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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時間:2025-05-23 10:26:28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精品】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保不齊會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將危害降到最低,很有必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應急預案。你知道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能切實地幫助到我們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品】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1

              為了增強學校的安全綜合工作,及時、有效地預防、控制和妥帖處置學校重大突發性事件,提高快速反映和應急處置能力,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生活秩序的穩定和安全,特修訂本預案。

              一、實施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校各班。本預案所稱重大突發性事件,是指突然發生,嚴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及生活秩序的重大群體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二、實施原則

              1、“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的原則。

              學校重大突發性事件由校長室統一指揮,啟動應急預案快速妥帖處置,并在第一時間報告學校安全辦公室,學校處置突發性事件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并派專人迅速趕赴現場,踴躍處置,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若重大突發性事件的處置,超出學校的處置能力時,請安全辦公室協調相關部門,多方聯動,形成合力,確保突發性事件取得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將損失減到最低程度。

              2、“系統聯動,群防群控”原則。

              學校發生重大突發性事件后,學校處置重大突發性事件領導小組有關成員要當即深切現場開展工作。學校領導要緊急行動,年級、班級等負責同志要依照學校應急預案的要求深切一線,踴躍做好事件、事故的處置工作。

              3、“快速反映、果斷處置”的原則。

              進一步完善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映機制,對各類影響穩定的苗頭性、偏向性問題及安全隱患,要立足防范,抓小、抓早、以快制快。一旦發生重大事件,要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映,及時應對,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解決在校內。

              4、“教育疏導,化解矛盾”的'原則。

              學校若發生突發重大事件,堅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分不可結”的工作方式,增強正面宣傳,踴躍教育引導,穩定師生情緒,及時化解矛盾,有效避免局勢擴大。

              5、“辦法得力,救人第一”的原則。

              學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現場發現者及相關人員應采取一切得力辦法,確保師生人身安全。發生重大火災事故,在迅速報告火災的同時,應緊急組織師生安全有序疏散,救護受傷學生;發生重大車禍,迅速撥打交通事故、緊急救護,開展自護自救;發生食物中毒、衛生防疫等重大事故,在迅速報告衛生監督、疾病預防控制部門的同時,應緊急將中毒、受傷學生送往醫院搶救;發生校舍等安全事故,應當即組織搶險,救護受傷師生;發生外來非法分子入侵時,應當即制止、報警并搶球受傷人員等。學校發生安全事故,要堅持“救人為本、救人第一”的原則,在組織搶險救災時,嚴禁學生參加。

              三、實施組織

              學校成立學校重大突發性事件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調和處置學校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處置學校重大突發性事件預案”的制訂、相關組織機構的成立和完善;組織開展各類應急救援演練工作;在事故發生時,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協調、指導工作;做好安全管理和師生的日常安全教育及宣傳工作。

              四、實施步驟

              (一)突發群體性事件

              若發現學校有突發性重大事件的苗頭,應當即向校長室匯報。學校處置突發性事件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要增強對事件的周密監控,做好信息的搜集、分析、報告和情況通報工作,確保在發生重大突發性事件時,做到快速反映,妥帖處置。在此期間,學校領導小組成員和相關責任人處于戒備狀態,保證聯絡暢通。增強校園網絡管理,避免有害信息傳播,學校各級領導及相關教職工必需堅守工作職位,未經上級批準,不得離校出差。

              若校內出現群體性突發事件,嚴重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和生活秩序時,學校當即啟動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及相關負責人要及時深切事發學校,現場指揮,化解矛盾,采取辦法,有效處置,控制局勢的蔓延和擴大;同時,領導小組及時向校長辦公室報告信息,并按要求統一宣傳口徑,避免不實有害信息傳播,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對在群體性事件中別有效心、蓄意破壞、危及公共安全的極個他人,要及時報請公安部門嚴格控制和監視。嚴格門衛管理,避免社會閑雜人員進入學校;學校領導、班主任等要深切學生班級、家庭,面對面地做勤學生的教育疏導工作。

              學校要進一步動員和發揮學生干部等保護學校穩定的先鋒模范帶頭作用,切實做勤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校不漏班、班不漏人。同時做到教師不斷課、學生不斷學、師生不離校。增強校園管理,嚴格控制人員出入。

              (二)突發性安全事故

              突發性安全事故主要指突發性校舍安全事故、火災事故、交通事故、食物中毒、外來侵害等各類校園內外群體性傷亡事故。

              發生突發性安全事故應按以下步驟處置:

              1、事故報警

              及時報警并傳遞事故信息,通報事故狀態,為果斷處置事故博得最佳機會,使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教育每一個師生在發現事故的第一時間及時、正確地報告,該報警的報警。在學校發生事故時,現場人員在踴躍做好師生自身保護和救助工作的同時,向學校領導及上級部門報告,該報警的要當即報警。報警內容包括:事故單位、事故發生時間、地址、性質、危險程度、師生傷亡情況、報警人姓名及聯系。

              2、緊急疏散和現場急救

              事故發生后,學校及有關負責人應當即按照現場事故發生情況,設立事故現場警戒區,迅速組織有關人員將學生撤離到安全區域,控制局勢發展,搶救受傷師生;現場救助人員在施救前必需做好自身防護辦法,施救時嚴格依照規定的方式、辦法進行,實施治病救人,堅持“先救人后救物,先救重后救輕”的原則。

              3、事故處置

              事故發生后,學校緊急啟動處置突發性事件預案,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必需即刻趕赴事故第一現場,指揮或指導、協助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處置,做好人力和車輛、財物保障,和信息報送工作。

              五、實施要求

              1、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貫徹十七大精神的高度,認真落實上級關于保護穩定,確保安全的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始終把保護穩定、確保安全作為壓倒一切的政治任務,不斷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

              2、要不斷完善保護學校穩定,確保學校安全工作機制,健全制度,落實辦法,認真落實并做勤學校應急突發事件人力、物力和財力方面的儲蓄工作,在事故發生后能迅速趕往現場,了解情況協調處置。要增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專業隊伍的建設和培訓,確保突發事件預防、現場控制的應急設施、設備和必要的經費。要依照突發性事件制定詳細的應急反映工作流程。

              六、處置學校重大突發性事件領導小組

              組長:王曉娥

              副組長:汪大海 王永瑞

              成員:各班班主任

              火災:119

              匪警:110

              急救:120

              交通事故:122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2

              一、 指導思想

              根據公安河東分局內保科的工作要求,為有效防止各種突發事件和維護我校安全穩定,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秩序順利進行,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校園重大突發事件的危害

              保障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全面提高應對恐怖和暴力能力,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二、組織機構

              1、組長: 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總務主任、德育主任

              組員:全校教職員工

              財產安全管理小組:

              組長:出納 組員:班主任老師

              綜合治理安全小組

              組長:會計 組員:男教師

              教學安全小組

              組長:教導主任 組員:全校教師

              2、工作職責

              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后,要在事故現場指揮救援行動,并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匯報和請求援助

              同時向河東區教育局“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及時報告。要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

              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揮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一)校園內犯罪分子持刀行兇事件應急預案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集結優勢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兇。

              1、獲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值班干部和學校領導報告,并同時撥打110報警。

              2、值班干部或任何工作人員立即組織現場人員,迅速建立警戒線,使犯罪分子無法靠近學生,防止事態擴大,規劃方案《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3、應急領導小組宣布學校進入全面應急狀態,立即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4、集結優勢力量,攜帶防衛器械,與犯罪分子周旋勸阻與制止犯罪行為,為警方援助贏得時間,在有利條件下設法制服犯罪分子。

              5、盡快把所有學生和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

              6、救護受傷學生和其他傷員。

              7、實施事件現場警戒,阻止無關人員進入學校,維護現場秩序,防范別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事件現場。

              8、事件發生后,學校應即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二)校園內發現可疑人物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園內發現形跡可疑,四處游蕩,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場人員都應當立即向值班干部和校領導報告。

              2、學校保安人員和領導指派人員要立即對此人進行詢問,同時把他的行動限制在局部區域內。

              3、若此人自述進入校園的目的明顯缺乏可信度,無人證、物證可以證明,甚至說話前后矛盾,蠻不講理,保安人員應當將其帶入辦公室進行進一步盤問。

              4、若有證據表明此人是危險人物或犯罪嫌疑人,應立即打110報警由警,由警方帶走作進一步調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盤問時奪路逃跑,單位人員應當將其相貌、身高、衣著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報告,同時,學校應當做好此人再一次闖入校園作案的思想準備和預案準備。

              6、在整個過程中,學校應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確保周圍人員的'安全。

              7、學校應把事件情況及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三)校園內發現可疑物品的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傷害事故

              1、收到可疑郵包或發現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要在第一時間向值班干部和領導報告。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氣味可疑,不是本單位的物品,也從無看到過此種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為何會擺放在學校某處。

              2、發現可疑郵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不應當試圖打開或隨意擺弄它,要禁止在周圍唄煙或使用手機,對講機或發動機動車輛等。

              3、學校應當指定有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員進行初步鑒別,判斷是不是危險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險物品,應立即打110報警請警方專業人員進行檢測和處理。

              4、若可疑郵包和物品被警方確定為危險物品,學校應立即在其周圍設置警戒線,無關人員應立即撤離,并采取嚴密的防范措施。

              5、學校應當配合警方組織人員在校園其它區域搜尋檢查,確定在校園內是否還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學校配合警方開展各項處理工作,并及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四)飲用水污染事件處理辦法

              發現學校飲用水污染,要緊急對水源進行有效隔離,并立即向衛生部門和領導小組報告,同時組織相關人員對中毒者進行救治。

              (五)校園爆炸事件處理辦法。

              學校發生爆炸事件后,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救援,并立即向公安等部門和領導小組報告。及時設置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迅速疏散師生

              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發生。要認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物證搜尋、排除險情工作,防止再次發生爆炸事故。

              (六)火災事故處理辦法。學校發生火災事故,第一時間全力組織師生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時立即向119指揮中心和領導小組報告,安排人員配合消防部門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工作。

              同時配合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受傷人員。

              (七)食物中毒事件處理辦法。學校發生師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衛生部門和領導小組報告,并迅速組織人員將中毒者送至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3

              1、目的

              為了有效應對和處理恐怖事件,將突發恐怖事件對社會穩定、人員和財產安全造成的不良影響降低到最低限度,保障公司經營工作正常運行,制定本預案。

              2、范圍

              規定了發生恐怖事件后 ,臨夏公司及時、有效地統籌指揮恐怖事件處理行動的管理內容和要求。

              3、應急處置(救援)的指導思想和原則

              3.1指導思想:堅持以人為本、關愛生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實施處置(救援),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恐怖事件造成的影響降低到最低點,維護公司以及周邊地區的安全和社會穩定。

              3.2原則

              3.2.1統一指揮原則。防恐事件的處理工作必須在臨夏公司的統一領導、指揮下開展。

              3.2.2單位自救:社會支援和政府指導相結合的原則。恐怖事件發生后應立即啟動反恐事件應急處置(救援)預案,防止事態擴大。

              3.2.3各司其責原則。機關各部門、油庫、加油站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各盡其能、各司其職,做到協調有序、快速反應,積極做好應急處置(救援)工作。

              3.2.4積極采取預防為主和確保穩定的原則。在處理防恐事件過程中,應采取切實有效措施,確保人身安全和社會穩定。

              一、公司成立防恐應急處置(救援)領導小組、應急處置(救援)辦公室:

              1、處置組組長:王福榮

              2、處置組副組長:王慶凱殷積強趙學龍何淑英

              3、處置組構成:??

