥關好。檢查操作場地,確認無著火危險,方準離開。
六、后置處置
1.上報與部門協調:當實驗室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及時上報當地衛生管理部門,報告程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于有毒有害化學試劑丟失的事件,立即上報公安部門,并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盡快查明下落;并與當地衛生部門配合協調,搞好相關區域的食品、飲水、環境衛生監督。對于實驗室人員受到感染和侵害事件,積極與醫療部門協調,提供有關資料,盡早確診,盡早治療,把危害降低到最小。
2.善后與恢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完成后,工作重點應馬上轉向善后與恢復行動,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實驗室正常秩序。
3.調查事故原因,追查責任人,對全員進行相關安全教育,加強員工安全意識,制定可行的整改方案。
實驗室應急預案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實驗室安全事故,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制,確保學校師生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武漢科技大學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辦法》(武科大辦[20xx41號)、《武漢科技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武科大辦[20xx]52號)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應急預案適用于學校各類實驗室安全事故的預防與應對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分工
第三條實驗室安全工作堅持“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學校各級實驗室安全主管部門的具體職責如下:
(一)學校實驗室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負責檢查督促實驗室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工作;負責緊急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二)各學院(實驗室)的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負責學院(實驗室)實驗室安全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完善;負責與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聯系,及時報送安全信息;接受學校處置緊急突發事件工作指揮中心和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
(三)實驗室負責人職責:積極做好自救工作,迅速向有關部門領導及學校實驗室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報告情況。
第三章實驗室安全事故等級
第四條依據事故的危害程度、人員及財產損失、波及范圍和影響大小等情況,以及事故險情的控制難度,安全事故分為A級事故和B級事故。具體分類標準為:
(一)A級事故:指事態非常復雜,對學校的安全穩定帶來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或校園周邊生態環境破壞,需要學校主管部門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指導,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應急機構密切配合,整合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才能應對的事件或事故。如有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較大、危險化學品嚴重泄漏等安全事故。
(二)B級事故:指事態比較簡單,僅在校園較小范圍內對學校的安全穩定造成危害或威脅,憑借學校的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就可以處置的事件或事故。B級事故通常無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較少、危險化學品實驗室內輕微泄漏等安全事故。
第四章應急響應
第五條實驗室應急處理要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各類各級實驗室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應當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應急響應。
第六條實驗室值班人員、安全員、實驗室相關成員以及其他人員得知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實驗室安全事故信息和情況后必須立即報告。
報告的內容包括:
(一)事件或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
(二)事件或事故的類型和人員被困與傷亡情況;
(三)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它應對措施;
(四)報告人姓名、聯系電話、所屬部門。
報告的對象為:
(一)A級事故:發生A級事故后應報110、119(有人員受傷須同時報120),同時報實驗室主任、學院(中心)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和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學校實驗室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向上一級領導匯報。
(二)B級事故:發生B級事故后應報實驗室主任、學院(中心)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和實驗室工作委員會小組辦公室。
第七條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安全事故時應按照以下程序緊急處理:
(一)現場教師要立即組織并指揮學生疏散,遠離事故現場,力爭無傷亡事故。
(二)根據事故等級,立即報告相關機構和部門,請求指示或由學校實驗室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派員趕赴現場指揮救援工作。
