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選]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15篇
在學習、工作乃至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我們應該怎么編制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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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1
為認真落實《食品安全法》、《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最大限度的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害,確保師生生命安全,特制訂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xxx學院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機構由領導小組、事故調查處理組、4聯絡及醫療救治組、信息管理及善后處理組等個工作組構成,各小組組員以及職責如下:
(一)領導小組:
組長:校長
副組長:分管餐飲副校長
組員:學校辦公室、學生工作部、教育技術中心及后勤集團負責人
職責: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視情況做出啟動應急預案的決定。全面統籌安排校內所有資源應對事故的現場救援、調查處理和善后工作。
(二)事故調查處理組
組長:后勤集團總經理
成員:餐飲部經理
職責:配合領導小組統籌安排,負責實施救援工作,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制定整改方案。
(三)醫療救援組
組長:醫務室負責人
成員:學校醫務室
職責:負責與領導小組與各工作小組、各有關部門之間的聯絡工作;協助和配合醫療機構開展救治工作。
(四)后勤保障組
組長:后勤集團副總經理
成員:后勤集團辦公室
職責:負責做好車輛、救援物資等后勤支援工作,配合醫療、防疫機構進行現場消毒、取樣分析等工作,為現場各工作組做好后勤服務工作。
(五)信息管理及善后處理組
組長:學校辦公室主任教育技術中心主任
成員:學校辦公室教育技術中心各二級學院黨組書記
職責:協助上級應急指揮部(領導小組)下設的信息管理發布組和善后處理組工作。把握、搜集、提供本校應急救援的新聞線索,協助做好新聞報道工作;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善后處理及家屬的安撫工作。
二、食品安全事故分級
全程預防、全程控制:本預案所稱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件,是指在學校食堂餐飲、小賣部、創業小屋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以及學校負責提供的集體用餐導致的學校師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時啟動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按其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三級:
5030一級(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指本校發生的一次性中毒人(含501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或不足人,出現例及以上死亡病例的食物中毒事件;
3030二級(較大食物中毒事件):指本校發生的一次性中毒人(含50人)以上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事件; 1010三級(一般食物中毒事件):指本校一次中毒人(含人)以30上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事件。
2、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及時反映、快速行動;學校對所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和勢態蔓延,有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認真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救治、處理及整改工作。
三、食品安全事故處理流程
出現食物中毒事件后,學校應當立即按照以下工作流程啟動本預案:
(一)發生食物中毒時,后勤集團餐飲部、醫務室應當立即組織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中毒人員進行初步調查、核實。
(二)對病人采取以下緊急處理程序:
1 .停止食用疑似有毒食品。
2 .120對病人進行臨時緊急救助,通知前往救護或組織人員將病
人送到醫院進行救治。
3 .及時提取采取病人有關樣本,如嘔吐物、排泄物,供有關部門作檢測。
4 .對可疑食品、生產加工場所迅速采取控制處理措施。
5 .保護現場,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
其原料。
6 .追回已售出的有毒食品或疑似有毒食品。
7 .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加工設備及用具。
(三)救助體系。一旦出現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由校長啟動以下各職領導小組全力投入救援工作,具體流程如下:
1.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到達現場,了解和掌握事故情況,控制局面,阻止事態擴張,并制定處理措施,及時向上級匯報情況,組織力量救援。
2 .醫療救援組:立即組織中毒人員去醫院救治,配合醫院的救治工作,追蹤了解病情動態,接待中毒人員家長,做好安撫工作,防止出現過激情況。
3 .事故調查處理組:控制現場,維持秩序,勸離無關人員,防止出現混亂局面,排查其他受傷人員,組織力量送往醫院,接待家長,做好解釋說明工作,協助調查事故的起因,掌握第一手資料。
4 .后勤保障小組:做好后勤支援工作,配合醫療、防疫機構進行現場消毒、取樣分析等工作,為現場領導做好后勤服務工作。
5 .信息及善后處理組:對事故全過程的書面報告、整理取證材料、
做好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工作,接待新聞媒體并及時完成完整的書面材料逐級上報。
四、應急響應制度
(一)分級響應:對于食品安全事故,根據不同級別,及時啟動應急預案,迅速有效的開展救援工作,具體相應級別如下:①一級(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及二級(較大食物中毒事件):領導小組及各工作組全體參與本次事故處理工作;
②三級(一般食物中毒事件):事故調查組、醫療救援組、后勤保障組參與本次事故處理工作。
(二)應急措施: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在校領導的統一指揮下,按要求認真履行職責,積極開展現場救援和處置工作。
(三)緊急處置:當事態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時,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報請上級領導同意后,迅速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四)應急終結: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測評確無危害后,學校應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并報請上級部門批準后方可經營。
五、緊急報告制度
1、在發生食物中毒事件或可疑食物中毒事件時,接到食物中毒報告的工作人員,應當立即向應急處理小組報告,應急處理小組必須在收到該信息起一小時內報告當地衛生監督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內容包括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中毒人數和死亡人數,病人主要癥狀、可能發生的原因和采取的應急措施等。
2、應急處理小組應當掌握當地衛生監督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疫情報告電話。
六、安全教育
學校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對處置工作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的個人,視情況可分別采取檢查、紀律處分等方式追究責任人;對處置不當,貽誤戰機,造成惡劣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將追究直接責任人。
學校對全體師生加強食品安全知識的教育,不斷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最大限度減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附則
本實施辦法由學校平安校園創建工作領導委員會負責解釋。
本實施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食品衛生安全應急預案
食品衛生工作是學校安全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確保我校全體師生食品衛生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和社會的穩定,學校必須加強對食品衛生安全的學習、宣傳、教育,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各項管理制度及操作要求。
1 .認真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律法規,加強食品衛生管理,切實做好食品衛生工作,有效控制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發生,對已造成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應當正確對待,按規定認真做好食物中毒的報告、處理工作。
2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應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封存導致或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樣食物。
3 .第一時間組織對傷病人員進行救助,及時聯絡醫療機構進行救治
或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餐廳大堂經理指揮人員控制現場,嚴禁人員接觸食物毒源。組織人員隔離、封閉食品中毒源。做好通風工作,確保現場人員安全,穩定人員情緒,阻止事態進一步擴展,控制輿情。
4 .2自事故發生之時起小時內向學校醫務室和后發中心報告,報
告內容包括: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地點、時間、中毒人數、危重人數、死亡人數及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中毒發展的趨勢及已經采取的措施和需要協助解決的問題。
5 .積極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提供
有關的材料和樣品,將可以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飪的方法和加熱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調查部門反映。
6 .認真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事后應根據監督部門的指導對場所物品進行清毒處理。
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2
為規范食物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并保證及時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損失減少到最小,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食品安全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及《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范》的要求,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衛生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學校食品安全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執行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工作職責
1、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做好我校食品安全衛生的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制度,并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
2、負責督查學校食堂預防食品安全衛生具體措施和落實情況。
3、學校應急處理辦公室必須做好信息保障、醫療保障、人員保障、技術保障和物質資金保障工作,做好校園食品安全衛生教育、培訓和宣傳工作,切實提高廣大師生員工食品安全衛生意識。
4、事故一旦發生,按照應急需要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理相關工作和善后處理工作。
三、工作程序
1、報告制度。食品安全衛生事故發生后必須及時報告。具體為:師生發現少量(5人以下)輕度癥狀(如嘔吐、腹瀉),向領導小組報告,再由領導小組逐級報告。發現較嚴重食品衛生事故(出現嚴重食物中毒癥狀者或出現5人以上相同癥狀的群體發病情況),應立即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由領導小組向上級門及當地政府報告,同時立即啟動食品安全衛生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緊急救治。學校發生較嚴重食品安全衛生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和疾病預防控制部門發出醫療求援,并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3、病原保護。保護好現場,保管好供應給學生的食品,維持原有的生產狀況。放入冷藏箱交調查人員,禁止繼續食用和擅自銷毀。追回售出的中毒食品或疑似中毒食品,對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可能中毒的現場予以控制。
4、聯系家長,信息公布。食物中毒事故發生后學校應注意維持學校的穩定,食物中毒應由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部門確認,要嚴格控制消息發布渠道,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布,保障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并如實向上級部門匯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師生、家長不必要的`誤解和恐慌。同時要安撫好中毒學生,穩定學生情緒,做好學生家長溝通,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5、在衛生部門的專業人員到達后,配合專業人員收集可疑食品和中毒學生的嘔吐物、排泄物等,同時介紹中毒的情況,并開展現場流行病學調查,對剩余的食品予以暫時封存。
6、協助衛生部門做好調查工作及各項后勤保障工作。
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3
為建立健全學校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減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根據有關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學校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校長)
XX副組長:xxx(工會、分管領導)
成員:
職責:學校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急救工作領導小組應在第一時間迅速落實救援工作,并及時報告市教育局、xx縣衛生局,接受上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對學校食堂、學生在校園用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及組織應急救援處理的工作。
(二)學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事故調查處3理組、聯絡及醫療救治組、信息管理及善后處理組等個工作組。
1、聯絡及醫療救治組:xx(組長),成員:醫生、護士等。主要職
責:負責及時與醫院聯系,并送中毒人員到醫院救治。與上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專家咨詢組的聯絡工作;協助和配合上級醫療救治組工作,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2、事故調查處理組:xx(組長),成員:xx、xx。主要職責:配合上級應急指揮部下設的事故調查組合事故處理組工作。積極實施救援工作,配合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做好整改工作,加強宣傳教育,提高防范意識。
3、信息管理及善后處理組:xx(組長),成員:xx、主要職責:協助上級應急指揮部下設的信息管理發布組和善后處理組的工作。把握、收集、提供本校應急救援的新聞線索,協助做好新聞報道的工作,做好傷亡人員善后處理及家屬的安撫工作。
二、報告范圍和程序
(一)輕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報告范圍和程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輕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
11—33、發現中毒病例例或疑似中毒病例例以上,可能造成一定危害的';
2、校園周邊及其他單位或個人發生群體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對學校師生造成嚴重危害的。
1—3若學校發生普通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件,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學校,學校第一時間以其他有效方式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一市教育局。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報告范圍和程序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分級處理的辦法,根據事故的分級,學校應作出相應的反應,具體如下:
