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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型企業管理制度(通用14篇)
在現在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制造型企業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制造型企業管理制度 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公司各級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為規范員工的工作紀律,表彰獎勵先進,懲罰違章行為,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生活秩序,結合公司管理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一、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全體員工。
二、職責部門
公司總經理、副總、鋼化玻璃廠廠長、副廠長、工藝玻璃廠廠長、助理、生技部、行政部:負責對員工獎懲進行調查、決定、公布和執行。
三、獎懲原則
1、獎懲有據:獎懲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成文的`各項規章制度。
2、獎懲及時:及時表彰和獎勵員工對公司的成績和貢獻,及時糾正和處罰員工的違紀違規行為。
3、獎懲公平、公正、公開:有功必獎,有過必懲,獎懲結果必須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4、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在精神鼓勵的同時,視其情形給予物質獎勵,或在一定期限內提高其工資報酬。
制造型企業管理制度 2
第一條目的:為適應廠發展對人力資源配置之需,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范圍:本制度規定本廠的人力配置具體管理內容,包括招聘計劃、招聘實施、甄試、員工錄用、試用與轉正、簽訂勞動合同、異動、離場等。
第三條權責:本廠的用工統一由廠部管理。
第四條招聘計劃
1.用人部門(車間)因以下原因需要招聘人員時,可向廠部口頭提出招聘申請。
⑴因員工離職造成職位空缺需要補充的;
⑵因工作量增加、產能增加導致的定員增加的。
2.廠部核查各部門人力資源編制、配置情況,檢查廠現有人才儲備情況,并依“內部調整優先”的原則作如下處理:
若內部調整能滿足崗位空缺需求的,則進行內部調整。
若內部調整不能滿足崗位空缺需求的,則對外發布招聘信息,向社會實行公開招聘。
第五條招聘實施
1.廠部根據招聘人員的數量、任職條件、工作要求,作如下處理:
⑴屬“內部調整優先”的,在2個工作日內進行調動調整;
⑵屬對外招聘的,應結合人才市場情況,確定招聘渠道:
①大規模、多崗位招聘時,可通過招聘廣告、參展人才交流會等。
②招聘人員不多且崗位要求不高時,可在廠大門及附近道路側發布招聘信息。
③招聘高級人才時,可通過網上招聘,或者通過獵頭廠推薦招聘。
2.廠部根據招聘需求準備以下材料:
⑴招聘廣告,包括本廠基本情況、招聘崗位、應聘人員基本條件、報名方式、報名時間、地點、報名時需攜帶的證件、材料以及其他注意事項。
⑵廠的宣傳資料如《員工手冊》、《產品圖冊》、產品成果簡介等資料。
⑶用于面試的《新員工錄用審批表》;
⑷安排面試的《面試通知》小條紙(外出參加招聘會才用)。
3.招聘時,廠部(或現場招聘人員)收集求職者的應聘資料,并作以下處理:
⑴對應聘者簡歷進行初步審查、篩選,重點是身份證明、個人工作經驗、薪酬要求、簡歷填寫的質量等;
⑵同一職位的應聘簡歷集中放置一起,便于甄試;
⑶對初步確認符合錄用條件的人員安排其到廠參加面試;
⑷對不符合錄用條件者應當面致謝或婉言拒絕,并將其應聘資料集中處理或退還。
第六條甄試
1.甄試一般以面試為主,必要時可結合筆試或操作考試。
2.廠部負責對應聘者的背景進行調查,并對用工基本條件進行把關;用人部門負責對應聘者是否具備所應聘職位的技術、知識、身體條件進行把關。
3.甄試的操作
⑴工人的面試由廠部與用工部門共同進行;
⑵一般管理人員的面試由廠部初試,然后轉呈總經理復試,或由總經理直接面試;⑶主管及以上職位的管理人員,由總經理直接主試;
⑷涉及操作生產崗位的人員,應加操作面試;
4.認真審查應聘者的相關資料:應聘者填寫的《新員工錄用審批表》(個人簡歷)、證件近照2張、身份證、居住證、學歷證,工程技術人員或專業技術人員還應查驗學歷、職稱證等,技術工種工人還應查驗技術等級證或上崗證;
1.經批準錄用的人員,由廠部辦理錄用入職手續:
⑴通知被錄用者入職時間、需攜帶的相關證件資料;
⑵完善《新員工錄用審批表》;
⑶審查核對相關證件與復印件,并收取其復印件
⑷辦理臨時廠卡;
⑸需在廠就餐者辦理餐卡;
⑹需在廠集體宿舍住宿者,辦理住宿手續;
⑺職前培訓(三級安全教育的第一級),培訓完畢須讓被錄用者在培訓表上簽名確認;⑻設立考勤卡;
⑼帶被錄用者(連同考勤卡)到用工部門報到。
2.用工部門在接到被錄用者后,應進行第二和第三級安全教育,并讓其簽名確認;
3.廠部門立即建立被錄用者的人事檔案,并轉財務部存。
第八條新員工的試用與轉正
1.新員工試用期為1-3個月,個別特殊情形的可另行約定試用期。
2.試用期未滿,表現突出,成績優秀者,可由用工部門書面提出提前轉正申請,辦理提前轉正手續;
3.試用期滿,用人部門對試用者的表現進行考核評價,合格者,如期辦理轉正手續;
4.試用期表現不佳,已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者,由用工部門提前通知其辦理離場手續;
5.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可根據不同情況作如下處理:
⑴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予以辭退;
⑵達不到上崗要求的延長試用期,但延長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
⑶達不到上崗要求但卻符合其他工種(崗位)錄用條件的,變換工種(崗位)另行試用。
6.試用人員轉正時,應辦理正式廠卡;屬管理職位的員工,在轉正的.同時,由總經理簽發所任職位的《任免通知書》;
第九條勞動合同的簽訂:凡入職者,一個月內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為一年,期滿后可續簽。
第十條異動
1.異動包括員工的調崗、升職、降職、免職等。
2.調崗
⑴員工在部門(車間)內部一般工種間的調崗,由各部門(車間)自行辦理,既可臨時的,也可固定的;
⑵員工在部門內部由普通工種調為技術工種,應報廠長批準;
⑶員工跨部門(車間)調崗,由廠長統一安排;
⑷部門(車間)不得隨意將生產工人調為電工、機修工、司機、管理人員等,如確需要,應報廠長批準。
3.遷升、降職、免職
⑴員工的升職、降職、免職由以下情形決定:
一是由廠領導決定起用、降職、罷免的;
二是經廠獎懲制度和有關制度考核符合升職、降職、免職條件的;
三是參加廠管理職位招聘考核獲得錄用而升職的。
⑵員工的升職、降職、免職由廠部按規定填寫《員工異動審批表》,及《任免通知書》,報總經理批準。
4.員工異動中跨部門調崗、升職、降職、免職等,必須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清單》:⑴調離者,應將自己原職位的工作移交給接手者;如一時沒有合適的接手者,則該崗位的上級領導作為該崗位的代理人來接手。
⑵調入者,應接手原任職者移交的工作;如原崗位空缺,其工作由該崗位上級領導代理的,代理者應將該崗位工作內容如數移交給調入者。
⒈員工離場分為辭工、辭退、除名、開除等,同時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辭工
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員工可以辭工:
試用期內的;
合同期滿不再續約的;
符合國家規定的;
⑵員工因其他原因要求辭工的,應提前30天用書面形式通知廠。
3.辭退員工
⑴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廠可以予以辭退:
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廠規章制度符合《員工獎懲制度》辭退條件的;
勞動合同期已滿,廠不須繼續聘用者;
⑵廠因其他原因辭退員工的,將提前30日用書面形式通知被辭退者。
⑶廠辭退員工,由廠部填寫《員工離職手續完備表》經廠相關領導批準后。
4.除名
⑴員工連續曠工3天及以上,或當年累計曠工10天者予以除名;
⑵廠對違紀員工的除名由廠部填寫《員工離職手續完備表》報廠領導批準。
⑶廠對違紀員工的除名,將用文字形式在廠內予以公告。
5.開除
⑴員工有觸犯國家法律及嚴重違反廠制度達到開除條件的,立即予以開除。
⑵開除員工,由廠部填寫《員工離職手續完備表》報廠領導批準。
⑶廠對違紀員工的開除,將用文字形式在廠內予以公告。
6.離場手續:
⑴工作移交:由離場員工所在部門、車間主管的監督下進行,包括崗位職責、工作內容、文件圖紙資料、文具用具、工作工具、電腦、及其他相關內容,并由接收人和主管簽名確認。
⑵倉庫的清退:并由倉庫管理人員簽名確認;
⑶財務部清退:欠款或借款清退,并由財務人員簽名確認;
⑷廠部清退,并由廠部經辦人員簽名確認:
技術資料、圖紙、書籍、
《質量手冊》、質量文件、質量資料
廠配給的通訊器材退還
《員工手冊》退還
廠卡退還
宿舍領用品退還
宿舍住宿費用(電)費結算
考勤情況及工資結算
發放《離場放行通知》
第十二條審批權限
1.增補人員,在定編內的空缺補員廠長審批;新增編制的增員,由總經理審批。
2.《新員工錄用審批表》由廠相關領導按職權審批。
3.《員工異動審批表》由廠相關領導按職權審批。
4.《任免通知書》由總經理簽發。
5.《員工離職手續完備表》,由廠相關領導按職權審批。
第十三條附則: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制造型企業管理制度 3
(一)公司各部門所購一切物資材料,嚴格實行先入庫存、后使用制度。
(二)購置部門采購物資應及時與總務部負責人和倉庫員聯系,通知到貨時間、數量、貨物品種,并協助做好搬運工作。
(三)倉管員對倉物料必須嚴格驗查物料的品名、規格和數量。發現品名、規格數量、價格與單據、運單不符,應及時通知購置部門向供貨單位辦理補料或退貨手續。進倉物料的質量驗收由購置部門負責。
(四)經辦理驗收手續進倉的物料,倉管員應及時開出“倉庫收料單”,倉庫據此記賬并送經辦人一份,用以辦理付款手續。
(五)各部門領用物料,必須填制“倉庫領料單”,經使用部門經理(負責人)簽名,再交總務部負責人批準,方能領料。公司貴重物品的領用,由使用部門書面申請,公司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辦理領料手續。