(三)按照預案立即組織多方力量實施事故救援與處置,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做到事故應急救援不拖延、不推諉,力爭把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四)發生A級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時,應立即報校保衛處、110或119,如有人員傷亡時報校醫務室和120,校保衛處和醫務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派人趕到現場處理。
第五章事故應急處置的程序與措施
第八條實驗室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其事故性質和類型按照以下程序分別處理:
(一)實驗室爆炸和火災、危險品污染及突發放射源事故:根據《武漢科技大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附件二《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中相關規定處理。
(二)實驗室中毒事故:當實驗室發現有中毒事件時,首先馬上打開窗戶,通風,并將中毒者轉移到安全地帶,解開領扣,使其呼吸通暢,讓中毒者呼吸到新鮮空氣,嚴重的立即報校醫務室和120,或就近送醫院救治,不得延誤。同時根據事故與險情等級報告相應機構和部門。
(三)實驗室觸電事故:觸電急救的原則是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安全切斷電源,使傷員遠離電源,保護傷員生命。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或身體其它部位直接接觸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濕的物品挑開電線。同時根據事故與險情等級報告相應機構和部門。
(四)實驗室機械事故:急救的原則是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安全切斷電源,或采用科學方法使傷員不受到機械的再傷害,保護傷員生命,同時根據事故與險情等級報告相應機構和部門。
(五)實驗室化學灼傷事故:強酸、強堿及其它一些化學物質,具有強烈的刺激性和腐蝕作用。發生這些化學灼傷時,應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沖洗后用蘇打(針對酸性物質)或硼酸(針對堿性物質)進行中和。濺入眼內時,在現場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同時根據事故與險情等級報告相應機構和部門。
第九條各學院(中心)應當根據各自學科的專業特點,負責制定相應安全應急預案。
第九章附則
第十條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并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負責解釋。
實驗室應急預案7
一、設備
1.每層樓設有2個消防栓。
2.每個實驗室都配備滅火器一個。
3.每層樓設有用電總開關,短路時能自動跳閘。
二、安全教育
1.利用第一節課給學生做實驗室安全知識教育。
2.要求學生學習實驗室規則,盡量杜絕因違規操作實驗引發安全事故。
3.要求實驗室管理員及實驗任課老師掌握消防栓及滅火器的使用,初步掌握臨時處理事故方法。
三、應急處理措施
1、物理實驗室應急措施
⑴.實驗員實行坐班制,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⑵.實驗員平時隨堂跟蹤,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協助老師組織學生疏散。
⑶.實驗室已配有滅火器,一旦用電引起災害,及時進行撲滅,如有傷員,及時送醫務室。
⑷.給室裝備用安全保護,能及時切斷電源。每層樓并裝有消防水槍。
⑸.實驗室裝有通風工具,一旦發現較大災情,及時向上報告。
2、化學實驗室應急措施
⑴.思想上首先明確“實驗必須安全,安全為了實驗”的道理,自覺地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提高防火意識,加強愛護國家財產的責任感。
⑵.針對化學藥品中的易揮發易燃的性質,分別做好保存工作。如堿金屬浸在煤油下保存,能自燃的白磷浸在水中保存。
⑶.實驗過程中,做易燃溶劑的操作時,應將其盛放在敞口容器中,應遠離火源。做易燃易炸氣體的實驗時,遠離火燒火燎源,保持室內空氣流通。
⑷.熟悉一旦火災發生后的應急措施,應立即熄滅附近的火源,切斷電源,移去易燃物體,針對火熱大小用濕布、黃沙或滅火器滅火。
⑸.學生實驗時,保證課室的.兩個門及四周鐵門暢通無阻,一旦火災發生學生能得到較快的疏散。
⑹.滅火器及黃沙能妥善放在實驗室及準備室,并應經常進行必要的檢查,如檢查噴嘴是否堵塞。
3、生物實驗室應急措施
⑴.實施實驗管理員課堂巡視,關注并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⑵.發生事故后,如屬個別現象,能及時處理的,應馬上進行處理,同時向主管部門報告,通知班主任及學生家長。如無力處理的事故,應立即報告學校領導,并疏散學生到安全地帶。
⑶.協助救援人員進行處理事故。
實驗室應急預案8
為進一步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保障實驗室工作人員安全,促進實驗室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的發生,全力確保實驗室工作環境,維持正常教學與生活秩序,防止和處置實驗室突發事件,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長江師范學院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長江師范學院實驗室管理辦法》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制定本應急預案。對因實驗室而引發的災害性事故的發生,具有充分的思想準備和應變措施,做好事故發生后補救和善后工作,確保實驗室在發生事故后,能科學有效地實施處置,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二、職責分工
堅持“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實行逐級管理,分工到人。實驗室中心主任應為事故應急處置的第一負責人,實驗室全體人員都是事故處置的責任人。
三、應急原則
本預案遵循先救治,后處理;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先處理,后報告的基本原則。
四、應急措施
(一)劇毒化學藥品丟失應急處理預案
1、當有人發現化學劇毒藥品有丟失時,應立即向實驗中心主任匯報。
2、實驗中心主任得知情況后,首先要及時向實驗室管理處領導、學校分管校領導、安全管理處和學校應急辦公室等匯報現場藥品丟失情況,并安排至少兩名專業人員留守現場,保護好現場,直至公安部門人員和保衛人員到達現場。
3、實驗中心主任向各級領導匯報情況完畢后,立即組織通知實驗室教師、實驗室員及相關學生在半小時內到達現場。