              指揮組:儲運安全環保部

              保衛組:加油站管理部經營銷售部

              后勤組:人力資源部投資基建部?財務資產部

              信息組: 黨群工作部綜合管理部

              4、防恐事件報告聯系電話:0930-6217450

              二、職責:

              處置組組長:全面負責應急處理工作;根據形勢做出決定;制定臨時對策,適時發布命令、通告;對所需的人、財、物進行總體調撥。

              處置組副組長:協助組長對恐怖事件應急處置(救援)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完成組長下達的任務。組長不在時副組長代行其職責。

              指揮組:在處置組組長的帶領下,組織救援工作,統一指揮和組織我公司對突發恐怖襲擊的應急處理工作。

              保衛組:及時了解恐怖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起因、現場情況、傷亡報告;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規避恐怖事件造成的'風險并向公司有關領導匯報情況,遵從上級指示,開展相關工作;組織初期的救援工作,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嚴防死守;對現場情況進行拍照、錄像等取證工作;通知派出所支援處理事件。

              后勤組:負責后勤保障,調動車輛、物資,組織對傷員的搶救工作。

              信息組:負責協調指揮各組開展工作,保障各項指令的上傳、下達,做好簡報匯編及防護宣傳報道工作,及時報告現場情況

              四、防恐應急處置預案

              一、敵對勢力、敵對分子沖擊公司或加油站處置程序

              1、組織保衛力量將人員控制在外圍;

              2、及時將情況上報公司有關領導;

              3、向當地公安機關求助,講清楚事情經過、參與人數、所攜帶的器械、事件發生的地點等;

              4、將員工撤離到安全的地方,不要將員工卷入鬧事者行列;

              5、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6、通過監控系統將整個鬧事過程全部記錄在案,以備有關部門取證。

              二、受傷害員工的處理程序

              1、立即疏散人員;

              2、及時將情況上報公司有關領導;

              3、向當地公安機關求助,講清楚事情經過、參與人數、所攜帶的器械、具體發生的地點等;

              4、將受傷的人員及時送往醫院救治;

              5、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6、尋找作案人。對于仍在公司及庫站的,要派人跟蹤,防止其繼續傷害無辜或畏罪自殺、潛逃;對于已經離開公司及庫站的要及時報告公安部門講清楚該人員的具體特征;

              7、做好善后工作。

              三、持械劫持員工的處置程序

              1、立即疏散其他未被劫持的人員;

              2、及時將情況上報公司有關領導;

              3、向當地公安機關求助,講清事情經過、參與人數、所攜帶的器械、具體事件發生的地點等;

              4、能力范圍內將劫持犯控制在一個相對固定的區域內,并封鎖該區域;

              5、在公安部門未到之前,穩定劫持犯情緒;

              6、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7、對于有傷員的應盡可能的救出,采取有效的急救,危重傷員要及時送往醫院救治;

              8、做好善后工作。

              四、被生物、化學武器襲擊應急程序

              1、立即疏散未被感染的人員,封鎖受感染區域,將受感染人員控制在一定區域;

              2、報告公司有關領導;

              3、向當地公安機關、政府部門求助,講清楚事情經過、發生的時間、地點、受感染人員的數量等;

              4、穩定受感染人員的情緒,讓他們交流正確的信息,釋放精神壓力以及尋求感情支持;

              5、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6、及時清洗身上所穿衣物,并進行消毒;

              7、做好善后工作。

              五、受到炸彈襲擊的程序

              1、疏散其他人員,搶救傷員,劃定封鎖區域;

              2、報告公司有關領導;

              3、啟動火災爆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講清楚事情經過、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傷人員的數量等;

              5、尋找發現作案者;

              6、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7、做好善后工作。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4

              為確保醫院感染暴發發生時,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處理疫情,最大限度減少醫院感染暴發事件對病人健康造成危害,保障病人和醫務人員的安全,根據《傳染病防治法》、《醫院感染管理辦法》、《醫院感染暴發報告及處置管理規范》、《突發公共衛生應急條例》等,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管理

              成立醫院感染暴發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及防治專家技術小組。 ㈠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院醫院感染暴發防治工作的指揮、組織和協調。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按姓名筆畫排):

              ㈡防治專家技術小組:負責指導醫院感染暴發的流行病學調查、病例診治、疫情報告和控制等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按姓名筆畫排):

              二、部門職責與分工

              ㈠醫院感染管理委員會(委員會名單詳見《關于調整各類委員會和領導小組等名單的通知》):全面指導醫院感染暴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㈡醫務處:

              1、醫務科:統籌協調相關科室、人員,組織對病人的治療和預后處理。

              2、醫院感染管理科/疾病預防科:負責醫院感染暴發的疫情信息收集與報告,進行調查分析,提出控制措施,并組織實施。

              ㈢護理部:負責監督指導醫務人員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落實消毒、隔離及防護措施,根據需要進行護士人力調配。

              ㈣藥學部:負責醫院感染預防及治療所需的藥品、疫苗及消毒用品的儲備和及時供應。

              ㈤供應科:提供防護用品并保證物力供應。

              ㈥設備科:負責控制醫院感染暴發所需設備的儲備與及時供應。 ㈦醫學檢驗部:短期內在同類標本中多次檢出同一種病原體,或在同一病區的病例中檢出3例及以上同種病原體,應及時通知醫院感染管理科/疾病預防科;發生醫院感染暴發時,承擔相關環境衛生學檢測以及有關的標本采集、病原學檢查等工作。

              ㈧臨床科室:診治病人;及時報告并留取標本送檢;協助調查;執行控制措施。

              三、應急處理

              ㈠醫院感染暴發的確認

              醫院感染暴發報告范圍,包括疑似醫院感染暴發和醫院感染暴發。

              1、疑似醫院感染暴發和醫院感染暴發的定義

              ⑴疑似醫院感染暴發:指在醫療機構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時間內出現3例以上臨床癥候群相似、懷疑有共同感染源的感染病例;或者3例以上懷疑有共同感染源或感染途徑的感染病例現象。

              ⑵醫院感染暴發:指在醫療機構或其科室的'患者中,短時間內發生3例以上同種同源感染病例的現象。

              2、醫院感染暴發的確認各級醫生應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主管醫生發現病區有疑似醫院感染暴發的趨勢時,應立即向病區的醫院感染管理小組匯報,并立即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疾病預防科,醫院感染管理科/疾病預防科對懷疑患有同類感染的病例進行確診,根據醫院感染疑似暴發或醫院感染暴發的定義進行確認。

              ㈡醫院感染暴發的報告

              1、出現疑似醫院感染暴發或暴發時,病區主管醫生應立即報告醫院感染管理科/疾病預防科,醫院感染管理科/疾病預防科核實后應立即報告醫務處和主管院長,并通報相關部門。

              2、醫院發現5例以上疑似醫院感染暴發或3例以上醫院感染暴發,醫院感染管理科/疾病預防科應當于12小時內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同時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3、醫院發生以下情形時,醫院感染管理科/疾病預防科應當按照《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信息報告管理工作規范(試行)》的要求,在2小時內向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同時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⑴10例以上的醫院感染暴發;

              ⑵發生特殊病原體或者新發病原體的醫院感染;

              ⑶可能造成重大公共影響或者嚴重后果的醫院感染。

              4、確診為傳染病的醫院感染,按《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報告。

              5、醫院感染暴發事件報告的內容包括:醫院感染暴發發生的時間和地點、感染初步診斷、累計感染人數、XX者目前健康狀況、XX者主要臨床癥候群、疑似或者確認病原體、感染源、感染途徑及事件原因分析、相關危險因素主要檢測結果、采取的控制措施、事件結果及下一步整改工作情況等。

              ㈢醫院感染暴發的處臵

              1、臨床科室發現疑似醫院感染暴發或醫院感染暴發時,應及時報告并協助調查,采取有效處理措施,控制感染源,切斷傳播途徑,積極實施醫療救治,保障醫療安全。

              2、醫院感染暴發防治小組必須及時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標本采集等工作,制定、落實有效的控制措施,基本步驟為:

              ⑴調查感染的臨床特征:包括感染的臨床表現及發生經過、病原體特征(種類、耐藥譜等)。

              ⑵調查感染的流行病學特征:包括感染病例的總例數、性別、年齡、首發時間,續發病例發生時間,科室、病區、病房分布,人群分布,可疑感染源、傳播途徑、易感因素等。

              ⑶標本采集和檢測:包括臨床標本和環境衛生學標本。

              ⑷制定和組織落實有效的控制措施:根據調查、分析的結果,針對可能的感染來源、傳播途徑、易感因素,制定并組織落實有效的消毒措施,必要時隔離病人、暫停接受新病人。

              ⑸調查總結:書寫調查報告,分析調查資料,評判控制效果,總結經驗教訓。

              3、主管院長和醫務處接到報告后,應及時組織有關的專家技術小組成員和相關部門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與控制工作,并從人力、物力和財力等方面予以支持保證。

              ㈣醫院感染暴發報告與處置流程

              四、本預案由醫院感染管理科/疾病預防科負責解釋。

              五、本預案自發文之日起施行。各院區可參照執行或根據院區實際參照制定相關預案。

              節假日及夜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為及時處置醫院節假日及夜間突發事件,保證醫院節假日及夜間工作正常運行,根據醫院實際,制定本預案。

              保障措施

              (一)值班工作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科室主任、護士長必須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接到指令,迅速到達指定現場。

              (二)節假日及夜間如發生緊急、重大情況及突發性醫療事件,各科室應及時向醫院行政總值班匯報,總值班及時報告值班院領導,同時根據不同情況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人員集中力量解決臨時發生的問題,并協調有關部門進行處置。

              (三)各小組應在醫院行政總值班和各小組長的統一指揮下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各小組職責如下:

              1、綜合協調組:應急預案啟動后,綜合協調組成員根據行政總值班的要求迅速到達指定現場,負責協調、組織、督促各項應急工作落實。

              2、醫療救治組:急診科、腦病三科、骨傷科、外一科、外三科、心血管病科、腦病一科、胃腸病科、婦科、產科、兒科等臨床科室接到病人救治任務后,要迅速行動,及時做好病人搶救、診治工作。