(六)為提高各部門領料工作的計劃性及有利于加強倉庫物資的管理,采用隔天發料辦法,定為星期二、三、五,三天辦理領料事宜,特殊情況除外。
(七)各部門下月領用物料的計劃,應在上月終5天前(即每月的二十五日)報總務部。臨時補給物資必須提前三天報總務部。
(八)物業出倉,必須辦理出庫手續,填制“倉庫領料單”,并驗明物業的規格、數量、經總務部負責人簽字后,方能發貨,倉管員應及時記賬。
(九)倉管員對任何部門均應嚴格按先辦出倉手續后發貨的'程序發貨。嚴禁先出貨后補手續的錯誤做法。嚴禁白條發貨。
(十)倉管員應對各項物料設立“物料購、領、存貨卡”,凡購入,領用物料,應立即做相應的記載,及時反映物資的增減變化情況,做到賬、物、卡三相符。
(十一)倉庫應每月對庫存物資進行一次盤點,發現升溢、損缺,應辦理物資盤盈、盤虧報告手續,填制“商品、物料盤盈、盤虧報告表”,經公司領導批準,據以列賬,并報財務部一份、總務部一份。每月月報表、匯總表、盤點表需送總經理閱示。
(十二)為及時反映庫存物資數額,配合使用部門編好采購計劃,以節約使用資金,倉管員應每月編制“庫存物資余額表”,送交財務部及有關部門各一份。
(十三)倉庫物資必須按類別、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齊、美觀。填好貨物卡,把貨物卡掛放在明顯位置。
(十四)庫內嚴禁攜帶火種,嚴禁吸煙,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庫存內。
(十五)倉管員要認真做好倉庫的安全工作,經常巡視倉庫,檢查有無可疑跡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盜工作,檢查火災危險隱患,發現問題應及時匯報。
制造型企業管理制度 4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二、定代表人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各部門負責人具體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公司設立專職的安全員1人,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分析、匯總、等工作。
三、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資格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四、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五、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六、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七、安全生產和日趟檢機構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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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認真貫徹執行相關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政策要求,定期組織分析情況,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問題,領導安全部門開展工作。
2、監督、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實施和落實情況。
3、協助經理管理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等工作,做好項目部召開生產、安全會議的.準備工作,對會議決議事項負責組織貫徹實施,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4、負責制定、審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安全生產計劃,審核重大項目安全技術措施,并督促落實。
5、負責項目部及分包工段、班組責任人的培訓及宣傳工作。審定安全生產考核指標,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6、組織安全、環境、職業健康安全檢查,發現重大隱患,組織有關人員現場研究整改措施,并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
7、認真聽取員工的建議,保證項目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的有效進行。
8、審核項目部重大風險清單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發生工傷事故,現場指揮,及時向經理,并按規定上報,組織員工做好搶救和善后工作,支持、配合事故安全調查組工作,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制造型企業管理制度 6
第一條為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提高對進冀建筑業企業的服務水平,培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筑市場,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確保投資效益,根據《建筑法》、《河北省建筑條例》、建設部《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的進冀建筑業企業,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進冀建筑業企業(以下簡稱“進冀企業”),是指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部門所屬注冊地不在本省行政區域,進入本省行政區域進行建筑活動的建筑業企業。
第四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進冀建筑業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進冀建筑業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第五條外埠建筑業企業進冀施工,應到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進冀備案手續。
進冀備案包括單項工程備案和進冀企業分公司備案。
第六條進冀企業擬在冀承攬單項工程,應辦理單項工程備案,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備案申請表
(二)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介紹信;
(三)企業法人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
(四)企業營業執照;
(五)企業資質證書;
(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七)項目經理資質證書(或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項目經理部成員職稱及職業資格證書;
(八)企業注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企業近三年未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和市場違規行為的信譽證明;
(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條進冀企業擬在冀年度承攬施工項目超過2個(含2個)的進冀企業,應當設立進冀企業分公司,并辦理進冀企業分公司備案,由分公司統一管理在冀的施工項目。
辦理進冀分公司備案,除按第六條要求提交相應材料外,還應提交:
(一)分公司辦公場所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書;
(二)分公司成員的職稱及資格證書。
第八條辦理備案手續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進冀企業向擬承攬工程所在地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資料;
(二)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進冀企業提供的備案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發現備案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1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受理進冀企業的備案文件后,應進行登記、核查;核查合格的,在1個工作日內,簽發同意上報意見,由申請人持該意見及有關材料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四)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申請人報送的備案文件后,在1個工作日內,對符合備案要求的辦理使用備案手續,頒發相應備案證書;對不符合要求的,應作出不予備案的書面決定并說明理由。
第九條進冀建筑業企業中標(或按規定可以不經招標直接承包工程)后,企業應到工程所在地設區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托機構)領取《進冀建筑業企業施工服務手冊》,并提交下列資料:
(一)進冀備案證書;
(二)中標通知書或按規定可以不經招標直接承攬工程的證明材料;
(三)施工承包合同;
(四)選用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的資質證書,勞務作業人員《職業技能崗位證書》;
(五)專業承包、勞務分包合同。
第十條《進冀建筑業企業施工服務手冊》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制,其內容包括:
(一)進冀建筑業企業服務指南;
(二)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三)進冀建筑業企業和進冀施工人員基本情況;
(四)本省建設行政管理的有關規范性文件。