4、實驗室教師、實驗員到達現場后,應在實驗中心辦公室集合,不得離開,等待相關部門領導調查問詢。
5、相關部門領導全部到達現場后,實驗中心主任與公安部門人員立即對實驗室配帶鑰匙人員進行調查,了解實驗室鑰匙是否有丟失、被他人使用或復制現象。
6、實驗中心主任、教師對近期實驗室人員出入、藥品使用等情況立即進行詳細檢查,對實驗室相關人員進行詢問調查,了解掌握實際情況。
7、實驗室教師、實驗員在人員詢問調查完畢后,立即對實驗室所有藥品進行一次盤查,確認其他藥品有無丟失現象。如有丟失現象,還需進一步進行深入調查。
8、根據各方面線索對丟失藥品流向做出判斷,在最短時間內將丟失劇毒藥品追回。
9、整個事件處理完畢后,實驗中心主任在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報告書上報學校安全管理處事件的全過程及專業采取的防范措施。
(二)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應急預案
1、實驗室內發生化學品泄漏事故時,當事人或在場人員即撥打有關電話報警和聯系安全管理處等主管部門與負責人員,簡要報告事故地點、類別和狀況。
2、及時組織現場人員迅速撤離,同時設置警戒區,對泄漏區域進行隔離,嚴格控制人員進入。
3、控制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擴散,在事故發生區域內嚴禁火種,嚴禁開關電閘和使用手機等。
4、進入事故現場搶險救災人員需佩戴必要的防護用品,視化學品的性質、泄漏量大小及現場情況,分別采取相應的處理手段。如發生小量液體化學品泄漏時,可迅速用不同的物質和方法進行處理,防止泄漏物發生更大的反應,造成更大的危害。
5、如有傷者,要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或及時送醫院救治。如學生受傷,要及時通知學院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
(三)劇毒化學藥品中毒應急處置預案
1、如發生氣體中毒,應馬上打開窗戶通風,并疏散學生離開實驗室到安全的地方,以最快的速度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和應急辦公室,并根據嚴重程度聯系醫院救治。
2、如發生入口中毒,應根據毒物種類采取適當處理方法,毒物為非腐蝕性,立即用催吐或洗胃以及導瀉的辦法使毒物盡快排出體外,然后送醫院救治。但腐蝕性毒物中毒時,一般不提倡用催吐與洗胃的方法,應立即送醫院救治。
(四)強酸、強堿腐蝕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化學強腐蝕燙、燒傷(如濃硫酸)事故發生后,應迅速解脫傷者被污染衣服,及時用大量清水沖洗干凈皮膚,保持創傷面的潔凈以待醫務人員治療,或沖洗后用蘇打(針對酸性物質)或硼酸(針對堿性物質)進行中和。并及時向指導老師和實驗室負責人報告,負責人視情況的輕重將其送入醫院就醫。
(五)實驗室火災應急處置預案
1、實驗室內嚴禁吸煙,使用一切加熱工具均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離開實驗室時應檢查是否關上自來水和切斷電源。
2、轉移,分裝或使用易燃性液體,溶解其他物質時,附近不能有明火。若需點火,應先進行排風,使可燃性蒸汽排出。
3、用剩的'鈉,鉀,白磷等易燃物和氧化劑KMnO4,KClO3,Na2O2等極易燃易揮發的有機物不可隨便丟棄,防止發生火災。
4、一旦發生火災,一定要迅速而冷靜地首先切斷火源和電源,并盡快采取有效的滅火措施。水和沙土是最常用的滅火材料。一般的滅火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水浸的棉被等。
5、在發生火災時,如果火勢較小,應迅速組織撲滅;如果火勢較大,或現場有易爆物品存在,有可能發生爆炸危險的,應迅速組織人員撤離現場,同時向119和學校安全保衛處報告。有條件切斷電源的,應迅速切斷電源,防止事態擴展。
6、有機物或能與水發生劇烈化學反應的化學藥品著火,應用滅火器或沙子撲滅,不得隨意用水滅火,以免因撲救不當造成更大損害。用電儀器設備或線路發生故障著火時,應立即切斷現場電源,將人員疏散,并組織人員用滅火器進行滅火。
7、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同時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六)帶電操作安全應急預案
1、操作時不能用濕手接觸電器,也不可把電器弄濕,若不小心弄濕了,應等干燥后再用。
2、若出現觸電事故,應先切斷電源或拔下電源插頭,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濕的東西挑電線。分析漏電的程度,如果較為嚴重,在切斷電源后,馬上通知學校電工處置,并指揮學生離開現場。
3、遇到人員觸電,應及時實施救護,若觸電者出現休克現象,要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請醫生治療,同時報告學校相關部門。
五、應急保障
1、保證消防應急設備處于良好的待命工作狀態。消防應急設備是用于事故初始狀態控制的重要保障,為此消防應急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管理,做到定點放置,定時檢查更新,確保消防設備隨手可拿,拿來可用。
2、注重應急宣傳。平時注重組織實驗室管理人員和學生進行相關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學習,增強人們的危機防備意識,提高應急基本知識和技能。
3、注重平時演練。意外事故的特點是發生突然、擴散迅速,往往會引起人們的慌亂,處理不當又容易引起二次災害。因此,平時要注重演練,讓大家做到“三知”(知消防設備放置地點,知如何使用消防設備,知撤離路線)。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才會有條不紊。
4、常備通用的救護器材與藥品。為了應付突然而來的事故,在實驗室或工作室應儲備一些救護器材與藥品如:尼龍繩、手電筒、毛巾、藥棉、紗布、膠布、止血貼、生理鹽水、解毒劑等。
5、爭取社會支援。校內有醫院,有校警、保安員等保衛警戒力量,市區內有消防隊。在發生意外事故時,必須盡快爭取他們的救援。
6、無論在何時何地,當發生危害實驗室安全的事故時,均應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迅速、準確地報警并及時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確有效的疏散無關人員,避免對人員造成更大傷害。發生嚴重事故,立即報告學校有關部門或報警。學校安全保衛處報警電話:72077121,學校實驗室管理處聯系電話:72790132,報警電話110,火災報警電話119,醫療急救電話120。
本預案由各實驗中心組織落實,全體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實施。