              3、醫技檢查組:放射科、檢驗科、CT室、供應室等醫技科室值班人員要在崗在位,配合臨床科室做好醫療搶救任務。

              4、后勤保障組:保障院內水、電、氣的供應,醫院車輛調配、設備維修、秩序維持、藥品供應及搶救物資的供應等。

              (四)醫院行政總值班應逐級向院領導匯報事態發展情況,組織力量對報告事項調查核實,并及時進行整理匯總,保證信息的準確性;如有重大事件,須經院長同意并簽發后上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應對重大水體污染事故,規范和強化我縣水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高縣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城市水污染事故發生,保護生態環境,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共和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5)《關于進一步加強飲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6)《共和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7)《共和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8)《新聞發布管理辦法》。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提高突發環境污染事故防范和處置能力,加強對水污染事故源頭的監測、監管,盡可能的避免或減少水污染事故發生,保障縣城飲用水供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水體污染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對身體健康的損害,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屬地為主,分級響應。充分發揮各級政府的職能作用,堅持屬地為主,實行分級響應。水污染事故實行縣、鄉(鎮)、企業三級負責制,統一協調各有關部門按照應急處置與救援預案的職責,各司其職,相互配合,不斷提高我縣的水污染應急反應與處置能力。

              (3)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之間的協同與合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根據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級別,實行分級控制、分級管理,充分發揮部門專業優勢,采取有效措施解決水污染事故引發的危害。

              (4)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建立我縣水污染事故風險防范體系和響應聯動機制,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愿者隊伍作用,切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快速反應、及時控制。建立健全聯動協調制度,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完備、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5)科學處置,措施果斷。加強水污染防治科學研究,采用先進的預測、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預防和應對水環境污染事件科學技術水平,并及時、果斷地處置水環境污染突發事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境內和涉及的跨縣界的各種水體功能的河、庫地表水體以及地下水體等,由于單位或個人活動與行為、意外因素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等原因,使污染物質進入水體,危害了各種水體的使用功能,造成了水體污染突發事故的發生。具體包括以下六類:

              (1)有毒有害化學品污染事故: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因使用、貯存、排放不當等導致有毒有害物質泄漏或非正常排放所引發的水體污染事故。

              (2)易燃易爆物品泄漏污染事故:煤氣、天然氣、石油液化氣、氯氣、氨氣、苯、甲苯等氣體和易揮發的有機溶劑的泄漏所引起的水體污染事故。

              (3)油類污染事故:原油、燃料油、潤滑油等各種油品在生產、貯存、使用等過程中由于意外造成泄漏所引發的水體污染事故。

              (4)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和破壞生態環境的嚴重污染事故。

              (5)其他生產經營活動引發的突發事故而造成水體污染事故。

              (6)由交通運輸事故造成有毒有害化學品泄漏而引發江河水體污染事故。

              1.4.1.根據水體污染事故的類別及危害程度劃分。

              分為一般水體污染突發事故(Ⅳ級)、較大水體污染突發事故(Ⅲ級)、重大水體污染突發事故(Ⅱ級)、特大水體污染突發事故(Ⅰ級)。

              1.4.2.一般污染事故(Ⅳ級):是指發生一般水環境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具體分為以下幾種:

              (1)因發生水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

              (2)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發生3人以下死亡。

              1.4.3.較大污染事故(Ⅲ級):是指發生較大水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具體分為以下幾種:

              (1)因發生水環境污染造成跨地級行政區域糾紛;

              (2)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

              (3)因發生水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1.4.4.重大污染事故(Ⅱ級):是指對水環境造成重大污染與破壞事故,具體分為以下幾種:

              (1)因發生水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2)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致使區域生態環境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

              (4)造成重要河流、水庫水域大面積污染,或縣級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1.4.5.特別重大污染事故(Ⅰ級):是指發生特大水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具體分為以下幾種:

              (1)因發生水環境事故須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2)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

              (3)致使區域生態環境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受嚴重破壞;

              (4)因發生水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因水環境污染造成鎮區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6)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處置組織機構與職責

              共和縣水體污染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是在縣委、縣政府統一領導下專門負責應急處置水體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工作的領導機構,為非常設機構,共和縣水體污染事件發生時自動成立。

              指揮長由縣政府主管生態環境工作的副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縣公安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生態環境局根據不同的環境污染事故性質進行調整。應急指揮部成員,根據不同的環境污染事故性質,由以下部門(部分或全部)的主要領導組成:縣紀委監委、縣政府辦公室、縣委宣傳部、縣人武部、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林業草原局、縣生態環境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農牧和科技局、縣文體旅游廣電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消防大隊、海南州正源供水公司、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縣指揮部辦公室下設在縣生態環境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生態環境局局長擔任。同時,根據突發事件應急響應與處置工作需要,共設立應急處置專家咨詢組、污染事件調查處置組、醫療救護及衛生防疫監督組、治安交通通訊組、后勤生活保障組、飲用水供應保障組、應急資金物資保障組、工程搶險機構、信息發布組等9個應急現場處置小組。

              以上組織機構作為縣水體污染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決策部門,組織、協調、指揮本縣的應急響應工作。

              2.1.1.縣應急指揮部職責

              (1)領導全縣水污染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研究部署應急處置方案;指導各鄉鎮制訂和組織實施本轄區水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現場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制定控制措施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決策。

              (2)指揮我縣重、特大水污染事故的應急監測和事故責任認定。

              (3)負責組建事故調查組、應急監測組、專家咨詢組等技術支持機構。

              (4)督促各職能部門及企事業單位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置、現場救援、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及生產和生活秩序恢復等工作,并對各部門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督察。

              (5)統一對外發布事故所造成水體污染和處置的權威信息,負責向縣政府報告情況。

              (6)負責危急情況下,聯系上級部門、周邊城市和部隊的支援。

              (7)負責協調啟動飲用水備用水源和組織應急飲用水的供應。

              (8)開展水環境污染事故防控及應急的公眾宣傳和教育。

              2.1.2.縣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

              (1)在縣政府的領導和指導下工作,做好應急監測和監督工作,組織應急支援;

              (2)及時向縣政府、州政府和省有關部門匯報事故情況;

              (3)負責重大水體污染事故的新聞和信息發布,審查事故或應急情況的通報或通告。(聯系電話:XXXX)

              2.1.3.應急現場處置辦公室職責

              應急現場處置辦公室作為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執行機構。

              主要職責:

              (1)開展水環境應急處置人員培訓,制定應急處置演練計劃并組織演練,檢查、落實應急器材和裝備。

              (2)了解掌握水環境污染源規模、分布情況及有關情況,建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和環境應急資料庫。

              (3)接收上級部門水環境污染應急處置命令、指示及水環境污染事件的有關通報,接收事件責任單位和社會各界的'水環境污染事件報告。

              (4)綜合協調本系統內各有關應急單位的行動,傳達應急領導小組的指令,通報有關單位應急工作情況,接收、指導下級部門應急處置工作。

              (5)負責應急處置過程記錄,對應急行動結果進行評估,編寫水環境污染應急處置的工作總結報告,提出改進應急工作預案建議。負責組織環境應急處置工作的各種保障。

              2.1.4.應急現場處置小組及職責

              9個應急現場處置小組在縣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根據事故性質、嚴重程度、應急響應與處置要求,履行相應的職責。各工作組組成單位及具體職責如下:

              2.1.4.1.應急處置專家咨詢組職責

              由縣直相關管理部門專業管理人員、直屬及有關單位污染治理、環境監測、公共衛生、醫療、水利、應急管理、農牧、漁業、住房和城鄉建設、公安等行業專家組成。

              主要職責:指導環境應急預案的編制及修改完善。掌握本地區水環境污染源的產生、種類及地區分布情況,了解國內外的有關技術信息、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對突發性水污染環境事件的危害范圍、發展趨勢做出科學估計,為應急領導小組的決策和指揮提供科學依據。參與污染程度、危害范圍、事件等級的判定,對污染區域的隔離與解禁、人員撤離與返回等重大防護措施的決策提供技術依據。負責環境應急工作結果以及事件的中長期環境影響的評價分析工作。

              2.1.4.2.污染事件調查處置組職責

              污染事故調查處置組內設飲用水水源污染事故調查處置小組和船舶污染水域事故調查處置小組。

              (1)飲用水水源污染事故調查處置小組由縣生態環境局牽頭,縣紀委監委、縣公安局、縣自然資源和林業草原局、縣水利局、縣農牧和科技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2)船舶污染水域事故調查處置小組由縣交通運輸局牽頭,縣監察局、縣公安局、縣生態環境、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和林業草原局、縣水利局、縣農牧和科技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組織水污染事故的現場調查、取證及污染現場監測工作,收集河流流量、流速等水文資料,對事故污染現狀和發展趨勢進行分析、預測,判斷事故的變化趨勢;組織有關部門對污染損害進行評估,并提出必要的處置防范措施,最大限度的減輕污染及損害。

              2.1.4.3.醫療救護及衛生防疫監督組職責

              由縣衛生健康局牽頭,縣水利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緊急醫療救護隊伍,對受傷人員和搶險救援的受傷人員進行救治;組織對自來水公司供水水質進行監測;負責污染區和疏散區疾病預防工作和污染區的消毒工作,對疫情進行監測和防治;做好所需藥品、醫療器械、衛生安全設備的準備工作等。

              2.1.4.4.治安交通通訊組職責

              由縣公安局牽頭,縣交通運輸局、縣交警大隊和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應急處理與處置過程中交通運輸的管理,控制無關人員車輛進出危險區域,負責保護人員和財產安全;對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開展治安巡邏,確認人員傷亡情況,打擊各種違法活動;協助生態環境局做好污染調查,落實各項強制隔離措施。優先安排應急物資和人員疏散的運送;在水污染事故現場設立警戒線,做好保障交通安全和通訊暢通。

              2.1.4.5.后勤生活保障組職責

              由縣民政局牽頭,縣財政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妥善安排因水環境污染事故轉移、疏散群眾的生活、籌集和發放救援物資工作等。

              2.1.4.6.飲用水供應保障組職責

              由縣水利局牽頭,縣衛生健康局、縣消防大隊、海南州正源供水公司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啟動《飲用水水源污染應急預案》,協調啟用飲用水應急水源,組織應急飲用水供給,對應急水源水質組織監測,保障居民生活飲用水的供應。

              2.1.4.7.應急資金物資保障組職責

              由縣財政局和應急管理局牽頭,縣民政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水污染事故應急監測、處置資金和救援資金保障,確保應急環境污染事故處置所需的裝備、器材和經費,并做好經費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度,維護市場秩序,保證物資供應及物價穩定。

              2.1.4.8.工程搶險機構

              重大水體污染應急處置的工程搶險機構由全縣各部門及所屬技術單位的人員組成。

              主要職責:在現有的檢驗、鑒定、監測、污染治理等技術力量和裝備的基礎上,增加污染檢驗、鑒定、監測設備的配備,特別要配備水質快速應急監測設備,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和自身防護裝備、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動態監控和消除污染的能力,保證在發生重大水體污染事件時能有效防止對環境的污染和擴散。

              2.1.4.9.信息發布組

              由縣委宣傳部牽頭,縣政府辦、縣生態環境局、縣文體旅游廣電局等部門組成。

              主要職責:負責水污染應急處置工作的宣傳報道,按規定向公眾及時發布準確、權威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3.預防預警機制