第十一條進冀企業分包工程,應選擇有資質的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并依法和專業承包企業或勞務分包企業對分包企業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進冀企業應按規定,定期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建筑業企業基本運行情況表》。
第十三條進冀建筑業企業享有與省內企業同等的權力、并承擔相同的責任和義務,接受本省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托機構的監督、管理、檢查。
第十四條進冀企業的基本情況、資質情況、業績和市場行為等,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納入本省建筑市場監督管理信息系統統一管理。
第十五條進冀企業的.作業人員和分包作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持有率不低于100%。
第十六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進冀企業進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標準的培訓。
第十七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進冀企業遵守建設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可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進冀企業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知的時間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書》、施工項目的有關資料等。
(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企業資料后,組織有關專家對進冀企業的市場行為、經營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進行檢查。
第十八條檢查結論為分為合格、不合格兩種。
進冀企業有下列情形的,檢查結論為不合格。
(一)與建設單位或者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者以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
(二)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三)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四)嚴重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五)發生過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安全事故的;
(六)隱瞞或者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的;
(七)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的作業人員未經培訓、考核,未取得證書上崗,情節嚴重的;
(八)未履行保修義務,造成嚴重后果的;
(九)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情節嚴重的;
(十)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分包企業工程款和作業人員人工工資的;
(十一)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十九條進冀企業不合格名錄,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公布,并限期停止企業在冀投招標資格。
第二十條注冊地在國外及港、澳、臺地區的建筑業企業進冀施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20XX年四月二十日起施行,原《河北省進冀施工企業備案管理辦法》(冀建建[20xxx]163號)同時廢止。
制造型企業管理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開展,加強工藝管理,最大限度地滿足顧客要求,創造最佳經濟效益,根據公司生產管理的特點和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作為開展生產工作的指引,適用于公司生產系統包括輸入、生產轉換過程、輸出和反饋四個環節的計劃、組織、指揮、控制和協調等方面管理活動。
第三條公司必須遵循效益化、科學管理、以銷定產和組織均衡生產的原則開展生產管理活動。
第二章工作職責
第四條總經理負責對公司生產管理的總體策劃、授權、監督工作。
第五條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公司生產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生產管理工作。
第六條生產技術部負責生產計劃的制作、發放、生產進度的控制,負責設計技術工藝文件,編制工藝流程,并監控生產按計劃和技術標準進行操作。
第七條市場部負責編制銷售計劃、接受顧客合同、組織合同評審及履行合同等相關工作;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原料采購計劃、實施采購,確保物資的正常供給。
第八條采購部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設備及備品配件、輔料采購計劃、實施采購,確保物資的正常供給。
第九條質檢部負責從原材料入廠到成品出廠的全過程質量檢驗工作,分析和改善全過程的質量問題,負責按要求進行成品的收發工作。
第十條倉儲部負責按要求進行備料、發料、貯存、保管工作。
第十一條辦公室負責按生產需求,編制人力資源計劃,提供滿足生產需要的人力資源。
第十二條財務部按生產需求,編制資金使用計劃,確保資金的正常供給。
第十三條企管部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監督生產管理的實施。
第三章生產訂單管理
第十四條市場部應依據產品銷售業績和市場調研報告,編制年、季、月銷售預測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發給生產技術部,生產技術部根據銷售預測計劃及時安排生產計劃和組織生產。
第十五條市場部收到顧客的合同、口頭訂單、書面訂單或要貨通知后,應立即組織生產技術部、質檢部進行訂單評審,確定技術要求、產量和發貨日期,評審報告經總經理批準后,以銷售計劃單形式發給生產技術部,同時分發給質檢部,生產技術部根據銷售計劃單組織生產,質檢部根據銷售計劃進行質量檢驗和發貨。
第十六條市場部應隨時跟蹤生產,掌握各車間生產進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反映,或與相關責任部門進行溝通協調,作好顧客與生產部門的信息傳遞工作,以期隨時回復顧客的詢問,確保交期準時,如顧客有驗貨要求時,應予以按排。
第十七條市場部應經常保持與顧客進行溝通與聯系,針對其反饋的信息,應及時與相關部門溝通,確保準時出貨和顧客滿意。
第十八條訂單、合同或要貨通知在執行期間,如果公司未能按顧客要求完成或顧客要求變更時,市場部應及時與顧客進行溝通與聯系,所作的任何變更都必須經與顧客書面確認,同時,將顧客的信息及時通知有關部門。
第十九條市場部組織編制與安排月、周出貨計劃,確保交期準時,顧客滿意。
第二十條市場部應作好每月產品出貨情況的統計工作,于每月月末向總經理提交月份產品銷售統計表、貨款回收匯總表,及時反饋市場動態。
第四章生產計劃管理
第二十一條生產技術部收到市場部的年、季、月銷售計劃后,應作好產能分析,依據本公司的生產能力和技術條件,合理安排年、季、月生產計劃。
第二十二條生產技術部應于每月28日依據市場部的月銷售預測計劃,在充分預測產量及庫存量的基礎上編制下月生產計劃,月生產計劃經副總經理批準,并將生產計劃指令下達給相關責任部門和各車間。
第二十三條月生產計劃的制訂,必須與生產能力相適應,如超出生產能力,應考慮適當應對措施的可能性,如遠低于生產能力,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以便作適當的對策與決策。
第二十四條各車間根據已下達的月生產計劃,制定本車間的周生產計劃。周生產計劃的制定,要與各車間的生產能力相適應,并根據工藝流程和各車間的生產能力大小,合理考慮車間之間的生產能力匹配與銜接,并且滿足最終產品交付的交期要求。
第二十五條如在月份生產計劃制定后,又接到新的合同或訂單,必須在當月落實,否則不能保證交期時,其數量增加后,不超出制定月度生產計劃已預估的預測量時,則月度生產計劃毋需調整;若其數量增加后超出制定月度生產計劃已預估的預測量時,則月生產計劃須調整。計劃的調整依其制定時審批權限與程序審批,并及時通知到相關部門。
第五章生產物料管理
第二十六條生產技術部依據市場部月銷售計劃、訂單、合同或要貨通知,審核半成品、成品的庫存動態情況,提出物料需求計劃。物料需求計劃與生產計劃一同下達。
第二十七條物料采購部門依據生產計劃排程及公司規定倉庫物資的最大儲存量和最少庫存量標準,審核倉庫庫存動態情況,編制物資采購計劃,經有關領導逐級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二十八條物料采購部門應與生產技術部、倉儲部根據進貨和生產周期共同協商設定安全存量,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后組織實施。
第二十九條倉庫應及時將物料出庫情況進行記錄、存檔、上報,便于有關部門或上級領導隨時掌握倉庫物料儲存情況。
第三十條生產技術部應及時掌握物料到位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或通知采購部門,或上報公司領導,盡量避免停工斷料現象。
第三十一條物料采購部門應時刻掌握物料到廠情況,掌握車間物料控制情況和倉庫儲存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分析和糾正或通知相關部門,做出跟蹤整改,或上報公司領導尋求對策。
第三十二條各車間依據周生產計劃的安排,并且依據材料定額標準,填寫領料單,經車間主任批準后,向倉庫領取物料,倉庫憑批準的領料單核發材料。
第三十三條各車間嚴格控制物料的使用,杜絕損失浪費現象,努力降低產品消耗。
第三十四條生產技術部根據確定的.物料消耗定額,加強對車間物料工作進行管理和考核。
第六章生產進度管理
第三十五條各生產車間接到生產部下達的生產指令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分析研究,作出合理的生產安排。
第三十六條各車間對于工藝疑難問題及產品交期、物料異常問題,應立即通知生產技術部。