實驗室應急預案9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突發事件,全力保護師生員工人身安全和實驗室財產安全,維持正常教學科研與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山東理工大學安全穩定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等規定,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及應急原則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實驗室工作人員安全,促進實驗室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安全事故發生。對因實驗室而引發的災害性事故的發生,具有充分的思想準備和應變措施,做好事故發生后補救和善后工作,確保實驗室在發生事故后,能科學有效地實施處置,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應急原則是:先救治,后處理;先救人,后救物;先制止,后教育;先處理,后報告。
二、應急組織體系
(一)學校成立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小組,由分管副校長任組長。成員單位包括:實驗管理中心、校長辦公室、教務處、科學技術處、研究生院、安全管理處、后勤管理處、相關學院等。指揮小組聘請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成立專家小組。各學院成立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由發生事故學院的院長負責指揮、協調,具體成員由學院確定。
(二)各學院實驗室(中心)科研實驗室成立應急救援小組,實驗室(中心)主任、科研實驗室負責人擔任應急救援小組組長,負責制定各類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范。
(三)實驗室(中心)主任、現場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負責在事故初起階段,協同相關人員處置突發事件。無法處置的,立即通知學院負責人,由學院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指揮、協調。學院無法單獨處置的突發安全事故,已造成人員傷亡,或不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人員傷亡及重大財產損失的突發安全事故,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小組處置。
三、運行機制
(一)預防
1.實驗室工作人員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首先完善預防、預警機制,開展風險評估分析,做到早防范、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2.加強實驗室標準化建設,由實驗教學中心主任、科研實驗室負責人對實驗設備配置、個人防護、應急設備器具、實驗室安全行為、安全操作規程等做出明確規定。
3.建立實驗室病原微生物專庫,有毒有害化學試劑儲存室。對傳染性病原微生物樣本,加熱設備,壓力容器,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線裝置,劇毒、高毒、強酸、致癌、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和使用登記制度。
4.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安全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5.加強應急反應機制的日常管理,在實踐中經常演練和完善應急處置預案。
6.加強實驗人員的培訓教育,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實戰能力。
(二)預警
1.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為各種危險品建立檔案和使用記錄,發現遺失、不當存放,立即處置。
2.重視實驗人員健康檢查,發現與實驗室生物安全有關的人員感染或傷害立即報告、處置。
3.嚴格執行安全巡查制度,及時發現、消除隱患,對存在不安全行為的人員,有安全隱患的設備設施、用品用具,及時發出書面預警通知,提醒相關人員提高警惕。
(三)安全狀態監測
1.實驗室日常工作中,與實驗有關的所有人員均有義務對實驗室安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舉報。
2.實驗過程中,注意監控實驗室內的狀況,包括儀器主機、附件,特別是氣體貯存容器及其主要連接件(管路、閥門等)是否正常;水、電、氣狀態是否正常;實驗室內有無異常氣味、響聲;(非正常)火苗、火花;空氣中有無不明煙霧,地面上有無不明液體、固體等。
3.儀器設備檢查由實驗操作人員定期進行。包括對儀器設備電氣性能的評估;對裝載易燃氣體鋼瓶或其他容器的安全檢測;對化學試劑存放使用的安全性檢查;對實驗室水、電、氣運行狀況的檢查等。
(四)信息報告
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應在自救的同時立即向所在單位負責人匯報,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如經初步處理仍無法控制,要立即通知學院負責人,上報學校安全管理處、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小組等,請求協調處理。事故基本控制后,及時對突發事故進行偵測、調查,綜合評估,控制危害蔓延。
四、部分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一)明火操作安全應急措施
1.實驗室內嚴禁吸煙,使用一切加熱工具均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離開實驗室時應檢查是否關上自來水和切斷電源。
2.轉移,分裝或使用易燃性液體,溶解其他物質時,附近不能有明火。若需點火,應先進行排風,使可燃性蒸汽排出。
3.用剩的鉀、鈉、黃磷等易燃物和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等氧化劑及易燃易揮發的有機物不可隨便丟棄,防止發生火災。
4.實驗室應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滅火毯、沙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經常檢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并熟悉其操作規范,清楚安全通道所在位置。
5.一旦發生火災,一定要迅速而冷靜地首先切斷火源和電源,并盡快采取有效的滅火措施。局部起火,立即使用滅火器、滅火毯、沙箱等滅火;發生大面積火災,實驗人員已無法控制,應立即報警,通知所有人員沿消防通道緊急疏散。同時,根據火勢立即向學校安全管理處及消防部門報警。有人員受傷時,立即向醫療部門報告。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后,立即組織清點人數,對未到人員盡快確認所在的位置。