若學校發生一般或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一經發現應當立即報告學校。學校在接到報告后,第一時間以電話或其他有效方2式向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一市教育局報告,并在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報告詳細情況。
三、事故的應急響應
1、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如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第一時間撥120,打迅速組織人力和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器材和物資,將病患受害人員就近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時了解事故情況,輕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及時向校長報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及時向市教育局報告。同時,向食品衛生監督和公安報告。
3、立即停止學校飲食攤點、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并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立即要求造成食物中毒的責任人配合學校調查取證工作。同時,學校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照要求提供有關材料和物品。
5、信息管理及善后處理組做好善后處理及家屬的安撫工作。
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4
為規范食物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高效、合理有序地中華人民共和國處理食品安全事故把損失減少到最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理管理辦法》等法律和法規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領導小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食品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應急處置程序
(一)、及時報告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有關人員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報告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其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
自事故發生之時起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搶救
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立即將中毒者送醫院(120)搶救。
(三)保護現場
發生食物中毒后,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樣食物。
(四)配合調查
負責人及有關工作人員,要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如實反應食品安全事故情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同時進餐而未發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點,可疑食物的
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三、事故責任追究
對事故延報、慌報、瞞報、漏報或處置不當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小組要組織力量做好中毒人員的
安撫工作,確保不讓事態擴大,任何個人不得自行散布事故情況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濰城區樂埠山中學
消毒設備、設施檢查維修記錄
符山中學消毒設備、設施檢查維修記錄
檢查時間
檢查內容
狀態
檢查人
餐廚廢棄物處置臺賬
符山中學餐廚廢棄物處置臺賬
時間
廢棄物品名
參與處理人員
學校場地出租情況:無出租場地;
校外車輛停放情況:無;
對社會開放的停車場:無;
教學樓與學生公寓內危險品存放:無
煤爐取暖的教室和宿舍通風設備:有通風設備。
校外人員進入宿舍登記表
符山中學
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5
為維護xxxx和xxxxx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單位正常運營,維護社會穩定,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工作情況,特制定如下食品安全應急預案:
一、領導小組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
組員:
二、應急處置程序
(一)及時報告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單位負責人要在2小時內向食藥監局(聯系電話:12315)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并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二)立即搶救
單位負責人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立即將中毒者送醫院(120)搶救,協助醫院進行調查和搶救。
(三)現場處置
單位負責人要立即停止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樣食物。
(四)場地維穩發生食物中毒后,本單位的從業人員要盡力做好現場疏導、解釋和安撫工作,要穩定長者和病人情緒,確保事態可控,任何人不自行散布事故信息。無法控制的,要及時與110控制中心聯系。
(五)配合調查處理
單位負責人要配合市場監管局(食藥監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如實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況、病人中毒情況。
三、事故責任追究
對事故延報、謊報、瞞報、漏報或處置不當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6
為更好地保護廣大師生身體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學校行,開展,維護學校穩定,防止傳染病在學校傳播、爆發和流一旦出現疫情能迅速、有序、高校控制疫情、處理疫情,及時報告。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依據“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在校長的統一領導協調下,科學防治,依法管理,責任明確,任務到人,快速反響,高效處理,一旦學校出現傳染病發生和流行,迅速控制疫情,做好處理工作,有效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生活秩序。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成立學校傳染病流行處理領導小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
1 .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協調各部門關系,統一領導,統一部署,迅速控制事件并根據具體情況,制定相應措施上報市同意后迅速組織實施,并指導檢查工作措施落實情況,對事件迅速做出處理,根據疫情情況決定對學校進行停課、局部封鎖、病人隔離等措施。
三、預防
學校大搞愛國衛生運動,開展好春季、秋季滅蚊和“滅四害”活動,清理整頓校園衛生環境,不留衛生死角。堅持室內通風換氣制,教室每天堅持開窗通風,在傳染病高發季節用紫外“84線和消毒液”對教室地面,空氣進行消毒。醫務室結合傳染病流行的季節特點,采取多種形式進行防疫、防病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師生的公共衛生和食品衛生安全意識,促使師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提高自我防病意識,并催促師生加強體育鍛煉,不斷增強體質,增強防病抗病的能力,防止傳染病的`發生和傳播。
四、應急處置
接診的醫務人員一旦發現法定的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所在地的醫院報告,核實診斷。一旦確診,于第一時間向衛生防疫站迅速報告疫情,及時收集疫情動態和傳播范圍,根據疫情流行趨勢,人、時、地三間分布,做到匯總、分析,并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對需要隔離的病人和接觸者,提出隔離措施并負責實施。同時報告學校領導,以便以最快的速度與上級主管部門取得聯系,采取最有利的措施,控制疾病的傳播。
五、其他措施
一旦發現有傳染病的發生,要讓同學少去公共場所,學校減少或停止任何大型活動。但凡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或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課,不得來校。
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7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本市應對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運行機制,提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強化應急準備,有效預防、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本市正常社會經濟秩序。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廣州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州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廣州市突發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廣州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規定》《廣州市有關部門食品安全監管事權清單》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廣州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應對工作。食品安全事故主要包括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可能有危害的食品安全事故。食源性疾病中涉及傳染性疫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廣州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開展疫情控制和應急處置。
1.4 工作原則
(l)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對人民生命和健康的危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快速反應、協調應對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
(3)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急準備。健全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宣教培訓,增強公眾自我防范和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識和能力。
(4)科學評估,依法處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評估、預警等科學手段。充分發揮專業隊伍作用,提高依法處置食品安全事故水平和能力。
2 分級應對和響應分級
2.1 事故評估
全市各級相關部門、單位應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所在地同級食安辦(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所在地食安辦(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和專家組織開展食品安全事故評估,事故評估結果是啟動應急響應的依據。評估內容主要包括:
(1)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可能導致的健康危害及所涉及的范圍,是否已造成健康危害后果及嚴重程度。
(2)事故的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3)事故發展蔓延趨勢等。
2.2 分級應對
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則上由省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初判發生較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則上由本市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初判發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原則上由事故所在區人民政府負責應對。但食品安全事故超出屬地人民政府的應對能力時,應及時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涉及跨市或者超出本市人民政府應對能力時,由市人民政府按程序提請省人民政府支援。涉及兩個及以上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有關行政區域共同的上級人民政府負責應對。
2.3 響應分級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根據食品安全事故初判級別、應急處置能力、預期影響后果及其發展趨勢,綜合研判確定本層級相應級別,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市級層面應急響應一般由高到低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啟動響應后,可視事態發展情況,及時調整響應級別。各區人民政府的事故應急響應分級,參照市級層面分級設置,結合本地實際情況予以明確。
2.3.1 Ⅰ級、Ⅱ級響應
經評估核定本市發生符合特別重大(Ⅰ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標準情形之一事故,市人民政府根據情況立即向省人民政府報請決定啟動響應,同時向省人民政府或省相關部門請求支援。我市立即啟動應急響應,在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相關部門的統一部署和指揮下,組織各區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按照預案要求、職責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
2.3.2 Ⅲ級響應
本市發生符合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標準情形之一事故,我市立即啟動應急響應,經報請市人民政府批準,由市食安委主任、常務副主任或授權事故的牽頭處置部門主要負責人決定啟動,在省相關部門和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和指揮下,組織協調各區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按照預案要求、職責做好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
2.3.3 Ⅳ級響應
本市發生符合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標準情形之一事故,由食品安全事故涉及行政區啟動應急響應。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及時跟進食品安全事故發生趨勢和處置情況,必要時,派員前往事發地給予指導、支持和監督。
2.3.4 其他情形響應
對本市發生涉及面廣、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后果嚴重的一般、較大事故,不受事故分級標準限制,市、區可根據需要啟動本級層面響應級別應急響應。一起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人數在29人以下,未出現死亡病例的,由事發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患者救助,控制事態升級蔓延,并按本預案要求的報告時限和報告內容將食品安全事故信息逐級報送至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
3 組織體系及職責
3.1 指揮機構
成立廣州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是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關事故處置工作的指示、要求,研究食品安全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全面組織領導、指揮調度、部署現場事故救援處置工作;組織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審議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等工作。發生重大級別以上食品安全事故,國務院(省政府)或國家部委(省直部門)領導抵達廣州處置的,市應急指揮部在其統一領導下具體組織落實各項處置工作任務。
總指揮:市食安委主任或由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
常務副總指揮:市食安委副主任。
副總指揮:市政府秘書長、分管副秘書長,市食安辦(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人,涉事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委政法委、市委網信辦、市政府臺辦、市外辦(港澳辦),市食安辦、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文化廣電旅游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港務局、市林業園林局,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廣州海關、黃埔海關,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移動廣州分公司、中國電信廣州分公司、中國聯通廣州分公司等單位及涉事區人民政府的主要負責人。各成員單位及有關部門任務分工詳見附則8.2。