              3.1.建立水體污染預防預警信息監測與報告體系

              3.1.1.全面掌握重要水體水質狀況。縣生態環境局對本轄區內重要河、庫地表水和集中飲用水源地、重點地下水源地水質進行定期常規監測,根據地表水水質功能區劃和飲用水源地水質要求,進行常規監測斷面的布設、監測項目與監測頻次的確定和監測數據結果的報告。按照國家和省州環境監測和數據傳輸、報送的技術規范執行。環境監測是全縣各類水體水質監測的技術中心、數據中心,縣生態環境局負責對水體水質監測數據和結果進行匯總、分析、評價,并定期、及時將水質監測情況按規定報送州生態環境局。發現水質異常情況,應立即向州生態環境局報告,并初步分析問題發生的可能原因。同時,縣生態環境局應會同縣交通運輸局對本轄區內經過或穿越重要水體的公路、城市道路、橋梁進行調查,對事故易發路段、敏感路段進行登記建檔,對經過這些路段的化學物質運輸實行申報審批制度。

              3.1.2.全面掌握污染源排放情況。對本轄區內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和單位污水排放情況進行調查,對污水排放口進行定期監測。根據企業和單位的污染物排放特征,掌握企業和單位常規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情況,對排污企業和單位的廢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和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和監督管理,實行排污許可證制度,按照排污許可證監控排污企業和單位污染物排放濃度和排放總量。

              3.1.3.建立暢通的數據庫。要建立全縣水體水質狀況監測數據信息庫和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和單位污染物排放情況的數據信息庫,并建立管理檔案。

              3.2.開展水體污染預防預警行動

              (1)根據可能向水體排放的污染物的種類和特性,配齊相應的監測儀器、設施以及分析監測試劑和數據分析系統等,明確和研究相應的水質監測方法,加強水體污染的環境監測能力。

              (2)縣生態環境局應組織專家,對轄區內向水體排放污染物的企業和單位的廢水處理工藝技術和處理設施進行技術論證和評價,在建設、運行階段定期對處理設施進行事故風險評估,提出杜絕廢水排放事故的措施和應急處理措施,并進行驗收和日常運行的監督檢查、管理,確保各項機制正常啟動、有效運行。

              3.3.建立水體污染預防預警支持系統

              建立全縣水體污染預警支持系統,主要包括快速預警監控系統、技術支持系統、預警服務系統、預警報警系統。縣生態環境局水環境污染報警電話:xxx

              4.重大水體污染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程序

              縣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重大水體污染事故報告后,應立即通知縣指揮部,并傳達指揮部的命令,按應急處置程序通知應急現場處置辦公室、應急現場處置小組、應急處置專家咨詢組和縣公安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水利局、縣農牧和科技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立即攜帶儀器、設備趕赴事件發生現場,調查、核實、監測分析,對事件的類型、級別、性質做出恰當的認定,提出控制措施。跨行政區域的水體污染事故及情況復雜有爭議的水體污染事故及認為需要州級處置的水體污染事故,報請州級應急處置機構處置。

              4.2.信息共享和處理

              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各種常規信息、現場信息、監測數據及結果、專家分析評估意見、控制處置措施及意見、污染控制效果及結果等各種信息經現場指揮部審查后,及時報送縣指揮部。縣指揮部設立信息分析組進行信息分析、綜合,歸納整理后,形成概要文字材料,報縣指揮部領導。縣指揮部及時將有關信息報告縣政府并通報相關部門,確保信息共享。縣指揮部的總體工作部署、處理安排意見和指令,由專門工作人員迅速以電話、傳真等方式向現場指揮部下達。

              4.3.基本響應程序

              4.3.1.重大水體污染應急響應程序:

              (1)值班人員接到有關部門、企業、事業單位或個人水體污染應急報告后,記錄水體污染事件的有關情況(包括事發時間、地點、污染區域及影響、損失的初步情況、可能的污染原因等)。同時立即向縣指揮部辦公室或縣指揮部領導報告。

              (2)水污染應急處置機構根據有關情況報告,調派專家到達現場做進一步評估,確屬重大水體污染事件,應立即上報縣政府,啟動縣級重大水體污染應急預案。

              (3)縣指揮部負責全盤指揮,緊急調集和征集相關人員、物質、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備、裝備,組織相關部門協助環保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組織有關方面的力量進行應急支援,并做好正確的輿論導向工作。

              (4)重大水體污染事件發生地鄉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在縣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啟動水體污染應急處置預案,成立由相關部門參加的事件救援現場指揮部,落實有關控制措施。

              (5)縣生態環境局在實施應急工作的同時,要及時將水體污染事件情況、采取的處置措施及效果上報州生態環境局。

              4.3.2.擴大應急

              在事件難以控制或有擴大和發展的趨勢時,水體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外援力量要統一聽從縣指揮部的指揮,配合有關部門、有關人員作好應急處置工作。

              4.4.指揮協調程序

              縣指揮部按照相應的職責和權限進行開展指揮工作,制定決策機制、報告、請示等規章制度并嚴格執行。縣生態環境局和相關部門的各專業應急機構、應急中心、現場指揮部按各自的職責開展應急工作,服從統一指揮和調度。

              4.5.新聞發布

              慎重做好重大水體污染事件的新聞報道、宣傳和溝通工作,統一報道口徑和報道意見,正確引導輿論,避免產生混亂和誤解。在縣委宣傳部的指導下,縣指揮部制定新聞發布的原則、內容、規范性格式,審查發布時機、方式、途徑等。新聞發布前,報縣委宣傳部審定。

              4.6.應急處置結束

              應急處置結束條件為:重大水體污染事件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污染源污染物的排放和事發水體及下游水體污染物指標已降到規定限值之內;事件造成的危害已被徹底消除,且無繼續發生可能;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工作的必要;已采取并繼續采取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水體污染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后果趨于合理且盡量降到最低的水平。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由生態環境局委托第三方機構或由其指定的專門處置單位處置;人員安置、補償、災后重建等工作由縣指揮部根據所受的污染程度提出合理處理建議,報縣政府協調有關部門處理。

              5.2.社會救助

              對社會、國外機構和個人所捐贈的救助資金要妥善管理,設立專門的資金賬戶,做到專款專用,由縣指揮部根據所受的污染程度提出補償處理建議,包括所捐贈物資都要由縣指揮部提出建議報縣政府。

              5.3.保險

              各保險公司要深入水體污染應急處置工作的第一線,調查掌握第一手資料,最大限度地進行理賠,縣指揮部如有異議,可提出建議報縣政府。

              5.4.調查報告和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意見

              縣指揮部應當在應急工作結束一周內對應急過程進行評價,根據評價結果,組織撰寫應急總結報告和突發事件調查報告。15日內上報縣政府,同時由縣生態環境局上報省州生態環境部門。

              5.4.1.應急評價依據

              應急過程記錄;現場處置組及各應急機構的總結報告;其它應急情況;應急的實際效果及產生的社會影響;公眾反映等。

              5.4.2.突發事件調查報告

              包括突發事件起止時間及地點;參與處置人員構成情況;突發事件情況及起因、事件等級和開展的應急工作,采取的應急措施及處置效果,應急工作總體完成情況;應急措施是否得當,是否符合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要求;出動應急隊伍的規模、儀器裝備的使用、應急程度與速度是否與任務相適應;應急處置中對利益與代價、風險、困難關系的處理是否科學合理;發布的公告及公眾信息的內容是否真實,得當,對公眾心理產生的影響及其它情況和結論。

              5.4.3.應急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縣生態環境局根據突發事件情況,對事發地繼續實施必要的環境跟蹤監測與監督的措施和安排;總結經驗教訓,修訂應急預案;指導各應急機構補充、更新裝備,培訓人員;完善避免類似污染事件再次發生的防范措施。

              6.應急處置保障措施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全縣要建立和完善環境污染應急通訊、信息傳輸、應急指揮系統,建立環境應急處置聯動系統和環境安全科學預警系統,建立系統維護和信息采集制度,確保應急方案啟動時縣指揮部和有關部門及現場處置工作組間的聯絡,確保信息暢通。

              6.2.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縣生態環境局及所屬執法、監測等技術部門,要在現有檢驗、鑒定、監測、污染治理等技術力量和裝備的基礎上,增加和加強污染檢驗、鑒定、監測設備的配備,特別要配備水質快速應急監測設備,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和自身防護裝備等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動態監控、消除污染的能力,保證在發生重大水體污染事件時能有效防止對環境的污染和擴散。

              6.3.應急隊伍保障

              縣生態環境局要加強環境執法、監測隊伍的建設,加強應急業務、技術的培訓,提高人員應對污染事件的素質和能力。縣生態環境局要培訓一支常備不懈、熟悉環保應急知識和技術、充分掌握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處置措施的預備應急力量,保證突發污染事件發生后,能迅速進入應急狀態,迅速參與并完成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6.4.交通運輸保障

              縣生態環境局要配備應急處置、應急監測專用應急車輛,應急期間所有車輛要保證隨時服從縣指揮部的征用和調動。

              6.5.醫療衛生保障

              總指揮部協調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相應的專業分預案組織實施。

              6.6.治安保障

              總指揮部協調公安部門制定相應的專業分預案組織實施。

              7.附則

              7.1.預案管理

              本預案《共和縣水污染防治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由縣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與實施。

              7.2.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6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機制,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水污染事件的危害,指導和規范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將突發水污染事件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維護社會穩定,最大限度地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和環境安全,制訂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呼倫貝爾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呼倫貝爾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試行)》、《呼倫貝爾市委辦公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工作職責>的通知》等。

              1.3 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輕危害:加強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管理,建立風險防范體系;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對突發水污染事件的防范和處置能力;盡可能地避免或減少突發水污染事件的發生,消除或減輕突發水污染事件造成的影響和損失。

              屬地為主,分級響應: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由地方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全面負責,并按照級別實行分級響應。

              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建立統一領導,分工協作、責任到位的突發水污染事件處置工作機制,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協作,共同應對和處置。

              快速反應,科學應對:建立預警和處置突發水污染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確保預警、響應、指揮、處置、善后等環節的緊密銜接,處置手段科學、快速、高效。

              依靠科技,提高素質:采用先進的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級專業技術人員的作用。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呼倫貝爾市行政區域內各類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 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2.1呼倫貝爾市級組織指揮機構

              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對的指導協調和水污染應急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根據突發水污染事件的發展態勢及影響,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或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可報請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批準,或根據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指示,成立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工作組,負責指導、協調、督促有關地區和部門開展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對工作。必要時,成立呼倫貝爾市水污染應急指揮部,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擔任總指揮,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履行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呼倫貝爾市水污染應急指揮部組成及工作職責見附件。

              對需要自治區層面協調處置的突發水污染事件,由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向自治區環境保護廳提出請求,或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區人民政府提出請求。自治區已成立水污染應急指揮部或已派出工作組的,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全面配合自治區水污染應急指揮部或工作組開展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對工作。

              對跨盟市的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對工作,由各有關盟市人民政府共同負責。對需要自治區級協調處置的跨盟市級行政區域突發水污染事件,由有關盟市級人民政府向自治區政府提出請求,或由有關盟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向自治區環境保護廳提出請求。