6.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二)帶電操作安全應急處置措施
1.操作時不能用濕手接觸電器,不能使用已被水弄濕的電器,應等干燥后再用。
2.若出現觸電事故,應先切斷電源或拔下電源插頭,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濕的東西挑電線。分析漏電的程度,如果較為嚴重,在切斷電源后,馬上通知學校能源管理中心進行處置,并指揮學生離開現場。
3.遇到人員觸電,應及時實施救護,若觸電者出現休克現象,要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請醫生治療,同時報告學校相關部門。
(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1.強堿腐蝕。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2%醋酸溶液或飽和硼酸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水沖洗。若濺入眼內,用硼酸溶液沖洗。
2.強酸腐蝕。先用干凈毛巾擦凈傷處,用大量水沖洗,然后用飽和碳酸氫鈉溶液(或稀氨水、肥皂水)沖洗,再用水沖洗,最后涂上甘油。若濺入眼內,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碳酸氫鈉溶液沖洗,嚴重者送醫院治療。
3.液溴腐蝕。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甘油或酒精洗滌傷處。
4.氫氟酸腐蝕。先用大量冷水沖洗,再以碳酸氫鈉溶液沖洗,然后用甘油氧化鎂涂在紗布上包扎。
5.苯酚腐蝕。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4體積10%的酒精與1體積三氯化鐵混合液沖洗。
(四)劇毒藥品中毒應急處置措施
如發生氣體中毒,應馬上打開窗戶通風,并疏散學生離開實驗室到安全的地方,以最快的速度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并根據嚴重程度聯系醫院救治。
如發生入口中毒,應根據毒物種類采取適當處理方法,常用的解毒方法有:給中毒者服催吐劑,如肥皂水;灌水或服雞蛋白、牛奶和食物油等,以緩和刺激,隨后用干凈手指伸入喉部,引起嘔吐。注意磷中毒者不能喝牛奶,可用5—10毫升1%硫酸銅溶液加入一杯溫開水內服,引起嘔吐,然后送醫院治療。
(五)儀器設備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1.金屬外殼的儀器設備要有充分的接地保護,如儀器設備漏電導致人員觸電,首先切斷電源,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拉觸電者,也不能用金屬或潮濕的物品挑電線。觸電者出現休克現象時,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并通知醫院治療。
2.儀器使用中的容器破碎及污染物質溢出,立刻戴上防護手套,按照儀器的標準作業程序關機,清理污染物及破碎玻璃,再對儀器進行消毒清洗,同時告知其他人員注意。
五、無論在何時何地,當發生危害實驗室安全的事故時,均應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迅速、準確地報警并及時采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確有效地疏散無關人員,避免造成更大人員傷害。發生嚴重事故,立即報告學校有關部門或報警。
六、本預案由各學院組織落實,全體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實施,各單位要制訂本實驗室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七、在突發安全事故得到徹底控制,經突發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確定,終止應急狀態。在事故應急響應終止后,突發事故處理工作小組人員必須做好事故過程、損失及其他相關情況的整理、統計、記錄工作。事故現場調查完畢,即可對現場進行善后處理并恢復其正常狀態。組織相關人員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做好以后的防范工作。
八、本預案由實驗管理中心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實驗室應急預案10
為確保實驗室安全,根據國家和學校有關實驗室安全管理文件精神,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沉著應對,遇事不亂,反應迅速,處置果斷”的工作原則,特制定實驗室突發應急處置預案。
事件發生后現場工作人員及相關責任人應迅速組織、指揮,及時有序地疏散學生、對現場已傷人員作好自助自救、保護現場、切斷事故源,盡量阻止事態蔓延,保護國家財產。同時準確向學校校長報告。
生物實驗室應急處置具體內容:
1、化學強腐蝕燙、燒傷(如濃硫酸)事故發生后,應迅速解脫傷者被污染衣服,及時用大量清水沖洗干凈皮膚,保持創傷面的潔凈以待醫務人員治療,或用適合于消除這類化學藥品的特種溶劑、溶液仔細洗滌燙、燒傷面。對眼部燙、燒傷后,立即用純凈水洗滌(不得用水直沖眼部)眼睛,并及時送眼科診治。
2、化學藥品(氣、液、固體)引發的中毒事故發生后,應立即用濕毛巾捂住嘴、鼻,將中毒者從中毒現場轉移至通風清潔處,采用人工呼吸、催吐等急救方法幫助中毒者清除體內毒物,等待醫務人員治療。也可通過排風、用水稀釋等手段減輕或消除環境中有毒物質的`濃度,并撥打120急救電話,保護好現場。
3、化學危險氣體爆炸事故發生后,或突發電器、電路火險,應馬上切斷現場電源,立即將人員疏散和將其他易爆物品迅速轉移,撥打火警電話119。若系有機物或能與水發生劇烈化學反應的化學藥品著火,應用滅火器或沙子撲滅,不得隨意用水滅火,以免因撲救不當造成更大損害。
4、發生被盜、失竊等事故后,立即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并保護好事故現場,協助公安機關破案。
5、突發性不可抗拒的雷電、水災、地震、房屋垮塌等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后,應在校領導的指揮下,馬上組織疏散、搶救現場工作人員或進行人員自助自救,以確保人員的人身安全,作好善后工作。
實驗室應急預案11
化學實驗室是我校教學、科研工作使用和保管化學危險品的要害部位。各類易燃、易爆、易氧化、劇毒物質在使用和保管過程中稍有不慎,即可能引起人身傷害事故和對社會造成危害。所以,除了對化學實驗室進行必要的技術預防,專業人員守護,以及要害部門人員思想動態的.掌握之外,還必須對因該部位而引發的事故具有充分的思想準備和應變措施做好事故發生補救工作,為此,特制定本預案。
一、化學實驗室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曹永紅
成員:王德鎖 李宏斌 張 軍 郭寶民 段平選 黎文采 李義民
化學教研組全體教師
二、化學實驗中避免事故發生的預防措施