3.2 市應急指揮部下設機構及職責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食安辦(市市場監管局),辦公室主任由市食安辦主任(市市場監管局局長)兼任。辦公室成員由市食安辦(市市場監管局)、市衛生健康委、市農業農村局等單位負責人擔任。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負責:落實市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檢查督促相關區人民政府和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態蔓延擴大;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上級主管部門、市委、市政府、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向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通報事故應急處置情況;經市應急指揮部同意,組織開展新聞信息發布工作;完成市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需要,市應急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與指揮部辦公室合署)、事故調查組、危害控制組、醫療救治組、檢測評估組、維護穩定組、新聞宣傳組、專家支持組8個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由市食安辦牽頭,市市場監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商務局、市發改委、其他相關部門和涉事區人民政府參與,負責組織協調各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協調有關方面派出應急隊伍、調運應急物資和裝備;建立健全會商、信息發布和工作督查等制度,及時向本級黨委、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報送相關信息和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2)事故調查組。由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廣州海關、黃埔海關、其他相關部門和涉事區人民政府參與,負責調查事故原因,評估事故影響,盡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對涉嫌犯罪的,由市公安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危害控制組。依據事故發生環節,具體由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廣州海關、黃埔海關等監管職能部門牽頭,會同其他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監督、指導涉事區人民政府和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召回、下架、封存有關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4)醫療救治組。由市衛生健康委牽頭,負責制定救治方案并組織實施,組織醫療衛生防疫專家、醫療救援隊伍,開展或指導緊急醫療救援工作。
(5)檢測評估組。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市農業農村局、市科技局、市生態環境局等,負責組織實施相關應急檢測,綜合分析各方檢測數據,通過技術手段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分析評估事故后果,為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參考。檢測評估結果及時報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6)維護穩定組。由市委政法委和市公安局牽頭,會同涉事區人民政府、相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做好事故發生地治安、交通管理等工作。嚴厲打擊編造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趁機作亂等違法犯罪行為,做好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
(7)新聞宣傳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會同市委網信辦、市食安辦、相關食品監督管理部門和涉事區人民政府制定新聞報道方案,加強輿情監測,密切關注輿情走勢,組織事故處置新聞報道和輿論引導,統一信息發布,及時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
(8)專家支持組。由市食安辦牽頭,負責組織食品安全相關專家,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為應急響應級別調整響應解除以及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
3.3 區級層面組織指揮機構
一般級別食品安全事故應對工作由事故涉及的區人民政府參照市級層面組織指揮機構運作模式,成立相應的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事故應對工作。有關部門及技術支撐機構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范應對工作。
4 監測與報告
4.1 風險監測
市衛生健康部門會同市相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制訂并實施本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建立覆蓋全市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的監測體系。全市各級市場監管、發改、教育、公安、農業農村、海關及其他有關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開展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抽樣檢驗、輿情監測等工作,對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及移動網絡等媒體上有關食品安全輿情熱點信息進行跟蹤監測,對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風險信息加強收集、分析和研判,當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或問題,應及時向相關部門和地區通報,有關監管部門應依法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食品生產經營者、種植養殖從業者應當依法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風險監測防控措施,當出現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情況時,要立即報告當地食品安全監管部門。
4.2 風險預警
4.2.1 消費警示與預警
對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的風險監測綜合評估;結合我市居民生活習慣,可能誤食的.有毒有害動植物,以及季節性的各類細菌性、真菌性引起的各種食源性疾病發布消費警示。
4.2.2 預警發布
全市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根據監測信息、風險評估結果、監督管理信息等,針對發現的苗頭性、傾向性食品安全風險可能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經核查、匯總和分析研判后,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預警信息發布建議,同時通報同級相關部門。各級人民政府或其授權的相關部門要根據上級有關部門制定的預警級別劃分標準,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及時通過監管信息系統、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和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等渠道,向本行政區域內可能波及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和公眾發布預警信息。
4.3 信息來源與報告
根據國家、省、市突發事件信息報告有關規定,全市各級相關部門依據職責建立實施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制度。
4.3.1 信息來源
上級部門或其他國家和地區通報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上級領導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批示;上級部門交辦或督辦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相關部門通報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經核實公眾舉報或投訴和媒體報道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有關專家經過調查研究提出的食品安全隱患風險報告;日常監督檢查和風險監測中發現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屬于或可能形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輿情信息;其他渠道獲取的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等。
4.3.2 信息報告主體和時限
4.3.2.1報告主體: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醫療衛生機構、衛生健康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食品安全檢測技術機構(含第三方食品安全檢測機構)、有關社會團體及個人、各級食安委成員單位。
4.3.2.2報告接受主體: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衛生健康部門。
4.3.2.3報告的原則和程序: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原則,嚴格落實法律法規、上級文件規定和信息“統一歸口管理”,按照程序報送要求,及時準確報送突發事故信息。
(1)食品生產經營者發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應當在1小時內向所在地區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發生可能與食品安全有關的急性群體性健康損害的單位,應當在1小時內向所在地區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衛生健康部門報告。
(2)醫療衛生機構發現其接收的病人屬于或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人的,應當在1小時內將相關信息向所在地區級衛生健康部門報告。所在地區級衛生健康部門認為與食品安全有關的,應當立即通報同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3)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含第三方食品安全檢測機構)、有關社會團體及個人發現食品安全事故相關情況,經初步核實后,應當在1小時內直接或通過該機構主管部門向所在地區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4)全市各級相關部門在日常監督管理中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須立即核實,并在1小時內通報同級食安辦(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衛生健康部門在調查處理傳染病或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發現與食品安全相關的信息,應當在1小時內通報同級食安辦(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5)市食安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收集的媒體報道有關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應立即通知有關監管部門和涉事地區食安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核實,有關監管部門和涉事地區食安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要在1小時內將核實情況通報市食安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6)食品安全事故涉及港澳臺僑、外籍人員,或者影響到境外,需要向有關國家、地區、國際機構通報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7)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的區級食安辦(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按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告的相關要求,在1小時內向區委、區政府和上級食安辦(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事故相關信息。市食安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較大和一般級別食品安全事故應當在1小時內報告市委、市政府和省食安辦(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本級衛生健康部門及有關區食安辦(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8)有關監管部門收到其他省(市)或港澳地區通報的食品事故信息,要在1小時內通報市食安辦(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9)特別重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級食安辦(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在接報后15分鐘電話報告、30分鐘內書面報告;較大食品安全事故,各級食安辦(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在接報后1小時內書面報告;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區級食安辦(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要在接報后2小時內書面報告;涉及敏感時間、敏感人群、敏感地區或暫時無法判明級別的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就高不就低”的要求邊核實邊報告,情況緊急時可越級報告。
4.3.3 報告內容
食品生產經營者、醫療、技術機構和社會團體、個人報告食品安全事故(含疑似)信息時,應當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和事故涉及人數、已采取的先期處置措施等基本情況。
全市各級相關部門首報食品安全事故(含疑似)信息應當包括信息來源、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當前狀況、可能涉及范圍、涉及人數(含傷亡人數)、先期處置措施、發展趨勢等主要信息,以及報告單位、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輔助性信息。
根據事故應對情況可進行多次續報,內容主要包括事故進展、發展趨勢、后續應對措施、調查詳情、原因分析等信息。
終報在事故處理完畢后7個工作日內上報,應包括事故概括、調查處理過程、事故性質、事故責任認定、追溯或處置結果、整改措施和效果評價等。初報日到終報日一般不超過60天,特殊情況需說明原因,經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批準后可延期30天。
5 響應措施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性質、特點和危害程度,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單位應當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以下相關措施。
5.1 指揮協調
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后,成立市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領導食品安全應急處置工作,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對應急處置工作的各項指示批示精神及其他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2)召開市應急指揮部會商會,對應急處置事項作出決定;分析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對健康的危害及所涉及的范圍,造成健康危害后果及嚴重程度,事故發展蔓延趨勢;部署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3)市應急指揮部領導率有關部門負責人,各專項工作組赴事發地。傳達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領導指示批示精神,指導協調事發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4)向事發區派出醫療、流行病學、衛生學專家;研究決定相關區委、區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5)開展輿情監測,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依法對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置情況進行發布,并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
(6)市應急指揮部及時掌握醫療救治,流行病學、衛生學調查進展情況,掌握受污染食品下架、封存、召回情況,及時評估事故的危害程度、范圍和發展趨勢,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及省相關部門報告應急處置工作動態。