              2.2旗市區、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級組織指揮機構

              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對工作,明確相應組織指揮機構。跨旗市區、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區域的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對工作,由各有關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共同負責,或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負責。各旗市區、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協作,共同完成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應對工作。

              2.3現場指揮機構

              負責突發水污染事件處置的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根據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組織指揮工作。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單位和人員要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3 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呼倫貝爾市、各旗市區、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要加強日常環境監測,并對可能導致突發水污染事件的風險信息加強收集、分析和研判。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落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定期排查環境安全隱患,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當出現可能導致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情況時,要立即報告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3.2 預警

              3.2.1預警分級

              對可以預警的突發水污染事件,按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預警分為四級,由低到高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預警級別的具體劃分標準,按環保部相關規定執行。

              3.2.2預警信息發布

              藍色預警(四級)由旗市區級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發布;黃色預警(三級)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負責發布。

              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根據環境監測信息或相關部門、單位的信息報告、通報,研判可能發生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時,應及時向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同時通報呼倫貝爾市相關部門和單位;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相關部門及時通過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等渠道或方式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并通報可能影響到的相關地區。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發布的三級預警信息,有上升為二級以上趨勢的,應當及時報告自治區人民政府及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并由其按規定啟動預警信息發布程序。

              各旗市區、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環境監測信息或相關部門信息報告、通報,研判可能發生一般突發水污染事件時,應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同時通報同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和單位。各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時向本行政區域公眾發布預警信息,并通報可能影響到的相關地區。各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發布的四級預警信息,有上升為三級以上趨勢的,應當及時報告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及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并由其按規定啟動預警信息發布程序。

              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要將監測到的可能導致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有關信息,及時通報可能受影響地區的下一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3.2.3預警行動

              開展污染源調查。開展對生產、貯存、運輸、銷毀廢棄化學品的普查,掌握全市涉水污染企業污染源的產生、種類及地區分布情況。了解有關技術信息、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

              預警信息發布后,當地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其有關部門視情況采取以下措施: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針對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區域,立即處置污染源,防止危害、污染和事態擴大。指令各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進入應急狀態,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對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進行妥善安置。調集水污染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防范準備。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相關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3.2.4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發布突發水污染事件預警信息的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應當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判斷不可能發生突發水污染事件或者危險已經消除時,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3.3信息報告與通報

              突發水污染事件發生后,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必須采取應對措施,并立即向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報告,同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各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要通過互聯網信息監測、環境污染舉報熱線等多種渠道,加強對突發水污染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時掌握突發水污染事件發生情況,并通報同級相關部門。

              事發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接到突發水污染事件信息報告或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當立即進行核實,對突發水污染事件的性質和類別做出初步認定,按照《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17號)要求的時限、程序和要求向上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同級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報告,并通報同級其他相關部門。

              3.3.1部門間信息通報

              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應當及時將安全生產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災害、人為破壞、恐怖活動等可能導致突發水污染事件的信息通報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

              3.2.2跨區域的信息通報

              突發水污染事件已經或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行政區域同級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其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接到已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跨盟市級行政區域突發水污染事件信息時,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要及時通報相關區域盟市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并向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提出向相關區域盟市級人民政府通報的建議。

              對以下突發水污染事件信息,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立即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

              (1)初判為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

              (2)可能或已引發大規模群體性的事件的突發水污染事件;

              (3)可能造成國際影響的境內突發水污染事件;

              (4)境外因素導致或可能導致我境內突發水污染事件;

              (5)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報告的其他突發水污染事件。

              4 應急響應

              4.1 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突發水污染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設定為I級、II級、Ⅲ級和IV級。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水污染事件,分別啟動I級、Ⅱ級應急響應,由自治區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工作;初判發生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由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工作;初判發生一般突發水污染事件,啟動IV級響應,由事發地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負責應對工作。

              突發水污染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4.1.1 一般水污染事件(Ⅳ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一般水污染事件:

              (1)因水污染事件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污染事件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下的;

              (3)因水污染事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

              (4)因水污染事件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性群體影響的;

              (5)對環境造成一定影響,尚未達到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級別。

              4.1.2 較大水污染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較大水污染事件:

              (1)因水污染事件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污染事件疏散轉移人員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水污染事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xx萬元以下的;

              (4)因水污染事件造成國家重點保護的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水污染事件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設區的市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水污染事件。

              4.1.3 重大水污染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重大水污染事件:

              (1)因水污染事件直接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污染事件疏散、轉移人員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水污染事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20xx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水污染事件造成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的;

              (5)因水污染事件造成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突發水污染事件。

              4.1.4 特別重大水污染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特別重大水污染事件:

              (1)因水污染事件直接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重傷的;

              (2)因水污染事件疏散、轉移人員5萬人以上的;

              (3)因水污染事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水污染事件造成區域生態功能喪失或該區域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水污染事件造成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造成重大跨國境影響的境內突發水污染事件。

              4.2應急響應行動

              4.2.1呼倫貝爾市層面應對工作

              (1)初判發生較大突發水污染事件時,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立即派出工作組赴現場指導督促當地開展應急處置、應急監測、原因調查等工作。

              初判發生重大以上突發水污染事件或事件情況特殊時,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環境保護廳,并立即派遣應急工作人員趕赴現場進行先期處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現場指揮協調工作。

              (2)當需要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協調處置時,成立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工作組。主要了解事件情況、影響、應急處置進展及當地需求等;指導地方制定應急處置方案;根據地方請求,組織協調相關應急隊伍、物資、裝備等,為應急處置提供支援和技術支持;對跨旗市區、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突發水污染事件應對工作進行協調;指導開展事件原因調查及損害評估工作。

              (3)根據事件應對工作需要和呼倫貝爾市人民政府決策部署,成立呼倫貝爾市水污染應急指揮部。主要負責組織指揮部成員單位、專家組進行會商,研究分析事態,部署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赴事發現場或派出前方工作組赴事發現場協調開展應對工作;研究決定地方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組織開展事件調查。

              4.2.2響應措施

              突發水污染事件發生后,各相關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部門和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以下措施。

              (1)涉事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采取關閉、停產、封堵、圍擋、導截、收容、轉移等針對性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當涉事主體不明時,在做好應急處置與應急監測的同時,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立即組織力量對污染來源開展調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

              (2)事發地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應組織制定綜合治污方案,采取攔截、導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體污染擴大;采取隔離、吸附、打撈、氧化還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臨時收貯、微生物消解、調水稀釋、轉移異地處置、臨時改造污染處置工藝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工程等方法處置污染物。必要時,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

              (3)根據突發水污染事件影響及事發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劃定現場警戒、交通管制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居民,確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保障受事件影響人員的基本生活需求和必要醫療條件。

              (4)迅速組織當地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癥傷病員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加強救治。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視情況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醫學救援工作,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援助。

              (5)加強應急監測工作。制定科學有效的應急監測方案,確定監測方法、點位和頻次,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及時準確監測,為應急決策提供依據。視污染物的擴散情況和監測結果的變化趨勢,可對監測方案進行適時調整。

              (6)密切關注受事件影響地區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測和調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集體中毒等。

              (7)通過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授權發布、播發新聞通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借助報紙、電視、廣播、互聯網等多種途徑,及時、主動、全面、客觀向社會發布突發水污染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

              (8)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地方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群體性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4.3響應終止

              當事件條件已經排除、污染物質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由啟動響應的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終止應急響應。

              5 后期工作

              5.1損害評估

              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事發地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及時組織開展污染損害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突發水污染事件損害評估按照環保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污染損害評估工作程序規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環境損害評估推薦方法》、《環境損害鑒定評估推薦方法(第Ⅱ版)》等相關規定執行。

              5.2事件調查

              突發水污染事件發生后,根據有關規定,由環境保護部門牽頭,可會同監察機關及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性質,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處理建議。

              5.3善后處置

              事發地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及時制定補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和環境恢復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開展相關理賠工作。

              6 應急保障

              6.1隊伍保障

              呼倫貝爾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要積極參加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監測、應急處置與救援、調查處理等工作。充分發揮專家作用,為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方案制訂、污染損害評估和調查處理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呼倫貝爾市、各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應加強水污染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能力建設,加強水污染應急專家隊伍建設和管理,加強水污染應急監測培訓,定期組織開展水污染應急演練,提高突發水污染事件快速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

              6.2物資與資金保障

              呼倫貝爾市、各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及其有關部門要加強水污染應急物資儲備,制訂水污染應急物資儲備計劃,建立水污染應急物資儲備庫,組織水污染應急物資的監管生產、儲存、更新、補充、調撥和緊急配送等工作。鼓勵支持社會化水污染應急物資儲備。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呼倫貝爾市、各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對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6.3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建立健全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確保應急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需要。交通運輸、鐵路、民航等部門要健全公路、水路、鐵路、航空緊急運輸保障體系,負責組織提供應急響應所需的公路、水路、鐵路、航空運輸保障。公安部門要加強應急交通管理,保障運送傷病員、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器材車輛的優先通行。

              6.4技術保障

              建立健全水污染應急專家、典型案例、水污染應急預案等信息庫,并實現信息共享。各級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支持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和監測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發,建立水污染應急指揮技術平臺,逐步實現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污染評估的智能化和數字化。有關專業監測機構應當按照應急需要加強技術保障建設。

              7 附則

              7.1 預案管理

              本預案實施后,呼倫貝爾市環境保護局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各旗市區人民政府、呼倫貝爾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要結合當地實際制定或修訂突發水污染事件應急預案。

              7.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7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指導方針,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管理機制,明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程序、職責和措施,切實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性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確保員工的生命和公司的財產安全,及時、有效、正確地實施應急救援。根據國家的有關安生生產的法律法令,結合本公司實際,制訂本應急預案。

              第一條、突發性事件的內容

              1、預防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近期主要是預防火災安全;

              2、預防疾病;

              3、預防食物中毒;

              4、突發性工傷事故。

              第二條、突發性事件救援指揮部的組成及職責

              1、突發性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余樵

              副總指揮:季峰 丁崢元

              成 員:劉文海 王海金 唐榮 王豪 陸俊 卞介永

              2、總指揮、副總指揮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全面負責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受傷人員現場搶救及護送轉院等工作;

              3、保安人員負責現場滅火、警戒、道路管制、疏散引導、治安保衛、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絡等工作;

              4、行政部負責指揮、組織人員現場救火和事后現場保護,協調政府有關部門調查了解事件發生的原因和事件結果評估,必要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寫出書面報告;

              5、生產部負責生產車間的安全管理,及時處置可能發生的'一切安全事宜,遇緊急情況,應立即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請求支援;

              6、在緊急狀態下,各部門負責按制定的應急預案及時、準確地實施生產、電器等設備的緊急停用及相關事宜,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盡量減少事件所造成的損失;