1.實驗前實驗管理員必須做好實驗儀器、設備的安全性能檢查,并做好記錄,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實驗儀器不得在實驗中使用,嚴格管理好危險藥品和儀器設備,嚴格檢查電器設備的安全情況,確保實驗安全進行。
2.科任教師在實驗前,必須向學生詳細講解實驗中安全注意事項和應急措施,準備好安全防護措施。實驗過程中科任教師和實驗管理員要密切注意學生操作過程,發現不規范操作或舉動應立即予以制止和糾正。實驗后應立即回收危險藥品,確保學生安全。
3.實驗管理員做好危險藥品的管理
①危險藥品保存要遠離教室、宿舍、食堂和水源。
②易燃、易爆、劇毒化學藥品的領用、消耗應隨時登記,建立檔案。
③危險化學藥品按特性分類保管,做到防光、防曬、防潮、防凍、防高溫、防氧化,并經常檢查。
④對氧化劑、自燃藥品,遇水燃燒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毒害品,腐蝕品要嚴格保管,謹慎使用,絕對避免因混放而誘發爆炸、火災等事故。
三、化學實驗室事故應急預案
1.發生化學藥品丟失、傷人、刑事案件和災害性事故,學校領導、保衛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并向主管領導匯報,發生嚴重事故報警:110、119、120.
2.正常的教育教學實驗中發生危害學生身體或群體健康事件發生時
①在場教師立即停止一切教學活動,并立即開展救援、疏導、撤離(教師在確認沒有學生時最后一個撤離)
②學校領導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聯系校醫務室,做好應急救治處理措施,妥善處理受傷學生。
③立即將受傷學生送醫院救治,同時聯系學生家長,告知情況。
④讓在場學生、教師寫好突發事件經過說明書。
⑤對事故現場進行相應保護,對不能長時間保護的現場應通過攝像、攝影進行保護。
⑥由校辦公室在第一時間內向縣教育局匯報。
⑦做好家長的安撫和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⑧事故查清后, 要寫出定性處理報告,以及對事故制造者或責任者處理意見。
實驗室應急預案12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市教委關于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指導精神,保證全校師生能在安全實驗室環境中進行正常的教育教學活動,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生命及學校財產的安全,特制定實驗室安全事故防范及應急處理預案。
一、組織機構:
組
長:吳長江(校
長)常務副組長:劉振彬(分管教導)
組
員:顧文明(物理實驗員)
黃 蓓(化學生物實驗員)
朱愛娣(勞技實驗員)
二、事故防范制度
1、成立學校實驗室安全事故防范及事故應急處理小組,明確分工,實行常務副組長負責制。常務副組長每學期應至少召開一次組員會議,安排落實各項工作。在學期中要定期檢查監督各部門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各實驗員應做好日常檢查工作。每次在實驗室開放使用前要檢查電路、電器、水路、煤氣、多媒體設備等各類硬件設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做到及時處理,及時報告。每天下班應關閉所有的水、電、煤開關,確保實驗室安全。
3、教導主任要督促各實驗員進行日常檢查工作,并做好經常性的隨檢工作。對各實驗員反映的問題要及時予以協調和解決。
4、實驗室中各類實驗器材、化學藥品等的.管理應嚴格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實施管理。任何人不準私自借用任何物品。實驗員應經常檢查實驗器材、化學藥品的安全情況,及時清理過期的藥品。毒藥品的管理更應該嚴格管理,一定要在化學教研組長、實驗員兩人同時在場時方可以打開有毒藥品保管柜。平時要經常檢查有毒物品保管柜的安全情況。出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常務副組長。
5、教導處通過教師學習、教研活動等途徑,教育全校的物理、化學、生物教師必須在課堂教學中教會學生如何正確使用實驗設備。在進實驗室上課前,必須上好實驗預備課。向學生認真講解如何正確使用實驗器材時,教會學生在突發事故發生時如何自我保護、如何相互救援、如何安全撤離實驗室。
三、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1、在實驗過程中,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如金屬、玻璃等尖銳物品造成傷害;化學藥品、酒精燈引起的燒傷等),實驗員應立即送學生到衛生室救護或送醫院,同時應將事故報常務副組長,并由班主任通知學生家長。
2、一旦發生實驗室火災,各實驗員員必須立即使用實驗室內的消防器材滅火采取正確、有效的方法,抑制火勢和有害氣體的蔓延。任課教師應有序的帶領學生撤離實驗室。避免人員造成更大傷害,同時立即向學校“火災防范及事故應急處理小組”報告事故,并啟動“真如中學校園火災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3、常務副組長負責與受到傷害的師生家長或家屬的聯系及各方面的善后工作處理事宜,如果為群體傷害事故,校務辦公室等協助善后處理工作。
4、采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配合公安部門進行勘察,對所獲得材料、物證進行具體分析研究,判明事故性質。事故查清后,要寫出定性結案處理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和人員傷亡情況,造成的經濟損失。
四、其他
1、發生事故后,常務副組長應及時向組長(法人)匯報,不遲報瞞報。
2、對未能盡責而發生責任事故的有關人員,學校將給予批評教育和酌情給予相應的處罰。
實驗室應急預案13
第一條為有效應對和妥善處置實驗室突發安全事故,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防止環境污染,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故造成的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三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六十九號)、《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45號)、《西安交通大學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辦法》(西交實﹝20xx﹞29號)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學校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逐級落實安全責任,制定應急預案,明確各類事故的應急措施以及事故發生后的補救和善后工作,科學處置、有效控制、降低危害。