第三十七條生產技術部應及時掌握、督導、檢查各車間的生產進度、質量、成本控制、物料到位和成品庫存情況,合理調配人力、物力資源,發現問題,及時通知相關部門或上報領導,便于其做出改善措施。
第三十八條各車間應每天將生產情況統計于生產日報表中,并與生產計劃進行比較,如發現總生產進度落后于計劃時,應報告生產技術部予以協調解決,生產技術部每月應將生產情況進行統計,對于出現較大差異的情況應分析原因,必要時要實施糾正措施。
第三十九條各車間在生產進程中,如出現斷料、設備故障、停電停水等意外情況,且影響到其它車間生產或影響總的生產進度時,應及時向生產技術部匯報,由其召開生產協調會,研究對策,落實措施。必要時,生產技術部向副總經理報告予以協調解決。
第七章生產過程與現場管理
第四十條生產技術部應加強生產過程和現場管理與監督,制定現場作業標準,指導各車間按照規定的要求實施生產過程控制和有效地進行現場管理。
第四十一條各車間主任應按進行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協調解決。
第四十二條各車間班長依據車間主任所布置的當天生產任務進行領料,合理安排班組成員進行作業。
第四十三條各工序操作人員工應自覺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并經常進行自檢和互檢,發現生產異常問題,應及時糾正,或上報有關領導予以協調解決。
第四十四條各工序操作人員工應按規定如實做好操作記錄。
第四十五條各生產現場應及時進行清掃,做到物品排放定置有序,衛生清潔。
第四十六條各車間主任和班長應每天按照安全生產檢查表規定的內容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和整改,本車間無法整改的應立即上報。
第八章生產工藝管理
第四十七條生產技術部應根據生產實際變化的需要,及時制定和修訂工藝大綱,為公司各生產提供規范的工藝規程。
第四十八條當顧客的特殊要求需要公司變動工藝或工序要求時,生產技術部應針對特殊要求及時制定和下發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工藝標準或生產作業指導書等文件資料,供生產中遵循。
第四十九條各車間應嚴格執行公司工藝大綱和操作規程,及時檢查操作人員執行工藝情況,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變動工藝和操作規程。
第五十條生產技術部應經常督導、檢查各車間工藝技術管理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產品質量穩定。
第五十一條針對新產品、新工藝投入生產,生產技術部應進行跟蹤管理,對各工序出現的工藝疑難問題,及時研究分析,現場指導,現場改善,并隨時提供全方位工藝信息咨詢。
第九章生產設備管理
第五十二條生產中的所有設備都應進行編號,填制《設備管理卡》,并將此卡粘貼在設備上,且做到一機一卡。
第五十三條所有設備均應制定設備日常保養方法、規定日常保養項目、內容及頻率等事項,并定期檢查設備日常保養狀況。
第五十四條設備管理人員每年初應制定《年度設備保養計劃》,規定設備保養周期和責任人,報總經理批準后發放到相關部門和各車間。
第五十五條設備維護人員根據年度保養計劃制定當月生產設備保養計劃,經生產技術部綜合平衡后實施。
第五十六條生產技術部應制定操作規程,規范操作步驟、日常點檢項目和安全事項等,作業員工每次操作前必須按操作規程實施點檢,確保設備一切正常方可操作,每天負責對設備進行外部清潔,如點檢發現異常時,操作人員應維持停機狀態,并立即通知主管或維修人員處理。
第五十七條設備維護人員對于生產設備故障應無條件地進行檢修,保證生產正常運轉。
第五十八條各車間應為設備維護人員檢查和維修設備提供方便和保障。
第十章生產調度管理
第五十九條公司在生產副總經理領導下、以生產技術部為中心、對全公司的生產活動進行集中指揮、統一調度,最根本的任務是負責全公司生產組織,組織協調物料平衡,依據生產計劃,保證生產均衡、有序、順暢的進行。
第六十條生產技術部根據各部門、各車間的匯報,認為將影響到總的生產進度時,應及時召開生產協調會,研究對策。必要時,須向生產副總經理報告,予以協調解決。
第六十一條生產協調會依據實際情況由生產技術部組織召開,必要時由生產副總經理主持,并根據會議內容需要確定參加人員。
第六十二條每月28日為公司生產調度例會日,公司領導、各部部長、各車間主任、設備維修負責人或其他指定人員應到會。如有事不能參加者,必須事先向生產技術部部長請假,準假后指定其他人員準時參加會議。
調度會由生產技術部部長主持,主要內容為通報當月生產質量情況和安排下月生產計劃,各部門總結匯報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安排相關工作事宜,各車間提出生產經營及其它方面需要協調解決的重大事宜,協調解決生產經營及其它方面重大事宜。
第六十三條各部門和各車間應認真執行生產協調會和生產調度會決定的事項,生產技術部應及時檢查落實情況。
第十一章售后服務管理
第六十四條生產技術部配合市場部進行售后服務工作,接到顧客的異議,應進行確認和分析,找出差異,妥善溝通和處理。
第六十五條針對顧客退貨,應立即安排人員重新發貨,確保顧客滿意。針對顧客送回的不良品,應安排人員返工。
第六十六條生產技術部收到的質量信息后,應和生產車間進行確認和統計分析,找出主要問題,予以改進。
第十二章生產統計管理
第六十七條公司生產副總經理負責領導生產統計管理工作,生產技術部具體組織生產統計,并認真做好公司統計及其基礎工作。
第六十八條各部門、各車間負責人是本部門、車間的生產統計責任人,應對本部門、車間各類生產統計數據的上報時間、正確性和統計報表的質量負責,建立好原始資料和統計臺帳,資料要全面、準確、及時,確保統計報表的報送時間和質量。
第六十九條統計人員收集填報的生產統計數據必須交由直接領導審核確認后方可報出,以確保各類數據來源的可靠性、真實性和客觀性以及生產統計數據計算技術的準確性。
第七十條生產統計工作包括如下內容:生產統計數據(生產計劃進度、產量完成情況包括各等級完成情況、產品等級率、成品率、回收率)、物料消耗數據(包括水、電、氣能源消耗)、設備維修與保養數據包括設備完好率和利用率、存貨與發貨及退貨等。
第七十一條各部門和各車間應撰寫月度、年度生產統計分析報告。生產統計分析內容應包括:同期統計數據的對比、統計數據與計劃的對比、相關變量數據的對比分析;影響統計數據主要因素的分析;對主要統計量的趨勢分析和判斷;對重要統計量發展的控制建議。
第七十二條生產統計分析報告應運用統計學的基本原理,結合公司經營活動特點,預測發展趨勢,撰寫統計分析報告的基本要求是堅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全面客觀地分析問題。
第七十三條在每個統計時段的統計工作完成后及時建立以報表、文字形式的分類生產統計檔案。在統計工作中主動保護使用的計算機及其應用程序不受損壞,維護統計工作安全性。
第十三章附則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由生產技術部和企管部負責解釋。
制造型企業管理制度 8
第一條為加強我市建筑市場監督管理,規范建筑市場秩序,建立優勝劣汰的動態管理機制,提高企業綜合素質,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根據《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等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本市、國務院有關部門直屬、省屬駐昌和外地進昌各類建筑業企業。所稱的進昌建筑業企業,是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注冊地不在本市范圍內,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活動的企業。
第三條南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建委)具體負責建筑業企業的誠信管理工作。
第四條進昌建筑業企業進入本市參加建設市場活動,應提供完整、真實、合法、有效的資料到市建委辦理進昌登記手續。
第五條進昌辦理登記手續須提供以下資料(原件核對后歸還):
(一)《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的在昌負責人的委托書,企業在昌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具有專業資格的專職質量、安全管理人員任命書、職稱證書、勞動合同(含社會保險憑證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
(三)外省企業應提供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國務院有關部門出具的外出介紹信,省內企業應提供各市、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介紹信;
(四)由企業所在地縣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近二年未發生《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十四條所列舉行為的證明,以及無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證明;
(五)企業參加項目管理的項目經理、技術、質量、安全、經濟管理人員的資格證明、職稱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主要技術工種操作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其他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技術、管理人員等總人數不少于15人,項目經理或建造師限二級以上,中級職稱以上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10人,技術負責人應為高級職稱),以及社會保險證明;
第六條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設立分公司的,在昌應有固定的辦公場所,總承包企業不小于200平方米,各專業企業不小于100平方米,并辦理在昌工商注冊、稅務登記、開立銀行帳戶及申領《組織機構代碼證》。
第七條進昌建筑業企業具備了第五條、第六條所列條件的,可向市建委申領《誠信管理手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直屬、省屬駐昌和本市各類施工企業憑資質證書副本,可到市建委申領《誠信管理手冊》。進昌建筑業企業不設分公司的不發《誠信管理手冊》。