              7、浙CV3465、浙C0658、滬D56409、浙CV6782為應急救援指定用車,在接到指揮部救援指令后,必須火速趕赴現場集結待命。

              第三條、應急保障措施

              1、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快速反應、協調作戰、單位救援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配備、配足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經常性地進行維護保養,確保長期處于良好狀態,當前重點是要定期檢查滅火設施,排查安全隱患,確保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3、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常識教育,經常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能培訓,每年舉行一次安全救援演習,提高員工處置突發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4、確保公司各處消防通道暢通無阻,一旦發生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可以依法支配、統籌、調動應急救援所需的各類裝備、器材、物資等資源;

              5、災害發生的部門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實施救助,并立即報告總指揮,同時報警:火警119、中毒疾病120、傷害事件110。

              第四條、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職責

              1、日常管理、一般突發性事件由行政部負責,其他各部門協助;

              2、發生重大事故和自然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開展工作,行使工作職責;

              3、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救援行動,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第五條、任何員工都負有保護公司生產設施及消防器材不受損壞的義務,嚴禁任何人亂用和損壞安全設施。

              第六條、各部門都應積極開展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在發生重大災害事故的第一時間內必須及時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并積極組織、實施救助,指揮部應立即組織力量實施救援,并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第七條、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定期開展應急救災演習活動,提高全員自救、互救能力,為應急預案的實施打好基礎。

              第八條、凡發現患有傳染性疾病(肺結核、甲肝、乙肝等)的員工,應及時治療和休養。

              第九條、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嚴格執行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應急救援的緊急指令,全力以赴參與公共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第十條、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8

              為應對防不勝防的學校突發性事件,及時、有序、高效地做出相應處理,以盡最大努力減少損失和負面影響,維護學校秩序,保障學生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本預案中"突發性事件"主要指危及師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發性意外事件。如:

              1、傳染性或季節性、暴發性疾病,特別是"非典型肺炎"、病毒性肝炎、麻疹、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風疹、水痘、感染性腹瀉等;

              2、由于食品、飲品引發的群體性食物中毒事故;

              3、組織外出活動時的意外交通事故;

              4、集體活動中或課間大量學生的相互擠壓事故;

              5、來自校內外的襲擊、傷害性事故;

              6、由心理原因發生的自傷自殘自虐性事件;

              7、學生在校內發生的意外性傷害事故;

              8、其它自然或人為的突發惡性的事件。

              二、堅持"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救治"原則。

              1、早預防。即要求學校全體成員應牢固確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始終保持高度的警覺性和敏銳性,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各項教育教學活動及后勤服務工作,堅持以法辦事,按規范操作,排查和消除各種隱患。

              2、早發現。即要求嚴格執行輪值制度,分區域安排值日巡視人員,落實責任;嚴格執行晨檢、午檢、班檢制度,關注每位學生的健康狀況和情緒傾向,發現苗頭性問題,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嚴格執行各項檢查評比制度,及時匯總分析情況、反饋信息。

              3、早報告。即要求嚴格執行"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按"防非"要求準確、及時地上報有關信息;一旦發現突發惡性的事件,應在第一時間報告校領導,由學校向地方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匯報,必要時向"110"和醫療、防疫等部門發出求助信息。

              4、早救治,早隔離。即要求執行誰發現誰首先受理制度,應立即招呼就近人員,控制局面,盡最大努力阻止事態的進一步發展;發現傷情或病情,應立即組織人員就近送醫院救治(市中心醫院、市三醫院等);相關班主任及時與學生家庭取得聯系,說明基本情況,讓家長到現場協同處理;如發現疑似傳染性疾病的,對密切接觸人群或班級,在穩定情緒、維護秩序的同時,采取一定疏散隔離、檢查觀察等防治措施,并及時對相關場所進行消殺處理;同時,應注意急而不慌,盡可能了解和掌握事件的第一手資料,以利于事故的正確處理。

              三、一旦學校出現突發惡性的事件,立即啟動以下各職能小組,全力投入事故處理工作:

              1、應急指揮小組:

              組長:z

              組員:z

              其職能主要有:

              ⑴、盡速到達現場,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控制局面,阻止事態發展,并研究事故處理的具體策略;

              ⑵、盡早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地方政府匯報情況;

              ⑶、組織力量并全程指揮其他各職能小組投入工作;

              ⑷、密切配合醫療、防疫、公安等機構對事故的.處理工作,認真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地方黨委政府的有關指示;

              ⑸、負責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查找原因和責任。

              2、醫療救援小組:

              組長:z

              組員:z

              主要職責有:

              ⑴、立即組織護送受傷或發病者去最近醫院救治(市中心醫院、長沙市第三醫院);

              ⑵、配合醫院的救治工作,追蹤了解傷情或病情動態,隨時與校長保持聯系;

              ⑶、接應趕到醫院的家長,并說明基本情況,做好安撫工作,防止出現情緒過****況。

              3、現場控制小組:

              組長:z

              成員:z

              主要職能是:

              ⑴、控制現場,維護秩序,勸離無關人員,防止發生混亂局面;

              ⑵、排查其他發病或受傷人員,組織力量送醫院;

              ⑶、接待家長,做好解釋說明及思想工作;

              ⑷、由班主任管好各自的學生,不圍觀,不擁擠,防止學生慌亂、散失,維護學校秩序。

              ⑸、盡早向知情者、見證人調查事故起因,掌握好事故的第一手資料。

              4、后勤保障小組:

              組長:z

              成員:z

              主要職能:

              ⑴、盡力做好醫療救治、現場控制等工作的聯絡和后勤支援工作;

              ⑵、必要時配合醫療、防疫等機構進行現場消毒、取樣分析等工作;

              ⑶、做好上級來人和家長的接待工作,必要時為上級工作組現場辦公做好后勤服務工作。

              5、信息資料小組: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9

              酒店是公眾集聚和出入的重要場所,意外事故和突發事件時有發生。為了有效保護客人和員工的正當權益、維護酒店的正常經營秩序,酒店現制定部分防止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理預案。請各部門認真組織員工學習和貫徹執行。

              一、總則

              1、突發性事件應急管理應貫徹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把應急管理貫穿于管理的全過程。努力創造安全和諧的酒店環境。

              2、建立健全突發性應急事件處理培訓制度。對本部的員工定期進行培訓。開展應急知識和宣傳普及活動的必要地應急訓練。

              3、經常對本酒店所轄區內容易引發各類突發性事件的危險源、危險區域和工作環節進行檢查。掌握并及時處理存在的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問題。明確提示和要求本酒店員工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

              4、強化全員安全意識,建立異常情況報告制度。任何人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發現異常情況或有不安全因素,有義務和責任向部的負責人或有酒店有關部門報告。如避免重大事故發生,對報告人實行獎勵。

              二、處理與客人糾紛的一般方法

              1、任何情況下不得與客人爭吵與斗毆,在客人情緒激動時,多使用禮貌用語“對不起”。并及時報告部門領導或者保安部進行處理。

              2、在處理與客人糾紛時,應站在客人角度上觀察問題、分析問題、處理問題、換位思考,不隨意推卸酒店的過失和責任。酒店由于過失,對客人造成的傷害或損失,酒店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以免造成事態的`擴大。

              3、處理與客人重大糾紛時,酒店應本著講情、講理、講法的處理原則,并及時報告政府有關部門協同處理。

              三、酒店治安應急預案

              1、發生案情立即報告和報警

              (1)每個員工在酒店內一旦發現發生了搶劫、綁架、兇殺、槍殺和意外事故等重大案件,首先要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然后再迅速將案情、事故信息通知消防中心(監控室2321)同時不要驚慌失措,應沉著冷靜。

              (2)報警時應語言清晰,案發時間、地點、區域、樓層房號、人員及簡要情況報告要清楚,告知報警人的部門和姓名。

              (3)各部門員工在酒店區域內發現異常情況、可疑人員和人員聚眾有鬧事苗頭的要及時報告保安部消防中心(電話:2321),或保安部經理(電話:13873982005)和主管安全副總經理(電話:13975935155)。

              (4)消防中心要注視監控畫面,應同時迅速準確地記錄案情信息,并立即報告保安部經理,晚班報告大堂副理(電話:2669、3188)。根據事故大小由大堂副理決定是否報告值班經理。

              (5)保安部經理接到報警后須立即趕赴現場,了解案情后,立即向主管安全的副總經理匯報。

              (6)副總經理接到報告到達現場后,應立即做出決定是否向上級報告和公安機關報案。

              2、保安部職責和任務

              (1)防中心(監控室2321)立即通知大堂崗和其他崗位保安,同時注意保護現場,特殊情況需經公安部門到達后同意即可。

              (2)保安人員趕赴現場后,劃定警戒線控制無關人員進入,維護現場秩序。

              (3)如發現犯罪嫌疑人正行兇或準備逃跑,應立即將其抓獲并派人看守,待公安人員來到后交他們處理。

              (4)如有人質被他們綁架,應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待公安人員來現場后配合行動。

              (5)如被害人傷勢嚴重,應立即與市急救中心聯系前來搶救;如被害人已經死亡,要立即報告公安人員迅速處理,同時注意做好保密工作,嚴禁問題擴散。

              (6)記錄整個案件的處理情況,其他部門按總經理室指令配合保安部或公安部門工作。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10

              為及時、高效、妥善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有效應對并及時控制突發事件給人民健康造成的危害,做好醫療救護工作,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云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管理

              (一)組織結構

              1、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協調工作組。業務副院長任組長,醫務科、護理部、防保科、藥劑科、設備科、后勤科、門診部主任為工作組成員,辦公室設在醫院醫務科。

              組長:詹世斌

              成員:李晶(醫務科副主任)、楊美瓊(醫務科副主任)張麗(護理部主任)、郭林(控感辦主任)、李克(急診科主任)、黃惜青(急診科科護士長)、付偉(后勤科主任)、胡忠明(門診部主任)、袁建忠(感染科主任)、唐忠芬(藥劑科主任)

              2、組建一支迅速有力的醫療衛生應急隊伍,由分管醫務科的副院長任組長,醫務科、護理部主任任副組長,成員由急診科醫護人員、醫院急救隊組成。

              3、成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組,由各專業的主任組成。

              (二)職能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協調辦公室人員一旦接到突發事件的通知,應立即啟動應急協調工作組,由組長統一指揮、布置,各成員根據分工不同,履行各自職責,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注意分析事件發展趨勢,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醫務科、護理部的工作職責:①負責全院醫療衛生救援人員的組織協調;②普及衛生知識,針對事件的性質,開展衛生知識宣教,提高大眾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③組織專家組成員搜集整理有關的技術標準和規范,及時開展相應的培訓工作。

              藥劑科、設備科的工作職責: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所需的疫苗、藥品、醫療設備、器械的儲備供應。

              控感科:負責疫情報告、消毒隔離、預防接種、安全防護的指導、監測、檢查工作。

              護理部:負責醫療廢物的終末處理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門診部:負責指導門診診室布局、設置,門診病人的預檢、分診、登記工作。