第三條各學院及實驗室應重視實驗室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做好安全救護設施的配置和維護,普及應急處置常識,開展應急演練,確保發生事故時人員能及時自救。
第二章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第四條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按照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管理,責任到人。
第五條學校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驗室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領導工作。重大事故由安全領導小組聘請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和小組成員組成學校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對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一般事故由學院成立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進行應急處置。
第六條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作為學校實驗室技術安全的歸口管理部門,在安全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做好實驗室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管理,組織開展應急處置技能培訓和應急救援演練。
第七條各學院是本學院實驗室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單位,應成立學院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負責指導督促本單位實驗室制定符合自身實驗特點、切實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應急預案,組織實施適應專業需求的應急處置技能培訓,每年至少組織各實驗室開展一次應急演練,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范,負責指揮、協調、處置突發事件。
第八條主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院領導為事故處置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對本單位發生的各類實驗室安全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第九條各實驗室負責人是本實驗室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本實驗室所有場所發生的各類實驗室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負責制定本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并在實驗室醒目位置明示,將有關要求和舉措傳達到進入實驗室的所有人員。
第十條實驗室全體人員應在實驗室負責人領導下,做好實驗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發生事故時應通力協作,積極組織做好安全自救,并迅速向學院和學校有關部門報告情況。教職工對本人所管理的學生要強化安全教育,普及應急常識和要求,實行安全考核準入,確保安全。
第十一條實驗室負責落實所有實驗用房間、場地的安全責任人,并根據室內的危險源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制定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對于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并產生危險廢棄物的實驗場所應及時報學院,由學院報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
第三章應急響應。
第十二條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應在學校統一領導下,逐級負責,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規范、高效、有序地開展救援工作。
第十三條實驗室成員及其他人員發現事故時,應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迅速、準確地上報,同時開展安全自救。發生一般事故時,實驗室報學院,學院報黨校辦、保衛處及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發生重大事故時,實驗室還應立即撥打110、119、120等報警、急救電話求救。
第十四條實驗室發生事故后,應第一時間報送相關信息,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事故現場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已采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應對措施;報送人姓名、聯系電話、所屬單位。
第十五條學院負責人及相關人員應在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按照預案指揮實施救援及事故處置。
1.首先保證人員安全,立即組織指揮現場人員疏散,遠離事故現場,力爭無傷亡。
2.封鎖并保護現場,盡可能移除危險源,保證現場環境安全,等待主管部門或公安部門調查取證。
3.事故基本控制后,及時對突發事故進行偵測、調查,綜合評估,控制危害蔓延。
第十六條實驗室發生事故時,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程序,同時按照規范程序開展現場勢態控制和逐級上報程序。
第十七條發生火災時,首先切斷火源和電源。如火勢較小,應迅速組織撲滅,防止事態擴展;如火勢較大或現場有易爆物品存在,有可能發生爆炸危險的,應迅速組織人員撤離現場。
第十八條發生強酸、強堿及其他一些強腐蝕或強刺激的化學灼傷時,第一時間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沖洗后用蘇打(針對酸性物質)或硼酸(針對堿性物質)進行中和;濺入眼內時,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處理后,再依據情況作進一步處理。
第十九條實驗室發生爆炸事故時,在保障人員安全的情況下盡可能及時切斷電源和火源并報警,組織人員通過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離爆炸現場。
第二十條實驗室發現有人中毒時,立即打開窗戶,保障通風,將中毒者轉移到安全地帶,解開領扣,使其通暢地呼吸到新鮮空氣,嚴重的立即報校醫院和120,或就近送醫院救治,避免延誤。