(7)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應急處置中的醫療救治,流行病學、衛生學調查進展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對受污染食品進行下架、封存、召回;及時評估事故的危害程度、范圍和發展趨勢。
(8)組織開展事故調查。
5.2 醫學救援
衛生健康部門迅速組織當地醫療資源和力量,對食品安全事故患者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癥患者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加強救治。視情況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醫學救援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做好傷病員的救治援助。
5.3現場處置
食品安全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由事發地區政府或食安委統一組織,實行現場指揮官制度,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參與應急處置工作。妥善安置受到影響的人員,及時上報中毒和死亡情況,協調各級救援隊伍的行動。食品安全監管部門應當依法封存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相關產品;對確認屬于被污染的食品及其原料,責令生產經營者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召回或者停止經營;對被污染的食品相關產品,必要時應當標明危害范圍,防止危害擴大或證據滅失等。依法封存涉事相關場所以及用于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開展衛生學調查。待現場調查結束后,責令徹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場所以及用于食品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消除污染。
5.4流行病學調查
衛生健康部門及時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對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及時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工作,相關部門和單位應當予以協助。流行病學調查有初步判斷結果時,應當在24小時內同時向同級市場監督管理、衛生健康部門通報,在完成流行病學調查報告后,應當在7日內提交符合相關要求的流行病學調查報告。當遇有客觀條件無法支持流行病學調查時,應當如實記錄并報告。
5.5 應急檢驗檢測
取得資質認定的食品檢驗機構等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支撐機構應當對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相關樣品及時進行應急檢驗檢測,提交科學的檢驗檢測報告,必要時,可以由市場監管部門組織專家組對檢驗檢測報告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為制定事故調查和應急處置方案等提供技術支撐。
5.6事故調查
按照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時開展事故調查工作。事故調查應當準確查清事故性質和原因,分析評估事故風險和發展趨勢,認定事故責任,研究提出應急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見建議,及時向本級黨委、政府和上級食安辦(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交調查報告。對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及時介入,開展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偵破工作。
5.7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市、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會同參與事故處置的相關部門,按照《廣東省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廣州市突發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根據事故調查和輿情評估情況,及時向社會公眾發布事故處置信息。信息發布內容應當包括事故概況、嚴重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故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
重大、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置信息由省及國務院相關部門發布。
5.8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事故發生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救助患者的醫療機構、涉事生產經營單位、應急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群體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5.9涉國(境)外事故處置
如事故涉及國(境)外(含港澳),成立涉外組,由市委外辦協調處理相關事宜。如事故涉臺,成立涉臺組,由市委臺辦協調處理相關事宜。
5.10 應急終止
5.10.1 終止條件
當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符合以下條件,經分析評估認為可解除應急響應的,市應急指揮部應及時終止響應。
(1)食品安全事故傷病員全部得到救治,患者病情穩定24小時以上,且無新的急性疾病患者出現,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病例出現;
(2)現場、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與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
(3)事故造成的危害或不良影響已消除或得到了有效控制,不需要繼續按預案進行應急處置的。
5.10.2 終止程序
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響應終止的建議,報請同級指揮部批準后實施。
6 后期處置
事發地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盡快妥善安置、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
6.1 銷毀污染物
事發地相關監管部門監督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追溯、銷毀確認受到污染的食品、食品原材料、食品相關產品等,并將相關清單上報至上一級監管部門。
6.2 征用補償
實施征用的事發地區級以上人民政府要按照《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有關要求,及時返還被征用的財產;財產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毀損、滅失的,實施征用的區級以上人民政府要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6.3 保險理賠
食品安全突發事故發生后,有關保險機構應當及時開展保險受理和保險理賠工作。
6.4 總結評估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會各工作組及相關成員單位對食品安全事故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總結應急處置經驗教訓,提出類似事故的防范措施和處置建議,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食安辦)報告,必要時抄送同級相關部門。
6.5責任追究
事故發生單位以及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等在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故后未按照本預案進行處置、報告的,或隱匿、偽造、毀滅有關證據的,或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對拒報、遲報、謊報和漏報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經應急指揮部或相關部門認定,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 應急保障
7.1 人力保障
全市各級相關部門應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規范應急隊伍管理,落實專兼職人員,加快應急裝備設備配備,組織開展必要的應急培訓演練,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快速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健全應急專家隊伍,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制定、應急檢驗檢測、危害評估和調查處理等工作提供決策建議。
7.2 物資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的儲備與調用應當得到保障。全市各級相關部門和有關企業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應急物資和裝備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裝備,使用儲備物資后必須及時補充。
7.3 資金保障
市、區兩級人民政府按照現行事權、財權的劃分原則,將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保障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和應對工作需要,并建立資金快速撥付機制。
7.4 醫療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應積極協調食品安全事故受傷人員收治醫院開辟綠色通道,確保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時迅速開展醫療救治。
7.5 技術保障
市級相關部門加強食品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預防、應急檢驗檢測和應急處置等技術和設備研發的組織,暢通信息報告渠道,確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時報告與相關信息的及時收集。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指導協調各大通信運營商確保應急通信聯絡暢通。必要時在事故現場開通應急通訊。
7.6 社會動員保障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全市各級相關部門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協助參與應急處置,必要時依法調用企業及個人物資。
7.7宣教培訓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做好防范與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宣傳教育工作,提升公眾的食品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培訓工作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相關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7.8應急演練
市食安辦負責定期組織本預案應急演練。各地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每2年至少要組織開展一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并對演練進行總結評估,完善應急預案。
8 附則
8.1食品安全事故分級標準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食品安全事故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
8.1.1 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
(1)受污染食品流入2個以上省份,造成特別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或經評估認為事故危害特別嚴重的;
(2)受污染食品引發跨境(包括港澳臺地區)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3)超出省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
(4)1起食品安全事故出現30人以上死亡的;
(5)黨中央、國務院認為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8.1.2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
(1)受污染食品流入省內2個以上地級以上市行政區域的,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或經評估認為事故危害嚴重的;
(2)1起食品安全事故病例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
(3)1起食品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29人以下死亡病例的;
(4)省委、省政府認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8.1.3 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
(1)受污染食品流入2個以上區,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或經評估認為事故危害嚴重的;
(2)1起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人數在100人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委、市政府認定的其他較大級別食品安全事故。
8.1.4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
(1)食品污染已造成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
(2)l起食品安全事故涉及中毒人數在30人以上、99人以下,且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區委、區政府認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8.2 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市委宣傳部:指導事故調查處置部門及時發布權威信息,配合協調新聞媒體做好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
(2)市委政法委:根據有關行政主管機關提請,協調、督促政法單位依法辦理重大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
(3)市委網信辦:配合做好食品安全網上宣傳和輿論引導等工作;協助食品安全有關部門開展網絡舉報和謠言治理等工作。
(4)市委臺辦:負責協助有關監管部門對涉臺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
(5)市委外辦(市港澳辦):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對涉外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應急處置,協助有關部門對接港澳特區政府相關部門。
(6)市食安辦:負責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組織擬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監督、指導、協調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及責任調查處置工作。
(7)市市場監管局:負責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以及食用農產品(供食用的源于農業的初級產品,下同)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后的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應急處置,依法采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
(8)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糧食收購、儲存環節和政策性用糧購銷活動中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及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工作,封存導致或可能導致糧食安全事故的政策性糧食;對確認屬于政策性承儲企業流通中污染的糧食依法進行處理;參與編制應急物資儲備計劃,指導、監督重要商品的政府定貨和儲備工作;負責全市儲備糧工作。
(9)市教育局:協助有關監管部門對管轄范圍內的學校食堂、托幼機構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及組織應急處理,制定本領域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10)市科技局:負責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關鍵性、實用性技術攻關,為事故處置提供技術支持。
(11)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協調各大通信運營商確保事故處置應急通訊聯絡暢通。
(12)市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食品安全事故涉嫌刑事犯罪行為的偵查處理工作,協調處置重大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偵辦工作;負責維持食品安全事故現場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保障應急車輛通行;依法查處制造、傳播謠言行為。