              2、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醫療救治小組負責實施現場救護,在現場救護中,依據受害者的傷病情況,按輕、中、重、死亡分類,分別以“紅、黃、藍、黑”的傷病卡作出標志,置于傷病員的左胸部或其它明顯部位。本著先救命后治傷、先治重傷后治輕傷的原則,將經治的傷員的血型、傷情、急救處置、注意事項等逐一填寫傷員情況單,并置于傷員衣袋內,傷病員經現場檢傷分類、處理后,安全轉送病人至醫院。傷病員現場經治的醫療文書要一式兩份,及時向現場指揮部匯總,并向接納傷病員的醫院提交。在急診科或感染科實行首診醫師負責制,依據診療常規對病人進行施治,需相關科室參與會診搶救時可電話通知。同時值班人員在搶救病人的同時通知科主任,并向醫務科或總值班報告。

              二、設備配置

              我院急診科配置有多參數監護儀1臺,呼吸機1臺,除顫儀1臺,自動洗胃機1臺,心電圖機1臺,輸液泵1套,急救工作車1臺

              三、人員培訓

              (一)培訓對象:臨床、醫技、職能科室全體中層領導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治組成員,中層領導的培訓后需到各自科室進行學習、傳達,讓每一位員工都能了解應急預案。

              (二)培訓內容:

              1、云南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2、心肺復蘇指南

              3、醫護人員傳染病防治知識

              四、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警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警分級主要根據發生的危險程度和進程狀況等基本特點,原則上分為綠色、黃色、橙色、紅色四級預警。

              1、綠色預警:綠色預警是指局部出現乙類傳染病、地方病區的地方病發病人數明顯增加,監測發現職業危害因素增多或危害程度加重。

              2、黃色預警:黃色預警是指突發事件發生的初期或者可能發生,影響范圍在局部,需要衛生局做出應急反應的一種預警。主要包括以下7種情況:

              ①鼠疫、霍亂、肺炭疽、脊髓灰質炎以及傳染性非典型肺炎可疑病人及時發現,局限在一個較小的.區域,無向外傳播的跡象。

              ②其他乙類、丙類傳染病的社區內暴發、流行。

              ③在短期內某一局部區域發生原因不明的具有相同或相似臨床特征的死亡病例。

              ④在局部地區,同一食品污染造成多人食物中毒甚至出現個別病例死亡,中毒原因明確,污染的食品未流入其它地區。

              ⑤在局部地區較小的人群中發生較多急性職業中毒病人,中毒原因明確。

              ⑥實驗室內細菌、病毒泄漏,造成內部人員感染。

              ⑦菌種丟失、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在局部范圍內造成一定影響。

              3、橙色預警:橙色預警是指突發事件發生后,影響范圍涉及幾個鎮(街道),需要啟動市級預案的一種預警。

              4、主要包括以下7種情況:

              ①鼠疫、霍亂和肺炭疽在1個鎮(街道)中發生和流行。

              ②在我市1個鎮(街道)發現個別非典臨床診斷病人或疑似病例。

              ③其他乙類、丙類傳染病在1個鎮(街道)暴發、流行,嚴重影響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

              ④在短期內某個鎮(街道)集中發生原因不明的具有相同或相似臨床特征的患者,出現死亡病例,傳播速度較快,或者涉及的范圍較大,對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引起一定程度的社會恐慌。

              ⑤同一食品污染在我縣內多個鎮(街道)造成大量食物中毒,中毒和死亡人數不斷增加。

              ⑥同一個鎮(街道)發生大量急性職業中毒,職業危害因素未能有效控制并涉及周邊鎮(街道)人群,中毒和死亡人數不斷增加。

              ⑦其他由生物制品接種不良反應、菌種及大型放射源丟失、自然災害、化學生物恐怖等引起一個或相鄰鎮(街道)公眾健康嚴重損害,造成較大范圍社會恐慌,影響社會穩定。

              5、紅色預警:紅色預警是指突發事件發生后,影響范圍波及多鎮(街道),需要市政府多個部門協調行動的一種預警。主要包括以下10種情況:

              ①鼠疫、霍亂和肺炭疽在1個以上鎮(街道)發生和流行,并且已經向其他市擴散,有沿主要交通干線傳播的趨勢。

              ②我縣有2個或2個以上鎮(街道)發現多例非典臨床診斷病例或疑似非典臨床診斷病例或疑似病例。

              ③我市有禽類禽流感發生,并出現人間禽流感疫情包括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

              ④其他乙類、丙類傳染病在我市暴發、流行,并且流行范圍有向外發展的跡象,嚴重影響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

              ⑤在短期內我市多處集中發生原因不明的具有相同或相似臨床特征的患者,出現死亡病例,傳播速度較快,對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引起社會恐慌。

              ⑥同一食品造成大量食物中毒病人,被污染的食品已經流入其它縣(市、區),中毒人數不斷增加,并造成多人死亡。

              ⑦同一區域發生大量急性職業中毒病人,職業危害因素未能有效控制并涉及周邊地區人群,中毒和死亡人數不斷增加,對公眾健康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引起社會恐慌。

              ⑧國內外出現新發、突發傳染病重大疫情,已經傳入或者有傳入我市重大危險。

              ⑨由群體性生物制品接種不良反應、菌種及大型放射源丟失,大批量進入流通環節的血液或血液制品被艾滋病病毒污染,已被證實發生的范圍較大的化學、生物污染,自然災害等對社會公眾健康造成嚴重損害。

              ⑩根據普洱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緊急要求,需要啟動紅色預警的情況。

              五、通訊保障

              應急領導協調工作組成員必須保障手機24開機,如果需要離開本縣,須通知醫院辦公室。

              六、后勤保障

              凡屬臨床業務第一線需要的項目優先安排,凡屬危重病6人搶救,特別是重大社會事故后對大批病人的搶救時,需要物資要優先供應。

              七、門診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啟動

              一旦出現突發性事件,急診科應啟動應急預案,通知應急小組組長,通知搶救小組組長,由組長通知各組成員,20分鐘之內必須趕到醫院。由組長統一指揮、布置,各成員根據分工不同,履行各自職責,采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注意分析事件發展趨勢,有效控制事態發展進行,根據醫院搶救能力,若需要轉普洱級醫院救治,按有關規定需保證病人在轉運途中的安全。

              監督管理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領導協調組組長定期對突發事件應急準備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措施落實不到位,造成醫療救援工作延誤者,要追究相關科室領導及當事人的責任。

              寧洱縣人民醫院2013年3月6日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11

              一、目的和依據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嚴重危害,指導和規范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在本社區范圍內突發的重大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事件的處置。

              三、實施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要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應當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積極開展突發事件的監測監控,預測分析,及時準確地發出預警。同時,設立專項資金和監測資金,做好物資、人員、技術準備工作,確保有效開展工作。

              (二)統一指揮,機構落實

              社區內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由社區黨支部書記任組長,社區主任、衛生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其他各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三)分級負責,責任到人

              突發事件處置實行屬地管理和分級負責原則,實行嚴格的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社區主要領導第一責任人,在社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根據職責分工,按照“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調查、及時救治、及時控制”的要求,密切配合,認真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

              (四)科學防治,依法處置

              各單位要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規范的要求,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手段,科學、依法、有效地開展預防控制和應急處置。

              四、各部門職責

              居委會: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積極開展突發事件的監測監控,預測分析,及時準確地發出預警;設立專項資金和監測資金,做好物資、人員、技術準備工作;督促各部門落實各項處置措施,并進行督查;組織人員,調派車輛,認真組織實施應急預案。

              社區警務室和安全辦公室:在指揮部統一部署下,實施對坐車人員和物質的`交通檢疫、物品查驗和消毒工作,防止傳染病通過交通工具傳播;做好疫區的交通運輸管理;打擊利用突發事件擾亂社會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負責現場控制、疫區封鎖和事件發生地交通控制及安全保衛工作;協助實施對傳染病人和密切接觸者的隔離措施;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置事件引發的群眾性治安事件。

              社區服務中心:做好家禽家畜疫病的防治工作;加強與衛生院的溝通,開展人畜共患疾病的監測和防治工作;加強農藥管理,指導和加強廣大農民的衛生知識宣傳和普及工作;清理整頓劇毒鼠藥市場,確保人民生命安全。

              五、應急處置措施

              在發生重大突發事件后,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并在社區應急辦統一指揮下,落實有關控制措施,全面配合相關部門開展工作。

              (一)嚴格執行重大緊急信息限時報送制度。

              1.在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后,必須在2小時內報告街道和衛生服務中心;并續報有關情況及處置工作措施。

              2.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村委會、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衛生情況及其隱患,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不按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應急處置職責的部門和個人。

              (二)嚴格控制傳染源、截斷傳播途徑。加強對密切接觸者隔離觀察與應急接種和預防服藥工作;做好疫源地消毒和個人防護,預防交叉感染。

              (三)明確中毒原因,封存可疑物品。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現場采樣、調查,分析中毒原因;查明突發食物中毒發生的經過、發病人員和死亡情況,對已擴散的中毒源進行追蹤,依法對可疑食品進行封存。

              (四)組織醫療救治、減少事件損失。加強對醫療救治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指揮衛生院做好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攜帶者的隔離和治療,做好病人的搶救和轉運工作。

              (五)加強衛生監督執法、確保措施落實。強化衛生監督執法,加大對疫情報告、傳染源管理、密切接觸者隔離、疫源地和醫院消毒,以及學校衛生、公共場所、飲食衛生的監督執法力度。

              (六)做好衛生宣傳、消除社會恐慌。組織有關單位開展健康教育和衛生宣傳,提高群眾的防病意識,消除社會恐慌情緒。

              (七)規范情況報告、保證信息暢通。全面收集應急處置工作信息,及時向各級政府和區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疫情處置進展情況,確保信息報告及時、準確、真實。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12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指導方針,進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管理機制,明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程序、職責和措施,切實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性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確保員工的生命和公司的財產安全,及時、有效、正確地實施應急救援。根據國家的有關安生生產的法律法令,結合本公司實際,制訂本應急預案。

              第一條、突發性事件的內容

              一、預防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近期主要是預防火災安全;

              二、預防疾病;

              三、預防食物中毒;

              四、突發性工傷事故。

              第二條、突發性事件救援指揮部的組成及職責

              一、突發性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余樵

              副總指揮:季峰 丁崢元

              成 員:劉文海 王海金 唐榮 王豪 陸俊 卞介永

              二、總指揮、副總指揮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全面負責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現場醫療救護指揮、受傷人員現場搶救及護送轉院等工作;

              三、保安人員負責現場滅火、警戒、道路管制、疏散引導、治安保衛、事故現場通訊聯絡和對外聯絡等工作;

              四、行政部負責指揮、組織人員現場救火和事后現場保護,協調政府有關部門調查了解事件發生的`原因和事件結果評估,必要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寫出書面報告;

              五、生產部負責生產車間的安全管理,及時處置可能發生的一切安全事宜,遇緊急情況,應立即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請求支援;

              六、在緊急狀態下,各部門負責按制定的應急預案及時、準確地實施生產、電器等設備的緊急停用及相關事宜,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盡量減少事件所造成的損失;