第二十一條發生觸電事故時,應采取積極措施,安全切斷電源,使傷員遠離電源。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或身體其他部位直接接觸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濕的物品挑開電線。
第二十二條實驗室發現放射源丟失、被盜事故時,所在學院應立即向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報告,同時保護好現場,學校立即報告當地公安和環保部門。發生放射源泄露、人員超劑量輻射等事故時,應立即組織人員撤離,同時保護現場,實施事故現場警戒,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源,將受輻射傷害的人員送醫院檢查和治療,并及時報告當地衛生部門。學校在公安、環保等上級部門的指導下開展事故處理工作。
第二十三條實驗室發生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泄漏造成的污染時,應立即封閉被污染的實驗室或者可能造成病原微生物擴散的場所,進行現場消毒,將受污染人員送醫進行隔離治療,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醫學觀察,并上報衛生部門。
第二十四條實驗室發生動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時,應采取隔離、消毒、捕殺搶救等措施,并做好相關人員的檢疫、隔離以及環境清理等防范措施。
第二十五條發生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的安全事故時,在確保人員安全、符合操作規程的前提下,立即切斷設備動力,疏散人員,封鎖現場,確保現場儀器使用記錄完好。對受傷人員,應立即送醫或請專業醫療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救治。同時,學校按照特種設備管理流程,報上級監管部門調查處理。
第五章事故的調查整改及善后處理。
第二十六條學校、學院指導督促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認真做好事故原因調查、安全措施整改和善后處理等工作。重大事故由學校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直接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學院、實驗室及當事人應全力配合。
第二十七條實驗室安全事故調查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整改處理要求應明確具體措施及時限,嚴格復查,整改任務落實到位,形成書面報告,逐級上報。
第二十八條學校、學院、實驗室應針對安全事故反映出的問題、漏洞、隱患,舉一反三,強化教育,落實責任。根據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提出的整改意見,實驗室要及時整改并完善制度流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對于整改落實不到位的單位或人員,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學校或學院依據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的調查結果,視情節輕重,逐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對于因違反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造成事故的,因應急處置不當導致危險后果蔓延或損失擴大的,以及瞞報、漏報事故情況的單位主管領導和事故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預案由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預案經20xx年12月12日校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實驗室應急預案14
實驗室是學生進行實驗的重要場所,實驗過程中可能接觸到化學藥品、電、玻璃儀器等,針對可能出現的`安全事故,采取以下應急預案:
1.若室內因線路故障或其它不可預知因素發生火災時,應立即疏散學生并關閉電源,用滅火器及其它有效方法進行滅火,并及時報告學校領導。若火勢未能及時控制,立刻撥打119報警。若使用酒精燈不慎引起燃燒,立即用濕抹布撲蓋。
2.若室內因線路原因或其它不可預知因素發生學生觸電事故,應立即疏散學生并關閉電源,為觸電學生進行人工呼吸,并請醫務室人員及時到達作相應處理,同時報告學校領導。有必要時送往醫院救治。
3.若因使用玻璃器皿不慎或使用解剖刀、剪刀不慎而出現外傷,應立即到醫務室進行處理。
4.如果酸或堿流到實驗臺上,立即用抹布擦凈,再沖洗抹布。如不慎將酸或堿沾到皮膚、眼睛或衣物上,立即用較多的水沖洗,在沖洗眼睛時要眨眼睛,切不可用手揉眼睛,并請醫務室人員及時到達作相應處理,同時報告學校領導。有必要時送往醫院救治。
實驗室應急預案15
在實驗室操作應按規程進行,預防各種事故的發生,必須設有衛生箱,要配備各種藥品,進行臨時救護。
一、一般傷害事故的急救
1、割傷:在傷口搽紅藥水或龍膽紫藥水,然后用紗布包扎。
2、燙傷:在傷口搽燙傷藥膏或用濃高錳酸鉀溶液擦灼傷處至皮膚變為棕色,再擦凡士林或燙傷藥膏。
3、強酸腐蝕: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用2%——5%碳酸鈉或碳酸氫鈉沖洗,再用水沖洗。
4、濃堿腐蝕: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用2%的醋酸液或硼酸溶液沖洗。
5、眼灼傷:先用適用消除此種化學試劑的其他試劑沖洗,再立即請醫師診治。
6、吸入有毒有害氣體:應立即將患者移至新鮮空氣處,解松衣服。情況嚴重者,立即送往醫院。
7、毒物進入口內:用5——10毫升硫酸銅溶液加入一杯溫水中,內服后,用手指深入咽喉部,促使嘔吐,然后立即去醫院治療。
二、觸電急救
1、脫離電源:迅速切斷電源,拔掉插頭等。若導線搭在觸電人身上或壓在身下時,可用干燥的木棒、木版、竹竿等不導電的物體做工具,迅速挑開,絕對不允許用金屬工具。
2、人工呼吸法:迅速解開觸電人身上防礙呼吸的`衣服,放在干燥平整、空氣流通的地方。必要時采用俯臥壓背法或口對口(鼻)呼吸法。
三、防火與滅火
1、實驗室必須具備防火設備,如砂箱、貯水桶、薄氈、麻袋、石棉布等。
2、滅火器要定期更換。
3、使用加熱設備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4、隨時檢查實驗室電路,避免用電發生短路。
5、若發生火災,應阻斷通風、切斷電源總開關、把可燃物移至遠處,迅速啟用防火設備,用適當的滅火工具滅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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