(13)市民政局:負責指導區民政部門做好受食品安全事故影響群眾的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協助有關監管部門對涉及養老服務機構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及組織應急處理,制定本領域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14)市司法局:負責指導食品安全事故中涉及的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賠償工作。
(15)市財政局:負責保障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市本級所需資金,對食品安全事故處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和績效評價。
(16)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協助有關監管部門對市屬技工院校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及組織應急處理,制定本領域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17)市生態環境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對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環境污染事件進行調查處置;依法查處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環境違法行為;組織、協調、指導污染物的處置工作。
(18)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協助有關監管部門對房屋建筑工程項目工地食堂集體用餐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調查及組織應急處理,制定本領域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19)市交通運輸局:在事故方應急運力不足時負責協助提供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過程中的道路交通運力保障;協助有關部門對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
(20)市農業農村局:負責組織對食品安全事故中涉及本地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市場、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畜禽屠宰環節以及生鮮乳收購環節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責令生產經營者召回等工作,并將產品流向通報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
(21)市商務局:組織、協調有關單位按照職責開展食鹽安全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協助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的相關儲備商品的供給;協助進出口環節食品安全事故調查。
(22)市文化廣電旅游局:負責協助有關監管部門對涉及A級旅游景區、星級飯店及旅行社等旅游企業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置。
(23)市衛生健康委:向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中發現的食品安全隱患,與農業農村部門相互通報食品、使用農產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并指導相關單位對事故現場進行衛生學處理,醫療機構做好患者的醫療救治工作,并及時向同級市場監管部門通報相關情況。
(24)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指導各區對違法占用城市道路、廣場等公共場所設攤經營食品的流動食品攤販相關違法行為的查處,協助其他職能部門開展事故原因調查。
(25)市港務局:負責協助提供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過程中的水路交通運力保障。
(26)市林業園林局:負責對涉及食用林產品進入批發市場、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和應急處置。
(27)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對航空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和處理;協調提供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的民用航空運輸保障。
(28)廣州海關、黃埔海關:負責組織本關區進出口食品和國境口岸食品的監督管理,對轄區內進出口環節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和應急處置,向有關部門通報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進出口情況,依法對該類食品采取扣留、實施退運、銷毀、暫停出口、強制召回或移交相關部門處置等措施;向有關部門通報國境進出口環節和口岸食品安全事故,并提請地方人民政府啟動相關預案,對國境口岸食品安全事故開展調查處置和應急處置,依法采取必要的應急處置措施。
(29)中國鐵路廣州局集團有限公司:負責協調落實鐵路運營食品安全監管與隱患排查;組織指導鐵路運營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提供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的鐵路運輸保障。
(30)中國移動、電信、聯通廣州分公司:移動、電信、聯通等三大通訊運營商協助做好事故處置應急通訊聯絡保障。
(31)各區人民政府:參照本預案,制定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負責做好本行政區域內食品安全事故的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8.3 名詞術語
(1)食品:指各種供人食用或者飲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藥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療為目的的物品。
(2)食品安全: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3)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進入人體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包括食物中毒。
(4)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質的食品后出現的急性、亞急性疾病。
(5)食品安全事故:指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8.4 跨省、市、區一般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原則
(1)對于市內肇事者所在地與事故發生地跨轄區的,由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單位所在地的區級市場監管部門牽頭負責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并牽頭匯總上報調查和處置情況,其他“所在地”區級市場監管部門配合開展相關調查,相關調查處置情況應及時通報有關轄區市場監管部門。
(2)對于肇事地在省或市外,但事故病人在我市救治的食品安全事故,救治機構所在地的區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將我市救治情況報告市市場監管部門,通報肇事地市場監管部門。
8.5 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廣州市人民政府組織修訂,市食安辦(市市場監管局)負責解釋。應急預案在實施中出現新情況或新問題時,根據實際適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單位、企事業單位等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制訂完善相應的應急預案。
8.6 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
“以上”“以下”均含本數。
8.7 預案的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2016年市府辦公廳印發的《廣州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穗府辦[2016]13號)自即日起廢止。
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8
為了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過程中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應對能力和水平,指導和規范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減輕或者消除突發事故的危害,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管理
成立由校長為第一負責人的學校突發“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蔡澤剛
副組長:尤榮傳陳學龍
成員:陳坤趙一波趙文軍謝國勛董光益及各班班主任
職責:具體負責落實我校的“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日常工作、突發食品安全事故預防、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二、突發事故預防
1.班主任每天進行學生缺課登記和晨檢,及時掌握學生的身體狀況,發現“蛋奶中毒”早期表現的學生,應及時督促其到醫院就診,并及時報告當日值班領導,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治療。
2.開展校園環境整治和愛校衛生運動(每周二下午進行全校大掃除),每周開展一次專項檢查,由領導小組具體實施,經常對食堂、教學環境與生活區環境進行檢查,盡早發現問題,及時消除衛生安全隱患。為學生提供一個安全衛生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3.加強后勤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改善衛生條件,保證學校教室、食堂、宿舍、廁所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學校后勤力爭每學期增加學校衛生投入,切實改善學校衛生基礎設施和條件。具體由總務負責落實。
4.加強健康教育,提高師生的防疫抗病能力。
(1)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實好健康教育課,普及公共衛生知識,引導學生樹立良好的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和生活方式。健康課任課教師必須上好健康教育課。
(2)結合季節性、突發傳染病的預防,通過黑板報、宣傳櫥窗、校園網等宣傳途徑,大力宣傳、普及防治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提高師生員工的公共衛生意識和防治突出事故的能力。
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用“計劃食品”而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營養改善計劃工作領導小組應迅速做好下列工作:
1.知情人員必須第一時間(5分鐘內)告知學校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立即組織教師和相關人員搶救治療食物中毒人員,盡可能按就近、就快和相對集中的原則進行搶救治療。班主任及科任教師立即通知所有學生停止食用所領食品,并立即到現場,安撫學生。總務處及時保管好供應給學生的食物,對可疑的食物和留樣食品立即封存。待現場調查取證結束后,按照相關要求進行處理。同時聯系醫院醫務人員到現場指導和實施急救。教務處及時集中患者,以便組織車輛及時運送患者。領導小組立即到現場維持秩序,關閉校門,防止校外人員涌入學校影響正常的急救工作。
2.領導小組組長立即用電話向錦星鄉中心校、縣教育局、縣疾控中心、錦星鄉政府匯報,報告中毒情況、發生時間、主要癥狀、中毒人數、處理情況等。
3.學校配合醫院、醫務人員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中毒學生相應班主任守護中毒病人,病人發生嘔吐時,切忌止吐,便于及時匯報情況、解決和處理有關問題。
4.思教處和校園廣播處的人員盡力維持學校的穩定,做好全體教職工和全體學生思想工作,做好輿論導向和家長群眾的安撫解釋工作,做好學生、家長和社會的其他方面工作,避免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的混亂。
5.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要全力保護好現場,各班班主任組織其余學生回到教室,并對學生實施心理疏導,避免造成其它后果。
6.患者送往醫院后,領導小組成員或相關教師應到醫院慰問、安撫患者。
7.領導組對發生營養食品中毒的.學生逐一進行個案調查,內容包括主要癥狀、最早發病時間,如實說明24-28小時前的進餐情況等,做好學生思想工作,讓學生積極配合醫院醫務人員進行治療,遵守醫囑,爭取早日康復。
8.事故后續情況報告:事故發生后,領導小組組長除了第一時間按報告制度報告外,應按照教育局及縣疾控中心的要求進行處置,及時報告事故發生、處置、善后工作情況。
(1)事故處理情況報告:準確的數字,初步的經濟損失情況,在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救治和善后處理情況。如事故處理時間較長,應按要求多次、及時報送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2)事故結案情況報告:事故發生經過,事故發生原因,經濟損失,事故責任人的處理,事故教訓總結,為了防止類似事故發生采取的相應措施。
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9
為建立健全我校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減少學校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根據有關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學校成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擔任,副組長**,成員為全體中層教干,應急救援工作聯絡員為王洪聰。
學校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在第一時間迅速落實救援工作,并及時報告鎮政府、縣教體局;接受上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食品藥品監督部門對學校食堂、學生在校用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及組織應急救援處理工作。
(二)學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事故調查處理組、聯絡及醫療救治組、信息管理及善后處理組等3個工作組。
1、事故調查處理組組長:成員:
主要職責:配合上級應急指揮部(領導小組)下設的事故調查組和事故處理組工作。積極實施救援工作,配合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做好整改工作,加強宣傳教育,提高防范意識。
2、聯絡及醫療救治組組長:成員:
主要職責:負責與上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領導小組)和專家咨詢組的聯絡工作;協助和配合上組醫療救治組工作,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3、信息管理及善后處理工作組組長:成員:
主要職責:協助上級應急指揮部(領導小組)下設的信息管理發布組和善后處理組工作。把握、搜集、提供本校應急救援的新聞線索,協助做好新聞報道工作;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善后處理及家屬的安撫工作。
二、報告范圍和程序
(一)輕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報告范圍和程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輕微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
1、發現中毒病例1—3例或疑似中毒病例3例以上,可能造成一定危害的;
2、校園周邊有其他單位或個人發生群體食品安全事故,可能對學校師生造成嚴重危害的。若學校發生普通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1—3例,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第一時間以電話或其他有效方式報告鎮政府、教委分管領導。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事件報告范圍和程序
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分級處理的辦法,根據事故的分級,學校應作出相應的反應,具體如下:
若學校發生一般或以上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一經發現應當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在接到報告后,第一時間以電話或其他有效方式向鎮政府、區教委報告。并在2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報告詳細情況。
(三)報告要求:
事故報告分初次報告、階段報告和總結報告,具體要求為:
1、初次報告。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發病人數、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第一時間進行口頭報告,2小時內再書面報告。
2、階段報告。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重大和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態勢變化進程報告和日報制度。
3、總結報告。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三、事故的應急響應
1、要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迅速組織人力和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器材和物資,將病患受害人員就近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2、全體教職工要迅速進入工作狀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及時了解事故情況,研究確定救治工作事宜。