第八條《誠信管理手冊》是本市和駐昌、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合法承接工程的信用檔案,記錄企業及項目經理在昌的業績和獎懲情況。持《誠信管理手冊》可參加本市所轄范圍內的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持《誠信管理手冊》參加招投標時,加入3分誠信分值;有違反建筑市場行為,被處以不良行為記錄的每次扣2分,扣分分值可累加(不良行為記錄當年有效,不跨年度)。
第九條領取了《誠信管理手冊》的建筑業企業變更企業名稱和法人代表、資質等級、指定在昌負責人等,應從變更之日起15日內持有關證明文件到市建委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條國(境)外施工企業進昌施工按照國家、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手續。
第十一條建筑業企業在昌承接工程后,應組織項目管理機構,配備與工程規模、技術復雜程度相適應的管理人員,其中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項目核算負責人、質量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施工管理員、材料管理員必須是本企業職工。
第十二條建筑業企業應定期按要求向市建委和市統計局報送建筑業企業各類報表。
第十三條建筑業企業應遵守國家、江西省及本市有關建筑市場、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合同管理、勞動保障、計劃生育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十四條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令整改、通報批評、收回《誠信管理手冊》的處理:
(一)在昌無固定的辦公場所,駐昌機構主要管理人員實際到位情況與進昌登記的資料不相符的;
(二)企業管理不規范,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保證體系不健全,項目管理機構的管理人員設置與施工工程規模程度不相適應,以及項目管理人員長期不在施工現場(經3次以上檢查均不在施工現場的視為長期不在施工現場),技術工種和勞務作業人員未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其他從業資格證書上崗的;
(三)總承包企業和專業分包企業將勞務作業分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勞務分包企業,或未與勞務分包企業簽訂書面勞務分包合同的;
(四)出租、涂改、偽造或采用不正當手段騙取《誠信管理手冊》的,以及允許他人以本企業名義使用《誠信管理手冊》的;
(五)不及時辦理相關變更登記手續的;
(六)勞動用工管理不規范,克扣或拖欠務工人員工資的;
(七)不按規定上報各類報表的;
(八)在昌施工期間發生建筑市場違規行為或質量安全等級事故的;
(九)有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的。
第十五條市建委對所持《誠信管理手冊》的進昌建筑業企業實行年度檢查制度。
年度檢查按下列程序進行:
(一)進昌建筑業企業應根據當年的年度檢查通知進行年度檢查申報,填寫年度檢查報表,提交《誠信管理手冊》,交驗《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在昌分公司《企業非法人營業執照》、《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
(二)外省外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昌設有辦事處的,該地企業將申報資料提交到駐昌辦事處,由駐昌辦事處統一將年檢資料交市建委;無駐昌辦事處的企業將申報資料直接報市建委。
(三)對年度檢查資料齊全的企業,市建委在15個工作日內做出年度檢查結論,記錄在《誠信管理手冊》年度檢查記錄欄內。
第十六條年度檢查的內容是: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施工條件是否符合進昌登記時應具備的條件;是否與其在昌施工承接的工程規模相適應;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是否存在著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市場行為、勞動用工、工資支付等方面的違法、違規行為。年度檢查結論分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類。
第十七條進昌建筑業企業在昌的施工條件符合進昌登記時應具備的條件,且與其在昌施工的工程規模相適應,在過去一年中沒有發生第十四條所列行為的,年度檢查結論為合格;發生第十四條所列行為,經批評教育后已整改的,年度檢查結論為基本合格;發生第十四條所列行為,情節嚴重或整改不力的,年度檢查結論為不合格。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市建委收回其《誠信管理手冊》,在兩年內市建委不再發給該企業《誠信管理手冊》,并給予不良行為記錄,在此后的兩年內參加本市建筑市場招投標活動時,每次扣4分。
1、年度檢查結論為不合格的;
2、連續兩年年度檢查結論為基本合格的;
第十九條年檢時間為自下發年檢通知之日起二個月內,特殊情況企業可申請延期,延期時間不超過一個月。在規定時間沒有參加年度檢查的進昌建筑業企業,其《誠信管理手冊》自行失效。
第二十條進昌建筑業企業遺失《誠信管理手冊》,應在本市登報聲明作廢后,重新補發。
第二十一條企業終止在昌承接工程,應到市建委辦理離昌手續,同時上繳《誠信管理手冊》。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南昌市城鄉建設委員會負責解釋。
制造型企業管理制度 9
1、生產調度受分管經理、主管直接領導和管理,日常生產工作指揮、協調、管理行使生產經理權力。當班工作中應按公司管理制度,以全局利益為出發點,抓好安全、穩產,促進系統長周期安全運行。
2、認真執行“生產管理標準”,嚴格執行勞動紀律,加強生產調度指揮,搞好安全生產,促進當班中的生產作業和經濟指標完成。
3、負責當班中各崗位設備、工藝正常運行,抓好煤、水、電、汽、氣的.平衡調度,指揮協調。生產過程中,有權減量,無權超標。
4、加強巡回檢查,全面檢查、了解各工序指標變化,發現設備、工藝有不正常時,要組織解決,并反饋有關領導。
5、認真組織大班班前會,將生產調度例會主要精神傳達給員工,并作好當班生產的安全注意事項安排。
6、負責當班中系統開停車及設備的停機檢修,倒機開車。
7、確保安全第一,加強各車間、工序的聯系,對生產運行中有疑難問題,有權通知有關車間,部門協同處理。對當班中出現的事故要通知所在車間召開分析會,并拿出事故處理意見。
制造型企業管理制度 10
1.目的:
為確定生產秩序正常運作,確保xx質量,提高生產效益,嚴肅廠紀廠規,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企業的發展,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成為支持生產作業有力的后盾,發揮公司最大的綜合效能。
2.適用范圍:
適應于生產車間全體工作人員。
3.權責:
依本辦法之規定。
4.相關制度
一、崗位制度
1.新入職人員按人事部安排的崗位上崗,未經部門主管申請調動及人事部批審,不得隨意調崗。
2.新入職人員必需經過三級教育方可上崗,培訓內容為:廠紀廠規、生產車間管理制度、班組作業操作規范等。
3.各崗位人員,必需服從直屬班組長及部門主管的工作安排,保質保量完成本職工作,對工作表現優秀人員,由部門提出申請晉升,調整崗位。
二、請假制度
1.如無特殊情況必須親自處理,請假一天(含),應在12小時前用書面的形式請假,請假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含),應在24小時前用書面的形式請假,請假三天以上應在48小時前用書面的形式請假。請假卡經直屬主管與相關領導簽字后,才屬請假生效,不可代請假或事后請假(如生病無法親自請假,事后必須交醫院證明方可),否則按曠工處理。
2.員工每月請假不得超過三次,生產車間每天請假不得超過三人(按先后順序批準)。
3.員工請假核準權限:
(1)一天以內由班組長至部門主管批準;
(2)三天以內由班組長至部門經理批準;
(3)超過三天必須由班組長至總經理批準。
三、清潔衛生制度
1.員工要保持崗位的清潔干凈,物品要按規定位置放置整齊,不得到處亂放,班組長要監督保持生產現場區域的整齊干凈。
2.衛生工具用完后須清洗干凈放在指定的區域,不得亂丟,倒置、甚至損壞。
3.不得隨便在車間內亂丟垃圾、胡亂涂劃。
4.每天需清掃一次地面,每三天需擦拭一次機器設備,每周需進行一次大掃除。
5.每時維護7S管理,做好7S檢查工作。
四、生產秩序制度
1.員工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準曠工、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準擅離工作崗位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2.員工應無條件服從工作分配、調動的指揮。
3.員工上班應著裝統一整潔,不準穿奇裝異服,不得穿拖鞋、短褲進入車間。
4.上班時,嚴格按照規定的運作流程操作,不得影響工作的順利進行。
5.員工在作業過程中,不得坐工作臺面,姿勢正作業時須按要求帶好手套,同時必須自覺做好自檢與互檢工作,如發現問題并及時向班長、組長反應,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或接受不良品工件以及讓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須嚴格按照質量要求作業。
6.每道工序必須自檢并接受IPQC檢查、監督。當加工工序完成后進入組立時,必須經QC確認。不得蒙混過關,虛報數量,并配合品檢工作,不得頂撞、辱罵。
7.工作時間內,除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因工作關系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可隨便離開工作崗位相互竄崗。
8.所有員工必須按照操作規程(圖紙,檢驗規范等)操作,如有違規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9.員工在生產操作過程中,不得隨意損壞物料,工具設備等違者按原價賠償。
10.工作時間離崗時,需經現在班長同意方可離開,限時十五分鐘內。
11.上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下班停工隨時關水關電。
12.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崗位的產品物料和工作臺面,凳子放入工作臺下面。
13.員工之間須互相監督,對包庇、隱瞞行為不良者一經查處嚴厲處罰.