              七、浙CV34六十五、浙C06五十八、滬D5640九、浙CV6782為應急救援指定用車,在接到指揮部救援指令后,必須火速趕赴現場集結待命。

              第三條、應急保障措施

              一、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快速反應、協調作戰、單位救援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二、配備、配足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并經常性地進行維護保養,確保長期處于良好狀態,當前重點是要定期檢查滅火設施,排查安全隱患,確保安全工作落到實處;

              三、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常識教育,經常對員工進行安全技能培訓,每年舉行一次安全救援演習,提高員工處置突發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四、確保公司各處消防通道暢通無阻,一旦發生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可以依法支配、統籌、調動應急救援所需的各類裝備、器材、物資等資源;

              五、災害發生的部門負責人應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實施救助,并立即報告總指揮,同時報警:火警1十九、中毒疾病1二十、傷害事件110。

              第四條、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職責

              一、日常管理、一般突發性事件由行政部負責,其他各部門協助;

              二、發生重大事故和自然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開展工作,行使工作職責;

              三、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相關部門和人員參加救援行動,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第五條、任何員工都負有保護公司生產設施及消防器材不受損壞的義務,嚴禁任何人亂用和損壞安全設施。

              第六條、各部門都應積極開展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意識,提高應急反應能力;在發生重大災害事故的第一時間內必須及時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并積極組織、實施救助,指揮部應立即組織力量實施救援,并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第七條、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定期開展應急救災演習活動,提高全員自救、互救能力,為應急預案的實施打好基礎。

              第八條、凡發現患有傳染性疾病(肺結核、甲肝、乙肝等)的員工,應及時治療和休養。

              第九條、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應嚴格執行政府主管部門的有關應急救援的緊急指令,全力以赴參與公共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

              第十條、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13

              (一)指揮部及職責

              1、成立臨海市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安全管理科),鮑先法兼任辦公室主任。

              2、工作職責:全面、準確、及時了解和掌握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情況,制定防止、控制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對策和措施,在上級部門領導下,組織指導教育系統各類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加強有關部門之間的溝通與協作,決定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項決策和措施,確保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進行。

              (二)各專業工作小組及職責

              1、組織協調組

              (1)人員組成

              組長:

              成員:人事科

              (2)工作職責:會同指揮部辦公室研究政策和措施,并向指揮部提出建議,為指揮部提供決策依據;制定和協調落實應急救援工作的各項決策和措施;協調全市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與市政府、市有關部門之間的工作關系及處理有關重大問題;全面掌握了解事態發展的相關信息;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2、宣傳信息組

              (1)人員組成

              組長:

              成員:辦公室

              (2)工作職責:負責指揮部相關工作的文件、材料起草、審核和印發,做好相關會議材料和會議紀要的整理;負責指揮部有關文件、材料的收發、傳閱、整理、歸檔;收集、報告及發布各類相關信息,負責事故處理過程中信息的傳閱、相關材料的記錄、存檔、留存;建立信息網絡體系,負責接待各類咨詢、采訪等,做好宣傳報道工作;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3、應急救援組

              (1)人員組成

              組長:

              成員:基礎教育科

              (2)工作職責:與市、學校指揮部配合,維持事故現場秩序,穩定事故現場事態,救助現場傷患人員;組織人員救送傷患人員入院就醫;隨時掌握傷患人員治療情況等。

              4、事故調查處理組

              (1)人員組成

              組長:

              成員:安管科

              (2)工作職責:進入事故現場進行調查;查明事故原因、經過;查清事故責任及責任人,提出對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員處理辦法等。安撫事故傷患人員家屬情緒;接待聽取事故傷患人員家屬意見;依法研究提出事故解決辦法等。

              5、后勤保障組

              (1)人員組成

              組長:

              成員:計財科

              (2)工作職責: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物資保障工作;對教育系統應急救援工作的經費支出提出預算方案;督促檢查教育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各項物資保障的落實情況,確保安全、有效、及時完成有關保障任務;完成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14

              為切實搞好我校校園安全工作,預防應對校園暴力、火災、擁堵踩踏、食物中毒、傳染病、惡劣天氣及地震等突發性公共安全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維護社會穩定。為師生營造一個安全、衛生的環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和應急處理預案。

              一、管理機構

              組長:(校長)電話:

              副組長:{副校長)電話:

              (總務主任)電話:

              成員:領導班子成員、年級組長、班主任、門衛及全體男教師

              下設校園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辦公室,設在總務處。

              二、部門責任分工

              嚴格落實責任。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按照安全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對安全組同志具體分工,做到人人負責,職責明確。

              (1)總務處要保障安全設施的購置和檢修保養工作,要落實門衛職責,負責配合公安、交警、醫療等有關部門對飲用水、食品、校園周邊的監督檢查工作,要對校門口一定范圍內的游攤浮點進行說服清理。

              (2)教導處要加強對師生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養,組織一定形式的安全講座和演練,培養學生良好的守持續、講規則、講衛生的行為習慣,要指導檢查各班級對安全工作的重視情況。

              (3)應急辦公室要加強協調溝通,收集了解有關安全工作的信息、資料、法律政策。發現問題,要及時引導有關部門進行整改,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中,要督導安全工作的'具體落實情況。在事故發生后要協助校長,組織搶救工作,要負責事故的善后事宜。

              三、應急處理預案

              學校安全組成員要保持警惕,提高認識,把校園安全和突發性公共事件當作學校管理的重中之重來做,一旦發現或發生師生校園行兇、中毒、精神病患者、火災、擁堵踩踏、自然災害等突發性公共安全事件時,要立即啟動該應急處理預案。

              1、現場控制與報告

              發生安全及突發性公共事件后,發現人要立即通知學校安全事件管理小組有關人員,小組負責人及成員要立刻趕赴現場,根據現場情況組織校園保安隊伍控制現場,制止事態漫延。并在第一時間撥打報警(110)消防(119)交通(122)醫院(120)電話,尋求支援,并立即組織人員投入自救自保,并將情況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及公安機關備案。

              2、人員調配:

              門衛:負責在校門口等待醫護及救援人員到來,召集、帶領醫務及公安、消防人員到事發地點,立即投入緊急救護。

              校長:負責現場指揮、人員調派。

              總務處:負責保護現場,就近安排、集中中毒或受傷人員,疏散群眾,做好隔離安置工作。組織事故初步調查、判斷、分析,處理臨時緊急任務。

              教導處:負責組織學校男教師、青年職工投入搶救,協助醫護人員輸送重病號到醫院搶救;如有教師受傷,做好班級管理老師的配置。

              辦公室:負責車輛調度,第一時間把重病號送往醫院搶救。信息及時匯總上報,必要時組織人員對現場進行隔離和戒嚴。

              班主任:時刻要跟本班學生在一起,保護學生安全。

              3、逃生線路

              當遭遇火災、地震、暴力等突發性公共事件時,全體師生要根據實際情況,擇選安全便捷的線路,快速有序的逃離災區,疏散到學校大操場。

              4、事件處理及原因調查

              保護現場,隔離控制有關人員,對可疑物品取樣封存;留樣的和現場取到樣品送公安或防疫部門進行技術鑒定;分析事件原因,根據現場調查和技術鑒定的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確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訓。對事件責任人進行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公安機關。

              5、匯報

              發生安全事件后,學校各部門要加強管理,自覺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進行總結與完善,將情況及時向全校通報,對師生進行教育,杜絕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根據事故處理情況,學校安全管理小組及時以書面形式將事件原因及處理情況報上級有關部門。

              第一實驗小學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報警電話:

              火警:119

              匪警:110

              急救電話:120

              2、應急指揮人員:

              XX、值日行政干部

              3、處置措施:

              (1)接報后,學校領導、值日人員、應急辦公室人員、后勤保障人員和其他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

              (2)組織人員按照程序逐級報告。

              (3)如是毆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應將雙方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帶離現場,其余人員疏散。

              (4)如是活動安全、校舍安全、交通安全等意外事故,應盡快組織人員將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5)如是社會人員來校鬧事且較為嚴重的,須立即撥打公安“110”或通知轄區派出所。

              4、注意事項。

              (1)處理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

              (2)年級或班級組織學生開展大型活動,須向學校有關部門提前提出包括活動目的、活動內容、安全防范措施、帶隊老師等在內的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

            突發性事件應急預案15

              為了有效預防和消除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促進經濟發展。現結合我局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市人社局轄區范圍內所涉及的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救治和應急處理工作。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預防控制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人社局局長)

              副組長:(人社局副局長)

              成員:(辦公室主任)(辦公室工作人員)

              主要負責信息的收集和保存,參與控制,及時將事件情況向上級報告。

              三、預案的應急準備

              (一)應急預案包括以下內容:包括突發性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的組成和相關職責,突發性事件的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理、包括預防、現場控制,應急設施、設備、藥品、醫療器械等的儲備與調度,以及法律責任等。

              (二)做好傳染病預防和其他公共衛生工作,防范突發性事件的發生。

              (三)在上級衛生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做好監測和預警工作,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設備,提高救治能力,充分做好應急準備。

              四、責任報告人與報告程序

              責任報告人:每位在崗職工均為責任報告人,誰發現誰都有義務及時報告單位主要負責人,不得瞞報、謊報和遲報。

              報告程序:即可向市疾控中心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為:發生事件的詳細地址、時間、人員傷亡情況,屬中毒事件應說明中毒后的主要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原因等。并協助即趕赴現場調查核實。

              以下幾種情況為報告內容:

              1、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的;

              2、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3、發生傳染病菌、毒種丟失的;

              4、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事件的。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突發性事件,不可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5、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突發性事件的隱患,有權舉報有關部門不履行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情況。

              五、應急處理

              (一)領導小組接到突發性事件的信息,應及時報告上級政府和衛生主管部門。

              (二)應急議案的'啟動,領導小組必須報請上級政府和衛生主管部門的批準。

              (三)應急議案啟動前,要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啟動必要的應急措施。

              (四)應急議案啟動后,應根據議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統一指揮,到達規定崗位,采取有效的處理措施,通盤考慮應急處理的技術工作。

              (五)領導小組有權緊急調集人員、運用儲備物資、相關設施、設備,報請上一級政府批準后,對人員進行疏散或隔離,依法對傳染病疫區進行封鎖。

              (六)上級衛生主管部門在處理突發性衛生事件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予配合,不得拒絕。

              (七)傳染病暴發、流行時,鎮政府應組織力量,團結協件,配合做好各項工作。

              六、法律責任

              (一)各單位未按照本條例的規定履行職責,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對人民群眾健康造成嚴重危害后果或對突發性事件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報請上級有關部門,區別不同情節,予以處分,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在突發事性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有關單位和個人未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隱瞞、緩報或謊報,阻礙應急處理人員執行職務或不配合調查、采樣、技術分析和檢驗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在突發事件發生期間,散布謠言,哄抬物價,欺騙消費者,擾亂社會秩序,市場秩序的,由公安機關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在突發事件中,需要接受隔離治療,醫學觀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和傳染病人密切接觸者,在衛生主管部門或有關機構采取醫學措施時,應予以配合。拒絕配合的,由公安機關依法協助強制執行。

              七、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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