3、立即停止學校飲食攤點、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及時向鎮政府和區教委報告,并封閉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穩妥安排好其他師生員工的工作、學習和生活,做好學生家長及社會人員的接待工作。四、應急救援過程的人員、物資保障
(一)在事故發現后應立即組織全體教職員工進入應急救治、救援工作狀態。
(二)如需要醫護人員到現場醫療救治或需要專家到現場評估事故的,應及時與相關部門取得聯系,請求援助并及時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資源,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三)安排專人負責與鎮政府、縣教體局聯絡和醫療救治組聯系,必要時向鎮應急指揮部或相關部門請求援助,以保障應急救治的順利進行。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二Oxx年三月一日
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10
為維護廣大學生和全體職工生命安全,保障我校食堂順利進行,維護學校穩定,提高我校教育教學質量,根據《中心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此應急預案:
一、成立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應急預案領導小組
組長:吳永
副組長:尚經祥(杓座村村支部書記)余朝明(食堂管理員)
成員:何勇(杓座村村委)尚經松(杓座小學家長學校成員)
尚經林(杓座村家長委員會委員)曾維政(杓座村家長委員會委員)
余君蒙艷張瓊余朝明邱伍軍尚倫禮李杰尚躍文尚耀志尚躍祥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組織宣傳普及食物中毒的防治知識,提高全校師生的防護意識和維護校園內的衛生水平,加強對食堂衛生的日常管理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并解決問題。
2、依法管理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對食物中毒的預防、報告、控制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于違法行為,嚴格追究責任。
3、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突發食物中毒事件的預防與控制工作實行一校長負總責,逐級簽訂工作責任狀。
4、快速反應、高效處臵建立預警、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要求,快速反應,及時準確處臵。
三、防止食物中毒的措施
(一)健全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衛生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的精神以便及時采取防治措施。
(二)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
廣泛深入地開展預防食物中毒的宣傳,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充分利用黑板報,手抄報、學校校園廣播等各種形式宣傳普及有關衛生知識提高學生的食品安全意識,提高我校食堂工勤人員的衛生管理水平,避免或減少食物食品中毒事件發生。
(三)細菌性食物中毒預防措施
預防細菌性食物中毒,應根據防止食品受到細菌污染,控制細菌的繁殖和殺滅病原菌三項基本原則采取措施,其關鍵點主要有:
1、避免污染。即避免熟食品受到各種致病菌的污染。如避免生食品與熟食品接觸、經常性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物的還應消毒手部、保持食物加工操作場所清潔,避免昆蟲、鼠類等到動物接觸食品。
2、控制溫度。即控制適當的濕度以保證殺滅食品中的微生物或防止微生物的生長繁殖。如加熱食品應使中心溫度達到700C以上。貯存熟食品,要及時熱藏,使食品溫度保持在600C以上,或者及時冷藏,把溫度控制在100C以下。
3、控制時間。即盡量縮短食品存放時間,不給予微生物生長繁殖的機會。熟食品應盡快吃掉;食品原料應盡快使用完。
4、清洗和消毒,這是防止食品污染的主要措施。對接觸食品的所有物品應清洗干凈,凡是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物品,還應在清洗的基礎上進行消毒。生吃的蔬菜水果也應進行清洗消毒。
5、控制加工量。食品的加工量應與加工條件相吻合。食品加工量超過加工場所和設備的承受能力時,難以做到按衛生要求加工,極易造成食品污染,引起食物中毒。
(四)預防常見的化學性食物中毒措施。
1、農藥引起的食物中毒,蔬菜粗加工時以食品洗滌劑(洗潔精)溶液浸泡30分鐘后再沖凈,烹調經燙泡1分鐘,可有效去除蔬菜表面的大部分農藥。
2、豆漿引起的食物中毒。生豆漿燒煮時將上涌泡沫除凈,煮沸后再以文火維持煮沸5分鐘左右,可使其中的胰蛋白酶抑制物徹底分解破破壞。應注意豆漿加熱至800C時,會有許多泡沫上浮,出現“假沸”現象。
3、四季豆引起的食物中毒。烹調時先將四季豆放入開水中燙煮10分鐘以上再炒。
4、亞硝酸鹽引起的食物中毒。食品加工過程禁止使用亞硝酸鹽。
(五)發生食物中毒處理:。一旦有人出現上吐、下瀉、腹痛等食物中毒癥狀,首先應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可以采取以下自救措施:
催吐 對中毒不久而無明顯嘔吐者,可用手指、筷子等刺激其舌根部的方法催吐,或讓中毒者大量飲用溫開水并反復自行催吐,以減少毒素的吸收。經大量溫水催吐后,嘔 吐物已為較澄清液體時,可適量飲用牛奶以保護胃黏膜。如在嘔吐物中發現血性液體,則提示可能出現了消化道或咽部出血,應暫時停止催吐。
導瀉 如果病人吃下中毒食物的時間較長(超過兩小時),而且精神較好,可采用服用瀉藥的.方式,促使有毒食物排出體外。用大黃、番瀉葉煎服或用開水沖服,都能達到導瀉的目的。
保留食物樣本 由于確定中毒物質對治療來說至關重要,因此,在發生食物中毒后,要保留導致中毒的食物樣本,以提供給醫院進行檢測。如果身邊沒有食物樣本,也可保留患者的嘔吐物和排泄物,以方便醫生確診和救治。
四、應急程序
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及時向中心校和鎮衛生院報告,在鎮衛生院的指導下,全面啟動突發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班主任、辦公室主任或在場教師要立即把事件通知學校突發食物中毒事件的組長。
2、組長及食堂管理員要立即趕到現場,統一指揮,具體聯系鎮衛生院,請求技術指導和支援,并在第一時間報告中心校、在食物中毒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將該事件的詳細情況和處理結果向中心校和教育局報告。
3、學校總務主任負責安排交通工具,協助班主任或教師把中毒學生送至醫院救治,安排好臨時應急車輛隨時待命。
4、班主任應加強對在校學生的管理,迅速了解本班學生狀況,及時報告,聯系中毒學生家長,安撫他們的情緒,取得家長的合作。
5、食堂管理員和工勤人員具體負責保護廚房,炊具、設備和食品原料加工等現場,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并進行封存,以便衛生部門的檢查。待確認后等待衛生部門處理,事件發生后對相關場所進行消毒,做好后勤保障。
6、教導主任負責穩定學校正常教學秩序,協助接待到校家長。
7、發生疫情時,值周教師派一人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出校園。
8、突發食物中毒應急處臵完成后,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正常教學秩序。
9、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行政部門調查取證。
10、分析原因,根據現場調查和技術鑒定情況進行綜合分析確定事故原因吸取教訓,對突發食物中毒事件反映出來的問題,要進行整改,防止事件再發生。
xx小學
xx年3月21日
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11
為使學校發生涉及安全、危險性較大的取暖鍋爐突發事故時,能夠嚴密組織,高效、有序地做好排險、搶險及善后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與危害,根據有關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應范圍
學校取暖鍋爐突發事故
二、組織領導
成立突發事故調查組,從而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協調和調查突發事故,以保證事故調查順利進行。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到場到達
接到事故報告后,事故調查組成員應立即到達現場。
四、現場施救
到達現場的事故調查組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制定排險、搶修方案并負責實施;組織好現場防火、滅火、防毒、防爆、用電管制等安全監護工作;負責設置現場夜間照明設備,同時確保現場聯絡暢通(第一時間與119、120取得聯系),采取有效措施對傷員進行搶救,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
五、現場保護
對現場進行有序控制,對現場進行封閉,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必須嚴格保護好現場原始狀況,對周圍危險物品進行轉移,防止再次發生意外事故,防止事態繼續擴大。
六、現場調查
事故調查組成員負責現場勘察記錄、封存相關物品資料、查明人員傷亡、設備損壞、現場破壞以及經濟損失情況。負責與其他相關部門的.聯系,負責對現場組織搶救疏導工作。收集有關證據、詢問事故當事人、分析事故原因(會同有關機構進行鑒定)、查明事故性質和相關人員責任。
七、善后工作
寫出事故情況報告,提出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提出對事故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等。同時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善后處理工作。
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12
1總則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事故分級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級,即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級的評估核定,由衛生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
事故處置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
(3)科學評估,依法處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等科學手段;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的作用,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4)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宣教培訓,提高公眾自我防范和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識和能力。
2組織機構及職責
應急機制啟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衛生行政部門依法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核定事故級別。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由衛生部會同食品安全辦向國務院提出啟動I級響應的建議,經國務院批準后,成立國家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所在地省、市、縣級人民政府組織成立相應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指揮部設置
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事故的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主要包括衛生部、農業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鐵道部、糧食局、中央宣傳部、教育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海關總署、旅游局、新聞辦、民航局和食品安全辦等部門以及相關行業協會組織。當事故涉及國外、港澳臺時,增加外交部、港澳辦、臺辦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由衛生部、食品安全辦等有關部門人員組成指揮部辦公室。
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重大應急決策和部署;組織發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審議批準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部辦公室承擔指揮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檢查督促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態蔓延擴大;研究協調解決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向國務院、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置的工作情況;組織信息發布。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會商、發文、信息發布和督查等制度,確保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對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工作的.督促、指導,積極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工作組設置及職責
根據事故處置需要,指揮部可下設若干工作組,分別開展相關工作。各工作組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并隨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工作開展情況。
(1)事故調查組
由衛生部牽頭,會同公安部、監察部及相關部門負責調查事故發生原因,評估事故影響,盡快查明致病原因,作出調查結論,提出事故防范意見;對涉嫌犯罪的,由公安部負責,督促、指導涉案地公安機關立案偵辦,查清事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監管部門及其他機關工作人員的失職、瀆職等行為進行調查。根據實際需要,事故調查組可以設置在事故發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員赴現場開展事故調查(簡稱前方工作組)。
(2)危害控制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牽頭,會同相關監管部門監督、指導事故發生地政府職能部門召回、下架、封存有關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擴大。
(3)醫療救治組
由衛生部負責,結合事故調查組的調查情況,制定最佳救治方案,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衛生部門對健康受到危害的人員進行醫療救治。
(4)檢測評估組
由衛生部牽頭,提出檢測方案和要求,組織實施相關檢測,綜合分析各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參考。檢測評估結果要及時報告指揮部辦公室。
(5)維護穩定組
由公安部牽頭,指導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加強治安管理,維護社會穩定。
(6)新聞宣傳組
由中央宣傳部牽頭,會同新聞辦、衛生部等部門組織事故處置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工作。
(7) 專家組
指揮部成立由有關方面專家組成的專家組,負責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為應急響應的調整和解除以及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與應急處置。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疾病預防控制以及各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在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組織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3應急保障
信息保障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監管部門建立國家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包含食品安全監測、事故報告與通報、食品安全事故隱患預警等內容;建立健全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信息共享。衛生部負責食品安全信息網絡體系的統一管理。
有關部門應當設立信息報告和舉報電話,暢通信息報告渠道,確保食品安全事故的及時報告與相關信息的及時收集。
醫療保障
衛生行政部門建立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在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時迅速開展醫療救治。
人員及技術保障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機構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培訓,加強應急處置力量建設,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健全專家隊伍,為事故核實、級別核定、事故隱患預警及應急響應等相關技術工作提供人才保障。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食品安全事故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等技術研發,促進國內外交流與合作,為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技術保障。