14.任何會議和培訓,通知應參與的人員不得出現遲到、早退和曠會。
15.本車間鼓勵員工提倡好的建議,一經采用根據實用價值予發獎勵。
16.上班后半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離崗,如有私事須離崗者,須經事先申請經批準登記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每5次請假離崗按曠工1天處理。
17.禁止在車間嘻戲打鬧,吵口打架,私自離崗,竄崗等行為(注:脫崗指打卡后脫離工作崗位或辦私事;竄崗指上班時間竄至他人崗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違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18.提倡文明禮貌,現場作業嚴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講臟話。
19.在工作前仔細閱讀作業指導書,員工如違反作業規定,不論是故意或失職使公司受損失,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
20.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公司發放的工具、儀器、設備。不得擅用非自己崗位的工具。對閑置生產用具應送到指定的區域放置,否則以違規論處。
21.車間員工必須做到文明生產,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生產任務;因工作需要臨時抽調,服從車間班長及以上主管安排,協助工作并服從用人部門的管理,對不服從安排將以停工處理。
22.員工有責任維護工作區環境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在生產過程中要注意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配件、工具,地面不允許有掉落異物。
23.操作人員每日下班前前必須將機器設備及工作崗位清掃干凈,保證工序內的工作環境的衛生整潔,工作臺面不得雜亂無章,生產工件須以明確的標識區分放置。
24.現場各機臺應做好本崗位工作,禁止脫崗、串崗、溜崗、睡崗等。
25.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設備完好。生產后的邊角廢物及公共垃圾須清理到指定位置,由各組當日值日人員共同運出車間;廢紙箱要及時拆除,不得遺留到第二天才清理。
26.不得私自攜帶公司內任何物品出廠,若有此行為且經查實者,將予以辭退并扣發當月工資。
27.對惡意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行為(不論公物或他人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處理。視情節輕重,無薪開除并依照盜竊之物價款兩倍賠償或送公安機關處理。
五、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道德行為規范。
2.“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工作積極性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術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4.“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長及主管考核,對不服從人員,將視情節輕重做出相應處理;
5.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干好干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
六、附則
1.生產部全面負責本管理制度的執行。
2.本制度由公司生產部負責制訂、解釋并檢查、考核。
3.本制度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以上規定適用于生產車間任何管理人員和生產人員,并且一律平等,《條例》執行受生產車間每位成員監督。
制造型企業管理制度 11
一、生產前準備
在下月生產計劃下達前,車間應做好有關原材料、技術、設備等各方面的準備工作。
二、編制生產作業計劃
車間應在接到月計劃二日內,編制好本車間詳細生產作業計劃產品質量要求及勞力安排計劃,落實到工段(班組)
三、生產調度
1、車間主任每月主持召開一次生產調度會,由車間辦公室人員及各工段(班組長)參加,檢查落實生產進度,解決存在問題。
2、會調配人員,按計劃定額掌握原材料供應情況。
四、物件定額管理
嚴格按照車間物件管理規定,編制車間各只配件計劃,定額存放在制、原材料及零配件,落實專人管理。
五、產品質量管理
1、每月召開一次質量分析會,研究質量保證與改進措施。
2、嚴格控制生產過程質量,實行質量否決。
六、工藝技術管理,不合格品不出車間原則。
3、車間工藝技術資料及時收集、整理、歸檔。
4、宣傳貫徹工藝紀律,組織員工的技術學習和考核,從工藝技術上保證產量、質量、物耗等各項經濟技術指標的完成。
5、組織車間技術問題,生產能力和物耗定額的審定,進行平衡計算,并由此提出最佳技術措施。
6、組織技術經濟活動分析會,及時發現映生產中的技術問題,參與車間技術改造,合理化建議的討論和會審。
7、參與技改,修項目的驗收試車,起草實物連動試車方案報技術中心審批后負責組織實施。
七、設備技術管理
1、認真貫徹執行和建立健全設備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程,堅持對設備運行和檢修進行全面的.檢查監督。
2、加強設備運行檢修的安全技術工作,調查處理設備事故。
3、組織車間檢修工作,應有檢修方案技術措施,做好檢修質量檢查,試車驗收和記錄整理工作。
4、組織技術培訓,鼓勵技術革新和改造。
5、按規定填寫各種報表。
八、生產原始記錄管理
1、各種原輔材料質量分析情況由質監部提供,工藝員保管并通知生產班組。
2、操作記錄由操作人員如實填寫,工藝員收集、整理。
3、產品質量分析報告由公司化驗室提供,工藝員負責收集整理。
4、交接班記錄應包括產量、質量、消耗、安全、設備運行、衛生情況等,由工藝員負責收集整理和保管。
九、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公司“安全生產制度”及化工生產禁令。
2、經常對員工加強安全教育。
3、定期安全檢查。
4、編制安全技術措施,開好事故分析會。
制造型企業管理制度 12
一支團隊具備良好的的勞動紀律是該團隊保持較強戰斗力的必要條件之一。部門紀律整頓的原則是:系統化、規范化、人性化;整頓中管理的作用至關重要,對管理者的要求是:身為表率、認真執行、力行教導;為確保生秩序正常運行,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部門的良性發展,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出如下相關的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1、員工按時上下班(并且需要提前10分鐘到崗,進行工作前準備及早會),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嚴格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2、員工進入車間需按規范穿著統一工作服、帽,并佩戴工號卡。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
3、上班開始后半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提出離開工作崗位,其余時間如遇私事離崗者須事先申請批準后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以上情況每3次作曠工一天處理。
4、工作時間員工一律謝絕親友探訪,及使用手機。(如有緊急、重要事情在得到領班或工序長允許方可)
5、嚴禁酒后上班,嚴禁在非吸煙區內吸煙。
6、禁止在車間內大聲喧嘩、聊天、嬉戲打鬧、打架斗毆;不得在產品、工具、物料上坐、躺、踩踏。
7、員工因特殊情況需請假,應按照公司員工手冊請假程序逐級向領導請假,得到批準后方可離開。
8、任何人不得攜帶違禁物品、危險品及與其他生產無關的`物品進入車間,不得把私人物品放置在生產線上。
9、員工不得私自攜帶生產物料(包括合格原材料、廢料)離開廠區,如有此行為一經查實后,一律作破壞公司財產或盜竊行為處理。(不計金額大小)
10、部門員工須服從管理者的工作安排(對員工造成人身傷害的除外),不得頂撞、威脅管理人員。如有異議可事后向部門反映。
11、工作時間內,除工序長以上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在車間內走動,其他人員非工作需要不得相互串崗或在公共區域內逗留。若有事需短時間內離開工作崗位須向管理人員申請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能離開。
12、廠方客人或廠級領導到車間參觀巡查時,如無部門管理者陪同,現場工序長以上管理者應上前適當問候并作必要的陪同;作業人員應保持正常工作,不得觀望,如和對方在通道內相逢要禮讓,不得爭道搶行。