物資與經費保障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的儲備與調用應當得到保障;使用儲備物資后須及時補充;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產品抽樣及檢驗等所需經費應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保障應急資金。
社會動員保障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需要,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協助參與應急處置,必要時依法調用企業及個人物資。在動用社會力量或企業、個人物資進行應急處置后,應當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宣教培訓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食品安全專業人員、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廣大消費者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教育與培訓,促進專業人員掌握食品安全相關工作技能,增強食品生產經營者的責任意識,提高消費者的風險意識和防范能力。
4監測預警、報告與評估
監測預警
衛生部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需要,在綜合利用現有監測機構能力的基礎上,制定和實施加強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能力建設規劃,建立覆蓋全國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監測體系。衛生部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對可能具有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食品,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
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隱患或問題,應及時通報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方面,依法及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事故報告
事故信息來源
(1)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與引發食品安全事故食品的生產經營單位報告的信息;
(2)醫療機構報告的信息;
(3)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監測和分析結果;
(4)經核實的公眾舉報信息;
(5)經核實的媒體披露與報道信息;
(6)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機構、其他國家和地區通報我國信息。
報告主體和時限
(1)食品生產經營者發現其生產經營的食品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公眾健康損害的情況和信息,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有關部門報告。
(2)發生可能與食品有關的急性群體性健康損害的單位,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3)接收食品安全事故病人治療的單位,應當按照衛生部有關規定及時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
(4)食品安全相關技術機構、有關社會團體及個人發現食品安全事故相關情況,應當及時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或舉報。
(5)有關監管部門發現食品安全事故或接到食品安全事故報告或舉報,應當立即通報同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經初步核實后,要繼續收集相關信息,并及時將有關情況進一步向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監管部門通報。
(6)經初步核實為食品安全事故且需要啟動應急響應的,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及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衛生部報告。
報告內容
食品生產經營者、醫療、技術機構和社會團體、個人向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監管部門報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應當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和人數等基本情況。
有關監管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時,應當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時間、地點、危害程度、傷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信息(含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已采取措施、事故簡要經過等內容;并隨時通報或者補報工作進展。
事故評估
有關監管部門應當按有關規定及時向衛生行政部門提供相關信息和資料,由衛生行政部門統一組織協調開展食品安全事故評估。
食品安全事故評估是為核定食品安全事故級別和確定應采取的措施而進行的評估。評估內容包括:
(1)污染食品可能導致的健康損害及所涉及的范圍,是否已造成健康損害后果及嚴重程度;
(2)事故的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3)事故發展蔓延趨勢。
5應急響應
分級響應
根據食品安全事故分級情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響應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響應。核定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經國務院批準并宣布啟動Ⅰ級響應后,指揮部立即成立運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重大、較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分別由事故發生地的省、市、縣級人民政府啟動相應級別響應,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機構進行處置。必要時上級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指導、協助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啟動食品安全事故Ⅰ級響應期間,指揮部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與調度下,按相應職責做好事故應急處置相關工作。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按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組織協調地市級、縣級人民政府全力開展應急處置,并及時報告相關工作進展情況。事故發生單位按照相應的處置方案開展先期處置,并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食源性疾病中涉及傳染病疫情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開展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
應急處置措施
事故發生后,根據事故性質、特點和危害程度,立即組織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采取下列應急處置措施,以最大限度減輕事故危害:
(1)衛生行政部門有效利用醫療資源,組織指導醫療機構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
(2)衛生行政部門及時組織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開展流行病學調查與檢測,相關部門及時組織檢驗機構開展抽樣檢驗,盡快查找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的原因。對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及時介入,開展相關違法犯罪行為偵破工作。
(3)農業行政、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商務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強制性就地或異地封存事故相關食品及原料和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待衛生行政部門查明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后,責令食品生產經營者徹底清洗消毒被污染的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消除污染。
(4)對確認受到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相關食品及原料,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管等有關監管部門應當依法責令生產經營者召回、停止經營及進出口并銷毀。檢驗后確認未被污染的應當予以解封。
(5)及時組織研判事故發展態勢,并向事故可能蔓延到的地方人民政府通報信息,提醒做好應對準備。事故可能影響到國(境)外時,及時協調有關涉外部門做好相關通報工作。
檢測分析評估
應急處置專業技術機構應當對引發食品安全事故的相關危險因素及時進行檢測,專家組對檢測數據進行綜合分析和評估,分析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事故調查和現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有關部門對食品安全事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或控制,事故中傷病人員救治,現場、受污染食品控制,食品與環境,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等情況進行分析評估。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
在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過程中,要遵循事故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防控工作需要,根據評估結果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直至響應終止。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條件
(1)級別提升
當事故進一步加重,影響和危害擴大,并有蔓延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及時提升響應級別。
當學校或托幼機構、全國性或區域性重要活動期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可相應提高響應級別,加大應急處置力度,確保迅速、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維護社會穩定。
(2)級別降低
事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且經研判認為事故危害降低到原級別評估標準以下或無進一步擴散趨勢的,可降低應急響應級別。
(3)響應終止
當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并達到以下兩項要求,經分析評估認為可解除響應的,應當及時終止響應:
——食品安全事故傷病員全部得到救治,原患者病情穩定24小時以上,且無新的急性病癥患者出現,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病例出現;
——現場、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與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
響應級別調整及終止程序
指揮部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論證。評估認為符合級別調整條件的,指揮部提出調整應急響應級別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應急響應級別調整后,事故相關地區人民政府應當結合調整后級別采取相應措施。評估認為符合響應終止條件時,指揮部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上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下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的請求,及時組織專家為食品安全事故響應級別調整和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支持與指導。
信息發布
事故信息發布由指揮部或其辦公室統一組織,采取召開新聞發布會、發布新聞通稿等多種形式向社會發布,做好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
6后期處置
善后處置
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消除事故影響,恢復正常秩序。完善相關政策,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應當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承擔受害人后續治療及保障等相關費用。
獎懲
獎勵
對在食品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責任追究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或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總結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衛生行政部門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及時對食品安全事故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評估應急處置工作開展情況和效果,提出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完成總結報告。
7附則
預案管理與更新
與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有關的法律法規被修訂,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變化,應急預案在實施過程中出現新情況或新問題時,要結合實際及時修訂與完善本預案。
國務院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參照本預案,制定本部門和地方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演習演練
國務院有關部門要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演練,以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并通過對演習演練的總結評估,完善應急預案。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超市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為保證超市正常運營,提高超市食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控制食品質量安全事故所帶來的負面影響,在事故發生時,能迅速做出響應,并能在事故發生后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對人身傷害的程度,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特制訂本預案。
一、應急組織機構:
指揮中心下設綜合辦公室
總指揮:店長
副指揮:值班課長
成員:班組長及超市員工
二、職責:
1、總指揮職責:負責全面工作,平時加強監督管理協調部門之間的工作,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件,負責組織搶救事故人員、安排檢查現場、保護留樣食品、調查事件的起因,負責安排善后工作。
2、副指揮職責: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
3、副指揮要每天組織人員巡場,監督并檢查各區域食品質量,如果發生食品質量事故立刻報告,對區域食品展開全面檢查,搶救事故人員解決善后工作。保護好現場和留樣食品,方便有關部門調查。
4、在班組長及員工每天不定時檢查食品保持期,對臨期及過期商品提前一月下架,并及時上報有關部門解決。
三、應急處理工作預案程序:
1、落實食品安全責任主體,實行流通企業主要質量負責人應急管理制度。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總指揮迅速組織將遭遇事故人員送往最近的醫院進行積極救治。
3、副指揮負責封存事故現場,馬上通知防損部迅速調取并保存相關視頻資料備查。
4、在班組長馬上聯系銷售對象,實行食品召回;對召回食品實行就到封存,等待處理結果。
5、總指揮負責組織調查事故原因,組織人員進行調查詢問相關的人員,弄清事件的起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人員控制在最小的范圍。
6、對可凝食品進行封存,并收集相關證據資料,馬上聯系所在地的工商分局報告,對已經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商品進行檢查。
7、積極配合工商人員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處理,進一步追食品來源追查。
8、總結經驗教訓,完善管理體制,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杜絕事故發生。
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13
學校衛生和飲食安全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組成部份,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重要條件,而保障學校的衛生和飲食安全則是其中的基礎。作為學校衛生工作的主要任務是:監測學生健康狀況;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改善學校衛生環境和教學衛生條件;加強對傳染病、學生常見病的預防和治療。為了保障廣大師生的身體健康,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學校食品衛生安全工作領導組