13、工序長有責任在工作時間內維護所在區域內地面、設備整潔,物品擺放整齊;下班時各工序對責任區域的物料、設備、設施進行清掃、整理,檢查是否存在安全隱患,否則若發生失竊等意外事故,將追究區域責任人及車間管理者的責任。
14、由于工作量不足或者其他原因整個工序工作時間較長,工序長及以上管理人員應及時做好安排,并對員工進行生產技術或勞動紀律的培訓,如工作時間已經達到下班時間,并且超過一個小時的,也可安排提前下班。
15、員工在生產過程中要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工藝要求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
16、員工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生產,若因操作不當或違規操作造成設備、產品損壞,按設備或產品的損壞程度進行一定經濟賠償,若對人員造成傷害須負責其部分醫療費用并作通報處理。
17、員工不得在其上級管理人員不知情下,擅自跨部門進行報告,如有發現立即開除。
18、未經領導允許或與公事無關,員工一律不得隨意進出辦公區域。
19、上述要求中未有規定的行為按照員工手冊執行。
20、以上規定如有違反根據情節及其影響情況做書面通報及扣款處理,兩次以上違反者或情節特別嚴重者作出待崗或解聘處理。
21、以上規定工序長及以上管理者應該帶頭執行,如有違反嚴加處理,如本工序或本車間員工違反以規定,并為部門或公司檢查人員查實,其工序長及車間管理人員負有連帶責任。
制造型企業管理制度 13
為了進一步規范車間的現場管理,營造一個整潔,干凈的生產工作環境,細化管理,提高員工自我安全文明生產意識,特制如下規定:
1、生產部班/組長及生產項目負責人為車間現場管理的主要負責人,要保持工作場地、門窗、走道等場所及配電箱等設施的整潔衛生,建立管理責任卡,責任到人,部門主管負責監督。(衛生區域按項目分,各生產項目負責人負責)
2、各班班組衛生區須保持整潔,生產巡檢定期檢查。對不合格的班組或個人根據《車間現場管理獎懲細則》的規定處罰。
3、每周五下班前半小時為車間統一大掃除時間,生產管理者負責監督,設置監督小組對大掃除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好的給予表揚,不好的給予批評,對于表現極差的班組負責人要處罰。
4、工作臺和貨架上的物品擺放要整齊,不準擺放水杯、飲料、零食、衣物等與工作無關的.物品,保持工作臺機器設備(包括地面、機架等)的干凈。
5、生產半成品、成品、待裝物品(需有標識)要擺放整齊,不能直接放在地上或拖及地面,保證半成品、成品的干凈、整潔及包裝分類存放。
6、裝配車間內各種設施(清潔工具、液壓車、洗地車等)按要求擺放,使用后應及時歸位并保持干凈。
7、文明生產、嚴禁隨地吐痰,嚴禁大聲喧嘩,嚴禁打斗毆。
8、安全生產,消防通道在工作時間必須保持暢通,保證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的整潔衛生和完好無損。
9、裝配作業時,如遇到需要吊裝或大型登高作業組裝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安全帶等安全用品。
10、裝配車間照明、空調按區域分,在沒有人員工作的情況下及時關閉,下班前最后離開人員檢查車間照明及空調是否關閉。
11、因操作不當或違反操作規程損壞機器(零件、標準件、電器元件)按損失價值的10%-20%罰款。
12、工作時間按規定穿戴工作卡、工作裝、勞保鞋,嚴禁在車間廁所內抽煙、酗酒,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特殊情況須批準,工作時間不準帶小孩子,嚴禁工作時間串崗,睡覺、看報刊和玩手機,做私活等無關生產的活動。
13、進入車間必須換勞保鞋,新員工在沒有發放勞保鞋期間統一使用鞋套,使用鞋套注意不可以使用客戶專用自動鞋套。
14、按時上下班,杜絕遲到、曠工、早退等違紀現象,特殊情況需向部門領導請假,并講請假信息發在生產部企業微信群“新能源BU-組裝調試部”里面,部門隨時抽查考勤情況,并根據抽查結果對相應的責任人給予處罰。
15、生產耗品區物料取用時必須登記,在取料時要合理取用,不可過多取用造成浪費,在使用完成后及時整理歸還到耗品區。
16、耗品在生產現場使用時要用周轉盒分類放置,不可混放、丟棄等造成浪費情況,工作中掉在地面的耗品及時撿起來放置到周轉盒內。
17、工作中報廢的鋁件、鐵件不可丟到垃圾桶,需歸到車間指定位置集中處理。
18、上機操作時,工具、物料不可隨意放置在地面或設備表面,需用工具小車整齊擺放,如特殊情況設備上暫放人員要在設備上操作時,需用防護墊皮墊好再操作。
19,中途休息時現場必須進行6S整理,人員離開工作場地時需整理后再離開。
違反以上制度者,按照《現場管理獎懲細則》之規定給予相應處罰,對遵守制度較好的班組,將給予相應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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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為確保生產秩序,保證各項生產正常運作,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貫徹能者多勞、多勞多得、獎優罰劣的原則,促進本公司的發展,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本公司生產車間全體員工。
第三章車間紀律管理制度
第一條員工必須遵守上下班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
第二條員工生產現場必須著裝整潔,不準穿拖鞋、裙子、奇裝異服。
第三條員工因特殊情況需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請假程序逐級向各級主管請假,得到批準后方可離開。
第四條禁止將個人衣物、餐具、茶葉等用品帶入生產現場,飲用水杯放在現場指定位置。
第五條未經生產或相關部門會簽批準,禁止將原材料、半成品、設備部件等物品帶出現場。
第六條提倡文明禮貌,現場作業嚴禁使用侮辱性字眼,不講臟話。
第七條現場員工必須專心作業,嚴禁嬉鬧聊天,偷閑怠工。
第八條現場各工序應做好人員定崗工作,禁止脫崗、串崗、溜崗、睡崗等。
第九條現場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生產現場禁止吃食物、吸煙、看小說、讀報刊等。
第十條員工必須服從合理工作安排,盡職盡責做好本崗位工作,堅決反對故意刁難、疏忽或拒絕上級主管命令或工作分配。
第十一條現場人員必須自律自覺,勇于檢舉揭發損害公司利益,破壞車間生產的不良行為,反對一切壞現象。
第十二條員工必須按照生產工藝規定、操作指導進行現場作業,嚴禁向半成品投放異物或故意損壞機器設備。
第十三條提倡節約,生產現場嚴禁水、電、氣(汽)浪費現象。
第十四條員工保管好個人使用的工具,愛護使用,不得遺失和故意損壞。
第十五條嚴禁私自撕毀公司公布的各項通知、規定,嚴禁在現場各白板上亂涂亂畫。
第十六條嚴禁在現場打架、聚眾鬧事。
第十七條違反上述規定處罰10-500元/次,情節嚴重的開除處理。
第四章設備管理制度
第一條操作者必須專業培訓,持有操作證,嚴格按規程要求操作。凡新上崗的和尚未取得操作證的人員,必須在持有操作證的操作者的指導下方可操作。因設備使用不當,人為損壞設備,相關責任人需照價賠償。
第二條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填寫交接班記錄并簽字。交班的操作人員應詳細向接班的工作人員交待本班設備運行情況,雙方當面檢查,如不能當面交接班,交班人應做好日常維護工作,使設備處于安全工作狀態,并填好交班記錄,接班人如發現設備異常現象,記錄不清、情況未知或未設備未按規定維護時可拒絕接班。如因交接不清設備在接班后發生問題,由接班人負責。
第三條設備日常維護由專人負責,制定設備維護保養計劃,設備負責人需進行日常巡視檢查,并留存檢查記錄。
第四條在生產過程中設備發生異常,操作者應按規程立刻停止操作,并上報車間主任或設備管理員,操作者未經設備管理人員批準,嚴禁擅自更改設備電氣接線及運行參數設置。
第五條在生產過程中,對模具工裝應輕拿輕放,開模時嚴禁用金屬堅硬物品劃傷模腔,清理模腔內的橡膠殘留物;若交接班時發現模具損傷,立即隔離,分析原因,落實責任,承擔損失,損壞模具及設備者,有可能被無薪開除。
第六條每月做好設備維修保養及模具修模換模記錄,并對設備及模具使用壽命進行分析判斷。
第七條生產中注射硫化定位工裝要安裝位置準確,不能產生錯位,由于檢查不仔細造成設備模具工裝損壞的,操作人員承擔相應責任,對造成的經濟損失照價賠償。
第八條罰則:不按上述規定進行操作者,情節輕微者罰款10-50元/次,造成設備、模具及工裝損壞的責任人按照實際價值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開除處理。
第五章物料管理制度
第一條所有采購回來的原材料均應有標示卡,由庫管經清點數量無誤并檢驗合格后方可辦理入庫,庫管對入庫物資檢驗困難時,由車間質檢人員協助,檢驗結果及時反饋公司采購部門。
第二條車間所有生產員工必須通過填寫領料單經車間主任簽字后交庫管領料,庫管辦理物料出庫手續,并做好電子臺帳登記,不可私自拿取物料;生產完畢后,多余的物料必須全部退回庫房,庫管做好記錄;生產物料有序擺放在專門的位置,嚴禁隨處亂放及丟棄。
第三條在生產過程中,須節約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掉在地上的物料必須撿起。
第四條膠料的'存放必須保持干燥、整潔、無雜物、無油污;夏季高溫時,須存放于陰涼通風處,謹防自硫。
第五條庫管定期向公司上報庫存情況,設置物料庫存警戒線,短缺后要及時向采購部門預警。
第六條罰則:不按上述規定執行者,罰款10元/次,影響生產者罰款20元/次。
第六章產品工藝流程管理
第一條車間所有工序員工必須按作業指導書作業步驟和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員工如違反作業規定,不論是故意或失職使公司受損,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
第二條生產人員按規定流程步驟操作,認真填寫工序卡片,車間主任不定期巡查生產工序卡填寫情況,對不認真執行的做相應處罰。
第三條生產流程確認后,任何人不得隨意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應立即通知班長或車間主任,由車間主任通知相關負責人共同研討,經同意并簽字后更改。
第四條偶聯劑的配兌及涂膠,嚴格按照工藝規程要求,配兌、涂膠人員做好記錄,因未按工藝要求操作,導致產品不合格,追究當事人責任并賠償損失。
第五條芯棒預熱加溫時間由操作人做好記錄,因加溫時間不足使芯棒未達到工藝規程要求的溫度,不能進行注射硫化工序,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應由當事人承擔。
第六條生產人員注意環境溫度的變化并記錄,超出工藝規程要求時,及時通知生產管理人員調整設備工藝參數。未能及時調整導致成品率降低的,由當事人負責賠償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罰則:不按上述規定執行者,情節輕微者罰款10-50元/次,造成的損失責任人按照實際價值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開除處理。
第七章質量管理制度
第一條車間配置一名質量巡檢,負責涂膠、硫化、挑選工序質量抽檢。
第二條硫化工序操作工應在生產中進行自檢,在生產過程中產品外觀明顯的(包括但不限于氣泡、缺料、撕裂、缺口、破損、排氣)不良品流入到下一工序不得超過10PCS以上。
第三條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報廢品應放置于專用框中,分析不良品產生的原因,予以解決,進而做到事中控制,不可仍進垃圾桶。不良品硅橡膠由責任人自行剝除干凈。不良品禁止私藏,交由質檢人員檢驗統計,違者罰款50元/次,發現三次及以上解除勞動關系。
第四條每一種型號產品均應做好不良品對應項目記錄,和產品質量數據自檢表。
第五條硫化工序現場生產的產品報廢率須小于1%,對于報廢高于1%的產品型號,應及時找出問題產生的原因,并予以解決。
第六條組裝車間在裝配過程中對硫化工序進行復檢,檢出的不良品做好記錄,交上一工序責任人分析處理。
第七條車間設置出廠試驗人員一名,按規程對組裝后的成品進行出廠試驗,試驗合格后出具檢驗報告,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包裝入庫。不合格品放入專用框內,分析原因后由相關責任人處理。
第八條所有不合格品嚴禁流入下一道工序,按不合格品處理程序處理。
第九條罰則:不按上述規定執行者,情節輕微者罰款10-50元/次,人為原因導致產品報廢率大于1%,加大處罰力度,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因操作原因長期報廢率超過2%的應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章計劃安排管理制度
第一條公司根據月度年度預估銷售情況,編制產品月度年度銷售計劃表,經公司評審后提交生產部門執行生產任務。年度銷售計劃應在上一年度12月中旬提報,月度銷售計劃在每月15日提報。
第二條生產計劃管理人員根據月度年度銷售計劃數量及交期,結合公司產能及庫存情況制定月度年度生產計劃表,經公司評審后下發至生產部門及采購部門。年度生產計劃應在上一年度12月下旬提報,月度銷售計劃在每月18日提報。
第三條生產計劃人員應對物料供應情況進行跟蹤及協調,確保完成生產任務。
第四條車間主任應在每月1日提交上月生產、排產總結,下月排產計劃。
第五條車間主任根據月度生產計劃制定排產計劃下發車間安排生產,原則上同一品種產品每月排產不超過2次。
第六條車間所有員工必須依照車間主任制定的生產排單計劃進行生產,不得因模具不佳,定量考核等理由拒絕生產,對因拒絕生產,由此造成的后果,當事人應承擔相關責任。
第七條車間生產不能及時完成生產計劃的,車間主任應提前一周通知生產計劃人員安排外協生產。
第八條車間主任須在本周五前將下一周產品生產計劃、生產消耗品采購計劃、人員休班加班計劃等事項提前擬定好。
第九條車間所有員工休班加班須向車間主任提出申請,經理獲批后,方可加班,私自加班,將不計產量,不計工時。
第十條罰則:不按上述規定執行者,罰款10元/次,影響生產計劃完成的`責任人罰款50元/次,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第九章計件薪酬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調動生產線各崗位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增強責任心。貫徹能者多勞、多勞多得、獎優罰劣的原則,對倒班人員的薪酬實施本辦法。
第二條計件制崗位人員編制應根據核定產能設置,在員工完成勞動額定基礎上,由生產部根據各工序額定、計件單價和員工個人當天產量核算其當天及月度計件工資額,并經生產部匯總、核對后由公司每月20日統一發放。
第三條計件員工薪酬構成
學徒期員工=固定月薪(按考勤發放)
正式員工=月計件工資+月考核工資+工齡工資
第四條工資計算辦法
月計件工資=個人月合格產品量×產品單價×技能系數-月不合格品扣款
月考核工資=(個人月合格產品量-月產量定額)×超產單價
工齡工資=100×在本公司連續工作年限(成為正式員工滿一年起)
不合格品扣款=不合格品數量x損失材料成本x廢品系數
技能系數:硫化工序0.95-1.1(極差0.01),裝配工序0.9-1.01(極差0.01)
廢品系數:廢品率1%-2%取1.1,廢品率2%-3%取1.2,廢品率2%-3%取1.3,廢品率3%-5%取1.4,廢品率5%-10%取1.5,廢品率超過10%取2。
定額個人月合格產品量:公司根據產品的技術復雜程度、勞動繁重程度、責任大小、工作時間和不同的生產設備狀況等條件確定:
硫化車間月產量定額=8000只/班/月
裝配車間月產量定額=8000只/班/月
第五條技能系數由車間主任根據員工月度工作表現情況綜合測算。員工未能及時完成月產量定額,技能系數只能選取1以下較低值。
第六條全勤獎:每月出勤天數在28天及以上的獎勵50元(按月發放)。
第七條保底工資
第八條餐補:8元/出勤天數(按月發放)
當月因生產任務不足,員工在正常出勤(全勤)情況下,為保證員工的收入,員工平均計件工資未達到保底工資時,由公司為每人補貼平均工資與保底工資之間的差額部分,但有以下情況的員工只按計件工資發放,并按公司有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罰。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不服從分配;未能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任務的。第八條數據統計與核實工藝技術員依據生產排產單開據產品工藝流程卡,經生產部主管部門簽字確認后登記編號完畢交付工藝首道班組長計件員工依據實際加工流程在產品工藝流程卡規定的位置填寫生產數量及其他內容產品工藝流程卡的登記的數據經質量部門簽署后生效計件員工按《交接班記錄本》上的要求如實填寫每日生產數量,交當班組長確認簽字審核。車間主任需要根據工藝流程卡所對應工序完成情況核實《交接班記錄本》真實性后,每周六上報工作量統計表,每月2號上報月工作量統計及員工計件工資報表并存檔。經生產管理負責人簽字確認后的員工計件工資報表提交人事及財務部。
第九條異常請情況處理
因來料不良需加工挑選及來料不符要求需退貨,公司為此挑選、拖時而造成的浪費工時按工廠規定的金額計算,由此形成的支出由采購部門根據不良產品的比例來決定是否向供應商索賠因機器設備出現故障進行維修或者進行機器保養停產的時間,按工廠規定的金額核算工資。在生產過程中由于設備故障引起的品質異常,效率低、需要馬上反饋至設備負責人及時處理,若無法處理,經生產主管確認又必須生產時按工廠規定的金額補償計算。上班時間參加各類培訓活動或者技能培訓,按培訓相應的工時按工廠規定的金額進行補償計算工資所有因在物料等料、物料不足導致的停產,而造成的異常所浪費的工時按工廠規定的金額計算工資,并且要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因停電超過半小時不能進行生產的,按工廠規定的金額進行計算工資所有計算工資異常由生產負責人、生產部主管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并累計一個月的異常提報人力資源部。品質異常:由于生產員工操作原因造成返工,全檢,按制度處罰。
本制度的內容如有疑問由公司領導或生產部門負責解釋;所制定的規章制度將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及國家政策不斷修改、完善。本制度自簽發之日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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