組長:校長(楊麗華)
副組長:、趙修忠
成員:政教主任班主任德育教師
二、工作職責
領導學校食品、衛生工作,處理學校食品衛生突發事故。把食堂食品衛生工作當作學校工作的主要工作之一抓好落實。采取強有力的措施,明確職責,保障師生健康;及時逐級上報信息,檢查落實食品衛生安全工作。
三、工作要求
1、認真搞好校園的環境衛生和綠化工作,保持整潔、幽靜、良好的校園環境,建立衛生掃除制度。
2、按規定開設健康教育課,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
3、建立學生體質健康管理制度,每年對學生進行體格檢查,建立學生健康狀況檔案。
4、教育學生不隨便吃零食,培養學生良好的食品衛生習慣。
5、食堂工作人員應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食堂工作人員要經過培訓,每年體檢一次并取得健康合格證方可上崗。
6、食堂食物專人管理,專庫存放,建標立卡。嚴把食物采購關,認真落實伙食管理程序,填寫伙食流程表,堅持飯菜留樣。食堂禁止出售變質食品、四季豆、野生菌和涼拌菜。加強對飲用水的管理,堅決杜絕食物中毒事故的發生。
7、保持食堂衛生。食堂用的各種炊具、用具、桌、柜、地面等要時時清掃,做到干凈整潔,無蠅蚊、蟑螂等。學生餐具要按要求消毒。
四、食物中毒應急反應
1、認真落實“三查”制度,德育教師或班主任如發現學生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及時采取果斷措施進行處理。
2、建立食品衛生突發事件應急領導組,校長任組長。
3、及時報告。食品衛生安全事故發生后及時向學校校長報告,并報教育局備案。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4、救援措施。一旦發生事故,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應當機立斷,以人為本采取果斷措施,安排教職工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同時要摸清情況,如果是群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并建立動態名冊,防止遺漏。
5、醫療救援。學校發生食品衛生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發出醫療救援,并撥打“ 120”醫療搶救電話。要想盡一切辦法及時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并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情況。
6、聯系家長。學校發生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系,如實說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要做好學生家長的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耐心解答家長提出的問題,盡力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7、病源保護。學校發生事故后,應立即封存食物樣品,保護好現場,以便有關部門現場進行調查、核實、取證、采樣。
8、人員調度。事故應急處理人員由領導組組長統一調度,應急人員要聽從指揮,確保到位,落實職責。
9、保障廣大師生及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并根據情況定時向上級部門匯報,不瞞報、不謊報,對一些謠傳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10、協調各方力量做好學校穩定工作,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五、事故責任追究
1、對導致事故起因的相關責任要嚴肅追究。
2、對事故瞞報、謊報和不及時上報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3、對在事故處理中的玩忽職守、推諉扯皮等影響應急方案順利實施的行為進行嚴肅追究。
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14
為了充分執行《食品安全法》,提升學校面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能力,我們依據教育部和衛生部的《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以及《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的通知》制定了這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組織架構及成員
成立學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小組,負責組織和領導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組長:校長
副組長:主管食品安全的副校長
成員:食堂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員、各班班主任、校醫
(二)工作職責
1、組長:全面負責食品安全工作,采取措施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負責總體協調,組織并指揮應急行動;
2、副組長:協助組長進行食品安全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接到班主任、校醫、食堂負責人等報告的疑似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后,要及時核實并向上級匯報,并按照規定向教育、衛生、餐飲服務監管部門報告;在組長的領導下及時展開工作,確保家長的情緒穩定,幫助解決問題;
3、食堂負責人: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管理,減少食品安全事故的風險;負責向副組長報告發生在食堂管理范圍內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配合做好病人的治療、現場調查、封存、取樣等相關工作;
4、食品安全管理員:具體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監督食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參與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現場調查、封存、取樣等相關工作;
5、班主任:對學生進行食品安全教育,培養良好的飲食習慣和健康意識,正確應對疑似食品安全事故;負責學生的晨、午檢,詢問并記錄學生的疾病癥狀;報告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給副組長,配合做好病例篩查、病人治療、情緒安撫、心理疏導等工作;
6、校醫:負責校園內的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給副組長,參與病例排查、病人治療等工作;食堂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員、班主任、校醫要加強警惕,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具有敏感性,一旦發現可疑線索,要及時核實并向副組長報告,查明原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
(三)應急處置流程
同一個班級有一人以上、同一年級有兩人以上或全校有五人以上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嘔吐、腹瀉等癥狀時,食堂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員、班主任或校醫等相關責任人應立即向副組長報告,副組長迅速組織人員核實首發病例、典型癥狀等相關信息并向組長匯報,由組長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在應急預案啟動后,學校行政領導、相關人員必須立刻到達現場,按照以下步驟進行應急處置:
及時安排車輛將出現疑似食物中毒癥狀的學生分散送到附近醫療機構,安排人員看護,做好患者的`心理安慰和疏導工作,配合醫生治療病人,做好嘔吐物、血液、尿液等樣本的收集,配合相關部門進行個案調查,及時匯報、解決問題;
指定人員對有相同就餐歷史的學生進行篩查,采用分批分散的方式,注意提問語言和方式,避免引發不必要的恐慌,導致嚴重的群體心理反應;
副組長立即向地方政府及教育、衛生、餐飲服務監管等相關部門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主要癥狀、人數等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情況;如果懷疑或有人死亡,應同時報告公安機關;
開展心理疏導,穩定師生、員工的情緒,禁止個人對外傳播信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指定專人保護食堂現場,禁止人員進出,保存食品原料、樣品和食堂監控視頻資料,以防人為破壞;
將食堂員工集合到加工間的指定地點等待;
配合相關部門進行現場調查、采樣等后續處理;
安保人員要做好外來人員出入登記、交通疏導、現場秩序維護等工作,防止校外人員進入學校影響正常的工作。
(四)后期處理
1、善后處理
協助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做好人員安置、賠償、污染物收集、清理和處理等善后工作,妥善安置和慰問我受傷和受影響的人群,盡快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消除事故的影響。
2、責任追究
對于在食品安全事故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存在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責任人,要配合教育行政部門、檢察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等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3、總結報告
在事故善后處理結束后十個工作日內,學校食品安全應急工作小組要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告應當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的經驗教訓,提出加強食品安全工作和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
食品安全的應急預案15
一、食品退市制度
為了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管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活動,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公司聲譽,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關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一)若產品為下列條件之一的,應停止銷售,退出本經營單位:
1、腐爛變質、污穢不潔的;
2、包裝破損和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
3、超過安全試用期或者保質日期的;
4、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5、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7、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冒用認證標志、名優標志、國際標準采用標志、防偽標志等質量標志的,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8、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以為是該商品的;
9、行政監管機關公布屬于秴食品的;
10、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二)本公司工作人員若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于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登記入冊;
2、將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場,并通知生產企業或供貨方,配合召回以售出食品,并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3、對有害有毒、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毀;
4、可能造成安全衛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三)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公司將選擇能夠覆蓋銷售范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毀。
(四)本公司工作人員應對本公司經營單位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撤下柜臺,退出市場。
(五)本公司對消費者作出食品質量承諾,并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二、食品召回制度
為了加強食品安全監管,避免和減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護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關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一條本制度所稱召回,是指食品生產則按照規定程序,對由其生產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類別的不安全食品,通過換貨、退貨、補充或修正消費說明等方式,及時消除或減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動。
第二條本公司的食品召回事件受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監督管理,并接受國家質檢總局和升級質檢部門組織建立的食品召回專家委員會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評估的技術支持。
第三條本公司將建立完善的產品質量檔案和相關管理制度,準確記錄并保存食品儲運、銷售以及產品標識等信息,保存消費者投訴、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記錄,以及食品危害糾紛信息等檔案。
第四條本公司將向質監部門及時報告所有相關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費者投訴、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隱瞞或虛報食品危害人體健康的事實。
第五條本公司將進行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評估,調查內容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或標準的安全要求;
(二)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輔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或者將非食品當做食品;
(三)食品的主要消費人群構成及比例;
(四)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數量、批次或類別及其流通區域和范圍。con
第六條本公司將配合省質監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危害調查,不以食品已通過任何符合性審查為由拒絕。
第七條經食品安全危害調查和評估,確認屬于生產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應當確定召回級別,實施召回。
第八條根據食品安全危害的嚴重程度,食品召回級別分三級:
(一)一級召回:已經或可能誘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圍廣、社會影響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二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圍較小、社會影響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三級召回:已經或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輕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食品召回的實施
第一條確認食品屬于應當召回的不安全食品的,公司立即停止銷售不安全食品。
第二條自確認食品屬于應當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級召回應當在1日內,二級召回應當在2日內,三級召回應當在3日內,通知有關銷售者停止銷售,通知消費者通知消費。
第三條向社會發布食品召回有關信息,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質檢總局有關規定,向省級以上質監部門報告。
第四條自確認食品屬于應當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級召回應在3日內,二級召回應在5日內,三級召回應在7日內,公司通過所在地的市質監部門向省質監部門提交食品召回計劃。
第五條食品召回計劃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不安全食品的情況;
(二)通知消費者停止消費不安全食品的情況;
(三)食品安全危害的種類、產生的原因、可能受影響的人群、嚴重和緊急程度;
(四)召回措施的內容,包括實施組織、聯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體措施、范圍和時限等;
(五)召回的語氣效果;
(六)召回食品后的處理措施。
第六條自召回實施之日起,一級召回每3日,二級召回每7日,三級召回每15日,通過市質監部門向省質監部門提交食品召回階段性進展報告;若召回計劃有變更的,應在食品召回階段性進展報告中說明。
四、召回評估
第一條本公司將保存召回記錄,主要內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數量、比例、原因、結果等。
第二條本公司將在食品召回時限滿15日內,向省質監部門提交召回總結報告;責令召回的,報告國家質檢總結。
第三條本公司將及時對不安全食品進行無害化處理,根據有關規定應當銷毀的食品,及時予以銷毀。
第四條對召回食品的后處理,本公司將保留詳細記錄,并向時質監部門報告,接受市質監部門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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